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和开设专业的区别【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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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和开设专业的区别【第一篇】
作为招生就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具备以下三个能力:
一是要有较强的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
二是要有较强组织和协调能力。
三是要有较强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这些能力是完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所必需具备的重要条件。
一是团结和带领全处人员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完成学院“十一五”规划中的招生计划和就业工作目标。
二是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示范校的要求,完成学院在争做示范校中有关招生就业的有关工作。
三是努力探索和研究招生就业工作的新规律、新办法、力争有新突破。
四是培养更多的年轻人成为学院招生就业工作的行家里手。
招生计划和开设专业的区别【第二篇】
在校党支部校长室的新学年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招生就业工作计划。稳定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推行校企合作和南北联合办学模式,力争在籍职高学生300名左右。加强招生就业宣传,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要,努力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功能。
1、认真细致的对xx招生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完善各类资料,协调多种关系,不断完善招生计划。
2、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优质就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以“出口”拉动“入口”。
3、创新宣传方式和招生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生源校的融洽关系。
4、依托无锡市工业学校和惠山职教中心,继续实施南北对口招生,招收“1+2”或“2+1”模式的春、秋季学生100名左右;本地学生60名左右。
1、xx级新生及xx徐州学生编班,解决招生遗留问题,与校内、外各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特别要对《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做到一切按照法律办事。
3、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就业需求,选准专业及培训方向,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努力稳定我校的学生就业实习。为下学期及以后招生专业的制订和学生就业做好准备,工作计划《招生就业工作计划》。
4、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学习进修,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能力。
5、建立完善的学生顶岗实习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等各用人单位的考察制度,努力减少失误,不做无准备无把握的学生输出。
6、推进校企联办学,探索用工培养模式 ,抓住企业用工需求机遇,与企业确立长期发展的关系。
7、通过班主任、职道课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家庭情况、思想观念等的调查了解,强化学生的就业观、成才观,提高学生的自主就业能力与择业水平。以不断提高学生对工作的认识,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社会,正确对待工作。
8、为改善徐州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9、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中的安全防范与事故处理程序的方法研究,做到预防为主,规范处理为辅。
10、加强我校学生就业单位资料的管理,对学校学生就业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整理,并录入电脑,建立一个较为详细的学生就业单位资料数据库,为下届学生的就业推荐提供去向。同时可以对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统计。
1、xx级新生、xx级徐州学生名单核对工作
2、xx级新生、xx级徐州学生补录取工作
3、编制xx级新生、xx级徐州学生花名册
4、xx新生、xx级徐州学生花名册送各部门及班主任
5、招生名单送职教中心、市工业学校审批
6、配合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7、核实、统计新生原所在班级
8、办理二年级个别学生转学工作
9、统计徐州学生及外地学生数,购买火车票优惠卡
10、到工业学校办理学生证
11、协同班主任做好xx级实习就业学生调研,配合公司处理学生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12、xx级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上报
13、xx级实习就业情况汇总
14、整理xx级实习就业资料
15、收集xx级实习就业资料
16、联系勤工俭学单位
17、有序安排双休日学生勤工俭学
18、结算并发放勤工俭学报酬
19、走访实习就业单位、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
20、收集实习就业资料,为明年就业宣传作准备
21、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教育
22、完善实习就业协议
23、做好xx级学生生源调查工作
24、期末资料汇总
招生计划和开设专业的区别【第三篇】
坚持以市教育想局“阳光分班方案”为指导,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xx年招生工作计划: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有关指导下,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适龄儿童,对于学校的体育特长生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开展招生工作;
3、在招生过程中,对于因各种因素带来的招生困难,学校将依照客观情况,妥善解决。
(二)招生对象
1、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符合借(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学期一年级新生将开设2个班级, 预计24人左右。
(一)具有本村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婴儿出生证,到学校报名。
(二)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婴儿出生证,到学校报名。
(三)合法外来务工人员在本村生活的,有合法固定住所(暂住证)、有村委会鉴证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凭以上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名,享受与本地儿童相同的入学政策。
招生计划和开设专业的区别【第四篇】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1、招生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1、招生时间: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补录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