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推荐4篇】

网友发表时间 214398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推荐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财务监督提取折旧费、大修费,并在固定资产帐上增值。

2、设备从投产之日起开始构成固定资产,并开始创造价值,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之内。

3、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号、登记,分别建立设备台帐。折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做到车间、财务、设备一致。

4、设备的折旧实行单台计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5、设备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调动应由车间申请,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通知财务及有关人员。

6、各车间每季度应对本车间的设备进行清点的情况报财务部、机动部。

7、对于停用的设备必须入库。

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二)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四)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六)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八)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九)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十二)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十三)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十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一)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二)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四)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三、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三)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四)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若确因工

(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四、处罚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总办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学期初各部门报本学期日常和活动用品预算,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团委老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一般分批次进行。

二、日常用品的购买由办公室负责和统一管理;对于低值易耗用品的支出应在《日常用品领取登记薄》上登记。

三、已预算的活动用品的购买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及时把购买凭证和剩余物品上交办公室,能长期使用的物品办公室要在《固定资产登记一览薄》上登记,以掌握学生会全面的财务状况,各对应保管部门要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登记薄》上记载财物使用状况,直至报废。

四、办公室收取发票后,应及时登记,报销后及时将报销款返还个人并要求收款人签字。

五、鉴于宣传部工作的特殊性,其所需物品一般以学期为单位集中购买。

六、临时开展的活动需购买物品的,活动组织负责人应提前向主席提出申请,紧急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购买,但超过50元的须报经主席审批,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保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保管职责,以发挥固定资产最大使用。

八、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物品使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否则出现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5 21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