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核算办法(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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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核算要求
1、材料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每月项目材料、办公实际消耗费用表提供财务。
2、项目部在每月25前将本月考勤表交劳资财务。
二。财务成本责任
1、依据财务收支口径的一致性原则,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成本子项的设置,计算口径要与概算定额计取的收入口径一致(包括其他直接费的个别项目调整执行财务核算规定)。在施工程的预算收入口径作到会统一致,竣工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造价一致。
2、汇编降低成本计划,进行预控。
3、严格成本开支范围,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费用划分标准。正确核算工程成本,定期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4、建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月份完成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时收取工程款。每月末将成本资金实际执行情况报给主管经理。
5、按期登记成本台帐,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对比核算。每月10-12日将上月的成本情况报给主管经理。定期进行项目成本分析,提出存在问题。
各部门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报交财务部门的时间:
部门内容转交财务时间
劳资外用人工费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自有人员工资当月23日上午
材料暂估入库收料单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耗料当月23日上午
内、外部调拨单当月23日上午
模板、架木租赁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行政管理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试验测量测量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1、对于已领用的支票必须在当月25日下班以前办好手续后到财务报帐
2、限额支票三日内报帐。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核算,为财务管理提供基础、可比的会计数据,根据《会计法》、《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二条 严格按照《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结合会计核算内容和中心财务管理要求,对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要求,设置和运用会计科目,开设相应的会计账户。支出类二级科目随每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记账采取借贷记账法;收支的计量采取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条 会计报表按《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规定的表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执行。
第五条 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差旅费报销单、入库单、出库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款条、劳务(咨询)费领款单、内部费用转账单、费用开支证明等;外来原始凭证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三章 会计核算方法
第六条 凭证填制与审核: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由经办人或部门填制原始凭证,并签名或盖章。所有原始凭证须经计划财务处和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第七条 账簿登记:根据记账凭证,全面、连续、系统的进行登记。
第八条 成本核算:对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计算,并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
项目收支分部门和项目进行辅助核算;管理费用和间接费用按部门进行辅助核算;各种往来款按照各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辅助核算。
第九条 财产清查:通过实物盘点、往来款项的核对,检查财产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第十条 会计报表编制:根据账簿记录的数据资料,采用规定的表式,概括地、综合地反映各部门和中心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第十一条 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十二条 根据记账凭证记账后生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类明细账”和“总分类账”。
第十九条 定期和不定期的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二十条 记账错误处理
(一)记账前发现记账有错误的,由制单人重新填制记账凭证。
(二)审核后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的,由审核人取消审核,由制单人进行修改。
(三)已经记账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的,由记账人取消记账、审核人取消审核、出纳取消签字后由制单人进行修改。
(四)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错误的,以红字冲减错误的记账凭证,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发现上年度的记账凭证错误,根据实际情况和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
第五章 结账及对账
第二十一条 结账是各种账簿记录的结算
(一)结账前,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
(二)在结账时,首先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第二十二条 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账账核对,一般为每月一次,各种资产明细账及各种辅助账与总账核对相符。
(二)账实核对:
1、每日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
2、每月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3、定期不定期对资产明细账与资产实物进行核对,每年对“往来账款明细账”与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对。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由主管人员监交,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财务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精简、高效率”为原则,按本公司实际需要设置适当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每个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分清责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设置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坚持“精简、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业绩有奖惩,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第一条设财务部主管一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组织本部门内业务分工,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研究、布置各项具体财务会计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办理向银行借款的一切手续,并组织监督实现。
5、加强往来帐目的管理,能及时提供客户的货款资料,协同总经理、出纳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回笼,及时与供应商核对帐目,安排货款清偿,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参加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解释财务方面的情况。
8、负责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调查记录。
9、负责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料,并签名盖章,按会计制度及规定时间及时送报各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设会计岗位一人。
1、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做好结帐、对帐工作,保证帐帐相符。
2、负责做到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公司内部所有报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4、对公司存货、资产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年报)。
第三条设出纳岗位一人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每笔业务必须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出纳才能办理款项的收付,记帐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的印章,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注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每日结出余额,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月末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提出查询。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催收销售货款工作。
5、每笔业务发生收款时,应由出纳员开收款收据,即交由会计编制记帐凭证,以便及时记帐。
6、负责办理总经理、财务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资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
1、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
2、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3、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4、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复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批权限及各种程序办理,不能擅自购买,否则作违反反纪律处理。
2、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方能领用并成为当然的保管人,妥为保管,如使用人调离岗位,应办理移交手续,年底前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帐目,检查财产实际情况。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价值大小,如若发现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占为已有,更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费用开支管理
一、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二、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
2、财务部主管按用途、计划、实际开支情况审核。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部门主管、财务部意见以实际需要另外审批。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审批借款单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根据会计凭证给予付款,借款人签名。
三、报销程序
1、报销人将票据粘贴好,填写内容、金额,送部门主管、主管经理。
2、财务部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逐一审核,签署意见。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各级主管的联签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批示。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批签的票据进行核算,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要报销人或收款人签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或冲帐,实行多退少补。
第五条存货管理
一、建立以仓库工作为基础,生产、采购参与管理,财务给予监督的存货管理体系。
二、建立存货月终(每月最后一天)盘点制,并填制盘点表。
三、仓库工作,在实物管理上,仓库管理员必须处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货物的收进、发出及登记工作。
第六条往来帐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正确、及时地做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债权、债务的存在和坏帐情况,定期清理各种往来帐款,每月与客户核对,防止坏帐损失。
3、应分别将不同单位的名称和个人姓名设立明细帐户,并及时催收货款或清偿材料款。要与客户每月对帐。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及时结算货款,监督检查销售收入的回收、保证合同履行。合同一式三份,财务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客户一份;
2、认真进行销售核算、严格按规定的先开单后发货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切实做好收发工作,详细核对品种项目,防止差错。
3、签订销售合同,先收取30%订金。
4、本规定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关的财务规定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后根据业务发展的要求补充增加。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第四篇】
(一)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会计年度: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为保证日常会计核算的及时性,除3月、6月、9月、12月按月末最后一天结账外,其他月份的结账时间为每月25日。
(三)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
(五)记账方法:采用复式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计量:公司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一般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实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七)外币核算方法:外币业务发生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账,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或卖出)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发生日的月初汇率折算(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1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在正常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货币性项目是指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发生日的月初汇率或者收到投资成本的当日汇率折算)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汇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债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变现金额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九)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公司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款项目。
公司在持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到期投资:主要包括从二级市场购入固定利率的国债,浮动利率的公司债券。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期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款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主要指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归为此类。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款项目。
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十)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其他金融负债。通常情况下是指,企业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发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
(十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出外。
活跃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场:
1、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
2、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3、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
公司将为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十二)金融工具计量
1、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交易费用,是指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Ⅰ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Ⅱ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Ⅲ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B.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C.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条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可靠计量,或持有期限已超过《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所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该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该成本与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Ⅰ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Ⅱ该金融资产没用固定到期日的,仍保留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F.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时、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资产减值
A.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包括下列各项:
Ⅰ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Ⅱ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Ⅲ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Ⅳ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Ⅴ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交易;
Ⅵ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他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Ⅶ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Ⅷ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Ⅸ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B.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以下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再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公司应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C.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其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不得转回。
(十三)公允价值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
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初始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没用表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十四)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金融资产,是指公司的下列资产:
1、 现金;
2、 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
3、 从其他单位收取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全力;
4、 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5、 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公司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
1、 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 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现金和银行存款核算设置日记账,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种类: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2、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 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 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即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被投资单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亦同时予以考虑。对子公司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本公司向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在交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除确认为商誉的部分以外,依次调整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
2、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初始投资成本中;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其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公司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包括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调整和为统一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的调整,然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和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十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资本化期间、暂停资本化期间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4、 每一会计期间资本化金额按至当期末购建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其资本化金额为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其资本化金额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即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八)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十九)前期差错更正: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用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前期会计差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采用未来使用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