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静默管理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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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静默管理方案【第一篇】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扩散蔓延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不断增加,外防输入风险压力加大,为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主动申报
近期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永返永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xx防疫码”自主申报或拨打属地乡镇(街道)防控办电话、12345政务热线申报,也可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或入住酒店申报。酒店、宾馆等场所要主动开展重点地区来永返永人员排查,对排查到的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对没有提前申报的来永返永人员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需自行承担。对存在故意隐瞒轨迹、逃避查验等行为,如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倡导就地过节
请市民朋友国庆假期前后尽量减少离温及跨省出行,建议选择本地游、周边游,如确需出行,请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配合核酸检测
省外来永返永人员持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抵永,完成核酸落地检后实行两天两检,每次间隔24小时;省内市外来永返永人员实行落地检,如有12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包括未显示结果的`,且来自非高中低风险区的,可不重复采样,后续纳入县内3天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范畴。
请市民朋友与其他在永人员配合落实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按照相应频次执行。
四、主动扫码验码
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各类场所请配合主动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查验“xx防疫码”。须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须核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KTV、网吧、足浴店、按摩店、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歌舞厅、桌游室、酒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美容院等密闭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落实“三色管理”机制,在显眼位置予以标识,对严重违反“场所码”扫码相关规定的场所,要按规定采取停业整顿、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
五、严格活动管理
1、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人员聚集性活动(包括会议、展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举办日期能缓则缓、活动规模能压则压、参加人数能减则减。原则上不安排2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线下活动主办方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一周以上报批,50-2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属地乡镇(街道)审批备案后,再报县防控办备案;200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县防控办审批,再向市防控办报备通过后方可举办。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各项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倡导从简举办红白喜事,在餐饮酒店等场所内举办10桌(含)以上的独立空间(宴会厅、包厢等)承办酒店或临时搭建场所的主办方须申请“场所码”,酒店宴会厅等场所要申领“码中码”并严格落实进场扫码,须核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红白喜事的重点场所。
六、加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尽快接种加强针,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自9月14日24时至10月31日24时,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倡导国庆假期前后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及跨省出行,提倡本地游、周边游。非必要不前往7日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
二、有7日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来张返张人员,要提前48小时进行远端报备,登记行程信息。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有接待单位的,由接待单位督促其提前报备;无接待单位的,由其预约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督促其报备;探亲访友的,由其亲属、朋友督促其报备。
三、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来张返张人员,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张返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入张人员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无异常的方可离开,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有7日内发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抵张人员,严格报备管控。来自高风险区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来自中风险区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来自低风险区的落实健康监测“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以上),若疫情发生地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对相关低风险区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进入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场所码”制度,配合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与正式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到各地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酒店等报告,相关单位要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人员原地等待,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七、随时关注自己和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到药店购买“一退两抗一咳”药品人员主动配合药店进行实名登记,并进行抗原自测,抗原结果异常的,马上向社区(村)报告。
八、不信谣、不传谣,日常生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聚集、聚餐,最大限度减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风险。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完成每周一次或每周两次的全员免费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要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第三篇】
2022年10月17日,xx市xx区在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6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分析研判,海南区实施静默管理。为进一步遏制疫情蔓延,经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0月17日21时起对全市其他区域(xx区、xx区)实施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默管理期间全市居民保持静默状态。各区之间互不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每天每户派一人错峰取物;其他区域参照中风险区管控。
二、实行交通管制。全市实行“只进不出”管控措施,确需离开我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道路旅客运输等暂停营运。全市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凭证通行,保供企业“点对点”接送,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途径我市车辆需绕行。
三、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区、市级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统一制发证件并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凭证件出入,实行闭环管理;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驻市单位、企业参照执行。
四、全市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师生已返校的,实行封闭管理;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停止探视;邮政快递行业暂停运行;外地滞留旅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严格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
五、生活必需品由指定保供企业和外卖公司进行配送,并对从业人员严格管理(一天一检)、点对点配送,取货、送货采取“不见面”“非接触”方式,配送到各社区疫情防控服务点;其他外卖公司、跑腿人员一律暂停运行。
六、管控区域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物资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七、全市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请市民积极配合,服从所在街道(镇)、社区(村)的安排分批次前往采样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主动出示“健康码”,采集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八、各类药店、诊所暂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引导需要购买“四类”药品的`市民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静默管理期间,对急需就医人员(如危重症患者、孕产妇、透析患者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村)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或酒店等报告。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通过官方信息发布。静默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第四篇】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局部多发的态势。近日,我县先后发现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xx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临时性全域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诊治。
二、药店、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县内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封闭生产经营,并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
四、县内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外,商场、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五、县内除保障城市运行及物资货运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运、火车站停止售票。五原县境内人员(含县外滞留人员)按照“不进不出”的原则,县外人员非必要不进五原,县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五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县人员,按照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63号)执行。确因特殊情况入县人员,按照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巴防指通告〔2022〕60号)执行。
六、县内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
七、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八、静默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目前,全县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居民群众不要紧张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