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与申请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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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申请流程1
先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农委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其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2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需准备书面材料3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专业农场成员要有出资清单;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