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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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工牌,按公司有关规定着装,站姿端正,仪容仪表端庄,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未穿工装者20元罚款。(工牌丢失者,补交10元工本费)。
二、员工须及时整理货品,安排新品上架,保持货架商品饱满、整洁,商品与价签一致。如无标价或价格有误者,公司将处罚专区员工与区域主管各20元罚款。
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办私事、不得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参观、留宿、用餐、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休假,未经准许擅自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当月工资不予发放,保证金不退。
五、员工未经许可不得私拿公司物品,如发现并证实公司予以辞退,当月工资扣发,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六、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店内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毁坏店内物品者,如发现并证实按商品市场价双倍处以罚款。若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将其交由执法部门,并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向外泄漏公司一切商业机密,违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在两年内将通过法律途径,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刑事责任。
八、公司员工外出调货时,如有私自加价、虚报价格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按货价3倍处以罚款,当月工资不发,保证金不退。
九、员工在职工作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店长、组长、办公室人员,保安、导购员交500元;收银员、会计、出纳交1000元。可一次性交清,也可分期从工资中扣出(交500元者分两个月扣清;交1000元者分三个月扣清)。
十、员工不得与顾客争吵,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损坏公司利益的事,不得消极怠工,违者将处以30元以上罚款。
十一、员工不允许私自给顾客打折及赠送店内任何商品、物品,违者按物品双倍价格赔偿,并罚款30元。特殊情况,需请示店长。
十二、此制度为公司全体人员遵守执行的综合行为准则,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超市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店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门店经营状况负直接责任;
2、根据店员人数和经营品种,划分销售考核小组,每日并做好各小组销售额统计;
3、负责组织对店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店内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奖罚;
4、负责店内人员考勤、新员工面试、排班安排、审核各项报表;
5、根据店内商品销售情况和库存,负责向公司采购员下达蔬果采购订单,其他商品直接联系供应商配货;
6、负责组织店员进行到货验收,检查蔬果新鲜度、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等质量情况,不合格商品拒绝进店,并及时反馈给采购员和供应商;
7、负责商品陈列、商品价签、商品护养的检查和管理;
8、做好店内预包装食品库存清点,负责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
9、及时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鲜食品存货的促销,降低商品损耗;
10、落实店内各种设备、用具的责任人,并监督检查;
11、划分店内卫生责任区,并跟踪检查,保持门店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12、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商品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积极组织店员做好充值卡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14、、及时处理店内异常情况、顾客纠纷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汇报总经理;
15、督促收银员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营业款,保障资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店内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17、代表超市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商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18、负责召开班前会议,总结和布置具体工作;
19、保持与店员良好沟通交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店员岗位职责
三、收银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公司若发现其品行不良,工作无成绩或有其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自行离职的,不支付工资。
二、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长安排调休。具体规定如下:
1、店长负责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员调休按排班表执行,店长调休,需报总经理备案。店长休假时应指定好岗位代理人,将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并在排班表上面明确岗位代理人。
2、员工如在非调休日申请调休,则按请假规定办理,不视为调休,作事假计算。员工间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调换班的,需经所在店长批准,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双方均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请假规定
(二)请假扣款
五、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一)辞职:员工如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3天),经核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其它待遇。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1、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教育后仍不改正;
2、在工作场所先动手打人;
3、收受供应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礼品,金额在20xx元以上;
4、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2万元;
5、辱骂顾客;
6、未经公司同意,在店内私自销售他人商品;
7、迟到、早退月累计达7次;
8、偷窃公司财物或将顾客丢失物品据为己有。
9、挪用营业款、做假帐。
(三)离职手续办理员工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在离开公司前均应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办公设备、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关的印章和钥匙;
3.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等其它公司资料;
4.个人的工作进展、保管的账目、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
5.归还公司借款;
6、如果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离职人员按上述事项办理移交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所属店长、人事主管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移交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原职。如未经批准离开公司或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公司一律作擅自离职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司的所有权益,同时保留对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店长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营业前准备
1、店长须提前进入店铺(具体提前时间根据门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检查仪容仪表,整齐着装,检查店员到岗情况。
3、生鲜水产进货验收或查看清点。
4、召开晨会,明确当日工作重点,会议时间在5分钟之内。
5、安排店员打扫卫生,整理货架。
6、分配完工作后,检查店内冰柜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检查收银区的扫描枪是否正常、资料表等营业中所需的所有备用品是否齐全。
8、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货架整理情况。
二、营业中工作
三、营业结束工作
1、检查各员工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
2、督促收银员清点当日收银现金,交公司财务。
3、将当日销售额和进货单录入电脑。
4、做好当日销售报表。
5、如遇月盘点日,应组织好店员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6、关闭店铺内所有电器(除保鲜库、冰柜),锁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第四章门店员工工作规范和处罚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1、服从店长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后陈述,但必须先执行;
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保持整洁。女性可化淡妆,不可喷浓烈香水,长头发应扎整齐;
3、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区抽烟、吃零食、玩手机;
4、在营业区域内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个人饮用水杯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5、不允许在店内营业区域就餐
6、顾客购物或咨询时,不允许当着客户面接听私人电话;
7、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域聚堆闲聊,嬉闹,不随便与客户开玩笑;
8、在店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上交店长并登记处理;
9、不私留、私分店内赠品;
10、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1、不得在营业区域内吐痰、梳理头发,化妆;
12、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店内日营业额;
13、不得赊销店内商品。
二、门店卫生规范
三、营业员作业规范
1、理货时要将不同大类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陈列美观;
2、补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长,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架,并报店长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做好防窃、防损;
5、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6、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7、凡顾客咨询与门店经营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回答,如无法回答客户咨询的问题时,应向其他人员或店长咨询,得到正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回复客户,不得以“不知道”或“让客户联系其他人”敷衍客户。
四、商品管理规范
(一)商品收货:
1、新鲜水产品收货:由店长负责称重验收,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2、预包装食品收货:由店长负责收货,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变质破损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5)收货人签收时要标注收货日期,收货单不得涂改。
(二)商品陈列:
1、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2、摆放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3、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标签对应,陈列完整。
5、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
(三)预包装食品临期下架规定:
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质期产品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下架。
(四)货架商品盘点:由店长组织各责任区店员负责清点。具体要求如下:
1、清点数量务必准确,不可漏盘、错盘、多盘,在通常情况下由两人同时进行。
2、盘点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处以上的数字错误,必须返工重盘。
3、盘点表由盘点人签字后交店长。
(五)商品报损
门店当日报损商品必须填写报损单,并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次日上午报送总经理。
五、安全管理规范
1、全体店员必须掌握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2、店内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4、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超市。
六、处罚措施:
门店员工应认真学习以上各项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超市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区财务部及各分店的库存现金要求实行定额管理,库存限额由区财务部及各分店提出计划,报区主管经理及银行审定。一经核定必须严格遵守掌握,不得超过。
三、各分店对当日收入的现金,按要求整理好,由保安人员陪同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如需补充限额时,应向银行另行提取。
四、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现金,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
2、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
3、一千元以下的各项零星支出;
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五、员工持发票或有关单据报销时,须填写报销凭证,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主管签字,主管总经理签字,出纳员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报销结算,并在已付款的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六、出纳员对于失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政策、财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收支不得办理。
七、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账款要日清日结,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八、遵守现金管理纪律:
1、不准白条抵库;
2、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3、不准从销货款中坐支现金;
4、不准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
5、不准利用本单位账户代他单位或个人收取现金;
6、不准把本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7、不准因私事借支公款;
8、不准用现金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
9、收款台对当日结账后发生的。长短款,应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九、因公外出人员,经领导批准携带必要的现金,返回单位三日内应主动向财务报账,如有部分手续不完备,仍需先将剩余现金交回财务部,并于五日内报清手续。经批准借支的现金要将借条上账,借款人报账时出纳员开具收据。
十、保管现金的部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门要安装保险锁,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有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窗户是否关严,保险柜是否锁好后方能离开。
十一、区财务部或稽查部门对下属单位现金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对检查人员应积极提供材料,如实反映情况,发现有违反现金管理问题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出纳员每月向人事部门提供内部人员借款清单。
超市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xx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四).小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xx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保安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六).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保安部汇报(书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附:《消防安全日查情况表》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保安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