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样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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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工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工厂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扎实开展医院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狠抓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医院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切实加强和解决医院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增强全院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开展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逐级抓好工作落实。保障我院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生产要贯穿医院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并结合医院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1、医院建立健全各类应急组织,如急救、抢险、会诊、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关键时刻能顺利运转。
2、医院成立医院质量控制小组,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各科室均成立了以科主任为组长的自控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负责,逐级把关,对医院服务全过程,以及每项操作和关键环节严格质量控制,并认真记录,定期检查、评价、整改。
1、有计划、有系统、有组织的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质量意识,对新入院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知识培训,对医护人员重点进行医疗安全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2、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保卫知识,水、电、气、消防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防盗、防火等方面的技能水平。加强医院水、电、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对毒麻药品保管等知识进行教育和培训,全面落实“五专”管理,加强对处方权医师,麻醉剂精神使用指导原则及疼痛三阶梯治疗原则等知识的学习,并定期组织考核验收,保障毒、麻、精神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增加医院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节假日、自然灾害高发季节和重点科室部门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对氧气、消防设施、压力容器、安全通道等重点部位,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保管、使用登记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有记录。
2、加强门诊及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值班医生为夜间医院安全总负责人,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防止破坏。
3、各科室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是医疗安全、护理安全、财产安全、毒麻药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防火防盗管理等。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每月全面检查一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杜绝漏洞,消除隐患。
(1)、消防安全标志明晰,疏散通道畅通与否,消防器材保证完好,能正常使用,电路是否正常等。
(2)各部门财产安全管理,重要仪器保管及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提醒就医患者钱财及重要物品妥善保管等。
(3)医院财务、收费、药房、药库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4)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加强医患沟通,落实病人知情同意制度,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坚持值班医师签到制度,坚持三查八对制度,加强危重疑难病人的观察、处置、会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逐级上报制度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及时反馈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期限,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三篇】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和《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管控措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开展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十大风险”(附件1),在2月1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1.再评估已复产企业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回头看”,对照目前已复工复产单位清单,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再次综合评估。深入研判突击生产或临时转产的1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23家防疫物资配套企业(附件2)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已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安全等风险,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继续保持现有安全运行状态。
2.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各地要注重吸收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研判成果,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轻重缓急、风险高低,分时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风险受控、安全生产。
3.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各地要继续深化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溃坝、边坡坍塌等风险。食品、冶金、轻工、建材、印染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区县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并报市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叫停复工。
1.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各地要按照1月30日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口罩、防护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强化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密闭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2.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地要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医护人员(防疫卡点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对3家省级涉疫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各级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委会要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2.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各地要将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全面人员筛查,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技术熟练工、特种设备持证人员、消控室工作人员等到岗到位;指导服务企业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全员线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服务企业落实一次安全风险排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特别是应急处置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方案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复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等方面,确保复产前风险识别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利用各类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在线审批、远程办公、数字监管,创新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靶向执法,提高监管效能。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实行差别化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实行承诺制,达到其他要求后可复工复产,并通过事后追溯方式严格执法;对其他企业采用“承诺+抽查”方式加强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冶金、建筑施工等高风险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结合去年启动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深度排查、“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各区县安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于2月18日前将本地细化实施方案(含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内容报市安委办。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阶段性进展情况,结合其他相关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在2月26日前一并归总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毛xx,联系电话: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五篇】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六篇】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厂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工厂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拧紧责任链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监管漏洞、责任盲区。坚持预防第一、精准监管,执法和帮扶并重,盯紧抓牢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各种防范措施落细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1.疫情防控方面。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必须严格按照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手册》(第49号)和《关于加快指导工厂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厂企业生产运营的通知》(第51号)要求,符合复工复产“四个到位”条件,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流程,复工复产后严格执行“十个确保”。
2.基础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复工六项制度:一是管理人员到位。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二是员工培训到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临沂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考试平台,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唤醒员工安全意识,消除“假期综合症”影响。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本领。三是设备保养检修到位。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配齐配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四是特种作业制度到位。必须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五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认真分析研判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全面的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消除各种危险因素,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六是复工复产必须经过备案。严格落实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工厂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厂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复工,严禁工厂企业擅自复产复工,对擅自复产复工的工厂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着力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平安发〔20xx〕12号)要求,切实抓好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方面,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停产时间长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采空区治理方面,治理专班要专题研究制定采空区管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正常生产、长期停产和已关闭矿山这三类矿山采空区分类施策、全面管控、同步治理,通过完善图纸资料、物理隔离、充填治理等各种措施加强管控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方面,有力有序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综合研判春运返程客流趋势,科学合理制定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措施,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方面,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对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认真落实工程安全防控规定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校车)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物资的筹备;排查整治校园内校舍质量、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校车资质、管理规定、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工业工厂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工业工厂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明确、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培训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加强工贸行业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密防范关停场所、设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暂时关闭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场所要安排人员盯守,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测巡护,确保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实现灭早、灭小、灭了。要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三、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研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办法,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协调解决工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双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组织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严防出现监管空档和盲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帮扶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工厂企业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采取聘请专家、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工厂企业完善技术方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工厂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工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工厂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工厂企业安全生产。
(四)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县里要求,规模以上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包保,对规模以下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的,由镇实行包保。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七篇】
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株安办发20xx3号),《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再部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障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市城管局“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市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石建庚兼任办公室主任,陶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通过对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促进各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人员疫情排查方面。各单位要对所有干部职工及一线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掌握相关人员情况变化。从复工复产日开始,利用2-3天时间完成全部排查任务,做到底数清晰,信息详细,动态更新。要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和家庭实行警示管理,每日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报告相关情况,要每日对其进行2次体温检测。局机关要做好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衔接,各单位也要做好与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衔接,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方面。疫情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一线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市政维护、照明管理、园林养护、智慧城管信息采集等一线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其工作、休息场所及劳动工具设备每日消毒杀菌,同时要正确使用84消毒液和酒精,严格保护从业人员自身生命健康安全。所有一线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采取安全有效防护措施,要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器材,严防作业人员感染。要组织对环卫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教授正确的防护方法,防止因不懂防护而交叉感染。(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科、市政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监督科、垃圾处置科、科技装备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管局)。
(三)市政及公用设施管理方面。加强对市区道路、下水管网巡查与维修,及时处理各类设施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行。重点对用电、用水等方面的设施安全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基础设施的专项治理,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责任单位:局市政科、市市政中心、市灯饰处,各县(市)区城管局)。
(四)园林绿化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将全面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根据季节特点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对广场、风光带、道路绿化各类设施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公园内举办的.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园区清洁和消毒,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疫情结束后,公园要做好疫情结束后,公园要做好开园准备,并及时向市民和游客发布公告,做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科、市园林绿化中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主动深入一线,分类排查春节期间轮休、停产及节后到岗复工准备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为安全顺利复工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于2月5日前报送至局市政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科)。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复工复产前,一是需要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做好身体检查,确保一线员工身体状况;二是在复产前,各单位要要求分管企业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同时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各单位要要做好复工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复工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坚持复产验收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的要求,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组织专人对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行动推进缓慢、成效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备和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应对。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第八篇】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好 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疫情防控 背景下,有力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社会 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 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衢市安办〔2020〕6号)《开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 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 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 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工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 理。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专班、镇复工复产工作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 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 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 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有 针对性的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 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 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 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石油、新能源、供气、污水 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 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 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 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 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 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 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 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 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 矿山企业要紧盯高边坡垮塌等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 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 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 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 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 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 “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矿山、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开安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即日起至 2020年2月2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建立企业 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 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 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 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镇安监站。
(二)检查指导阶段(至 2月29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 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 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 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 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 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 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和镇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 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 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