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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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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1

为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加强用工保障服务,满足我市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结合我市企业用工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20XX年企业用工服务“十百千万”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以稳就业为主线,以防控疫情为重点,落实运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优惠政策,实现持续有效保障企业用工的目标。力争20XX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

二、开展“十百千万”系列活动

(一)开展十个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坚持用工服务保障贯穿全年常抓不懈根据不同时节劳动力供求情况,适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妇女网络专场招聘”“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帮扶行动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残疾人招聘会”“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各县(市、区)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求职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托基层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在广泛收集整理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和人力资源供给信息的基础上,力争全市举办各类招聘会300场以上,提供2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一是开设“线上招聘超市”,按行业、岗位、区域类别在市县人社部门网络招聘平台同步上架招聘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直播招聘活动,开展农民工网络招聘,同时依托历年来建立劳务合作对接的成果,与省外百个劳务合作城市人社局配合将直播内容同步推送给当地劳动者观看,帮助我市企业在异地招聘;三是通过“毕业生云面试”微信小程序,“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专栏,“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打通招聘、求职线上对接新通道,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做实百企招工引才对接

1.实施“百村百企劳务对接活动”。推广“村企合作”模式,计划组织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深入省内外100个以上镇村举办劳务对接活动。一是打造“村企直通车”,引导企业尤其是规上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与省内外人力资源丰富的镇村建立用工供需对接渠道,开辟更多、更稳定的人力资源输入渠道。二是拓展劳务合作工作站。继续加强和异地商会、人力资源机构联系,依托异地商会建立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建立企业与当地人力资源机构的对接渠道,全年力争新增10个异地劳务工作站,帮助企业引进省外人力资源。三是开展“点对点”城市间招聘活动。选择长期对接的劳务合作城市,在当地常态化推介我市用工需求信息,适时联合当地开展线上“点对点”省际专场招聘活动。

2.开展百校百企对接。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高技术人才,计划引导100家以上规模企业与省内外100家以上职业院校实现对接。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的精准对接,为企业“智能制造”提供人才保障。一是举办异地招聘会。在具有较大辐射影响的省外人力资源市场或高职业院校集聚城市举办2-3场技工招聘会或校园招聘会,为企业引进技术员工。二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50家企业参加“闽西南”校企对接会,引导我市企业与全国各职业院校对接合作,搭建校企长期合作平台。三是举办市内校园招聘会。在全市开展企业进校园精准对接系列活动,分层级、分行业召开10场以上“专企对接”精准招聘会,实现专业学生和对口企业精准对接。

(三)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

做精做强“以老带新”模式,启动千企“引工大使”三年行动。引导企业挖掘老员工资源,把员工培育成企业的宣传员,现身说法引导乡亲朋友前来泉州务工。通过3年时间形成企业老员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职院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用工引才招聘活动的浓厚氛围,发挥“乘数效应”帮助企业招聘各类用工。

1.给予引工奖励。我市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不含各县、市、区间流动)介绍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初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

2.授予荣誉称号。对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老员工,可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分别授予“金牌引工大使”、“银牌引工大使”和“铜牌引工大使”称号。

3.出台配套政策。施行新市民积分制措施的地区,可出台政策,分级对“引工大使”给予积分方面的奖励。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套出台新员工来泉务工生活交通补助,通过大数据路径比对,对来泉务工一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补助,解决新员工来泉务工“人生地不熟”的困扰。

(四)做好万家企业用工调查

强化“基础信息研判发布”,做好企业用工现状摸底和形势研判,做好各个时期的用工研判,为政府决策和服务企业用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1.年初在全市开展“万家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市企业用工问卷调查,为形成“企业用工情况分析报告”提供更充实、准确的数据依据。

2.每月对全市400家重点监测企业进行岗位动态监测。通过每月对规上企业的岗位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岗位情况,实现岗位动态监测就业失业情况“晴雨表”功能。

3.每季度发布“泉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练好“内功”,更好地满足员工合理需求。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招工引才队伍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系列活动作为落实政府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人员、资金、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组建招工引才服务组,指派专人负责系列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活动经费,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政策辐射效应

通过各级政府人才服务网站、主流媒体、自媒体、企业服务微信群、抖音短视频、就业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各类优惠政策,特别是“稳就业奖励”“稳岗补贴”“引工用工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等社会关注的政策的宣传。各县(市、区)也要因地制宜,组织专人开展“政策宣传周”入户入企进行面对面宣传等,让尽可能多的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三)加快补贴兑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双轮驱动”,落实资金扶持,提高服务企业用工水平和效率。一是落实“引工稳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老员工、相关单位成批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兑现用工服务相关奖励,确保奖励政策发挥应有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制定或出台引才用工奖励政策,提升奖励力度;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各地可对接全国性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专业机构的数据网络及招聘活动成功经验,购买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成果,创新企业招聘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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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总结延续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的有效做法,不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按照省人社厅通知安排,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经验、常态推进,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重点企业清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任务,主动协调发改、工信、开发区等部门,确定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重点企业范围包括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相关企业及当地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就业局)

(二)设立人社服务专员。设立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人社服务专员,每名人社服务专员对应一家企业实行定点服务。主动了解重点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等情况,形成用工需求清单。积极对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形成问题解决清单。(责任单位:就业局)

(三)强化招聘用工服务。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通过组织专场招聘、开展省内外、区域内外劳务协作、搭建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实习实践、倡导志愿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问题。开辟人才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关键技术等高级人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为重点企业招用工提供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四)加大职业培训支持。对重点企业长期缺口较大的职业(工种),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培训中心以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采用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参保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企业 20xx 年 1 月 1 日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 元/人、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交流中心)

(五)推进政策对接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根据人社政策服务清单,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招用工后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就业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要主动打包,一并办理。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及时推送办理请求,协调推进,提速办理。(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关系科)

(六)加强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与职工通过协商采取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为拟裁员的重点企业提供《企业规模裁员指导手册》,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队,失业保险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服务,将其作为保居民就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地。成立由局分管副局长和就业局局长为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就业局副局长及劳动监察队、失业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指导科负责人为联络员,就业局农村就业科工作人员为人社服务专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加强服务力度,落实各项服务内容,每月按期上报员工规模、企业类型等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解决用工数量及渠道、缺工数量及原因等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联络员要跟踪调度,服务专员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或问题,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动担责,共同做好常态化服务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宣传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树立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形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研究解决,必要时逐级向市人社局和省厅报告。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社会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聘用原则

(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目前在编在岗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工勤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按照现行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1.高级工:要求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中级工:要求在初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初级工:要求取得技术工种上岗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聘用程序

(一)组织机构:成立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方案: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聘用工作方案,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三)公开报名:符合聘用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自愿到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技术工人岗位聘用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初审:领导小组按照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评:由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根据入选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要素进行考评,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

3.公示:聘用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

(五)办理聘用

1.审核: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审核。

2.聘用:经区人事部门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告知到位、标准统一、严格审查、真实负责”;

(二)如实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聘用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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