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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心得体会范文报告【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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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心得体会报告【第一篇】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楼房的高层化趋势,电梯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电梯在日常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相关部门经常发布电梯安全报告,以提醒人们关注电梯安全问题。最近,我读了一份电梯安全报告,深受感触,下面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对报告中介绍的一些电梯存在的隐藏危险和故障原因感到震惊。报告中提到,电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故障隐患,如电路故障、制动系统失效和传感器异常等。这些故障原因及时提醒了我,电梯的安全问题并非只是表面上的开关故障或者卡住不动。其实,背后可能掩藏着许多潜在的危机。了解这些隐藏的危险和故障原因,对我平时使用电梯时更加小心谨慎起到了警示作用。

其次,报告中介绍的电梯事故数据令我深思。根据报告统计,电梯事故致死率并不低,很多事故都是由于电梯维护不及时或人们自身不注意所导致的。尤其是一些老旧的电梯,由于机械老化和制动系统失效等原因,更容易发生事故。这让我意识到,无论是作为电梯使用者还是相关管理部门,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电梯的安全问题,加强维护和检修,确保电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我们作为电梯乘坐者,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方式,遵守电梯的使用规则,共同维护电梯的安全。

此外,报告还提到了一些发生电梯事故的常见原因,如超载、滞留、误操作等。这些原因都与人们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有关。比如,我注意到超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人为了赶时间或是出于方便,选择在电梯内超载。这样不仅增加了电梯的负担,也容易导致电梯失控或是发生其他危险。因此,我们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乘梯的良好习惯。

最后,报告还对电梯管理和维护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建议加强对电梯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零部件,强化定期检测和保养。同时,也呼吁建立完善的电梯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电梯救援的效率和能力。这些建议对于电梯管理部门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只有在管理和维护方面做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电梯安全问题。

综上所述,电梯安全报告让我对电梯的安全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对电梯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警惕,不仅要加强电梯的保养和检修,还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保障大众的安全,让电梯成为人类进步的友好伙伴。

船舶安全心得体会报告【第二篇】

在航海行业中,船舶安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作为一名在校航海专业的学生,我们经常接受船舶安全方面的课程培训,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近日,我参加了一堂船舶安全课,并在课堂上收获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在船舶安全课堂上,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关于船舶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的航海生涯很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和突发事件,而只有在掌握了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后,才能更加有信心和能力应对。这让我意识到,船舶安全课程并不仅仅是学校要求我们学习的一门课程,更是为了我们将来的安全和职业发展考虑。因此,我认为我们学生应该充分重视起来,不仅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还应该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和学习相关的船舶安全知识。

第三段:掌握应急处理的能力。

在船舶安全课堂上,我们不仅学习了理论知识,还进行了许多实操训练,如装备穿戴、灭火器的使用等等。这些训练帮助我们提高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培养了我们的应急处理意识。我们知道,突发事故发生时,我们的反应时间非常有限,只有通过不断的实操训练,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避免事故的扩大。通过这次课堂训练,我逐渐掌握了一些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如逃生、救生等等,在以后的实践中,我有信心能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四段: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在航海工作中,团队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在课堂上,我们进行了一些团队合作的训练,如集体灭火、船舶疏散等等。这些训练帮助我们了解了在危险环境下的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通过这些训练,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协作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只有大家携手合作,共同应对突发情况,才能真正保证船员的安全。因此,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会更加注重团队合作的建设,发扬团队精神。

第五段:总结全文。

通过这次船舶安全课堂,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船舶安全的知识和技能,也对船舶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明白了应急处理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意识到船舶安全课程对于我们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今后,我将继续保持对船舶安全课程的重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为将来的航海生涯打好基础。

船舶安全心得体会报告【第三篇】

本须知意在为浦远船舶安全检查(公司检查、船舶自查)提供指导,力求使浦远船舶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的规定,并满足所采纳的适用的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行业组织推荐的规则、标准和指南。通过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避免和减少由于人为因素和船舶、机械设备存在的隐患而导致的海上事故或引起有关港口国对船舶的滞留。

2     适用

本须知适用于浦远公司组织进行的船舶安全检查、船舶自查。

基本要求”落实和实施船舶的检查,以便在适当的间隔期内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船舶自查。

因船舶种类和建造日期不同,所适用的公约条款有所区别。

3                  定义

安全检查包括公司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船舶进行的安全检查和船舶船长组织的安全自查。

4     安全检查须知

检查人员

由浦远公司海务、航运、船技等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代表公司实施检查;船舶自查由船长组织实施。

实施检查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船长或轮机长任职资历,或长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有能力实施有关操作性检查的其它专业人员。每组l至3人,最多不超过4人;船舶自查由船长独立组织。

检查时间

对同一艘船舶进行的安全检查,除发生事故后进行特别检查(或调查)外,一般间隔为3到6个月;船舶自查每月进行,三个月完成检查须知内全部内容并向公司提交报告。

检查必须在船舶停泊或其它不影响船舶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检查组可根据情况对“检查表”项目进行详细检查或部分的抽查,登船时间控制3小时以内;船舶自查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检查表”项目。

检查方法

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应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以有关公约为依据,参照浦远“船舶安全管理和操作的基本要求”检查船舶、设备存在的缺陷及船员操作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并予以记录。

认定“缺陷”应有依据。填入《浦远船舶安全检查报告表》的缺陷要标明是根据“基本要求”的第几条判定的,也可以直接标明涉及的有关公约、国家法规及有效规章制度的名称、条款。

在安全检查中应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有效运行的sms应能起到不断消除隐患的作用,对取得smc的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应根据检查结果评估sms。船舶结构、主辅机、安全设备以及船员的适任能力上的重大缺陷,可能表明该船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严重不足或失效。

5     缺陷等级的划分

下列缺陷被认为性质严重,应为“重大缺陷”:

属于solas公约范围内的

1)主机、副机、锚机或重要电气装置失灵;

2)机舱不清洁,舱底污油水过多,管路隔热层包括排气管被油污染,舱底泵系统不能正

常运行;

3)应急发电机、应急照明不正常,蓄电池和开关失灵;

4)舵机主辅操作系统失灵;

5)个人救生设备短缺,救生艇筏不能正常释放或严重变形;

7)航行灯、信号灯、号型、雾笛雾号短缺或损坏;

8)遇险和安全通信的无线电设备短缺和损坏;

9)航线所需海图未按时改正,或严重缺乏拟定航线必备的图书;

11)应急演习的动作明显不符合要求,对船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属于载重线公约范围内的

2)缺乏在任何装载状态下都能保持适当稳性的资料;

3)舱盖水密装置、水密门及风雨密门变形或损坏;

4)吃水标志和载重线标志看不到读数。

属于marpol公约范围内的

1)油水分离器、排油监控系统或15ppm报警装置不能正常操作;

2)油类记录簿记录无效(未按规定记录和签字);

3)未经批准安装直接向舷外排放的管路;

属于stcw公约范围内的

1)有明显证据说明船长和船员违反航行值班“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条或几条;

2)驾驶台或机舱值班安排与主管机关对该船规定的要求不一致。

有关ism规则方面的

1)船员不熟悉sms规定的自己的职责;

2)船舶所持有的doc、smc或其他法定证书不适当。

检查组(或船长)确认的其它性质严重、直接影响船舶安全或可能导致港口国滞留的缺陷。

下列缺陷应属于“大缺陷”:

有关营运安全方面的问题

1)没有按要求清洁货舱,或货物绑扎不合格造成货损;

2)没有按要求测量压舱水和货舱污水;

3)其他可能影响营运安全的行为。

综合管理方面的问题

1)船舶领导之间不团结,工作不能相互配合;

2)没有劳动保护检查或其完全没有履行职责;

3)容易导致人员受伤的部位没有警示标志;

4)没有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

有关维修保养和卫生方面的问题

1)主甲板以上、机舱内有严重锈蚀、缺乏养护的部位;

2)封舱装置、机械或其它应能转动的装置因没有按要求加油而不活络,影响正常使用;

4)厨房、仓库或船员生活区明显不符合卫生条件。

有关法定记录和其它的问题

1)《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记录不正确;

2)缺少规定的记录簿,或没有如实填写记录、报表,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关防污染方面的问题:

2)船上垃圾没有分类存放。

检查组(或船长)确认的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生产人员安全、防止海上污染的缺陷。

下列缺陷属于“一般缺陷”

检查组(或船长)确认的其他一般缺陷。

6       缺陷的处理和纠正

检查的报告

检查组在离船前,应向船长提供一份《浦远船舶安全检查报告表》,并经船长、政委、轮机长签收。

办公室。如有重大不符合项,则应尽快传送;船舶自查报告应在完成自查后的下一个港口寄送或送达公司。

缺陷的处理和纠正

《浦远船舶安全检查报告表》表明了检查结果和应由谁采取纠正措施。船长应在被检查或自查后两天内将船上拟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时间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

公司主管部门应在船舶被检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公司、船舶拟采取的纠正措施、纠正时间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公司有关部门应保证缺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纠正。

重大缺陷的处理

船舶存有重大不符合,除必须通过进厂、进坞修理或在国外订购备件、材料、资料才能纠正的以外,都应在离开国内港口前处理完毕,包括自修、航修或更换不适任船员。

7       安全检查通报

为使公司各部门和船舶能及时得到关于缺陷纠正措施的信息。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编制船舶安全检查情况通报。通报发至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经理和船舶,以保证公司领导、船舶及时获得信息。

通报将无保留地列出被检查船舶的缺陷,对缺陷应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将评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公司应在安全例会上对通报中列出的公司船舶存在的缺陷予以评估,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学习其他公司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8                         复查与考核

处理要求参照中国海事局的“处理代码”填写;

检查人员应对其写入《浦远船舶安全检查报告表》的缺陷项目进行复查,复查是否按“处理代码”的时限完成纠正并签章。复查结果应报告指定人员,必要时报告总经理。

缺陷项目完成纠正比率低于90%的,应提请安委会讨论并决定处罚;

总经理对检查无缺陷的船舶或半年汇总的缺陷项目100%完成纠正的船舶将酌情进行嘉奖。

9       记录

船舶安全检查报告表

海务部缺陷项目汇总表(年)

一、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检查的必要性

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 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后,经过总经理批准发布,将会在公司船岸同步运行。船舶为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mc),在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具备必要的条件后,向海事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的机构(简称审核发证机构)申请初次/临时审核。经审核发证机构批准,船舶审核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对被审核船舶的体系文件和安全管理活动进行审核,判断体系文件与《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覆盖性、对强制性规定的符合性;评价船舶的安全管理活动与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实现规定目标的有效性。其目的就是利用外部强制手段来促进规则的有效实施,为被审核船舶提供改进体系运行的机会。 船舶安全检查是主管机关对到港船舶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内法规及规范的要求,船舶、船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书,船员是否熟悉船上的应急及关键性设备的操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船方予以纠正,保证船舶状况不低于标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造成水域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公司管理进行的,而船舶安全检查是通过抽查船舶设备及船员的操作来反映公司的管理是否在船上得到了有效运行。相比之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侧重于公司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侧重于对船舶及设备性能检查和船员适任性检查。因此,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船舶安全检查的方法、周期和侧重点均不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

2.船舶安全检查结果是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结果的直接反映 船舶安全检查大部分是对船舶硬件设施和船员操作性的检查,也是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内容。体系运行的好与坏,直接和船舶的保养、人员和设备的管理有关,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安全检查直接反映出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具有可追溯性,通过发现船舶保养、人员培训及应急操作方面的的缺陷,可以判断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不足。例如:在体系文件中规定了设备的保养周期和责任人,通过安全检查就可以验证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是否得到了落实,从而反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船舶安全检查是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有效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主要是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对船舶实施检查,硬件是指船体、机器、设备、船员,软件是指体系文件的运行情况以及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对船舶硬件环境的检查可以反映出船上体系运行的情况,同时体系的有效运行又可以保证硬件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认真检查,可以从源头上发现船舶一些缺陷产生的原因。通过安全检查中对软件特别是体系运行情况以及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分析纠正,督促公司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体系的中间审核约在初次审核后两年半进行,间隔期较长,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对船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

4.船舶安全检查是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延续和补充 由于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审核、中间审核和换证审核的间隔期很长(平均两年半时间),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容易使船舶产生麻痹松懈心理,往往会在审核前对台帐记录进行突击补充,形成“两张皮”现象。而通过周期较短的安全检查,可以有效防止“两张皮”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船舶安全检查是对体系运行的情况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延续和补充,十分必要,不可或缺。

二、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不能以体系审核的方式进行船舶安全检查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是不同的,一是内容不同,前者侧重于船舶的局部现场管理活动,后者则针对船舶的全部管理活动,时间跨度更大,范围内容更广;二是性质不同,前者是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后者则是通过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检查,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和体系文件的一致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是否有效。正因为如此,1999年11月25日,国际海事组织在通过《港口国监督程序》修正案的第882(21)号大会决议中特意做了说明,“还请各国政府在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时,应注意到对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应该是一种检查,而不是审核,其港口国监督官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并具备一定的ism规则的知识。”所以,无论是对国际航行船舶还是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均应以《97安检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除非有明显证据,不应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提出修改要求,且对这种修改要求应给予足够的时间,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经过一定的程序方能进行;另外,也不宜随意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或缺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改即可。

2.尽量从设备缺陷中找出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体系化的文件对船舶所有管理活动进行规范,进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船舶所有的管理活动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均有规定。如果安全检查员在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了设备方面的缺陷,那么必然说明船上有关人员没有执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二者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设备缺陷追溯检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在安检时间有限、检查项目繁多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好方法,检查结果更直接、更有说服力,也更易为船方接受。

3.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处理要合理适当 相对于船舶设备缺陷的纠正来说,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可能需要更长一些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涉及到对体系文件的修改,或者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属于一般不符合,即这种缺陷是个别的、孤立的、对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影响不大,可考虑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整改时间(缺陷行动代码18),如果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属于重大不符合,即这种缺陷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如没有持有《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书失效,或缺乏重要的程序须知,未配备持证健康适任的船员等,则可考虑滞留该船舶,并与相关发证机构进行联系,直至缺陷纠正并达到检查人员满意。总之,安检人员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处理时,应做出良好的专业判断,提出合理适当的纠正要求。

三、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做法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作为船舶安全检查内容的一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检查中要进行有机结合,同步进行,相互印证,而不能机械地割裂开来。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可以分为初始检查和详细。

1.初始检查 在初始检查阶段安检人员应运用良好的专业知识来判断、确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且船上人员都已熟知本人在与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中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可通过检查以下内容来加以确定:

1)证书检查 检查时首先对照船舶国籍证书,确定公司符合证明(doc)是否覆盖了该船的船舶种类,同时确认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人即符合证明中的公司名称与国籍证书中的船舶经营人是否一致,如果符合证明中的公司名称为管理公司,应要求船舶提供船舶委托管理协议或光租合同。然后对符合证明和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期进行检查,根据证书的有效期确定符合证明是否进行了年度签注,安全管理证书是否进行了中间审核签注,确认符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证明过期,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自然失效。

2)船长和船员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熟悉情况 检查时可通过要求船上人员回答下面某一个或几个问题来了解船员熟悉体系文件的情况:

(1)请船长简单介绍船上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

(2)船长、大副、轮机长等主要船员是否知道公司指定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船员是否熟悉各自的责任权力和相互关系;

(4)船员是否熟悉与各自相关的程序和须知。

3)文件及安全活动记录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

(1)体系文件是否及时更新,并有控制记录;

(3)船舶抵离港检查记录;

(4)新聘转岗船员的职责熟悉记录等。

以上均属初始检查,不必面面俱到,如果证书齐全有效,船员回答具体得当,文件记录管理较好,设备维护保养状况令人满意,那么对该船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到此即可。反之,如果船上有关证书失效,船员不熟悉各自的职责任务,船舶结构、主、辅机及其他关键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较多缺陷,则可考虑对该轮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2.详细检查 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时应做好充分准备,首先要熟悉船上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仔细查看船上的关键性操作是否备有相应的程序和须知,然后列出准备检查项目的详细清单。列检查清单时可考虑以下内容:

1)船员是否熟悉公司的安全和环保方针?

2)指定人员是谁?如何与其联系?

3)船长能否出示涉及其职责的文件并进行解释?

4)相关船员能否出示标明其职责的文件?

5)船长能否出示关于其绝对权力的文件并加以解释?

6)新聘和转岗人员是否熟悉其职责?必要的开航前指令是否签发?

7)操作性缺陷是否与资源供应或人员培训有关?

8)关键性操作是否已分配给适任船员?

9)是否能提供包括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在内的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或联系地点?

10)是否按计划进行应急演习?

11)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是否向公司进行报告?公司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

12)船上的计划维修保养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13)是否按照规定的制度对设备和技术系统进行操作性日常维护和检查?

14)是否遵守文件控制程序? 修改后的文件是否保持最新状态并组织学习?

15)是否按照内审程序进行了内审?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

船舶安全心得体会报告【第四篇】

现在科学发展,经济向好,设备先进,人命值钱,按理说人们应该更加珍惜生命,更加注重安全生产,但是事实给我们带来的却是完全不同的答案。如矿山安全事故一发再发,先是大家把目光盯住那些资质不全的小煤窑,到后来国营大煤矿也接二连三地加入进来了,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可恶性事故就是刹不住车,看来,经济发展与搞好安全生产有时并不全是正比例关系。如何牢固确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笔者认为,必须上下同心,讲究科学,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真正做到把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自我责任。下面笔者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谈一些个人的肤浅体会。

一、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

安全生产严是爱,松是害,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又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及其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从严。曾不止一次地听到有违章肇事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满,也不止一次听到安管干部抱怨对有些违章现象难以按章处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操作规程每一条、每一款都是血的教训换来的,规章制度是大家举手通过后定下来的,为什么到执行时会出现埋怨情绪,为什么在生产现场“三违”现象还是经常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远远不够,我们强调的是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而不单单是出了事故处罚从严。

我们单位是一个以港口装卸、仓储为主的物流企业,员工从事的大都是苦、脏、累工作,在生产一线,完成进出货物的物流量目前主要依靠劳务工来完成,而劳务工由于他们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较少,许多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经常出现,管严了工效不高或者干脆走人不愿干;如果睁一眼、闭一眼那是对员工、对企业、对社会不负责任,也许今天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出事。“一滴水掉在油瓶里”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我们不能非得从自己身上得到教训不可,这样的代价太大。因此,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后才是处罚从严。一个企业,如果对待安全生产能够从法律的高度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在必要的物质基础上满足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加上平时能够一以贯之地保持严格的管理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这样坚持数年,在全体员工中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那么,对违章行为处罚时的“不满”情绪自然就没有市场,安管员在严格执法时阻力也必然大大减小。因此只有在指导思想上从严,才会有组织结构上的严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上的严谨,而这一切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二、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简单化。

企业的规章制度一般都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些重要规章还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应该说这些规章制度有其实施的群众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违章现象发生呢?反思的结论是我们的教育、宣传和管理不到位。今年5月份,我们公司的安全巡查员在作业现场发现有违章操作的行为,当即进行制止,但该操作人员对违章超吊行为不以为然,继续作业,在巡查员的强烈制止下,便采取“停止作业”的行为来对抗。公司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将违章超吊的危害性和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道理对当事人员进行耐心的宣传和教育,但这4名劳务派遣工仍一意孤行,继续以“停工不做”来要挟,其理由是我们出门打工,讲的是挣钱。当时作业现场生产正忙,客户在等着装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领导当即与拒不纠正违章行为的有关人员解除了劳务合作关系,由科室和后勤人员组成一支特别装卸队伍,确保当天排队等待装货的十几辆车能够正常作业,维护企业的信誉。该事件的发生和处理结果,让大家看到了公司领导处罚违章的决心。但这件事也给我们带来的反思,为什么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些同志把管理上严格与工作方法的简单化等同起来了。

在这种简单化的观念支配下,以为搞管理订一个制度就行,有问题开个会发个通知便完事,出了事情搞个处理决定,扣点奖金处罚一下就了结。把规章制度当作一柄尚方宝剑,遇到违章或者肇事的,管理者只要把剑毫不留情地砍下去就算是严格、认真了。而事实上,制度只能是一种约束,员工和管理者都受到它的约束,但作为管理者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不仅是“管”,还必须“理”。“理”就是以规章制度为依据,把企业内部上下、左右、纵横等各方面协调起来,理顺关系,使企业这个机器围绕一个目标运转。说“管”是行政手段,那“理”就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这比简单地给一个处分,给一定经济处罚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极大的耐心,花费更多的功夫,应该说这也是我们管理者应该投入主要精力的所在。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严管”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要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作纳入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从而达到事先预防和控制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仅有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这不仅是作为安全管理对象的人的思想情感纷繁多样,还因为安全管理的内容本身也复杂多变,这一点在我们港口物流企业尤为明显,所以我们在强调安全管理从严的时候,决不能因此而导致工作方法的简单化。

船舶安全心得体会报告【第五篇】

学了师德报告,我熟悉到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老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喜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老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遗忘,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此始终要把喜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放在首位。

二、关怀同学,理解同学,敬重同学。

爱是老师教育同学的感情基础,同学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老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非常剧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育同学高尚情操、塑造同学美妙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老师只有对自己的同学布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决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爱和理解同学,是老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珍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同学的爱和理解,也就不行能有真正胜利的教育,老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同学。

三、培育老师人格魅力。

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老师良好人格的品行特征的体现。在同学心目中,老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老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仅仅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同学的真诚,以自己的纯净去塑造同学的纯净,以自己人性的美妙去描绘同学人性的美妙,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育同学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老师时时到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同学做出表率。

总之,一个合格的老师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养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究精神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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