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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谈判新闻稿实用【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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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新闻稿【第一篇】

谈判中先后报价各有利弊。无论是买方或卖方先报价其有利之处在于:对谈判的影响较大,它实际上等于划定了一个框框或基准线,最终协议将在此范围内达成;如果出乎对方的预料和设想,往往会打乱对方的原有部署,甚至动摇对方原来的期望值,使他失去信心。然而,先报价也有不利之处:对方听了报价后,可以对他自己原有的想法进行最后的调整,要么修改原先准备的报价,使他获得本来得不到的好处;要么集中力量攻击报价方的价格,逼迫报价方一步一步地降价,而不泄露他究竟出多高的价。当然,后报价的利弊正好和先报价相反。

(1)在竞争者众多且很强大的情况下,先报价比较有利;

(2)在与谈判对手友好合作的背景下,先、后报价皆可;

(3)如果对方不是“行家”,无论己方是不是“行家”,先报价比较好;

(4)如果对方是“行家”,自己不是“行家”,后报价比较好 ;

(5)谈判双方都是“行家”,则先、后报价无实质性区别。

另外,现实中,还应考虑商业性谈判的惯例,即:

(1)发起谈判者,一般应由发起者先报价;

(2)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一般应由投标者先报价;

(3)卖方与买方之间,一般应由卖方先报价。

商务谈判的报价起点策略,通常是指:对卖方来讲,报价起点要高,即开盘价必须是“最高的”,而对买方来讲,报价起点要低,即开盘价必须是“最低的”。 这种报价策略对双方而言,不仅为以后进一步的磋商留下了充分的回旋余地,而且对最终成交水平和各自获得的利益都有实质性影响。此外,卖方高开价,也促进对方对商品产生良好印象。当然,这种报价起点策略在运用时必须把握好“度”,以确保开盘价合乎情理,否则,就会导致谈判破裂。

另外,还有一种报价起点策略现实中也有人在运用,那就是:作为卖方,开盘价是“最低的”,而作为买方,开盘价却是“最高的”。比如,若是卖方报价,其做法往往是,将最低价格列在价格表上,以求首先引起买主的兴趣。由于这种低价格一般是以对卖方最有利的结算条件为前提,并且,这种低价格条件交易的各个方面很难全部满足买方的需要,如果买主要求改变有关条件,则卖方就会相应提高价格。因此买卖双方最后成交的价格,往往高于价格表中的价格。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报价起点策略又被称为“日本式报价术”,它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有力地打击竞争者,牢牢抓住买主的心,但也可能给买主带来上当受骗的感觉,从而失信于人,所以在运用此策略时,一定要做好相应的信息告知工作。

一般而言,提出报价的最佳时机是,当对方询问价格时。因为对方询价说明他对商品有了交易欲望,此时报价往往很容易成交。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有时对方对商品并没有真正的购买诚意,而仅仅是随便问问价格而已,此时,就不要即问即答,而应先向对方介绍商品的优点或该商品给对方带来的好处,等把对方购买激情充分调动起来后再报价,尤其是对对方缺乏足够了解的新商品或者价格很高的商品更应如此报价,并且,即使对方强烈要求即时回答,也要在报价过程中不失时机地把价格与商品的优点或好处结合起来叙述。又比如,有时报价方的商品就是以低价作为“卖点”的,此时,哪怕对方还未询价,也可主动报价,因为此时在低价的“诱饵”下,会更好甚至更快地激发对方的购买欲望。

报价无论采取书面还是口头方式,其表达都必须坚定、明确、完整,千万不要用“多少左右”或“大概、大约、估计”之类的言词,也不要附带任何的解释和说明。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报价的可信度,增强报价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否则,对方会抓住报价表达中透露的底气不足的漏洞或解释说明的破绽进行猛烈攻击。

报价对比可从多方面进行。主要包括:

(1)相同使用价值商品价格的对比。如,当卖方商品的价格比另一可比商品(如竞争者同一商品)的价格更低时,卖方可进行这样的对比,以突出卖方商品的实惠。

(2)不同使用价值商品价格的对比。如,当卖方商品及其附加各种利益后的价格比可比商品不附加各种利益的价格更高时,卖方可采取这样的对比,以突出卖方商品的优异。显然,在不同情况下通过不同的价格对比,可大大增强报价的说服力。

有些商品,如厨具、餐具、床上用品、家具、化妆品等,既可以拆零单独出售,也可以成套组合出售,此时若采用配合成套的方式进行统一报价,且成套商品的价格略低于单件销售的价格之和,则不仅带动卖方相关商品的销售,而且也省去顾客自己整合商品的麻烦,当然关键是,这样的报价也更容易被顾客接受。

为了给对方留下商品价格不高的印象,卖方可将商品的计量单位进行分解,即把大单位拆分为小单位、大包装细分为小包装,并按最小单位或最小包装报价,这种报价策略特别适合于价格很高,且顾客每次购买量又少的商品。

对于价值和经营成本相同的商品,当顾客购买数量、需求急缓、交易时间、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方面不同时,应报出不同价格。

谈判新闻稿【第二篇】

大多数谈判结果会归为两类:“双赢”或“输赢”。通过了解不同类型的谈判,你可以确定与你的角色最相关的技能,并努力提高它们。分配性谈判和整合性谈判是最常见的谈判类型。

1. 分配性谈判

分配性谈判,也被称为“分配性讨价还价”,双方都试图获得有限资源的控制权。这被认为是一个“赢输”的谈判。一方的得等于另一方的失。例如,委托人可能认为,如果甲公司不降低某项服务的价格,他们就会支付过多的费用。甲公司可能觉得,如果降低价格,就会赔钱。

2. 整合性谈判

通常被称为“双赢”,当每个人都从协议中受益时,就会发生整合性谈判。通常有不止一个问题需要协商,所以有权衡的机会。为了达成协议,双方都获得了益处。例如,委托人认为甲公司应该将其服务成本降低到800元,而甲公司认为应该将成本维持在1000元。双方可以协商900元的服务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赢得”了100元。

谈判新闻稿【第三篇】

谈判风格有其自身的特点,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风格存在显著的差异;最后,谈判风格历经反复实践和总结,被某一国家或民族的商人所认同。下面本站网友整理了(*),供你阅读参考。

(1) 谈判关系的建立。中国商人十分注重人际关系。在中国,建立关系是寻求信任和安全感的一种表现。在商业领域和社会交往的各个环节,都渗透着“关系”。“关系” 成为人们所依赖的与他人、 与社会进行沟通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在商务交往中建立业务关系,一般情况下借助于一定的中介,找到具有决策权的主管人员。

建立关系之后,中国商人往往通过一些社交活动来达到相互的沟通与理解。这些活动通常有宴请、观光、购物等。

(2) 决策程序。决策结构和关系一样,人的因素始终是决定性的。从某种程度上说, 中国企业的决策系统比较复杂, 改革过程中企业的类型多,差异大。企业的高层领导往往是谈判的决策者。争取他们的参与,有利于明确彼此承担的义务,便于执行谈判协议。

(3) 时间观念。中国人对时间的流逝并不十分敏感。人们喜欢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在商务交往中,对时机的判断直接影响到 交易行为。信奉欲速则不达,防止拔苗助长、急躁妄为。如果时机不成熟,他们宁可按兵不动,也不草率行事。随着 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深入,中国人的时间观念正在逐渐加强,工作效率正在不断提高。

(4) 沟通方式。中国文化追求广泛意义上的和谐与平衡。受儒家文化的影响,“面子”观念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层次,并直接影响商务谈判。在 商务谈判中,商人不喜欢直接、强硬的交流方式,对对方提出的要求常常采取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方法作答,或利用反问把重点转移。

名片被广泛使用在 商业往来中。备好自己的名片是聪明的做法。通过名片的交换,可以了解到双方各自的等级地位,以便注意相应的礼节。

在沟通过程中,一些被西方人认为是交谈禁区的话题,如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甚至年龄、收入等,都可以作为很好的加深了解的话题。不过,无论什么话题,都要表现得谦虚有礼。谦虚是儒家思想提倡的美德。

(5) 对

合同

的态度。传统中国社会重视关系胜于重视法律。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强了法制建设和执法的力度,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不断增加。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大量条件发生变化后,政府和企业都可能将某些方面作些调整,从而影响事先签订的协议的履行。

(1) 谈判关系的建立。日本人的谈判方式独特,被认为是“很难对付的谈判对象”或“圆桌武士”。日本人相信良好的人际关系会促进业务的往来和发展。他们十分重视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的建立及其信任程度,决定了与日本人建立商务关系的状况。日本人相信一定形式的介绍有助于双方尽快建立业务关系。因此,谈判开始之初,日本商人会想方设法找一位与他们共事的人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来作为谈判初始的介绍人。日本人往往通过私人接触建立联系,或通过政府部门、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的组织安排活动来建立联系。为了进一步了解谈判对手,日本商人常常邀请谈判对方去饭店或其他场所。

一是自下而上,上司批准。即先由下级或部属对某个方案进行讨论认同,然后再由上级领导决定。这一特点由于建立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因而容易执行。但决策时间过长,效率不高。

二是认同在先,集体决策。 谈判过程中, 日本商人总是分成几个小组; 任何个人都不能对谈判的全过程负责; 决策必须征求全组人员的意见。任何决策只有在全组人员均认可后才能付诸实施。

(3) 时间观念。由于认同在先,集体决策,因而日本商人的决策过程较慢,并受到许多外国谈判人员的批评。因此,在与日本商人的谈判过程中,想急于求成是不太现实的。日本商人对截止日期、时间有跟等不理不采。在对方的各种压力之下, 他们仍然心平气和、沉着冷静。 另外,要让日本商人在谈判中畅所欲言,必须花大量的时间来发展与他们的私人关系。

(4) 沟通方式。 日本商人注重“面子”, 不喜欢在公共场合发生冲突,往往采用委婉、间接的交谈风格。虽然他们表达方式大都清晰明了,但某些听似肯定的回复,实际为否定的回答。这种间接的沟通方式容易误导对方。

一旦日本商人同意了一项提议,做出某种决定,他们往往坚持自己的主张,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因为改变决定需要参与谈判的全体成员的同意。

在日本人的商业圈里,他们注重礼仪。对对方的感激之情往往借助于馈赠礼品或热情款待对方等方式来表达。馈赠礼品的时间通常在岁 末或其他节假日。

(5) 对合同的态度。日本商人有一套自己的标准和原则。他们认为,相互之间的信任在业务往来中最重要,不必明白无误地签订详细的合同。这种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不过,即使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也非常简短。 他们大量依赖于口头协议。 书面协议仅仅在纠纷产生时的参考文件。

(1) 谈判关系的建立。俄罗斯是礼仪之邦。俄罗斯人热情好客,注重个人之间的关系,愿意与熟人做生意。他们的商业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关系基础之上的。只有建立了个人关系,相互信任和忠诚,才会发展成为商业关系。没有个人关系,即使是一家优秀的外国公司进入俄罗斯市场,也很难维持其发展。俄罗斯人主要通过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来建立关系,增进彼此友谊。这些活动包括拜访、生日晚会、参观、聊天等等。在与俄罗斯人交往时, 必须注重礼节, 尊重民族习惯,对当地的风土民情表示出兴趣等。只有这样,在谈判中才会赢得他们的好感、诚意与信任。

(2) 决策程序。长期以来,俄罗斯是以 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中央集权的历史比较悠久。这使得俄罗斯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面都带有比较浓厚的集权特征。 他们往往以谈判小组的形式出现, 等级地位观念重,责任常常不太明确具体。他们推崇集体成员的一致决策和决策过程的等级化。他们喜欢按计划办事,一旦对方的让步与其原订目标有差距,则难以达成协议。由于俄罗斯人在谈判中经常要向领导汇报情况,因而谈判中决策与反馈的时间较长。俄罗斯正处于从 计划经济向 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正经历剧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与他们谈判要注意这个变化,搜集相关资料,作好应付复杂性和动荡性的准备。

(3) 时间观念。俄罗斯有一句古老的

谚语

说:“如果你打算出门旅行一天,最好带上一周的面包”。因为在俄罗斯,难以预料和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包括谈判中的时间和决策,行政部门的干预、交通和通讯的落后。他们认为,时间是非线性的,没有必要把它分成一段一段地加以规划。谈判时俄罗斯人不爱提出讨论提纲和详细过程安排, 谈判节奏松弛、缓慢。不过,俄罗斯人比较遵守时间,在商务交往中,需事先预约。

(4) 沟通方式。俄罗斯人喜欢非公开的交往,喜欢私人关系早于商业关系的沟通方式。 一旦彼此熟悉,建立起友谊, 俄罗斯人表现得非常豪爽、质朴、热情,他们健谈、灵活,乐于谈论自己的艺术、建筑、文学、戏剧、芭蕾等。他们非常大方、豪迈,长时间不停地敬酒,见面和离开都要握手。俄罗斯人是讨价还价的行家里手,善于运用各种技巧。常用的技巧有制造竞争,有的放矢等。他们缺乏 外汇,比较欢迎 易货交易。

(5) 对合同的态度。俄罗斯人重视合同。一旦达成谈判协议,他们会按照协议的字面意义严格执行,同时,他们也很少接受对手变更合同条款的要求。在谈判中,他们对每个条款,尤其是技术细节十分重视,并在合同中精确表示各条款。

先谈原则与先谈细节

中国商人喜欢在处理细节问题之前先就双方关系的一般原则取得一致意见, 把具体问题安排到以后的谈判中去解决, 即“先谈原则,后谈细节”。而西方商人如美国人则往往是“先谈细节,避免讨论原则”。西方人认为细节是问题的本质,细节不清楚,问题实际上就没有得到解决,原则只不过是一些仪式性的声明而已。所以,他们比较愿意在细节上多动脑筋,对于原则性的讨论比较松懈。然而由于中西方对谈判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事实表明先谈原则必然会对后面的细节讨论产生制约作用。这种差异常常导致中西方交流中的困难。美国一些外交官曾感受到中国人所具有的谈判作风对西方人的制约。专门研究中国谈判作风的美

国学

者查尔斯·弗里曼告诫西方外交界,在与中国人打交道时,应“坚持先谈具体而特定的细节, 避免关于一般原则的讨论。”中国人重视“先谈原则, 再谈细节”的原因在于:第一,先谈原则可确立细节谈判的基调,使它成为控制谈判范围的框架。第二,可以利用先就一般原则交换意见的机会来估计和试探对方,看看对方可能有哪些弱点,创造出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机会。第三,可以很快地把原则性协议转变成目标性协议。第四,先谈原则可以赢得逻辑上或道德上的优势。第五,通常原则问题的讨论可以在与对方的上层人物的谈判中确立下来,从而既避免了与实质性谈判中的下层人员(这些人对具体问题很精明)可能的摩擦,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他们的举动。应当指出,先谈原则的谈判作风虽然有对于具体细节谈判的某种制约作用,但是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对于自己的违约站定脚跟对中国的批评不理,那么这种手法就不会特别有效,因为毕竟依照原则精神来谈细节与依照原则精神来执行协议是两码事。

重集体与重个体

中西方在谈判中都是既重集体又重个体。但西方人比较强调集体的权力,即“分权”;强调个体的责任。中国人比较强调集体的责任;强调个体的权力,即“集权”。

重立场与重利益

中国人比较重立场,而西方比较重利益。中国人由于自己的国民性把“面子”看得极重, 在谈判中对于立场特别敏感。 美国谈判学家雷法指出:“如果谈判者在立场上争执时,他们会使自己更加陷入该立场中。你越澄清你的立场,越抵抗别人对它做的攻击, 你就越会执著于它; 你越设法叫别人相信你不可能改变立场,你越难做到这一点。于是,你的‘自我’变得与你的立场混为一体。你现在有了‘保住面子’这项新利益——把未来的行动与过去的立场联系起来——也就越不可能达成一项调和双方最初利益的明智的协议。在立场上投入的注意力越多,越不会注意如何调和双方利益。任何达成的协议,都只不过是机械式地消除双方在最后立场上的歧见,而不是精心拟出符合双方合法利益的解决方案。这种协议不可以使双方都满意。”立场争执往往会使谈判陷入僵局,导致彼此的尖锐对立。多年的合作伙伴,会因此而分道扬镳;朋友从此会视同陌生人。

西方人对利益看得比立场更为重要。无论对任何人,评价其工作绩效的标准是看其谈判成果。一个在谈判中“勤恳稳重”有余而低效无利的谈判者,在西方人看来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苦劳”的西方人眼睛里不可能被记入“功劳”账上。因此,一个在谈判中过分坚持立场而不能获得利益或放弃了应得利益的人在西方是不可能被重用提拔的。由于西方的谈判者重效果而轻动机,他们对立场问题往往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在谈判中努力追逐利益。他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取决于其是否能为自己带来好处,是否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谈判新闻稿【第四篇】

通过提前考虑这些步骤,你就准备好充分利用你的谈判技巧了。

1. 做研究

在开始谈判之前,评估各方并考虑他们的目标。例如,如果你接近求职过程的尾声了,你可能就要准备谈薪水了。招聘单位很可能希望聘用拿了有竞争力的薪水后能完成要求的工作职责的人。你可能想为一家公司提供你的经验和知识,以换取你认为公平的薪酬。

研究一下和你谈判的人也是有帮助的。了解谈判对手的局限性。他们有能力给你想要的吗?有时候和你谈判的人并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了解这些限制可以帮助你制定策略。

2. 清楚你的优先级

谈判通常要求双方妥协。确定什么是最重要的,以及你愿意接受什么来代替它。提前设定你的优先事项,可以帮助你评估你拒绝放弃的东西以及你愿意让步的地方。

3. 考虑到反对意见

考虑谈判中潜在的反对意见。你认为你的经理会因为销售额下降而反对增加工资吗?你是否会因为你要求的职位起薪高于平均水平而被拒绝?写下所有潜在的反对意见,然后收集可以用来支持你的诉求的信息。

4. 知道什么时候该走开

谈判中最难的部分之一可能是知道什么时候放弃一项协议。在所有的谈判中都要意识到你可能无法达成一致。一旦你意识到没有进一步妥协的余地了,一方或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这些条款,也许是时候离开了。

5. 记住你的时间表

时间表可以显著影响你在谈判过程中的地位。例如,如果一方或双方急于达成一项协议,一方或另一方可能会放弃太多,并后悔自己的行为。例如,如果你想尽快找到一份新工作,你可能会接受一个比你应得的工资低的职位,或者你可能会在福利上妥协太多。在这种情况下,从长期来看,你可能会发现自己对自己的决定不满意。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更长的时间段。如果一个公司正在考虑与一个供应商合作,但他们眼下还不需要他们的服务,这个供应商可能很难说服该公司满足他们的条件。该公司可能会更努力地争取折扣和更多的益处,因为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他们仍然有时间找到另一个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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