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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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
按照离石区信用社党委的要求,我信用社组织所有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透过学习《条例》和《准则》使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持续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和《准则》,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潜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用心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群众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_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时刻持续警醒和忧患意识,铸就思想道德防线;时常反思自己,用《条例》和《准则》检查对照自己,做一名廉政的公仆。银行从业之道,贵在廉洁,廉洁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潜力。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银行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不能坚持依法廉洁从业、遵守职业操守,就会失去拓展市场赢得客户潜力的基础;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的考验,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潜力的保证。透过这次学习,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每一天与钱打交道,要坚持廉洁自律的原则,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因此,我们就应透过以下几点做到廉洁,从而到达反腐的目的: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二、抵制住_,端正职业道德思想,要见_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群众发展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亨,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群众。
三、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增强了“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引发风险”的风险理念,建立了有责担责,尽职免责的职责思维,反对放松管理求发展,充分认识到违纪违规经营的危害性,以及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职责和应受到的惩戒,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知足常乐,持续平衡心态。
五、正人要先正己、做反腐倡廉表率。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决按照廉洁从业的要求办事,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总之,透过这次集中学习,我觉得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必须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党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
近期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增强并巩固了自己的党风党纪和廉洁奉公意识。主要体会有:
一、充分认识,坚定信念。“不树正气不能立大业”,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准则》进一步重申党的信念宗旨、优良传统,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一个更加清晰、更加具体的行为标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组织和广大党员划出了一道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作为执政机关的基层党员干部、执法机关一线执法民警,我们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在严守党规党纪上思想坚定。
二、学深悟透,坚守底线。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继续学习领悟《准则》和《条例》,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习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率先垂范,带头坚决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坚守底线思维。
三、学以致用,推进工作。在日常岗位工作中,认真组织和带领基层交警队伍严格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纠正问题、肃清问题。同时,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通过学习和查摆,切实加强队伍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扎实推进交警岗位职责履行,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我将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执行纪律要求,树立良好警风。
党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意见》规定“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章,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章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自觉做遵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动力。而理想的滑坡、信念的动摇,可以亡党亡国,前苏联共产党阵营的瓦解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因此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过程中,不能只挂在嘴上、贴在网上、写在笔记本上,而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并融会贯通地落实到各项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党的十九大修订的新党章,有许多新概念、新内容需要我们深入学习、重新认识、深入理解、认真把握。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党章是新时期统领全党的新章程,要用科学的、发展的观点去学习、去理解,充分认识到党章赋予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历史重任和我们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主动深入学习,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改变只重形式不求效果问题,把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铭记在心,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章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章贯彻的如何,纪检监察干部具有一定监督职能。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让他人遵守好、贯彻好党章,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首先遵守和贯彻好党章。首先要自觉把党章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根本“大法”,自觉遵守党章赋予的权利,做好党章赋予的义务,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制约之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其职能作用。其次要把贯彻竞章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章来指导反腐败工作,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全面践行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脉,更关系到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里的份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清楚地阐明了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内容虽简,但指向明确,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突出关键少数,面向全体党员确立了能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我们要把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履行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习准则,认真对照准则,围绕“廉洁”二字,才能自觉地在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不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践行准则,让我们党不断为人民群众树立立德向善、勤政为民、无私奉献、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等表率作用,从家庭到集体,从个人到团体,不断为我们党增加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我们党更加得人心,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增强了廉洁意识。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作为纪检干部,更要强化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自觉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
(三)通过学习准则进一步提高了争做廉洁模范的自觉性。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权用权时经常会受到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我们只有提高觉悟,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作为纪检干部,要走在其他党员干部的前面,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廉政准则的习惯。
三、严格遵守条例,争做党纪党规的维护者
党纪是党的生命,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纪检干部,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弄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真正做到对党忠诚、爱党护党,同一切破坏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条例,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中。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必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条例作为党纪的硬约束,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恪守党纪党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提出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就是要从制度层面上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真正实现“三不”一体推进。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另一方面,我们要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的关系,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
近日,我们__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_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_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