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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活动方案(案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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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倡议书【第一篇】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日期:6月--日是“全国第--个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节约能源重在实践、贵在行动,需要全县上下的广泛参与,为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倡议:

一、自觉树立节能意识。要充分认识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节能降耗人人有责意识,学习和掌握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碳的知识和技能,遵守节约能源法律法规,以崇尚节约为荣,做节能增效的宣传者、倡导者。

二、主动践行节能低碳。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选用绿 色照明、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产品,少用或不用高耗能电器、一次性杯、一次性筷。倡导绿色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使用频率。

三、倡导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设置标准,少开或不开空调。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耗能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倡导无纸化办公和双面用纸。重视会议节能,压减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尽量少用电梯,多走步行梯。

节约能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同行,为节能耗出一份力、尽一份责,为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贡献力量!

___县政府

日期: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资料【第二篇】

为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营造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宣传周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接到《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召集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县民政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布置,并要求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要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做好节能宣传活动。

多方位多渠道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讲解了我国资源面临的严重形势,使广大机关干部和职工了解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形成节约能源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观念;宣传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宣传日常节能节水知识,科学使用家用电器,合理降低能源消耗。

一是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认识,从自身做起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二是营造氛围,增强忧患意识。

6月-日是“全国低碳日”,践行“135出行方案”(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将节能工作要求体现到了具体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张贴

“低碳生活、节能减排”温馨提示、要求打印机正反双面打印等,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能意识。节能降耗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从日常工作中“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等做起,养成节能的良好习惯和行为。

三是降低能耗,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节能。

局机关积极发挥在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动员各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在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的同时,考虑工作成本,力争消耗最小资源,办最大的事,切实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宣传和带动其它部门,创节能机关,创节能社会。

通过本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带头节约意识,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人心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我们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进一步营造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不断将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推向深入,为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做出积极的贡献。

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三篇】

一、活动目的:

积极开展全民节能降耗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调动全社会节约能源积极性;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升节能企业社会影响力,培育节能产业,倡导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1日

三、活动主题:

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报纸宣传动员,活动正式启动。

6月15日,在《遵义日报》上刊发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专题文章,“节能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二)全市有关主办单位联合行动。6月15日—21日在市区主要街道、广场、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经营单位大门周围悬挂“节能宣传周”宣传横幅、条幅,张贴标语、广告,营造浓厚节能氛围。

(三)开展节能宣传咨询活动。由市经贸委牵头,会同相关主办单位,6月15日上午在中心城区设立节能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向群众宣讲节能知识。

(四)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个领域的节能宣传工作。市经贸部门在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搞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宣传本市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贯彻国家、省、市节能决定的具体举措以及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监督管理的有关情况,宣传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和典型经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节能知识讲座和资源节约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资源忧患和环保意识。

(五)活动结束后,由市经贸委会同各主办单位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于7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经贸委节能处。

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第四篇】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xx98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47号)精神,现制定我市节能宣传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二、活动主题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三、宣传重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通过深入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农村和军营,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组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xx市光明广场

参加单位:

1、市直有关部门(见附件1)。

2、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节能产品生产、经销和应用企业。

活动内容:宣传节能法规,普及节能知识,展示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成果。

活动形式:发送宣传资料,展板宣传,咨询服务,产品展示。

责任分工:

1、市经委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场地布置和气氛营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点耗能企业(不少于20家)参加活动。

2、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

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产品经销商(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

4、市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示范建筑开发商和节能建材生产商(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

5、市国资委负责组织落实国有企业(不少于5户)参加活动。

6、市直有关部门(见附件一)分别准备节能展板(不少于2块)、节能宣传资料和单位宣传横幅,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4人)参加活动。

7、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于6月14日在本辖区内分别设立分会场,、同期开展节能集中宣传活动。

(二)组织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1、宣传周期间,在行政中心悬挂节能宣传条幅(横幅)。

责任单位:市经委(负责楼前宣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楼内宣传)。

2、宣传周期间,未进驻行政中心的市节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须在单位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3、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要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和园区、工厂、商场、宾馆、饭店、机关、学校、医院及其他所有各企事业单位,在各自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并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

4、宣传周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各媒体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组织各媒体记者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等实地采访,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行为,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社会氛围。电视台制作节能公益广告和节能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广播电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安排10分钟的节能专题节目。报纸开设节能专栏,制作宣传专版,每天在报头、中缝等处刊发节能标语。

5、市信息中心安排在网站、政府视频滚动播出节能新闻、节能小知识、节能专题节目及节能标语。

6、市建设局安排在公交车视频上滚动播出节能知识和节能标语。

(1)市发改委牵头,对全市发电企业(包括热电)能耗达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委

(2)市经委牵头,对全市除发电企业以外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2、宣传周期间,组织对本辖区内工业燃煤锅炉能效指标情况进行核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宣传周期间,组织对本辖区内国家限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生产线)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炼铁、小电镀、小铸造、小炼铅、小轧钢、小造纸、小炼油等企业进行全面清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4、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培训讲座。责任单位:市经委

五、工作要求

1、市节能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县(市)区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工作,按照活动总体安排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活动方案,于xx年6月10日前报市节能办(市经委)。

3、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节能宣传周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报送市节能办(市经委),以便工作协调落实。

4、滤布、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于6月10日前将落实的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企业名单、联系人及电话报送市节能办(市经委),以便统一安排布展。

5、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节能宣传周责任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办;市节能办汇总整理后形成全市总结汇报材料,并于7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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