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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实用【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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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一篇】

1.我校于2018年4月15日前公布考生加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音乐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本省有舞蹈类统考,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吉林省考生只需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二篇】

学院现有教职工113人,其中专任教师98人,有教授11人,副教授39人,博士4人,硕士64人,硕士生导师24人,聘请了南开大学范曾等十多名全国著名教授为兼职教授。学院拥有四幢艺术楼和相配套的教学楼,其中有多媒体教室、电脑机房、画室、雕塑室、模型设计室、染织设计室、漆画设计室、展厅、琴房、演出厅等较为完善的教学实训设施。

学院现有美术学、音乐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动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等九个本科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受到企事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另外,学院设有与英国格林多大学“2+2”和“3+1”艺术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内的一批高水平研究课题,目前有在研项目20项,其中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编辑出版专著、教材二十余部。近五年,在国内外主要学术刊物及主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三百多篇,其中核心刊物一百余篇;获省级(含)以上科研成果(含作品)奖励三十余次,指导学生获省级(含)以上奖励四十余次;每年组织教师作品展、音乐会十余场。

(二)纺织服装学院。

学院设有纺织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2个专业方向)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学院是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纺织工程、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三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本科生近1500人,研究生5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7人,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名、副教授22名、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5名、讲师和实验师27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7%,其中多人曾到美国、日本和韩国进修深造,聘请中国工程院姚穆院士为兼职教授。学院设有1个实验中心和1个工程训练中心,拥有炭纤维应用技术研究所、交通纤维材料应用技术研究所、染整技术研究所、蓝印花布艺术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和江苏省中小企业纺织新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南通市新型碳材料重点实验室、南通市纺织服装技术研发与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特种与功能化纤维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省、市级科技平台,并与多家家企业共建了“江苏大生纺织工程技术中心”、“逸谷服装创作设计中心”和“通大云幅服装设计中心”,服务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学院教师致力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近5年来承担了多项省、市级科研项目,其中21项成果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

纺织服装学院是南通大学创立最早的院系之一,建院以来已为我国纺织服装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高级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纺织服装战线的科技精英和领导骨干。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100%,每年均有多人被重点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三篇】

设计类专业是在原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上,按照国家2012年新颁布的学科目录建设和发展的新专业学科。原艺术设计专业是宁波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和宁波市重点建设特色专业,拥有国家财政部专项资金项目“艺术设计数字化教学实验平台”、省财政厅项目“品牌服装设计实验室”,是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宁波市纺织服装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设计类专业的教学特色是培养创新型专业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以培养具有较高人文、艺术素养,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应用型设计人才为基本目标;拥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结构合理的工作团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配套齐全的实验教学设施。良好的就业前景与国际化的办学方向是设计类专业的优势。现设计学类下设三个本科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现代传播意识、艺术综合素养和艺术设计能力,精于数字媒体技术的从事各类媒体创意设计和专业制作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广告与多媒体编辑、网络广告设计、品牌与企业形象设计等。毕业去向:高校、媒体经营单位、文化艺术单位、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广告公司以及大商厦、宾馆等。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本专业是宁波市唯一的本科服装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市场意识、时尚观念和艺术品位,具备艺术创意和实践能力的服装设计、技术、管理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时装画专业技法、服装创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服装缝制工艺、服装品牌设计、计算机设计、服装工业制板、三大构成等。毕业去向:服装品牌公司、服装设计工作室、服装外贸公司、时尚媒体、服装专业院校、服装营销公司、服装销售公司、文化艺术单位等。

(3)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人文艺术素养、空间环境设计能力、精通专业制图等能够从事建筑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空间环境装饰艺术设计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外建筑史、三大构成、计算机三维设计、专业制图、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家居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室内设计-餐饮空间设计、景观设计—景观设施设计、园林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等。毕业去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建筑艺术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室内装饰设计公司和文化艺术单位等。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四篇】

20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依去年招生数初定为1516人(含20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2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1人(最终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印发的计划文件为准)。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都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报名。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见华侨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外,其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17年共有12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为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建筑学(085100)、电气工程(085207)、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化学工程(085216)、项目管理(085239)、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和旅游管理(125400)。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准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为20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045200)、世界史(060300)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历史学基础(313),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等有关信息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会在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页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

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学制与学费。

除了金融硕士(025100)、翻译硕士(055100)2年学制外,其他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一般不超过5年。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4000元/全程.生。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125100,厦门班):66000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125100,其他班):57000元/全程.生;。

旅游管理(125400):39000元/全程.生;。

其他专业:33000元/全程.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其他。

1.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福建省后续有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具体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拟招生人数等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写清楚。

4.未尽事宜,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页通知。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五篇】

1、无单科成绩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

2、海南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按照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统考达到生源省要求),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高考体检表的身高结果必须是米(含)以上。

4、海南省考生需参加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并合格,其他省份考生只能填报校考合格证上的专业。

5、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6、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六篇】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且语文单科成绩达语文总分60%以上,按文化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70)。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过程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七篇】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各专业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身高的要求如下:

1.音乐学及舞蹈学专业的报考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省级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满分70%(含);考生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满分的45%(含);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2.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专业报考要求。

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取得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且考生高考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界定和提供。

招生简章-华侨大学艺术类【第八篇】

1.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文理科考生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一测试(即统考/联考)和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即校考),统考和校考测试均需合格,否则不予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动画专业,英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政治思想、体检、专业课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排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前5名者,英语成绩达到60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重点线且校考成绩合格者,予以优先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英语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政治思想、体检、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个别省份英语满分不为150分,按比例折算。

6.考生可在不同考点分别报考环境设计、动画专业;若2个专业的校考均合格,则考生在高考志愿中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未参加相关专业校考或校考不合格者,专业志愿无效。

7.环境设计与动画2个专业招生计划不共享,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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