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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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一篇】
首先介绍一下,我们负责帮困扶贫村子的基本情况,然后再说明我们的工作计划:
**村位于**镇政府驻地南公里,共有居民389户,人口1139人(实际现有驻村户325户,1047人),60岁以上老年人196人,70岁以上老年人79人;村中有贫困户17户26人。主要以单身老年、残疾、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者为主,现已加入低保。全村共有党员37名,支部成员3人。全村耕地面积1500亩,人均亩,以粮棉、蔬菜种植为主,有蔬菜大棚240栋。20**年人均收入6600元左右。村内街道硬化率98%,自来水入户率100%。武家大沟自东向西穿过本村。20**年,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划,引进蓝海集团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村内流转土地800余亩,已部分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村里无集体经济收入,属集体经济空壳村。村民自办麒麟食用菌合作社(宋氏菌业有限公司)一处。肉食鸡养殖户7户,每年出栏肉食鸡20万余只。养猪户5户,年出栏生猪600余头。85%的村民以种植业为主,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地打工居多,一百余人从事建筑业作季节工,物流运输五十余户。种植大棚蔬菜的大部分是50岁以上老年人,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创新意识较差。**村社区服务中心占地1625平米,主体三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平房5间,306平米。目前村内已修建5米宽柏油路2900米,村庄绿化7800余平方米,路灯70余盏。村民饮用水来自油田供水公司,已经入户,有线电视已经入户。**村于今年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村党支部威信较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较好。党支部书记张新利,支部委员张兰刚、张兰祥。村民委员会选举已完成。
本着以强化基础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选准帮扶项目,办实事为突破口,多方筹集资金,调动全体村民积极性,全面推动**村经济、精神文明双发展。根据**村的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一)村民致富工程。
1.富脑工程:
(1)打造一个团结务实、战斗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两委”班子;在理论学习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倡导班子成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客观地审视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责任到人;在用人方面,坚持发挥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特长,根据其特点调到最适合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对条件成熟村民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增添后备力量。
(2)拟邀请市区农业局及畜牧局专家,适时举办大棚蔬菜、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班;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组织村民代表、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考察学习重点在开拓致富思路,学习大棚种植、畜禽养殖等技术。
2.富农工程:
(1)引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按照镇统一规划,引进蓝海集团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依托蔬菜大棚优势适时发展蔬菜及食用菌深加工企业,以增进村集体收入,为**村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大户带动:拟帮助协调相关优惠政策,扶持部分启动资金引进生态猪、鹧鸪养殖,金银花种植,广泛宣传、引导原有种植、养殖大户积极参加,并扩大规模,适时成立种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以大户带动全村居民致富。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善田间沟渠的配套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健全引、蓄、节、排体系,加大改造中低产田的力度,不断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3.充分发挥区科技局帮扶本村的优势,利用村科技信息中心,培训村民微机知识,解决农业科技信息传递不畅,寻求网上致富路。
(二)村容村居美化工程。
1.修建680米健康路一条,铺设花砖人行道760米,粉刷路两侧村居墙面3600平米,悬挂线杆宣传牌36个,张贴墙面宣传栏39面,提高广大村民的健康和科技文化素质。
2.加强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村内原有6900米柏油路及77个路灯,搞好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建设生态家园。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争创省级卫生村。
3.大力开展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高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河道、坑塘、沟渠综合整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市有关政策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净化农村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
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工程。
1.定期为村民健康查体,送医送药送健康,提高村民健康水平。每年为全村村民义务体检一次,建立健全村民健康档案。
2.遵照市委对“区域帮扶”的要求,发挥市卫生局优势,协调有关卫生机构实施“健康直通车”工程,解决市直机关第十六批下派帮扶第三工作队所帮扶村(居)居民“就医难,看病贵”问题。
3.搞好节日送温暖活动。每年儿童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对相应人群进行慰问,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群众中去。
4.在社区服务中心修建健康广场,添置健身器材,建设电子书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
5.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敬老育幼”明星;好媳妇、好公公、好婆婆、好家庭“四好”评选活动。
6.协助编纂**村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帮扶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帮扶项目的落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成立市卫生局下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帮扶资金的筹集,组织帮扶项目的实施,定期召开帮扶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帮扶项目的监督实施和推进工作,负责市卫生局与帮扶村的联系以及日常工作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局各科室、局直单位联系包村工作机制。局机关、每个局直单位联系**村一个季度,由局人事教育科列出计划。在联系月中适时到**村进行调研,尽全力解决包村工作困难和问题。
(三)纳入目标考核。局科室、局直事业单位将包村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市局将包村帮扶工作纳入年终对各科室、单位考核内容。
(四)加大帮扶力度。全市卫生系统和局直事业单位要主动参加帮扶工作,从资金、物质、政策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市要向东营区倾斜,东营区卫生局要优先**镇,共同完成帮扶任务,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五)驻村工作组要认真做好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局帮扶工作做好参谋。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所定计划实施。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合理分工,注重宣传,认真执行包村工作人员守则、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要加强学习,在帮扶中增长才干,确保不出事,多干事,干好事,不辜负局领导的殷切希望和全村居民的热切盼望。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二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xx现场办公会和市第x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动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落实“一平台、三机制”防返贫致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帮扶效能,精准施策、真帮实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xx县xx村乡村振兴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xx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xx、xxx组成,xxx兼任联络员,履行驻村工作职责,负责各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落实。
(二)坚持扶志扶智。教育引导xx县xx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决心,重点在帮助掌握林果产业技术上下功夫,在种养项目上找门路,不断增强农民自身造血功能,使其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项目,逐步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
(三)强化工作责任。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加油干。乡村振兴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工作和基层工作,要扑下身子,扎根基层,做好调查研究,熟悉各方面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
(一)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乡村振兴的组织根基。
1.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四史”的学习,指导开展村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上讲堂、讲党课活动,带领广大村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引领普通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xx村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持续促产业兴旺,打牢乡村振兴的基础。
1.探索新模式培育产业。以xx、xx、xx等支柱产业为抓手,推进“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强精细化、科学化、合作化管理,实现现有产业的提质增效,带动村民收入稳中有增。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水利设施的短板,加强蓄水、引水等设施的建设,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产业稳产增收。补产业设施的短板,争取在xxx小组新建1个小型果蔬交易市场,检修进村道路的排水沟,促进安全生产。补移动通信信号的短板,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加强在xx村交通沿线、可多别小组的移动信号基站建设,实现主要生活区和生产区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支撑农业及乡村民宿的进一步发展。
3.促进乡村经宿经济发展。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护林员巡修茶马古道和鸡街梁子赶集步道,挖掘茶马古道线路价值,积极融入到xx县全域旅游版图内,促进xx村内农家乐、精品民宿、户外运动等第三产业逐步发展。
4.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培育集体经济项目,盘活旧烤烟房、旧校舍、交易市场、集体土地等资产,采取外租、参股、资产置换等有效实现形式,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的情况。
5.强化技术培训指导。邀请农业部门专家针对xx村林果产业实际,开展果树种植管理和品种选型培训。鼓励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走访农业企业、种植基地、乡村振兴示范点,进一步提升xx村林果产业种植管理水平。
(三)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绘就乡村振兴的新图景。
1.抓好村庄规划。引导村组干部群众树立“我的村庄我规划,我的村庄我建设”意识,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逐步推进项目清单落地见效。
2.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xxx、xxx、xxx等3个小组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实施庭院经济助推人居环境提升、人畜分离助推人居环境提升、两污分离助推人居环境提升等工程,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3.推进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和盘活利用土地工作。指导xx村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原则,“严守法规政策不逾越、群众权益不受损”两条底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及废弃建筑物,盘活利用村庄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实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
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村情、民情。局领导班子协助主要领导每季度到驻村点及联系村实地调研走访1次,了解掌握我局下派工作队员工作情况,同时深入调研驻村点及联系村的发展优势与潜力、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指导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调研驻村点及联系村工作,并提出富有成效的改进意见建议。
2.扎实做好访贫工作,制定帮扶措施。驻村队员坚持到户走访,及时掌握新的村情、民情,与村“两委”持续开展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大排查,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要求,对“三类监测户”因人因户制定细化帮扶措施,做好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推广应用好“省政府救助平台”。
3.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特别是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优势,多方协调争取,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加强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扶危救困、分类帮扶、动态帮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返贫风险的底线。
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定点帮扶的工作要求,要深入村组开展帮扶工作,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要坚持“到位不越位,指导不主导”的原则,在澧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同xx村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为群众解决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廉政勤政。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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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普惠金融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精准支持企业贷款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创新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25.加大人才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托各类项目和科技计划,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强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加快乡土优秀人才的选聘和培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26.加快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合理确定2021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及实施项目,保证投资规模高于去年,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加快推进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对标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相关要求,配套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依据全省后评估指标体系,压实责任,配合做好后评估工作。
(二)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完善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好县乡村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运作、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健全推进机制。持续用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的专班推进、专题调度、暗访督导、巡回观摩点评等各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机制,保持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新老政策持续、转换事宜,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政策衔接。实行会商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和全省成效考核等各类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实现,按期销号管理,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对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做到一体推进、统筹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整治作风。落实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四篇】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xx〕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xx〕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xx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xx〕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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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六篇】
八、农业惠农政策。
(一)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二)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
(五)政策性农业保险。
1.
财政补贴品种。
2.
保险缴费标准。
(六)畜牧科技推广。
九、就业创业政策。
全县所有在职人员及。
省州挂包干部与脱贫户和。
易返贫致贫户。
购买农副产品,每人落实。
消费帮扶金额不少于。
1000元。
;
各
单位。
工会通过大姚国资工惠购商城平台购买脱贫乡。
镇(。
村
)
农副产品不少于。
2次用于发放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
每人消费金额不少于。
600元;
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购买大姚产品不少于。
2500万元;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中智集团采购和。
帮助销售。
大
姚农副产品不少于。
250万元。
重点关注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将基本生活有困难且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脱贫人口,因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保障政策的监测对象,开通。
“绿色通道”、优化办理流程,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严格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惠民惠农补贴。
对
2022年1月以后患有36种大病其中一种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年内给予一次^v^通食宿补助。
1000元。
确保。
2022年9月底前应兑尽兑。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七篇】
20xx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xx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普惠金融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精准支持企业贷款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创新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25.加大人才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托各类项目和科技计划,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强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加快乡土优秀人才的选聘和培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26.加快20xx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合理确定20xx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及实施项目,保证投资规模高于去年,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加快推进20xx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对标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相关要求,配套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依据全省后评估指标体系,压实责任,配合做好后评估工作。
(二)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完善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好县乡村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运作、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健全推进机制。持续用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的专班推进、专题调度、暗访督导、巡回观摩点评等各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机制,保持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新老政策持续、转换事宜,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政策衔接。实行会商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和全省成效考核等各类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实现,按期销号管理,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对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做到一体推进、统筹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整治作风。落实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分享范文【第八篇】
同志们:
第一,要在对标对表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从今年起到2025年,国家每年开展一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这是国家从战略层面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今年11月份国家将首次开展后评估工作,主要内容涵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四个方面,主要是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是否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进行评估,各级各责任部门要对标对表,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零,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全面完成,确保我州在国家、省首次后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一要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监测对象12760户36526人,其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915户3623人。州里《关于做好全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结对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测帮扶对象、责任、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文件要求,全力抓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的监测帮扶工作,8月底前要明确好结对监测帮扶联系人、结对监测联系人和结对联系人,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要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全州共有易地搬迁人口万户万人,147个安置点。要全面落实搬迁群众就业产业后续扶持政策,继续多渠道加强就业、产业、创业帮扶,确保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稳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要统筹抓好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普惠制幼儿园、医疗卫生服务、农贸市场、小区超市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力做好安置点的社会治理工作,就近纳入当地行政村统一管理,就近解决搬迁群众的就医、就学、生活、办事等问题,确保搬迁群众更好地实现融入发展。三要抓好稳岗就业保障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做好全州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近就业稳岗工作,做好5568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在就业车间稳岗工作,做好全州2万个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岗工作。要针对当前疫情影响,加强就业动态监测,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特别是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无就业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积极创造条件转移就业,对公益性岗位减少导致没有再就业、增加收入出现困难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制定解决措施,消除致贫风险。四要抓好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各项保障工作。要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20xx年我州脱贫人口参保率为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为100%;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继续享受“一站式”结算,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要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对脱贫人口的基本医疗、大病救助政策稳定不变,特别要突出抓好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帮扶。州县市自定的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主要帮扶政策,要分阶段延续、优化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实现平稳过渡。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坚决落实好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户家庭的教育扶贫资助、雨露计划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不漏不错一人一户。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要及时进行审批认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五要抓好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作。要加快饮水安全“回头看”问题整改,聚焦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改、改彻底,全面整改到位。要持续动态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强化供水运行管护,压紧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管护责任,确保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全面达标。今年州政府安排投资6373万元,实施1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6处乡镇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早竣工早受益。六要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20xx年,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有1138个村(社区、居委会),10万元以上的有542个,但总体实力较弱,承受市场风险能力低。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进一步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要在优质高效上狠下功夫,全力提升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近年来我州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当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要加快推进生产提质增效。要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从全州面上来讲,要继续大力发展茶叶、油茶、烟叶、柑橘、猕猴桃、中药材、蔬菜和特色养殖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势特色百亿产业。从区域发展来讲,要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一大批特色产品核心区和优势产业带。要坚持走规模效益发展之路,在稳定柑橘、猕猴桃等优势水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以百合为主的中药材基地,适度发展特色时鲜水果,抓实蔬菜产业布局,有序开展茶叶扩面,到2025年,全州稳定提质农业特色产业基地400万亩以上,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村有1-2个主导产业。要坚持走优质高效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有效发力,精准对接消费市场,不断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要加快推进加工提质增效。当前我州农产品附加值低,质量效益不高,关键还是我州农产品精深加工存在短板。要大力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酒鬼酒、沃康油茶、老爹生物、德农牧业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扩大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内大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全面打通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力争到2025年创建乡村振兴农业领军龙头企业30家,培育或引进销售过亿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茶叶、柑橘等出口企业10家左右。要认真总结推广湘西农业科技园区的经验做法,对已经创建的392个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示范园、产业园、精品园质量效益,新创建乡村振兴农业园区30个,每县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集约发展。三要加快推进销售提质增效。今年,受疫情和市场多方面影响,我州农产品销售面临特殊严峻复杂形势,8月16日,州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全力组织好农产品销售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州销售工作一盘棋思想,继续实施领导挂帅、政府和市场双向发力、全州上下协同推进的农产品领导销售机制,制定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压茬推进猕猴桃、金秋梨、柑橘等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各县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农产品销售责任机制,确保农产品不滞销,争取卖个好价钱。要全面用好各种渠道资源,加强与全国各地大市场、大公司、大龙头企业对接合作。要依托市场主体抓销售、请进客商抓推销、积极走出去抓展销、策划活动抓促销等多种方式,全面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要发挥好供销社、农合会和农业特色产业产销联盟作用,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市场终端有效对接。要落实销售奖补政策,州政府已经制定了今年猕猴桃、柑橘等大宗特色农产品销售奖补政策,先行安排600万元奖补资金,以销量论英雄,只要是销售我州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只要达到奖补条件,实行即销即奖即补。各县市政府也要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加大奖补激励,充分调动广大销售商的积极性。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农产品销售运输,确保农产品销售不受影响。要抓好总投资7600万元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180余个产地冷藏保鲜新建点,确保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永顺县、凤凰县等猕猴桃主产区,要加快推进大型气调库建设,确保9月底前投入使用,有效缓解猕猴桃等农产品产地保鲜压力。这里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县市要抓紧抓好烟叶采收、烘烤和收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充分保障烟农利益。四要加快推进品牌提质增效。近年来,全州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形成了以“湘西香伴”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的湘西特色系列农产品品牌。要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积极推介“湘西香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湘西黄金茶”“保靖黄金茶”“古丈毛尖”“湘西柑橘”“湘西猕猴桃”“龙山百合”“湘西黄牛”“湘西黑猪”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我州更多的农产品加快实现品牌价值提升。
第三,要在宜居宜业上狠下功夫,全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要立足我州农村实际,以村庄发展规划为牵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一要精心规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聚焦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和宜居、宜业、宜游“三宜”功能,按照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牵头制定时间表、任务图,科学有序推进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今年394个村庄规划编制,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对于地理空间相邻、地形地貌相近、产业结构相似、各类资源共享的多个行政村,尽可能合并编制,不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按照“镇村一体”形式,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重点突出居民点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防灾减灾等内容,并适当“留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村情民意,不能简单的按照城镇规划套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更不能一个模子套到底,要充分调动村民对规划编制、家园建设的参与度,编制出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的村庄规划。二要精致建设。要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对照乡村振兴要求和标准,重点围绕乡村道路拓宽、错车道、安防工程、村组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机耕道,以及文体广场、卫生室等,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加快补齐文化体育、公共照明、公共服务中心等设施短板,逐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比如,在农村公路建设上,今年要完成160公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完成村组停车场建设400个,建设农村危险路段安防工程100公里以上,完善推进建制村物流点和停车场、招呼站等公路配套设施建设。三要精细管理。要坚持建管用并重,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规划许可实施,保留乡村特色风貌。要落实《湘西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考虑村民建房合理需求,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科学确定宅基地建设规模及范围,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要抓好已建成项目的管理,解决好重建轻管、权属不清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使一项项民生工程成为一件件暖心工程。要抓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乡村风貌保护力度,加快农村乱搭乱建、违规建房、“空心房”等综合整治,加强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宣传利用,下足“绣花”功夫,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第四,要在绿色生态上狠下功夫,全力促进乡村绿色发展。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州乡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目前全州生态护林员达到8993名,每年向护林员和农村群众直接补偿生态资金3亿元左右,惠及120万人左右,同时,油茶、茶叶、柑橘年产值接近85亿元,逐年还将稳步提升。要继续发挥好生态优势,抓好退耕还林巩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及油茶等经济林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探索出一条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的有效路径。二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治厕所、治垃圾、治污水、治容貌”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确保今年完成77500座农村厕所改造、16299户电气线路改造、213座乡镇垃圾焚烧炉整治和68个农村大团寨消防水池、27座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座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以及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00吨/天)、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天)的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三要抓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要全面促进农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数字农业,推广适宜我州的农机应用,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采取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积极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农村群众破除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五,要在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乡村振兴保障工作。州委全会作出了《关于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奋力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的决议》,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制定了系列具体实施方案,就是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指南,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凝聚起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一要强化人才支撑。要按照《湘西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要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要立足农业产业融合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依托湖南农大、吉首大学、湘西职院、吉大师院等院校,加大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村科技人才、乡村电商人才、乡村旅游人才等人才培养力度,为乡村振兴和“接二连三”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人才支撑。要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搭建好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畅通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渠道。二要强化要素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从中央到省都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更大。各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政策,分门别类列出争取的资金、项目等清单,列出财税、金融、土地、投资、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清单,逐级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资金等要素支持,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资金项目投入,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州县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比例,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重要地位相适应。今年要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投入乡村振兴,到“十四五”末达到8%以上。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三要强化督查督导。今年国省开展后评估工作时间非常紧迫,要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坚持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实行数据一周一比对、情况一月一抽查、结果一季一通报。要加强对上级反馈问题和督导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清零。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一些工作衔接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差距、项目进展不理想、资金支付率较低、涉贫信访案件等问题,要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巩固脱贫成果问题较多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队及派驻单位,要通报约谈问责,切实发挥督查督导“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