秸秆禁烧工作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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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做好x年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我乡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川大气办〔〕7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州、县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大户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乡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乡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在全乡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农业大户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加大对秸秆回收的奖补措施。
(二)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作。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乡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二是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上午8:00―9:00,下午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深入学校宣讲。乡中心校和吉加小学组织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2、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3、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xx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4、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乡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乡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和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乡督查组要对乡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乡进行通报。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维护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因秸秆焚烧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实现我镇夏、秋两季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10号) 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烧目标
禁烧期间,重点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力争“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禁烧时段
夏季5-6月,秋季9-11月。
三、禁烧区域
镇区周围2公里,沿滁新高速、S102路两侧各2公里,加油站、粮库周围1公里等为重点禁烧区域。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工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协调联动。
1、成立江店孜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所辖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实行镇村干部包村、包片制度。镇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片。禁烧期间,镇干部吃住在村,全面负责包保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所包村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清除焚烧秸秆隐患,严防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按照“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有效形式,形成强大氛围”的宣传思路,利用广播、通告、横幅、宣传车等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等,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禁烧意识,增强领导干部抓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对全镇中小学教师、学生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并通过他们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
㈢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1、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一是从禁烧之日起,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在重点区域内发生“前三把火”的村从重处罚;二是对发生“前三把火”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镇包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实地召开焚烧秸秆现场会,以反面典型促进禁烧工作的开展;四是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㈣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确保禁烧措施到位。
1、6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村干部包地块的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将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6月上旬和10月上旬),所包片、包地块的镇、村干部,一律实行昼夜24小时检查督导,吃住在村,死看硬守。要做到村村有人管,每个地块有人管,坚决不留死角和空白地块。
3、镇派出所要抽调得力干警,配合消防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分队,对焚烧秸秆,干扰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4、镇包村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5、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2829550、2829660),对举报的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查处,举报属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㈤广辟转化渠道,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制定具体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单位或个人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系列化开发和产业化经营。
农业、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宣传、引导和组织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切实推进全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化全街道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禁抛,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工作重点时段
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时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敏感时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月上旬和9月上旬)
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相关科室、村(社区)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建立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农业科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村(社区)、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进行科学收割及综合利用秸秆资。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于月上旬和9月中旬之前报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月下旬至6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各村(社区)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督。街道在禁烧期间要成立由纪工委、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明确巡查责任,督导指导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全街道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全街道公布。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底和12月底)
各村(社区)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秸秆焚烧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报至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相关科室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向全街道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财政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科科长兼任。
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干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街道、村、组分别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齐抓共管
街道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禁抛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和考核,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农业科负责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管理、调配、规范收割机作业标准,确保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公分以下;派出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和消防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科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对焚烧枯叶和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
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致农户一封信、报纸报道、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各村(社区)要贴标语、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社区)成立巡查组,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严格查处;街道由纪工委、安全环保科、农业科牵头组织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片、玉带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
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村(社区)、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有关科室要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行为严重的当事人,派出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考核及奖惩制度,街道禁烧办对照《xx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发生“第一把火”或因焚烧引发严重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综合利用,科学处理秸秆
街道农业科要切实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硬茬播种面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做好秸秆的青贮、饲草加工。要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机制。督促落实重点禁烧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进行有效收集,集中管理,防止发生焚烧安全事故。推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优惠补助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的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六)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及各村(社区)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严格执行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在月20日至6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各村(社区)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内每天进行巡查,于当日下午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全街道的巡查情况上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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