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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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一篇】
1.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
2.英语语种考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色盲、色弱者;。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
4)因高考舞弊取消考试或入学资格不满一年者;。
5)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二篇】
1、学院简介: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
东南大学具有悠久的艺术教育和艺术研究历史。早在两江师范学堂阶段,督学李瑞清就开始设立图画手工科,开我国现代艺术教育之先河。其后,著名美术教育家吕凤子、艺术大师李叔同,以及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陈之佛、吕斯百、吴作人等都曾执教于此,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创造了东南大学艺术教育与艺术研究的辉煌历史和传统。
20世纪90年代,东南大学成立了艺术学系和现代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并建立了全国首家艺术学理论博士点。2006年9月,东南大学组建成立艺术学院。学院目前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mfa(艺术硕士)授权点,有产品设计、美术学和动画等多个本科专业。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所在的艺术学科,“十五”、“十一五”连续两届被评为江苏省重点学科;2007年被教育部增列为国家重点学科,是我国首家、唯一设在综合性大学的艺术类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学科排名中名列第一;2008年被评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12年全国学科排名位居第一。近三年来我院学生国际及全国等设计大赛中获得各类奖项近二百余项;获设计专利百余项。
艺术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院实验中心有产品设计实验室、产品设计模型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摄影实验室等,有完备的教学实践、实习设备和基地;拥有8家国内知名的以美术创作与研究、艺术设计、动画创作与制作为特色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为支撑的研发和实习基地,共同致力于艺术类高端人才的打造。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从通识素养、人文素养、艺术素养、技法素养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视野开阔、学识广博、专业扎实、技法娴熟,较强的创造、开拓和适应能力,优秀的敬人、敬学、敬业品质,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完善的个性、高尚的修养和健康的体魄,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类高端人才。学生在学期间成绩优秀者可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三篇】
不准化妆、不准穿演出服(下同)。
钢琴演奏方向。
演奏一首曲目。
舞蹈表演专业。
展示基本功。
要求素颜(不准化妆),女生盘发、着形体服大袜、软底舞蹈鞋,男生着舞蹈服、软底鞋。(下同)。
声乐表演方向。
钢琴演奏方向。
复试。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四篇】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2个方向。
(1)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培养具有视觉设计理论、大设计观念与设计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担任品牌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版式书籍设计、插画、印刷设计、信息设计与交互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
(2)数字媒体设计方向:培养具有现代审美素质、数字媒体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担任二维动画、cg设计、三维设计、漫画设计、网页界面设计、影视后期制作、媒体交互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
2.环境设计专业:培养具有环境生态意识、艺术观念与设计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高校、装饰装修公司、景观园林科研设计院所等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规划、地产项目策划、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3.产品设计专业:培养具备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设计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院所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4.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和钢琴演奏两个专业方向。
(1)声乐表演方向:培养具备扎实演唱技能及舞台表演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表演、艺术管理、声乐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2)钢琴演奏方向:培养具有扎实钢琴演奏技巧,具备独奏、钢琴伴奏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钢琴演奏、艺术管理、钢琴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5.舞蹈表演专业:培养具有扎实舞蹈表演、编创及理论功底的综合型人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创、文艺晚会策划、艺术管理、舞蹈教学和研究等工作。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五篇】
1.专业考试要求: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设有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认可省级统考省份的考生相应科目的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凭证。
2.录取规则:
(1)美术类、书法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专业。
(2)编导类: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表演类: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美术类省级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专业。
如果招生省份有特别投档规定,按该省投档要求录取。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六篇】
设计类专业是在原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2012年新颁布的学科目录建设和发展的新专业学科。原艺术设计专业是宁波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和宁波市重点建设特色专业,拥有国家财政部专项资金项目“艺术设计数字化教学实验平台”、省财政厅项目“品牌服装设计实验室”,是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宁波市纺织服装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设计类专业的教学特色是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以培养具有较高人文、艺术素养,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应用型设计人才为基本目标;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结构合理的工作团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配套齐全的实验教学设施。良好的就业前景与国际化的办学方向是设计类专业的优势。现设计学类下设三个本科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现代传播意识、艺术综合素养和艺术设计能力,精于数字媒体技术的从事各类媒体创意设计和专业制作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广告与多媒体编辑、网络广告设计、品牌与企业形象设计等。毕业去向:高校、媒体经营单位、文化艺术单位、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广告公司以及大商厦、宾馆等。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本专业是宁波市唯一的本科服装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市场意识、时尚观念和艺术品位,具备艺术创意和实践能力的服装设计、技术、管理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时装画专业技法、服装创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服装缝制工艺、服装品牌设计、计算机设计、服装工业制板、三大构成等。毕业去向:服装品牌公司、服装设计工作室、服装外贸公司、时尚媒体、服装专业院校、服装营销公司、服装销售公司、文化艺术单位等。
(3)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人文艺术素养、空间环境设计能力、精通专业制图等能够从事建筑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空间环境装饰艺术设计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外建筑史、三大构成、计算机三维设计、专业制图、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家居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室内设计-餐饮空间设计、景观设计—景观设施设计、园林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等。毕业去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艺术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室内装饰设计公司和文化艺术单位等。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七篇】
(一)我校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不分专项(声乐/器乐)统一排序。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5.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侨大学【第八篇】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且语文单科成绩达语文总分60%以上,按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70)。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