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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范文【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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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一篇】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且要求各地要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是把党的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全面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成为我们共产党员新时期思想的戒尺和行为的指南。

“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我们党执政已经60多年,带领全国人民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非凡成就,中国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3亿人正从解决温饱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为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尤为重要,对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曾几何时,一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受享乐主义和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以为首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务实干事,直接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关乎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实现。

为此,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以“党纪国法面前没有铁帽子王”的魄力,在全党范围内大力反腐,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面前无禁区,随着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为代表的党内腐败分子落马,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也逐渐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他还反复叮嘱,“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入新的阶段,为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从根本上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运而生。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两大党规,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时刻牢记,处处践行,明白什么该做、怎么做,懂得什么不该做、做了有什么后果,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在有色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今天,在公司矿面临着非常艰难的转型时期,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又该如何作为?其一,要勇于担当,尽职履责。越是急、难、险、重的时刻,党员领导干部越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党员立足岗位,默默地奉献,能够带动和影响身边的职工一起为企业渡过难关出力献策。围绕“控亏损、保生存”中心,在安全环保、降本增效、工作作风、改革改制、求实创新等方面,党员都应该责无旁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体现党员关键时候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品质。其二、要三严三实,克己奉公。俗话说,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干部。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的掌舵者,是职工的领路人。在企业生死存亡的困难时期,领导干部更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努力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铭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会遇到不少挑战和压力,领导干部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战略定力,要着眼于企业顺利过渡和长远发展,要心系职工群众福祉和未来生计,做出科学可行的决策,以身作则带领职工攻克一道道难关,飞渡一个个险滩,迎来阳光明媚的黎明。其三、心中有戒,顺势而为。新修订的党内处分条例厘清“负面清单”,遵循“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原则,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规定更严格、更清晰、更细化,对于党员队伍中已经发生或最新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都能找到相应的处分办法,只为把党纪党规的宠子扎得更牢。党中央从严全面治党,长期不懈一抓到底,这将是大势所趋。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干事、正派做人,心中始终装着党纪国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二篇】

凤凰卫视特别节目《准则条例》让我们倍感深刻,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不能漠视自己的行为对家庭、社会、乃至国家的影响。本文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经验,谈谈对“准则条例”的几点感悟和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自身行为的反思。

在职场中,为了获得业绩和利益,很多人都会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直到看完《准则条例》后,我深刻认识到,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伤害了其他人的权益。从现在起,我将一如既往地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持正当竞争,尊重他人的利益和权益。

第三段:对家庭生活的反思。

在家庭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会疏忽细节,让家庭存在不和谐的因素。《准则条例》进一步告诉我们,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应保持纯洁之志,不妄求私利。我们应该以谦恭有礼、宽容爱人为原则,以健康和谐的家庭为目标。因此,我会在家庭生活中更多地关注家庭成员的感受,尽自己的能力为家庭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段:对社会责任的认识。

作为公民,我们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准则条例》让我猛然醒悟,即所有的公民都应该严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因此,我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非法行为,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总的来说,《准则条例》从多维度给我们普通人传达出了一种人文关怀和生命态度,是我们普通人共同奋斗的目标。作为普通人,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在工作、生活、社会中都要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未来,我们应该不断谦卑修德、积极进取,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品德、有素质、有担当的社会公民。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三篇】

最近,我读了1篇名为《条例准则》的文章。这篇文章写道,条例和准则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和道德准则。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深受启发,开始思考条例和准则在我的生活中的作用。在接下来的几段中,我将分享我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条例和准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秩序和规律。在文章中,作者指出,条例和准则是为了保证我们的行为更加有序和有节制。比如,在学校里,教师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上课守时、预习课前课后打卡等,这些规定都帮助我们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了效率。而在工作中,公司也会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正是有了这些条例和准则的规范,我们的生活才得以更加条理清晰、有序而高效。

其次,条例和准则还塑造了我良好的道德准则。我们身处社会,每个人都需要有一套固定的准则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而条例和准则为我们树立了典范。文章中举了个例子,一个医生不得随意泄露病人的隐私,这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同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类似的准则。守信用、礼貌待人等都是我们身为人类应当遵守的道德底线。这些准则给予了我正确的道德引导,进一步加强了我的正直和责任感。

第三,条例和准则对于团队合作和社会和谐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条例和准则为团队提供了统一的思维模式和行为准则。在一个大团队中,每个成员的行为都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发展。规范的准则可以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默契,使得团队更加高效工作和协作。而在社会中,大家能够遵循同样的准则,相互尊重,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可以说,条例和准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基石之一。

此外,条例和准则的遵守还有助于个人成长和自我提升。只有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制定了相应的准则,才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目标设定相应的条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和决策。比如,如果一个人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家,那么他就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准则,如坚持每天练习、参加音乐比赛等。只有遵守这些准则,他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演奏技巧和音乐造诣。

综上所述,条例和准则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们为我们提供了秩序和规律,塑造了我们的道德准则,促进了团队合作和社会和谐,同时也有助于个人成长和自我提升。在我个人而言,我会更加重视制定和遵守条例和准则,相信这能够使我在各个方面更上一层楼。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四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加以全面规范完善。人事档案需要组织管理好,人生的“档案”更需要每名干部自己去走好每一步。对于组工干部而言,更应当在有限的组工生涯中步步走实,写好成长、成熟、成就的“档案”,展现人生风采、无悔青春韶华。

岁月如歌,厚积而薄发,写实“成长档案”。“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组织工作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组工干部承担着新的使命,要坚持“学习无穷期”的理念,始终紧扣“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会办”的组工标准,注重拓宽眼界、增长阅历、积累经验,不断增强学习提升能力、组织统筹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始终学先一步、学深一层,用真理力量构筑自己的精神世界,做到真学真懂、入脑人心,为人生的档案添上“一抹鲜红”。

从善如流,清朗而笃实,写实“成熟档案”。“进了组织部,天天有进步”,这种进步,体现在日省日新、日勤日进的工程中,体现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快速成熟。在大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的要求,时刻登高望远,明辨方向,思想上讲政治立场、政治原则,行动上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小处,要修炼“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精神,坚持公道正派处事,富有理智讲原则、严格操守不徇情,念好“忍”字诀,经受长期加班的“痛苦”、急难险重任务的“煎熬”,真正从“忍”中磨练心智、积累力量,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

征途如虹,担当而有为,写实“成就档案”。勇于争先永远是组工人最鲜明的品质,敢争第一永远是组工人最亮色的座右铭。要把担当作为组工干部的“本色”,把新时代的精气神带入到工作中,融入组工人的骨子里,有一股子闯劲,敢于向问题宣战,敢于啃最硬的骨头、挑最重的担子,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攻坚战。更要养成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甘于做小事细事,在平凡中默默耕耘,在点滴之中不舍尺寸之功,涵养“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韧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往下发力,一步一步向前而行,在人生的征途中留下最为坚实有力的一页。

近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条例》,深刻认识到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是为了规范党支部,因为它是党的基础组织,必须要明确工作准则,给群众发挥带头作用,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把“带”的作用示范在支部。上级党委领导要把带头开展专题研讨、参加支部学习、过双重组织生活。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支部联系点等作为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好标杆,特別是一把手更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带头深入包点支部,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指导学习教育。压实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参加学习教育和推动学习教育双重责。

坚持把“学”的基础夯实在支部。突出党支部主阵地作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依托,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按照内容、时间、方式、标准“四清”要求列出学习清单,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研讨专题进行具体细化,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改”的要求落实在支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间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一条一条查不足,一项一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坚持把“严”的标准贯彻在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把力量沉到基层,重点放在支部,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经常性的督将“严”的标准贯彻到“末梢神经”。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同时细化列出督导清单,对“督什么”“怎么督”“督成什么样”分别明确具体方法标准。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政治过硬立旗帜。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思践悟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业务过硬树标杆。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应带头树立业务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强化对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推动科技兴警、科技强警,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过硬保民生。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多动嘴、勤跑腿,让群众开心至、满意归。要强化使命担当,扛起责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挺身而出,绝不袖手旁观;面对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要敢于到斗争冲突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最艰苦、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纪律过硬铸底线。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大的纪律约束力保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严”字把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规矩挺在前面,让“六大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厉打击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政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无处遁形,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作风过硬暖民心。作风建设直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少数政法干警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看似“小毛病”,实则“大危害”,影响的是社会整体对政法队伍甚至党和政府的评价。一次不文明的执法,一场不公正的审判甚至一件不规范的着装,都有可能伤害民心,导致巨大损失,因此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与“四风”作斗争,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心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心声,打好作风建设仗,练好为民服务功,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和勤务员。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作为原则写入总则第三条,体现了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根本精神,意义深远。

《条例》明确了合法的宗教主体,即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

其中,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可获得法人资格。

法人制度的确立使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保护有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通过捐赠、收益等获得的财产,只要是合法使用和拥有的财产,均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地位,也决定了他们的财产和收入不得用于分配,只能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其他组织和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更不得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

这些规定切断了利用宗教从事商业活动,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1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对政法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并用条例形式确定下来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是首次。

坚持践行党法,坚定不渝永葆人民公仆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伴随了党的建设的始终,人民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满不满意是检验我党执政能力过关不过关的保证。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有利于保证党的事业沿着正轨前进。理论是革命的先导,而党规党纪作为约束广大党员干部的“安全带”、“捆仙锁”,会从根本上净化共产党人的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党法为共产党人永葆人民本色做出更大的贡献。

坚持责任担当,紧跟时代形势学习党规党纪。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时刻不能忘记紧跟政治形势,不断更新学习观念。回看中国共产党过去几十年的光辉历程,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靠着热血和信念,靠着责任与担当,闯过了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在中共的奋斗史上经过一点一滴形成的党规党纪对于党员们的思想观念的养成、高尚品格的塑造至关重要。新时代,我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紧跟时代形势,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是对党忠诚,团结奋斗的集中体现。

坚持廉洁自律,净化消极思想时刻不触红线。新形势下,我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以及“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唯有保持自身的思想不变质,精神不懈怠,才能躲过我党面临的越来越多的“糖衣炮弹”,在改革开放日趋深入和全球化程度日益加加深的今天,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内法规,这是共产党员保持纪律操守的底线,是一条不容触碰的红线。

时值年末岁初,一些党内的不安分子必然会蠢蠢欲动,此时我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非常有必要。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监督广大党政干部的所作所为,才能让中国的政治风气得到进一步净化,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预期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的深度融合。

古语云:“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学习和践行《条例》关键在于守正有常解题义,贵在创新谋发展。为更好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在政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全市法院确立了“继往开来,守正创新,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工作总基调,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和“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守正队伍建设之魂,创优审执主责主业之本,实现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案件质效、管理质效和服务质效“三个一流”。

何谓“守正”?

——守党性,正方向,擦亮法院工作政治本色。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提高防控政治风险的能力。坚持将守党性讲政治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以严格公正司法的真抓实干作风和扎扎实实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彰显担当。

——守公心,正风气,全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公心是党员干部对党和人民的赤子之心。公心在事业,“干好本职工作是最大的讲政治”。我们要抛开私欲,一心扑在事业上,始终秉持进取之心。公心在为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感恩之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公心在风气,正风正气是管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廉洁的“头雁”。

——守廉洁,正民心,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廉洁,一边连着职业生涯,一边连着民心趋向。现今,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仍是最大的民心隐患。因此,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在法院系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着力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实现全院管理、全员管理、全程管理,良性互动一盘棋,齐抓共管促发展的大管理格局。要着力加大正风肃纪,确保每位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铁规禁令入脑入心,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创新”在何处发力?

——创新司法为民,彰显人民情怀。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紧扣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聚焦便民利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全市基层法院之间跨域立案无障碍,打造一站式、全程式、定制式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聚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挂挡提速跨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聚焦“诉源治理”,巩固和拓展“互联网+诉非衔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新时代邢台“枫桥经验”。

——创新服务大局,诠释政治担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双创双服”,靶向发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为邢台创新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主动研判涉企案件审理方式,积极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创新舆论宣传,力促良法善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精神领域斗争“主战场”意识。努力提升法院传统新闻宣传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发展水平,多平台、多形式讲好法院故事,掌握新媒体舆论场主导权、话语权。坚守公平正义,审慎公正裁判,主动引领社会风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彰显。

实现“三个新提升”

——格局理念新提升。善于以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视角、战略的眼光,分析形势、思考问题、谋划对策、推进工作,跳出法院看法院、跳出河北看邢台。坚持运用科学思维,与时俱进更新工作理念,正确把握法院工作规律,善于用改革思路破解难题,用创新举措推动落实。

——服务发展新提升。紧紧围绕省、市“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以过硬队伍素质为聚力点,以改革创新激发动力为切入点,以案件质效提升为着力点,聚焦“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作风形象新提升。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用人导向,严管厚爱,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服务奉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更加团结、信任、包容、务实、高效。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践行司法为民,法治理念深入民心,司法环境天朗气清。

根本固着,华实并茂;源流深者,光澜必章。全市法院将以《条例》为指引,扎根司法为民、秉持忠诚担当、深耕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对党领导政法工作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对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总规范,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公安机关在政法工作中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历史使命,只有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时代公安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全球新冠疫情引发了更加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这些都对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工部门就是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重点在政治建设、学习教育等方面多谋划、下功夫。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重要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不懈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重温《条例》原文,广泛开展交流讨论,实现全覆盖,迅速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从制度层面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牵头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职报告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政治轮训、公安改革、干部任用等工作,不断整体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工作,自觉主动对标对表,推动《条例》落实,切实把上级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注重在落实工作中,不断增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提升工作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结合政工工作实际,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各方面,攻坚克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执政兴国的基础性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必须下好“绣花功夫”,发挥最大效益。不少历史事实都表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政令不通、财政不堪重负等等,是导致国家衰亡的重要原因。《条例》提出,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比喻生动,言简意赅、印象深刻。生命在于运动,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让机构编制资源动起来,党和国家的肌体才有生机活力。

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要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主旋律。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如同排兵布阵,统一行动尤为重要,统一行动才能实现预期目的。机构编制工作,如同织布,既要明确经纬,抓住关键节点,也要突出主线,确保纲举目张,要突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根主线,把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串联起来,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

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要踩准“优化协同高效”节拍。健身就要让全身都动起来,通经活络,提高身体灵活性,着力消除“中梗阻”。一段时间以来,伪造信息获取干部身份、超编配备干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虚报人员信息套取财政资金等现象,在个别地区时有发生,成为党和国家肌体上的“赘肉”,甚至是坏死部分。要以本次《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为契机,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措施,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理顺上下关系、条块关系,借助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等监督利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进行惩戒,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跳好机构编制“健身操”,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检验“健身效果”。健身更要强身,否则就是假把式。机构编制涉及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为每个党员干部追梦圆梦、干事创业搭建舞台、设置跑道。要精准使用编制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而不是上下一般粗、遍撒胡椒面。要与时俱进使用编制资源,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编制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增减,让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适应发展需要。要通过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合规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不断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为提高效率效能服务,为激发党员干部活力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通过认真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以身作则树榜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政治意识,严格“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有效发展。对照党章和《条例》“找偏差,喊看齐”,事事想在前,时时刻刻严要求,立好标杆,树好榜样,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场不动摇,以实际行动将基层政法工作做细、做实。

二、提高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通过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树立责任意识,真抓实干有作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时刻让自己身上的担子重一些,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的压力轻一些。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法工作中保持纯洁性和战斗力,面对不良社会风气,社会黑恶势力,必须坚决斗争,严厉打击,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

通过学习,自己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消除社会隐患,为基层政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以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在如何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指导各项工作、助推党委政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军委主席负责制,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xx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坚持“干警战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治工作”、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更是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民族复兴伟业的领航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将提升政治能力贯穿于党性锤炼、强警实践的全过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高鉴别力和敏锐性,在学习状态下思考、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着重学习、深刻理解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真正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新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平安中国的捍卫者、深化改革的亲历者、群众幸福的维护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三大理念,以打击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除患保障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规框框。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心系全局、关心群众,发扬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作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为镜、以《例》为鉴,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警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固化完善常态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凝神聚力,勇毅笃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在党坚强领导下的政法队伍不断淬炼忠诚警魂、浇铸坚定信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恪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共九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规矩,是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保障。该《条例》的规定,是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以下几点:

通过学习,让我们明白,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坚定政法工作的大方向就是要坚定党的领导,只要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一定能消除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隐患,解决难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更大的胜利。

宣传思想工作毕竟是做人的工作,失去了具体活着的人,宣传思想工作失去了力量和落脚点。近日,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解决实际问题,解决思想问题。那么,解决思想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在哪里工作呢?对此,我们要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数。

毛泽东同志说:人心是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力量。在新的条例中,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更加自信,集中人民的心,温暖人民的心,建立同心,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情系群众,关注民生的民情,指明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人民的责任。

1、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要有信心。自信不仅有,重要的是强。强是形容词,也是动词,提高自信。今天的世界,如果说自信的话,哪个国家,哪个政党,哪个民族能像中国由像中国、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那样自信。我们的自信是对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也是对党、人民、核心和领导人的自信5000年文明史、97年党的奋斗史、69年新中国建设史、40年改革开放史、18年以来的历史成果、发生的历史变革、中国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就宣传思想工作而言,五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从根本上扭转了意识形态领域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全党社会思想上的团结更加坚定。当然,各方面各领域还存在一些困难,面对新的挑战,人民群众还有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宣传思想工作要以统一思想、凝聚力为中心环节,在坚定信心、鼓舞斗志上下更多功夫,落实强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强的效果。

2、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二要聚集人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聚集人心的工作要从政治高度认识,从政治效果来衡量。无论是思想理论、新闻舆论还是电影文艺,都要把政治效果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要被市场绑架,不要被金钱异化,被娱乐杀死。只有害怕民心,应对民心,适应民心,才能凝聚民心。民心不能失去,也不能分散。聚集的方向是向党中央确定的宏伟目标团结前进,聚集的目的是鼓励全党全国人民的士气,振作精神的聚集方式和手段是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唱主旋律,扩大正能量,扩大主流思想舆论。

3、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三要暖人心窝。人心冷暖与天下得失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暖心的要求,本身就是暖心。这个普通的三个字意味深长,意味深长,值得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每个人都能体验,记住,实践。无论是强烈的自信还是集中人心,如果没有暖人心窝的基础,工作都会加倍。所有形式的作品,只有感动人心灵敏感的弦,才能温暖人心,激发阳光和向上的爱情,从正面和积极的方向影响社会,激励他人。暖人心窝首先是正能量。负能量的东西只能让人感到寒冷。揭开黑暗取悦市场,取悦外国人的作品不受欢迎的理由就在这里。温暖人心的是真正的感情,表现出对党、国家、民族、人民的真正感情。只有真正的感情才是美好的,虚情假意只能创作和生产低俗的俗气。

4、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四要建立同心。建立同心是建立大同心圆。同心圆是指圆心相同半径不同的圆,半径越长圆越大。共同建设的目的是不断提高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提取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志,展示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现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建立同心,讲故事是一个好形式、好方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讲三个故事,即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梦想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

为了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必要创造一个的精神环境。这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价值,也是目标。其中,强烈的自信是宣传思想工作的起点,聚集人心是努力的方向,温暖人心是重要的实现方式,建立同心是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具体要做以下几点:。

1、强烈的自信必须举旗。自信来自真理的魅力,决定理论的冷静和坚定。这就要求宣传思想工作必须举起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促进学习实践,推进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扎根,成为全社会的精神动力。全民奋发进取的信心来源于优秀的文化滋养。宣传思想工作要坚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因为她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国成功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实践证明了我们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成功,凝聚了新时代的文化成果。

2、聚集人心必须正确引导。只有牢牢把握好正确的舆情导向,才能实现聚集人心的光荣使命。团结稳定鼓励,以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舞全党全民士气,振奋精神,朝着党中央确定的宏伟目标团结前进,是宣传思想工作时刻不能偏离的方向,也是重要的历史经验。我们正在进行的是拥有众多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将会遇到难以想象的复杂局面。宣传思想工作要保持自己的冷静和自信,坚持主流思想舆论阵地的巩固,以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为自己的责任,以集中人心为荣。

3、暖人心窝要接地气。宣传思想工作是凝聚共识的重要途径,目的是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同心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观众大多是普通大众,四面八方,各自经验不同,观点和想法一定多样。这要求宣传思想工作包容和耐心心,及时吸收建设意见,及时帮助困难,及时宣传不了解情况,及时清晰认识模糊,及时解决怨恨,及时引导和纠正错误意见,使各种媒体成为与大众交流的平台只有抱着温暖的态度,才能在参加者的心里说话。

4、建立同心必须抓住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已经开启,要把统一思想、凝聚力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抓住中心不动摇,上下同心必胜。宣传思想工作的目的不仅要让干部同心,还要让大众同心。大众齐心协力,一切都很容易。面对两百年的奋斗目标,面对三大攻防战、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热门实践,只有唤起工农千万人,共同努力,才能推进伟大的事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日,我们__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_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_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成功经验,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抓农村党支部、建强战斗堡垒,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条例》的印发,是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与实践的需要,是加强农村工作的有力举措,更为打赢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根基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又好又快的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现储备培养优秀的年轻党员,为基层工作注入源头活水,同时在常态上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中贡献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力量。

加强党内政治学习。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好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切实落实农村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加强基层阵地建设。阵地建起来,党旗飘起来,党徽戴起来,党员干起来,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村级活动场所,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阵地凝聚民心的作用,让党员更有归属感。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政治过硬立旗帜。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思践悟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业务过硬树标杆。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应带头树立业务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强化对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推动科技兴警、科技强警,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过硬保民生。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多动嘴、勤跑腿,让群众开心至、满意归。要强化使命担当,扛起责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挺身而出,绝不袖手旁观;面对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要敢于到斗争冲突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最艰苦、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五篇】

最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文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一、深刻认识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考验。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党领导下的每位党员干部也面临同样的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中央出台《廉政准则》,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联系到本身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组织工作调研与信息工作,及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积极为部机关履行好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打基础、聚人才职能作用出谋划策,更好服务和服从于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维护组工职业尊严,保持良好的组工形象。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精神,以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组织工作的信息调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同时,要充分珍惜学习的机会,加强德育管理工作前沿理论的学习,掌握更多更新的德育管理知识,开拓视野,完善知识机构,并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当前,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在党员干部中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这就要组工干部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xx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六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内思想作风建设也日益重要。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中共中央颁布了《准则条例》,作为党内纪律的最高法规,要求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笔者认为,《准则条例》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在党的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准则条例》在党的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全党党员和干部必须遵守的法规。它在加强党内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是整个党的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认识到《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对于我们党员来说具有深刻的意义。

第二段:《准则条例》对党员的要求。

《准则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要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组织安排,恪尽职守、勤政廉洁等,同时还提出了对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纪律处分。这些要求对于我们党员来说是关键性的,要求我们在各自的工作中保持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四讲四有”。

《准则条例》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一个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思想是非常关键的。《准则条例》提出了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作风和思想,严禁抄袭、造假、欺瞒、虚伪等不良行为。这将有助于防止腐败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全党的思想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准则条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思想上的认识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和严格性。二是行动上的贯彻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的要求,通过实际行动来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三是党组织的监督问题,加强对党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纪律处分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第五段:结论。

《准则条例》是全党的最高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性文件。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是我们党员和干部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切实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严格性。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七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下面是本站为分享的“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范文【精彩8篇】”,我们xx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启示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站在执纪者角度,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和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启示五:培养健康向上情趣,党规党纪印在心上。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

启示六:既要关注行为被动,更要关注灵魂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作为新任xx区委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好、执行好,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要严加监督。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从严治党要以严明的铁纪作保障。新《条例》规定了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区委书记是党在一区的负责人,要坚守政治红线,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把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从严从实落下去,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妄议中央、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严格教育。新《准则》《条例》学习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重要任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确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推动学习系统化、常态化。运用各类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两个法规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

三要严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区委书记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班子成员带好头,给党员干部作好示范,尤其是带头学条例守规矩,做到以政策法规为准绳,以职责权限为依据;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意见征求、沟通酝酿等决策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议事规则,防止独断专行、简化程序,让权力在制度规矩之笼内阳光运行。要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全力抓好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要严于律己。《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要按照两部法规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第一是用“望远镜”论危害。算好“廉政账、家庭账、亲情账”,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第二是用“平面镜”照自己。反思自己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是否符合党章和《准则》要求。第三是用“显微镜”查问题。从思想和灵魂深处查找违反《条例》的具体问题,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第四是用“多棱镜”找根源。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消除违背《准则》触碰《条例》的根源和土壤。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

党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第八篇】

这几日研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次如此认真阅读了党纪党规的读本,以往认为这类读物古板沉闷拖沓的印象一扫而空。与时俱进,进步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审美”标准,新的《准则》和《条例》,全面、精炼、深刻。其中有两点修改感触最深:一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违纪不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事情,而是与每位党员息息相关。党员,出于群众优于群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该只是一句口号,更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于日常生活中重细节。“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准则》的全覆盖不是一个枷锁而应作为一种契机,让党员将规矩养成一种习惯。二是与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违纪条例剔除,彻底实现了纪法分开。过去人们总觉得党员有保护伞,违法面前还有违纪这种挡箭牌,“不患寡而患不均”,在违法面前应该人人平等,绝不容姑息放轻,这是一种公正。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平台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贪腐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践行《廉政准则》,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任务。《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201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201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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