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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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开工复工有序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是短期的,并不会影响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疫情迟早会控制住,生产经营活动终将回归正常轨道,经济增长仍将会保持中高速水平。为应对疫情造成的短期冲击,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实施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更好发挥政府部门的服务作用。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就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各地党委、政府为统筹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实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在妥善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影响。
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各地政府充分利用财政政策调结构的利器作用,调整好内外结构、产业结构的平衡,同时兼顾短期与长期平衡。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通过补贴打击较大的交通运输、旅游业、餐饮和住宿等行业,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的金额,以降低企业所得税;通过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带来的突发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补偿突发风险成本;通过扶持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企业,降低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在劳动用工补贴、物业补贴、租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
更好保持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作用。这次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影响更大,各地政府都多措并举制定应对疫情冲击经济的宏观货币政策,适时适度降准降息,给予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支持,鼓励但不强制商业银行对部分地区下降利率,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提供信贷支持。做到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下调贷款利率缓解企业压力,并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手打好疫情阻击战,一手推动经济平稳运行。连日来,从国家到地方,在全力战“疫”同时,有力有序有效抓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强信心,复工复产尽享政策红利。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不小压力。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国家及时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从推动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到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及时返岗、尽早开工;从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到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从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到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大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完善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一揽子全面配套的政策组合拳,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既及时协调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也为确保疫情防控拥有充足物资保障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暖人心,复工复产彰显民生为本。生活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也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底线要求。全力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确保亿万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有力有序防控疫情、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重大。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对偏颇和极端做法及时纠正,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从加大复工复产力度,增加重要生活物资供应,启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到指导引导商业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充实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生活必需品保供的重点企业给予贷款优惠利率等政策支持;从做好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工作,严格落实“米袋子”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组织,到把握春耕备耕关键时节,组织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供应,落实好春管春种措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从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社保等政策,到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桩桩件件都旨在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充分彰显了民生至上的厚重情怀。
筑同心,复工复产升腾企业希望。企业复工复产对于稳定市场供应具有重大作用,是防控疫情的“另一只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各地企业一手抓防控疫情,一手抓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经济运行。迎难而上,一方面生产在恢复,另一方面信心在增长。“现在我们的产品需求非常旺盛,”“等到战‘疫’胜利了,开足马力把业绩再赶上来!”综合各地企业的看法,尽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但普遍认为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只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战“疫”当中,一些新经济、新业态、新技术也在拔节生长,引人瞩目,诸如猪八戒网宣布投入超过1亿元的服务资源,在线集结万名专业人才,通过猪八戒网平台为10万家企业提供“免见面”服务,帮助这些企业开展线上复工运营;美团买菜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四地的销售量都有明显上涨等就是最好的例证。
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 长: 张 彬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黎崖英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
副 组 长: 杨艺杰 经信局副局长
谢丽明 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
成 员: 赵富军 卫健局副局长
宁 健 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超梅 发改局副局长
周 旭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振超 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 君 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方道儒 江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 月 10 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1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 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 月 17 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19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 14 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 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4822369、15877152956。电子邮箱:jnqjxj@。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4306011、13627888603,电子邮箱:jnqgyb@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邵爱民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郭宝春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
专员:李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