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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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一篇】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反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人口、突发困难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分类处置,全面完成各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按照2022年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到年底,力争高质量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全镇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强化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一是大力开展防止反贫至贫宣传。通过上门入户宣传、印制告知单、农村“大喇叭”等形式让群众明白为什么要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明白返贫致贫的标准,知晓自主申报的方法并鼓励农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动申报。二是及时数据比对疑似问题。定期对接乡村振兴局及各行业部门,主动收集、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对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五类人员户”定期召开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会议,进行集中研判和快速处置,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是组织常态化摸排核查。包村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组要进行常态化排查,对申请农户、部门预警信息和低收入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的对象。
2.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按照“区负总责、镇(乡、街道)抓落实、行业部门主动履职”的责任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到“一对一”帮扶,实行“点对点”的措施,根据“五类人员户”家庭人员劳动能力及就业就读等实际情况,实行开发式和保障式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以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为主,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坚持以兜底保障帮扶为主。落实因户因人帮扶措施,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作用,以驻村工作队员和镇干部为主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以户为单位制定帮扶措施和计划,通过有效的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3.强化跟踪回访机制,确保风险消除稳定。镇党委、政府将每月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定期回访,逐户排查,精准核查家庭成员收入支出、生产生活条件等变化情况,准确判断风险消除成效是否稳定,将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落实帮扶措施,实现稳定可持续无返贫致贫风险。
(二)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对现有帮扶政策优化调整,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1.做好教育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巩固拓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成果。持续落实“六位一体”控辍保学机制,建立辍学学生工作档案,加强台账管理和动态监测,持续落实低收入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继续实施“一签式”资助办法,确保各类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做好健康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和已建档的边缘易致贫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报销达90%的适度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大病专项救治和免费救治等健康帮扶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已建档的边缘易致贫人口健康帮扶政策应享尽享。过渡期内积极动员引导脱贫人口参保,分类设定医疗救助标准和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研判分析不可持续的过渡保障措施,做到及时上报。建立大病、重病患者及长期慢性病患者台账,做到“应签尽签”、做好履约服务,按时完成健康随访次数。
3.做好安居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因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降低等原因造成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支撑房屋的维修改造费用,导致农户住危房出现住房保障不到位问题。实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每月定期或在灾后立即组织住房安全排查工作,并及时将当年新增的农村危房纳入改造范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及成效。持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全面解决农民住房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4.做好保障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聚焦脱贫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积极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二是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并严格按要求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兜牢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三是及时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积极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四是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细化农村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残疾人异地申请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五是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5.做好就业帮扶政策有效衔接。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针对不同的需求,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扶贫项目后续管护等社会服务类岗位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二是持续落实帮扶车间补贴政策。根据其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人数,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有培训需求的帮扶车间,开展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工作,提高脱贫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并给予帮扶车间每人每月600元补贴。三是积极引导外出就业。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持续对乘用交通工具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每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四是给予自主创业扶持。对有创业项目且能落实反担保措施的自主创业脱贫劳动力,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个体经营的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80万元,做到应贷尽贷;对稳定创业6个月(含)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做到应补尽补。五是开展就业培训宣传。按照赣人社发〔2019〕3号、饶广信开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对60周岁(含)以内有培训需求、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可以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六是持续实施“雨露计划”政策。对脱贫户和已建档的边缘户子女就读大专以下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补贴,按学期发放,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连补三至五年。
6.做好生态帮扶政策有效衔接。继续落实生态护林员就业岗位和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补偿政策;对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7.做好资产收益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抓好历年来通过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主要有农林产业资产物化收益、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入、使用财政资金开发或与企业合作经营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低收入家庭不同情况,利用各类收益资金对无劳动能力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因各种原因暂时没有就业的低收入人口开展村内小型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公益事业,通过临时就业劳动增收;对因家庭和身体原因长期无法外出务工的低收入人口,开发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扶持增收。
8.做好金融服务政策有效衔接。加大保险帮扶力度。依托区政策支持,为低收入人口购买防贫保险,保险对象为全区因病、因学、因灾、因生产资料或生产经营损失、弱劳力或无劳力等因素影响,可能返贫致贫的农村低收入户,每户根据实际困难给予2至20万元的理赔金额。
9.做好电力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按政策规定“五保户”、“低保户”以户为单位,每月优惠10度用电电费。
10.做好安全饮水保障工程有效衔接。全面巩固维护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模式,建立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管平台,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11.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及选派包村干部日常管理,明确谋划村级发展规划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及时解决驻村干部的生活、工作基本需求。
(三)全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提质增效。
以“大农业”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围绕“三产”融合,持续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1.强化致富带头人培育。狠抓致富带人培育工作,力争全镇平均每个行政村新增1-2个本地的致富能人,每个致富带头人实现帮扶3户以上低收入户共同发展致富。继续实施致富带头人定期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对致富带头人发展产业奖补力度,根据其贡献大小,在原奖补上限20万元的基础上,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做好对接服务,帮助企业激发帮扶低收人口增收的积极性。
2.加大产业到户直补力度。按上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饶县开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产业直补,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增收。充分发挥村级合作社作用,采取村级合作社+农户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的方式,动员农户加入合作抱团发展,解决农户单打独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围绕我区“五个一万”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用好衔接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通过特色种养、资产物化、土地流转、资产经营、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项目,发展村集体经济,到2022年底,实现村村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
4.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行动。依据我区《关于推动广信区乡村振兴扶持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饶广信府办发〔2021〕46号文件精神,立足现有条件,落实产业、乡村、旅游三个规划,推动乡村农业产业大发展、旅游消费大升级、群众收入大增长,壮大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让乡村面貌更加秀美、乡村产业更具特色、乡村发展更具活力。一是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田墩特色,依托美丽集镇、美丽农村建设,建成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二是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清洁化加工车间,注入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企业品牌。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等优质健康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三是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把增值收益留在乡村。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建设一批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
(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帮助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
1.开展就业监测。积极开展低收入人口就业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掌握就业轨迹,根据就业状态及时推送相应帮扶举措。
2.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动态发布省外就业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落实创业项目扶持、资金扶持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保持对小微企业、扶贫车间等载体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对公益岗安置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进一步提升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
3.强化招聘手段。积极组织现场招聘、乡镇流动招聘、点对点对接服务。每年举办现场招聘会不少于5场,同时积极对接区人力资源市场,变定期招聘为常年性招聘,进一步提高招聘工作效率。
(五)围绕乡村振兴目标,提升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不同村(居)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科学合理分类村(居),针对性制定发展路径、发展目标。继续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注重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民族文化、自然景观、特色产业相结合,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村庄规划管理,高标准做好乡村风貌规划,注重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居)保护,引导村民规范建房,防止盲目攀比大修大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加快补齐水、电、路、讯、广播、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水网建设,着力推动民生水利保障工程建设,更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实施引提水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河道治理等,强化与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有效配套,提高保灌水平。
(六)扎实开展扶贫资产登记确权,确保效益不减。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上饶市广信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有序推进确权登记。一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管护。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公益性资产要建立后续管护制度,明晰资产管理职责。按照“谁用资金、谁建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明晰扶贫资产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扶贫项目资产,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确保继续发挥作用。二是抓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和收益管理工作。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发电,发挥效益。
(七)不断加强教育宣传,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深入推进感恩教育“四大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充分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网格化、农村“大喇叭”、村内宣传栏、微信群、移动客户端和农村远程教育等平台,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加大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脱贫感恩奋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和完善村规民约,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二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解决全县“三农”工作短板弱项,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落实好中央“5年过渡期”政策规定,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监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收入支出状况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利用安徽省乡村振兴信息数据平台进行识别标注和动态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类扶贫资金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级管理,完善扶贫资产台账。
(二)接续推进“五大提升行动”。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升、农村生态保护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提升等“五大提升行动”。坚持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举措,聚焦做大特色种、养业,做优电商业,健全“四带一自”产业发展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活动、优质农副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深化“123”工作法,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持续跟踪再帮扶,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企业,进一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及边远薄弱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集中支持。
(三)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开展查漏补缺、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帮扶政策,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重点排查,及时发现群众生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单人户”低保政策,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照“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原则给予专项社会救助。健全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塑品牌、增效益,2021年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64万亩,产量亿斤的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全县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抓好7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2021年全面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8万亩,推进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11万亩。狠抓生猪稳产保供,全面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持续推进牧原、鹏欣、大北农等生猪产业化项目,确保全年生猪出栏量达到80万头左右。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蔬菜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24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
(二)坚决守牢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动。严格新增耕地的验收标准,确保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双达标,确保新增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达到验收要求。2021年完成新增耕地3500亩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耕地质量提质改造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2021年拟实施500亩“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
(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推动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推进蚌埠花生产业研究院、蚌埠玉米产业研究院等建设。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融入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推进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聚焦农业前瞻性技术创新,组织申报一批省级农产品与现代食品加工、农业生态环保、智慧农业、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科技项目。组织申报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加强与科研院所开展全过程、综合性科技服务合作。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
(四)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计划。以固镇县食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我县食品加工企业孵化园,力争实现2021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加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5家,创建全省农产品加工20强县,食品产业园20强园。2021年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家。加强融资服务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在省股交中心,力争2021年3家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全年认证绿色食品企业3家,对花生、蔬菜、肉鸡、肉羊等主导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开发品牌产品,形成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益,2021年培育名优农产品5个。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升新马桥胡洼村、连城镇禹庙村乡村旅游“八个一”工程。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四级联建”,2021年完成特色旅游名镇(村)创建2个,力争新增3星以上农家乐2家。全面启动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园创建工作。
(五)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实施““158”行动”工程,完善集聚区承载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形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集聚区特色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体系。实行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完善检验检疫程序,积极推进蔬菜、瓜果、畜禽深加工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生产供应基地3个。
(六)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聚焦聚力“两利用、两减量、两回收”,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巩固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成果,2021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落实化肥使用“定额制”、农药购买“实名制”。全面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建立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及安全处置体系。积极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示范河湖建设,完善水面保洁常态化,积极推进“沟塘长制”。全面推行蚌埠“智慧河长”信息系统使用及三级河湖长常态化巡河,努力实现我县河湖管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利用好“河(湖)长+警长+检察+N”模式,构建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推进怀洪新河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先行区和林长制改革5个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涉林资源保护“五长五联”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1515”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省级森林村庄、绿化特色村、长寿树示范村、五小园示范村”特色村庄创建活动。完成人工成片造林5000亩。
(七)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方式方法,推动农业经营由传统的单一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力争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0家、家庭农场80家以上,新增县级以上示范社20家、示范家庭农场30家以上。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秸秆离田和土地深翻项目。建立健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努力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新型农职业农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组建“1+4”村级供销社,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试点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服务。”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县委、县政府要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规划。2021年要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
(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水系连通补水蓄水、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1年实施张家湖片10座排涝泵站、9座穿堤涵闸,珍珠沟高截等2条大沟清淤,李沟等3条大沟堤防工程。编制完成“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到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2021年建设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9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11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47公里,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工程,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工程建设,实施2021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完善农村配电网和农业生产配套供电设施,不断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行动”,巩固扩大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净起来”向“绿起来”“美起来”的目标迈进。分类有序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2021年完成改厕5000户以上,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落实《农村改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方案》,新建农村公厕200座。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完成连沟整治及销号。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完成11个省级,6个市级,8个县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启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切实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认真实施学前教育行动建设规划。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解决农村空、城镇挤和大班额问题,提升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质量。持续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完善和落实《固镇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打破校际壁垒,推动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加大智慧教育推广应用,制定完善固镇县智慧学校建设应用方案,建立智慧学校建设应用督查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到智慧课堂应用的常态化、广泛性和实效性,确保智慧课堂应用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完成50所村卫生室改扩建任务。推进固镇县刘集镇卫生院、任桥镇卫生院改扩建,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开展“百医驻村”“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每年安排20名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2021年轮训乡村医生50人次。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县级综合医院、疾控中心提标改造,强化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国家和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积极参与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依法依规参保措施,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加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在全县推广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
(五)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快递进农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2021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100%,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21亿元。依托固镇县农粮驿站等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为一体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合作共建基层电商服务站点和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产品进城、消费品入村双向流通渠道。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开展省、市、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互联互通试点。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农田变农场、分散变集中、低效变高效、农民变工人”。继续深化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农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推进农村水价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推进全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县区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严格乡镇审批管理,加强乡村两级防控巡查,严控新增违建。选择1个村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入分配权。
(三)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建立政经分离财务分设机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促进农村集体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围绕“稳步发展、提质增效、强化监管”工作思路,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24个村,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2021年集体经济强村增加5个村以上。
(四)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村社对接等工作,加强“三变”改革市场主体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推动集体资产资源入股,拓展“三变”改革路径。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集体资产资源股份化机制,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探索完善“保底收益+分红”收益分配方式,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继续扩大“三变”改革实施范围,有条件的村全部实施“三变”改革。
五、持续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一)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化“一抓双促”工程。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条具体举措,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的协商议事作用,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以自然村庄(村民小组)或社区网格(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格局,保障群众能够在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表达意愿,开展协商议事,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着力构建完善党建引领下的“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格局,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矛盾纠纷排除化解“村为主、乡负责、县指导”固镇模式,推进婚姻家庭等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四)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深做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树典型,育新风,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建工作。启动新一轮县区级文明村镇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县图书馆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赴农村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加强资源整合,综合用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汇演展演、“我们的节日”“温馨固镇·欢乐谷阳”系列品牌活动等平台,把更多优秀的戏曲、文艺演出、电影送到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六、强化“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保障
(一)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相关政策,分年稳步提高比例。巩固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果。要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农业产业化建设。2021年县级预算安排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资金122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土地流转奖励资金300万元、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资金1200万元。落实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用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力争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设一批区域化、本地化的信贷产品,提高涉农信贷产品适用性。依托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稳步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逐步提高特色农业保险比重。
(二)强化土地要素支撑。2021年,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2000亩,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优先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项目。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县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贯彻落实蚌埠市《关于鼓励引导人才智力向基层流动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制定《固镇县开展基层建设行动促进人才振兴若干举措》,大力引育乡村人才。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乡镇党政正职,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任职挂职,对在条件艰苦、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加强对选派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和激励保障。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成长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巾帼乡村振兴行动、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巾帼健康行动。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之中,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二)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强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职能,以硬举措落实“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三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的精神;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科学设施过渡期,整体部署,一体推进;
以调整脱贫攻坚“特惠”政策为抓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以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为举措,构建新型乡村振兴帮扶机制;
以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为借鉴,完善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建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衔接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个转变”
坚持将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将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将聚焦个体发展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
2、做好“五个衔接”
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的衔接、考核监督衔接、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3、进行“九个调整”
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等九大政策。
(三)重点任务
1、设立脱贫攻坚的过渡期
20**-20**年为脱贫攻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搞急刹车。20**年以后,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期,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的九大工程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安排。
2、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政策
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对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3、重建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在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20**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
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统筹对接乡村振兴规划
统筹规划过渡期和20**年后的乡村振兴。编制20**-20**年脱贫攻坚过渡期的发展规划,与20**年后的乡村振兴规划保持衔接;
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村庄类型划分要求,将脱贫村纳入乡村振兴村庄类型统一划定。统筹考虑乡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以村为单位制定村庄规划图,一村一图,一户一张,入室张贴,作为农民建设与生产的乡村振兴指南;
确定县域内城镇化区、聚集区、永久现代化农村区域等发展结构空间、结构框架与职能定位;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弹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刚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二、全面衔接
(一)政策衔接
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x大工程的**个项目,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进行衔接。其中:代缴养老保险,代缴新农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保、低保、电费、高龄津贴,残疾补贴,教育扶贫,金融扶贫,计生补贴等x项,纳入调整完善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电商扶贫,就业扶贫,交通扶贫,农村安全饮水等x项,纳入接续保留类;
危房改造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健康扶贫,光伏发电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等x项,纳入转换退出类。
1、产业扶贫政策的衔接
产业扶贫政策包括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县扶贫局承担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县商务粮食局承担的电商扶贫项目、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承担的旅游扶贫项目。一是取消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将每年****万元左右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资金转换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和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三个方面,同时取消县财政每年安排的****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二是取消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三是接续保留电商扶贫项目(由县商务粮食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四是取消旅游扶贫项目(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2、就业扶贫政策衔接
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保留并进一步完善。(由县人社局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3、生态扶贫政策衔接
对于生态扶贫的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予以保留延续,提高政策普惠性(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4、智力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智力扶贫政策,以城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由县教育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5、社保兜底政策衔接
延续现行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将其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6、健康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防止“悬崖效应”(由县卫健委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7、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政策衔接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是城乡差距最直观的一个表现,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一个民生痛点。为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振兴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延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交通、水利和人居环境,对脱贫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加力推进、加快见效,不能因脱贫摘帽而擅自终止或调整;
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要推动提标提档、互联互通,让已建设施发挥最大效用;
加快完善管护机制,推动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由县民生办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8、金融扶贫政策衔接
取消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将其调整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上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由县金融办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9、社会扶贫政策衔接
借鉴社会扶贫的思路,保留和拓展相关帮扶协作机制,充分调动组织、科技、市场、人才等力量,进一步汇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由县工商联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二)帮扶队伍衔接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任务更重,更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需要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因此,乡村振兴阶段,保留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
保留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继续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工作力量。一是过渡期内帮扶力量不撤,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二是构建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县域结对帮扶、定点扶贫、社会扶贫”的经验做法,建立乡村振兴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强大合力。三是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持续向相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在选派人员上,可以选派退居二线有丰富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同志。在派驻时间上,以2—3年为宜,对确需更长时间帮扶的村,可通过连续派驻解决。
(三)考核监督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做好考核衔接。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成果为主。20**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夯实工作责任。四是建立容错纠错和关爱激励机制。
(四)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将脱贫攻坚建立起来的成熟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延用到乡村振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无缝对接,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领导机制,从研究部署、精力投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约束性和可量化的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二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发挥好乡村振兴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职能。三是建立“一懂两爱”的“三农”干部表彰机制。对于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懂两爱”干部、农民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规划衔接
一是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是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完善村庄规划。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成立以县乡村三级书记主抓,脱贫攻坚牵头单位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完善政策性保障。通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向乡村振兴聚集,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方,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调研,实现无缝对接
九大工程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十三五”期间的部门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口上联,确定政策调整的方向、内容、操作要点等。部门“子方案”要在干部群众中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对口把关,争取不“打补丁”或少“打补丁”。
(三)创新思维,探索振兴之路
——在产业发展上
积极构建以一产为主导,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以二产加工为主导,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以三产加工为主导,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的“**x”模式。
——在生态宜居上
提升基础设施,美化村景,亮化夜景,塑造现代化乡村之“形”;
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结合农业节庆乡村庙会、乡村艺演,促进传统文化、农耕文化、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保护,塑造现代化乡村之“神”;
以“最原味”的生活,“最闲适”的体验,“最绿色”的人居,“最人性”的治理,塑造现代化乡村之“魂”。
——在治理模式上
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村务监督”治理模式;
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助推乡村治理。
——在融资渠道上
依托银行贷款,探索建立“银行+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两权抵押”的乡村振兴投资模式;
依托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只贷不存,活化民间金融资本”的投资模式;
依托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电商平台+金融”、“大型农业服务商+金融”、“信用贷款+P2P网贷”互联网金融模式;
依托融资租赁,探索建立“先租后买”的投资模式;
依托众筹,将城市投资人在技术、理念、需求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融入到乡村振兴。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四篇】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结对帮扶困难户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文明单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帮扶目标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二、帮扶对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帮扶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__区民政局
____年4月18日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五篇】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六篇】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出列贫困村稳定退出,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四不摘”要求,保障政策供给,强化责任落实,把巩固脱贫成效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巩固提升46个出列贫困村及面上村,2299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20__年实现4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春季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1.查贫困人口属性
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符合条件应该纳入的对象;建档立卡“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有小汽车的户)一刀切被清退中应该保留的对象。
错退: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未达标及脱贫程序不到位,算账式脱贫的已脱贫对象。
错评:“四类人员”清退不到位的;识别之前为“四类人员”但未作备案说明的建档立卡对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子女有赡养能力)。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各乡镇
2.查住房保障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重点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账、拆旧复垦、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及搬迁对象入住、项目管理、信访处理、后扶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毛田镇、月田镇、公田镇、张谷英镇
3.查健康扶贫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特殊门诊报销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和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4.查教育扶贫情况
查清楚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因贫失学辍学情况;省内跨区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省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户家庭中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查培训、就业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人社部门的就业推介;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6.查产业扶贫情况
查清楚符合产业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查产业扶贫明白卡信息采集情况;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情况。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7.查民政、残联兜底情况
查贫困户是否应该享受兜底政策;查整户兜底情况,是否应兜尽兜及兜底类型评定是否精准;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8.查资金项目情况
对往年项目进行抽查;查项目库建设使用情况;查项目资金状况,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看是否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县审计局、县纪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9.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
查新增贷款贫困对象是否符合“四有一项目”审批条件和评级授信等级要求;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看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到位。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0.查涉贫信访与舆情处置情况
查我县涉及国扶办12317、省办12317、市长信箱、12345、县委书记县长热线、“互联网+监督”及网络舆情涉贫信访件处置落实情况;查乡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对象和信访积案是否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查群众初次涉贫信访问题受理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11.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信息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升工程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贫车间”式加工产业等“九大扶贫产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2.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一户一项目”。加强对往年已投入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护和扶持,落实特色产业规划,集中力量打造支柱产业,着力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对贫困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3.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深入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奖补等形式发展产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无劳动力或发展条件不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资产托管、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分享扶贫产业发展成果脱贫;明确产业扶贫资金、资产产权,对达到帮扶期限的项目,后续实行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4.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接帮扶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建立产业基地,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能力,确保村村都有扶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项目。支持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5.推行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群众自家种养的“三带一自”模式。实施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同时各帮扶责任人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物流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
7.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光优扶贫电站建设和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8.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存在失败风险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农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商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县移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新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各乡镇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
1.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2.积极探索就地就业新途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完成10个“扶贫车间”、10个“扶贫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
3.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岗位10个,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治安、护路、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4.强化“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提供职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信息。
5.实施外派劳务扶贫,建立外出就业务工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境外就业稳定脱贫。加强省、市、县内扶贫劳务协作,打造贫困劳动力长期固定的求职渠道,新增转移劳动力就业600人。
6.加强对贫困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劳动站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介绍新的工作岗位。对因在外就业失业而无返乡路费的,及时给予支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2.要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
3.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
4.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三)实施“三保障”提升工程
1.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80人,按规定享受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和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童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及“希望工程”等社会扶贫助学行动。重点关注因厌学等其它非贫困辍学的现象,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活动,强化义务教育以当地政府为主的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2.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鼓励分级诊疗、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联体和开展远程医疗,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重点关注贫困户得了小病、慢性病、常见病是否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基础上,不能影响“两不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人寿财险岳阳县支公司、各乡镇
3.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与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工作,逐户查验《房屋危险性鉴定表》,对鉴定为A、B级安全住房的,经签字确认后,逐户挂牌标识。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组织联合审核后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对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要在20__年10月底前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存量危房要在20__年11月底前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只有一处常年居住住房、外观内饰都破旧,但经鉴定又不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给改造对象的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实施“双基”建设提升工程
1.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建立健全农村政务、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贫困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农商行、各乡镇
2.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扶贫方面: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农村公路“窄加宽”改造任务,20__年全面实现全县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确保和巩固到2020年100%建制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养中心、县发改局、各乡镇
水利扶贫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切实解决存在有季节性缺水、断水以及单独户取水困难等问题,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电力和网络扶贫方面:全面解决贫困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问题。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7%,全县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千伏安1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接入,实现贫困村有线电视收视100%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网络运营商、各乡镇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村庄“三清一改”,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贫困人口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清淤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的带头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实施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
一要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任何脱贫方案都要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以及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三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户主会、科技文化“三下乡”等形式,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要加强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每年开展以“艰苦创业、脱贫光荣”为主题的活动,评选“脱贫之星”,树立“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五要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不赡养老人、不供养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六)实施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要增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扶贫领域各类风险,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要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要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
三要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
四要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
五要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实施攻坚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坚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一级考察把关的做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注意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致富能人定向培养村干部后备人选。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广富裕村带贫困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村企村社联建等做法,形成各类党组织之间帮扶共建的党建扶贫新模式。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年度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和驻县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市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
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好”的乡镇、县直部门,按不同类别分别设置单项奖,给予2-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乡镇、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乡镇、县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工作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
(五)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__-2022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七篇】
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继续扛牢首倡地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打造全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进步。刚才,良辉副书记就抓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等下,正贵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在对标对表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从今年起到2025年,国家每年开展一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这是国家从战略层面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今年11月份国家将首次开展后评估工作,主要内容涵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四个方面,主要是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是否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进行评估,各级各责任部门要对标对表,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零,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全面完成,确保我州在国家、省首次后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一要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监测对象12760户36526人,其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915户3623人。州里《关于做好全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结对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测帮扶对象、责任、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文件要求,全力抓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的监测帮扶工作,8月底前要明确好结对监测帮扶联系人、结对监测联系人和结对联系人,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要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全州共有易地搬迁人口万户万人,147个安置点。要全面落实搬迁群众就业产业后续扶持政策,继续多渠道加强就业、产业、创业帮扶,确保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稳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要统筹抓好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普惠制幼儿园、医疗卫生服务、农贸市场、小区超市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力做好安置点的社会治理工作,就近纳入当地行政村统一管理,就近解决搬迁群众的就医、就学、生活、办事等问题,确保搬迁群众更好地实现融入发展。三要抓好稳岗就业保障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做好全州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近就业稳岗工作,做好5568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在就业车间稳岗工作,做好全州2万个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岗工作。要针对当前疫情影响,加强就业动态监测,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特别是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无就业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积极创造条件转移就业,对公益性岗位减少导致没有再就业、增加收入出现困难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制定解决措施,消除致贫风险。四要抓好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各项保障工作。要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2021年我州脱贫人口参保率为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为100%;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继续享受“一站式”结算,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要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对脱贫人口的基本医疗、大病救助政策稳定不变,特别要突出抓好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帮扶。州县市自定的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主要帮扶政策,要分阶段延续、优化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实现平稳过渡。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坚决落实好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户家庭的教育扶贫资助、雨露计划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不漏不错一人一户。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要及时进行审批认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五要抓好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作。要加快饮水安全“回头看”问题整改,聚焦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改、改彻底,全面整改到位。要持续动态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强化供水运行管护,压紧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管护责任,确保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全面达标。今年州政府安排投资6373万元,实施1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6处乡镇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早竣工早受益。六要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2020年,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有1138个村(社区、居委会),10万元以上的有542个,但总体实力较弱,承受市场风险能力低。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进一步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要在优质高效上狠下功夫,全力提升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近年来我州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当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要加快推进生产提质增效。要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从全州面上来讲,要继续大力发展茶叶、油茶、烟叶、柑橘、猕猴桃、中药材、蔬菜和特色养殖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势特色百亿产业。从区域发展来讲,要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一大批特色产品核心区和优势产业带。要坚持走规模效益发展之路,在稳定柑橘、猕猴桃等优势水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以百合为主的中药材基地,适度发展特色时鲜水果,抓实蔬菜产业布局,有序开展茶叶扩面,到2025年,全州稳定提质农业特色产业基地400万亩以上,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村有1-2个主导产业。要坚持走优质高效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有效发力,精准对接消费市场,不断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要加快推进加工提质增效。当前我州农产品附加值低,质量效益不高,关键还是我州农产品精深加工存在短板。要大力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酒鬼酒、沃康油茶、老爹生物、德农牧业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扩大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内大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全面打通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力争到2025年创建乡村振兴农业领军龙头企业30家,培育或引进销售过亿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茶叶、柑橘等出口企业10家左右。要认真总结推广湘西农业科技园区的经验做法,对已经创建的392个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示范园、产业园、精品园质量效益,新创建乡村振兴农业园区30个,每县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集约发展。三要加快推进销售提质增效。今年,受疫情和市场多方面影响,我州农产品销售面临特殊严峻复杂形势,8月16日,州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全力组织好农产品销售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州销售工作一盘棋思想,继续实施领导挂帅、政府和市场双向发力、全州上下协同推进的农产品领导销售机制,制定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压茬推进猕猴桃、金秋梨、柑橘等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各县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农产品销售责任机制,确保农产品不滞销,争取卖个好价钱。要全面用好各种渠道资源,加强与全国各地大市场、大公司、大龙头企业对接合作。要依托市场主体抓销售、请进客商抓推销、积极走出去抓展销、策划活动抓促销等多种方式,全面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要发挥好供销社、农合会和农业特色产业产销联盟作用,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市场终端有效对接。要落实销售奖补政策,州政府已经制定了今年猕猴桃、柑橘等大宗特色农产品销售奖补政策,先行安排600万元奖补资金,以销量论英雄,只要是销售我州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只要达到奖补条件,实行即销即奖即补。各县市政府也要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加大奖补激励,充分调动广大销售商的积极性。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农产品销售运输,确保农产品销售不受影响。要抓好总投资7600万元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180余个产地冷藏保鲜新建点,确保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永顺县、凤凰县等猕猴桃主产区,要加快推进大型气调库建设,确保9月底前投入使用,有效缓解猕猴桃等农产品产地保鲜压力。这里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县市要抓紧抓好烟叶采收、烘烤和收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充分保障烟农利益。四要加快推进品牌提质增效。近年来,全州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形成了以“湘西香伴”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的湘西特色系列农产品品牌。要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积极推介“湘西香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湘西黄金茶”“保靖黄金茶”“古丈毛尖”“湘西柑橘”“湘西猕猴桃”“龙山百合”“湘西黄牛”“湘西黑猪”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我州更多的农产品加快实现品牌价值提升。
第三,要在宜居宜业上狠下功夫,全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要立足我州农村实际,以村庄发展规划为牵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一要精心规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聚焦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和宜居、宜业、宜游“三宜”功能,按照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牵头制定时间表、任务图,科学有序推进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今年394个村庄规划编制,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对于地理空间相邻、地形地貌相近、产业结构相似、各类资源共享的多个行政村,尽可能合并编制,不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按照“镇村一体”形式,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重点突出居民点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防灾减灾等内容,并适当“留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村情民意,不能简单的按照城镇规划套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更不能一个模子套到底,要充分调动村民对规划编制、家园建设的参与度,编制出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的村庄规划。二要精致建设。要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对照乡村振兴要求和标准,重点围绕乡村道路拓宽、错车道、安防工程、村组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机耕道,以及文体广场、卫生室等,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加快补齐文化体育、公共照明、公共服务中心等设施短板,逐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比如,在农村公路建设上,今年要完成160公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完成村组停车场建设400个,建设农村危险路段安防工程100公里以上,完善推进建制村物流点和停车场、招呼站等公路配套设施建设。三要精细管理。要坚持建管用并重,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规划许可实施,保留乡村特色风貌。要落实《湘西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考虑村民建房合理需求,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科学确定宅基地建设规模及范围,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要抓好已建成项目的管理,解决好重建轻管、权属不清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使一项项民生工程成为一件件暖心工程。要抓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乡村风貌保护力度,加快农村乱搭乱建、违规建房、“空心房”等综合整治,加强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宣传利用,下足“绣花”功夫,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第四,要在绿色生态上狠下功夫,全力促进乡村绿色发展。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州乡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目前全州生态护林员达到8993名,每年向护林员和农村群众直接补偿生态资金3亿元左右,惠及120万人左右,同时,油茶、茶叶、柑橘年产值接近85亿元,逐年还将稳步提升。要继续发挥好生态优势,抓好退耕还林巩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及油茶等经济林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探索出一条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的有效路径。二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治厕所、治垃圾、治污水、治容貌”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确保今年完成77500座农村厕所改造、16299户电气线路改造、213座乡镇垃圾焚烧炉整治和68个农村大团寨消防水池、27座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座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以及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00吨/天)、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天)的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三要抓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要全面促进农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数字农业,推广适宜我州的农机应用,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采取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积极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农村群众破除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五,要在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乡村振兴保障工作。州委全会作出了《关于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奋力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的决议》,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制定了系列具体实施方案,就是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指南,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凝聚起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一要强化人才支撑。要按照《湘西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要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要立足农业产业融合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依托湖南农大、吉首大学、湘西职院、吉大师院等院校,加大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村科技人才、乡村电商人才、乡村旅游人才等人才培养力度,为乡村振兴和“接二连三”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人才支撑。要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搭建好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畅通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渠道。二要强化要素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从中央到省都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更大。各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政策,分门别类列出争取的资金、项目等清单,列出财税、金融、土地、投资、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清单,逐级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资金等要素支持,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资金项目投入,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州县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比例,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重要地位相适应。今年要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投入乡村振兴,到“十四五”末达到8%以上。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三要强化督查督导。今年国省开展后评估工作时间非常紧迫,要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坚持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实行数据一周一比对、情况一月一抽查、结果一季一通报。要加强对上级反馈问题和督导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清零。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一些工作衔接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差距、项目进展不理想、资金支付率较低、涉贫信访案件等问题,要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巩固脱贫成果问题较多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队及派驻单位,要通报约谈问责,切实发挥督查督导“指挥棒”作用。
2022年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第八篇】
自2022年6月22日,驻新店镇大桥沟帮扶责任人到村报到,帮扶单位为沁县政府办促进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新店镇大桥沟村实际,对照驻村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抓住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措施,改变面貌,2022年-2025年期间内,使村貌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基本情况
大桥沟村位于新店镇北部,208国道穿村而过,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共182户,463人,其中:党员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0户110人,三类户中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监测户2户2人,严重困难户0户0人。村集体经济产业有:机动地机动地2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尊重困难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真乡村振兴”的方式,将乡村振兴措施统一落实到户,根据村的困难现状及对未来脱贫目标的分析,经过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共同探讨规划,确定村级乡村振兴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户自身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资源和环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类人员”生活稳定,居住条件改善,农户逐步实现小康,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业有效衔接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2.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类人员”(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档外低保户、档外五保户、档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应机制,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贫困监测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和帮扶。
4.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力以赴建好村级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现有村级道路两侧安装护栏,到县体育局争取1套群众健身体育器材。
5.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如何推动村里产业发展、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等情况开展走访,挨家挨户详细了解村民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诉求,建好“民情台账”。
6.狠抓村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创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
7.高度关注村里信访维稳情况,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和情绪疏导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发生。
8.切实抓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重点对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库和居住土坯房、河边房屋、地质灾害点房屋住户等进行监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组织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彻底排查从中高风险地方返乡人员。
10.清理乱占耕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县委政府“六乱整治”工作精神,开展村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对安置房的下水管道进行重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