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工作计划【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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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工作计划【第一篇】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1、各帮教小组在接到衔接通知书后,应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2、各帮教小组要在安置乡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各村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谈话教育,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安置帮教管理机构在接到名单后,应当逐一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并完善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不能脱管失控,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五、加强与派出所信息通报。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乡、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六、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安置工作职责。
法律服务工作计划【第二篇】
1.实施强所战略。大力发展执业律师15人以上的中型所,逐步发展执业律师30人以上的大型所。对管理规范、连续3年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属实,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执业律师在15人以上或在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律师事务所,同样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力争2年内有1家律师事务所达到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对达到省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在财税扶持资金中予以奖励。
2.加大引进扶持。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外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的,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3.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发布年度公告、在重点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开办推介交流会等形式,对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意识、团队意识和发展意识,着力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开拓培育市场,努力构筑精英团队,积极谋划发展蓝图,提高律师行业社会影响力。
法律服务工作计划【第三篇】
根据贵司面试情况对法务工作的陈述,结合自身个人对我司的理解与市场分析,现就我司20__年法务工作计划做如下设想:
公司的法务工作与律师事务代理所有点类似,但相对而言会比其更加机动、灵活。因诉讼案件拖延时间长,结案难度大,无法做到高效高能的产生业务效益,故20__年将围绕非诉讼服务案件为主。
一、客户招募
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业务开发,发掘了解其内部法务工作情况,了解其对外对内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向性的建议,促使客户增加对我司的法律咨询服务需求。
1、第三方代理服务或法律顾问服务,通过与客户及律师事务所联系,争取取得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理服务权,为其提供解决疑难、庭外和解、额外追偿、维权、诉讼等法律服务。第一季度力争促成至少两件业务服务,代理费用达6万元以上(每件3万元)。
2、寻求新市场法律服务群体,在商业气氛浓厚的大环境,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仍缺乏自身的商标和专利的保护,为此发掘这类客户难度并不大。
3、以商标、专利业务为客户开发业务服务,参加专业展销会,从商标、专利方面找到与客户合作的突破口。特别对规模较大的中小型企业符合了《广东省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客户,做针对性开发,打开知识产权市场。争取在上半年签订一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承办费用达5万元以上。
二、搜证及案件办理
在案件办理环节中,是最容易出错的步骤,为减少公司内部出错几率,建议制定《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规定其在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适用规范以及案件办理时间,此举也可增加客户对我司的信心。
法律服务工作计划【第四篇】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创设促使中青年优秀律师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有效的培训教育机制、规范的约束机制、优越的动力机制,创造条件,加快律师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优秀律师人才奖励制度,对获得有关称号的优秀律师、律师人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落实补助和奖励。
2.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以中青年律师人才培养为重点,形成以实习律师、青年律师以及省市知名、优秀律师为层级的人才梯队,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强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吸收培养,对于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青年律师公益岗位,对青年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的实行政策倾斜,办理公益性事务的按照《市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实行工作补助。
3.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类集中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40课时;积极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到国内外学习培训,提高律师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律师人才积极参与专业学习,建立定期交流、相互学习和“传帮带”的机制。注重队伍学历教育,鼓励律师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历,支持有条件的律师走出国门赴国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对符合市有关学历(学位)学习深造资助政策的律师人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给予资助和奖励。支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骨干律师和主任赴律师业发达地区参观取经,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
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第五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天津律师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全市执业律师已经达到2566人,律师事务所达到295家,南开区拥有执业律师490人,律师事务所62家,均占全市总数的20%左右。广大律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以来,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安居工程、“三农”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产业提升等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为我市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律师队伍已经成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天津的重要力量,律师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队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律师队伍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执业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有的律师职业道德缺乏,诚信缺失,对当事人敷衍塞责,甚至拿钱不办事,欺骗坑害当事人;有的律师和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关系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一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散、乱、差”问题突出,等等。这些问题是多年来累积的深层次矛盾的体现,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保障。只有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切实履行历史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才能保障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信任和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二、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从解决当前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教育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增强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为构建和谐天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采取学习教育、自查互查、严格监督、完善制度等各项措施,认真解决目前天津律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阻碍和制约律师业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评查活动,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推动天津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
三、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教育评查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教育评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9月11日至10月14日)。9月11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天津市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动员会议,对搞好此次教育评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律师在坚持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面临的主要形势,找准自身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评查,有力推动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局领导在全市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交往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
(三)互查整改(10月24日至11月9日)。采取区县司法局之间互查、同一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互查的方式进行。我局将组织本辖区律师事务所做好互查工作(具体互查安排请参照附表),在此期间,市律师协会将做好互查、抽查工作,并重点检查问题多、投诉率高的律师事务所,及时掌握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和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对于在检查、互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律师事务所进行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总结验收(11月10日至11月20日)。我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评查活动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做到律师人人皆知,律师自律意识是否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律师的执业行为是否还存在未查处的问题,已查处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纠正的措施;律师投诉案件是否件件有回音,已查实的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是否都依法依纪做了处理;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主要规章制度是否公示等。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每一名律师做出评定,并备案。南开区司法局将对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做出验收鉴定,并备案。
四、加强领导,确保教育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律师事务所要把这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南开区司法局将组织成立督查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担任,副组长由寇德禄副局长担任,法律服务管理科同志为督查组成员。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评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育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律师事务所,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对制度规范、落实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对制度不规范、管理混乱、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进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改善环境。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行风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同时,要加强律师制度、律师作用的宣传,宣传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涌现出的律师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树立律师社会公信力,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为完善律师制度、发挥律师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149号)精神,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南开区区政府批转了区人口计生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对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提出如下主要要求:
一、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一是创新统筹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范围,立足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社区的工作范围,依托社区协管员队伍,有效开展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二是创新服务均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育龄妇女定点服务制度,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服务制度,并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三是创新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创新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区人口计生委、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并与全员人口信息库建立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