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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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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第一篇】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从事饮料生产的上市公司。为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自身综合实力,A公司在20xx年进行了以下并购:

(1)20xx年8月,A公司斥资10 000万元购买了一家生产水果的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100%的股份,使其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前两者无关联方关系。A公司的会计师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B公司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部分,调整留存收益。

(2)20xx年3月1日,A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C房地产公司60%的股权。筹集资金10亿元,其中支付给券商亿元,其余部分用于并购的对价支付。购买日,C房地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亿元。为进行该并购,另发生直接相关费用亿元。20xx年5月1日相关的股权划转手续办理完毕,合并前两者无关联方关系。因此,A公司确认商誉为亿元。

(3)A公司为D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当期销售一批产品给D公司,销售成本为100万元,售价为150万元。截至当期期末,子公司已对外销售该批存货的60%,期末留存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45万元。

(4)20xx年1月1日,A公司取得E公司80%的股权形成企业合并。20xx年6月30日,E公司向A公司销售100件甲产品和1件乙产品,甲产品的单价为2万元,单位成本为1万元;乙产品的单价为500万元,成本为350万元。A公司将购入的甲产品作为存货管理,截止20xx年底全部尚未售出,将购入的乙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xx年,E公司实现净利润20xx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指出A公司并购B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判断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确定A公司并购C公司的合并日(或购买日),并说明A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所取得的C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应当如何计量。

3.分析、判断A公司取得C房地产公司60%的股权计算的商誉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计算A公司在当期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消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5.计算20xx年末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答案

公司并购B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 A公司、B公司合并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A公司对于合并中取得的B公司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A公司支付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的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2.购买日是20xx年5月1日。

A公司在购买日所取得的C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不正确。

理由:

合并成本==(亿元)

A公司取得的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9亿元(15×60%),

商誉==(亿元)

4. A公司在当期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消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150×(1-60%)-45=15万元,对于期末留存的存货,站在D公司的角度,应该计提150×(1-60%)-45=1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而站在集团的角度,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在编制抵消分录时应该抵消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

5. 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后,E公司20xx年净利润=20xx-(200-100)-(500-350)+(500-350)/5/2=1765(万元);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765×80%=1412(万元)。

案例分析题【第二篇】

1.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 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参考答案]: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2.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市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3.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4.对学生来说,由于知识基础的差异和个性品质的不同,对课程也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新课程提倡的研究性学习,就有很多学生不知所措。一个班少则有四五十人,多则六七十人,要进行有效的合作的探究,难度很大。椐上课教师分析,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都是那些主动性强的学生受益,三分之二的学生是跟着走或跟不上。在众多的课堂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只是那些性格外向的学生,性格内向的学生只能做旁观者。这种差异很容易导致学生出现两极分化。

问题:对于新课程改革者遇到这个问题,你认为应该如何调动全体同学的积极性,采取有效的方法,才能使所有学生在教改中收益?

[参考答案]:对于新课程改革遇到这个问题,应该重视智力开发与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中,重视思维能力,学习能力的培养,特别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还应重视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每个学生已有的经验及其天资、禀赋、兴趣、性格等心理品质差别很大,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

5.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6.“老师,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

一位教师在教学《两条小溪的对话》时,老师让学生分角色表演。有—位学生问老师,我能不用书中的原话吗?“老师和蔼地问:“为什么呢?”“因为书中的原话太长,我背不下来,如拿着书表演,又不太好。”孩子说出了原因。“你的意见很好,用自己的话来表演吧。”老师高兴地抚摸了一下孩子的头。果然,这个孩子表演得非常出色。

问题:请评价一下这位老师的做法。

[参考答案]:师生平等关系的形成是课堂民主的具体体现,教师从过去的知识传授者、权威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和学习的伙伴。教师没有了架子,尊重学生的意见,让学生真正感到平等和亲切,师生间实现零距离接触,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逐步形成。

7.“坐下”三例

同是学生被教师的课堂提问难住,甲、乙、丙三位老师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1、教师甲:(语气很重,冲着该生)整天上课开小差,结果怎样?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能回答,太笨了!坐下!

2、教师乙:(生气,但不表现出来)坐下。谁来帮他?

3、教师丙:(微笑、和蔼地)别急,回忆一下,我们昨天学过的内容,当时你听得很认真。想想,昨天XX同学是怎样回答的?

学生:(思索片刻,说出了与问题答案相关的一句话。)

教师丙:(很兴奋)对呀!看来,你是很棒的。

学生:(体面地坐下,并投入到后面的学习中)

[参考答案]:尊重、信任学生是新课改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当学生遇到困难时,教师就耐心点拨、鼓励学生积极思考,而不能冷言冷语,甚至讽刺挖苦。第三种方式最好。

8,广播操比赛

为推广新的广播操,某校决定举行广播操比赛,有人选择某年级四个班针对广播操比赛全过程的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四个班主任在动员训练中对学生的教育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比赛结束成绩公布之后。

某(1)班(冠军):同学们,经过全班同学的努力,我们班荣获了四个班级广播操的冠军,老师祝贺你们,真为你们感到骄傲!

某(2)班(第三名):老师不打算对这件事进行评价。

某(3)班(第四名):同学们,这次广播操比赛,很多同学都尽力了,但还有一些方面做得不太好,因而成绩不太理想,失败不可怕,只要同学们总结出成功和失败的原因,并将成功的经验用之于今后的活动中去,改进这次比赛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能够成功的!请同堂们分组讨论一下,这次比赛同学们成功的方面和失败的教训……

某(4)班(第二名):这次比赛由于有的同学不努力,我们班没能获得冠军,老师很失望。

问题:请你根据四位老师不同的。做法,发表自己的看法。

[参考答案]:举行比赛,肯定有一个班是冠军,至于是哪个班级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师不能把这次比赛与整体教育割裂开来,认为纯粹是一次机遇。从动员比赛到结束的过程中的教育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获胜后怎么教育;失败后怎么教育。

9.会了,可以“不听”

单元检测后,照例是一节讲评课。上课不到十分钟,王谨同学又在翻来覆去弄卷,我用严厉的目光看着他,他稍有收敛。过了一会他又在下面翻找着什么,我只得来一个“杀一儆百”了。“王谨!”我大声喝道:“你在干什么?”他脸陡的涨红了,旋即一梗脖子:“我不想听!”但考虑到教学任务还没有完成,于是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竭力平复自己内心的愤懑。“你,既然不想听,那就请到我的办公室去休息吧!”我故作轻松的说。他可能考虑到当时的态度,也有些后悔,于是走向办公室,尽管极不情愿。

问题:当学生不愿听时,怎么办?这时如何协调好师生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我认为课堂上提倡教学民主非常重要,师生之间的“换位思考”是协调师生

关系的关键;我们在教学时应该敞开心扉,以平等的心态去和学生交流,只有走进他们,深人其中,知其所想,给其所需,站在学生的角度设计他们喜闻乐见的教案,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适合学生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学方法,才是学生最为欣赏的。学生不愿意听就不能强行他去听。

10.一位学生档案袋中的老师评语

有一位学生在课堂上总是默默无言,老师为他写道:“在老师的眼里,你是一个聪明文静的孩子。每一次作业,你总是那么认真,每一节课上,你是那么专心。什么时候,能让老师听到你甜美的声音?”亲切的语言像漫漫春风,不仅让老师和学生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消失了,而且把学生的兴趣吸引到学生的学习过程和良好的心理体验之中。

问题:请你分析一下这位老师评价的成功之处。

[参考答案]:教师用评语的形式给予学生评价,这是充分发挥质性评价的功能,及时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闪光之处,体现了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鼓励,使评价成为学生走向成功的起点。

案例分析题【第三篇】

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新趋势是实行“控制自我评估”,即每个企业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达成内部控制的目标。S集团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集团公司,为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生产,改善内部控制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也建立了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该体系的部分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评价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综合评价。

(2)企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经批准的评价方案,挑选具备独立性、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评价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成员应当由股东大会部分成员参加。

(3)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实施现场测试,通过了解单位基本情况,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开展现场检查测试,最终编制现场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及现场评价报告向被审计单位进行通报,由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董事会。

(4)内部控制缺陷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于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都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分析、判断该公司上述内部控制评价的设计和执行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拓市场、提高效率、增加利润、提升品牌形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以下改革措施。请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逐项识别丙公司董事会决议中各项改革措施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逐项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予以明确。规定以下职务可以由同一人担任:可行性研究和执行;决策审批与执行。

(2)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决定依靠企业强大的人力资源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在研发上大量投入,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所突破。

(3)积极开拓国外新兴市场,选择政局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部分国家开展经营,将产品和服务拓展到上述地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丙公司境外经营的统一政策,产品和服务以本地货币计价,同时交易以美元结算。

(4)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丙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大量招聘具有管理专长和技术专长的员工,以提高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同时辞退不符合要求的员工。

(5)开通国际网络营销渠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际知名信息技术提供商,要求承包方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开发设计网络营销平台,并委托其全权负责该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从而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

(6)丙公司为了增加产品销售量,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丙公司拟对外进行筹集资金。为了提高财务杠杆效应,降低综合资金成本,丙公司决定新增资金全部通过发行长期债券解决,此筹资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7)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兼并重组境外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部分下游销售平台,更好地整合当地资源;同时,利用境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

(8)丙公司为促进并购重组的顺利开展,对被并购方的员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尽快使被并购方的员工对其原有的企业文化进行抛弃,进而接受丙公司的新文化,使其具有归属感。

(9)鉴于丙公司某产品(属于健身器材)市场供不应求,为了扩大销售量,丙公司决定在不影响产品基本功能的情况下,适当降低检验标准。

(10)为扩大市场,丙公司决定有偿给主要经销商提供担保以扩大产品销售能力。

案例分析题【第四篇】

案情

赵某(男)与李某从小青梅竹马,各自读大学时也曾信誓旦旦,非此不娶,非彼不嫁。可惜偏偏阴差阳错,李某最终另嫁了他人。赵某一气之下,也于20xx年1月与宋萍登记结婚。20xx年6月,赵某出差邻县,恰遇李某,而此时李某丈夫己因车祸去世,两人很快旧情复发,如胶似漆。赵某遂即出面租了一套房子、购买一些家俱,李某也挑了一些原有的东西搬入居住。此后,赵某常借口出差、开会,或利用节假日、周末,常前去与李某同居一日或数日。两人虽深居简出,但有时一同外出吃饭或买菜,一同访亲探友。由于在外表现关系甚为亲密,尽管两人从未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相称,但除同学、密友外,周围的其他人都认为两人是夫妻,只是以为赵某“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两人还共同购买家用电器及日常用品,赵某的部分、李某的全部工资共用。期间,赵某与妻子宋萍的关系持续恶化,但宋萍不明真相。直至20xx年1月2日,宋萍从好友处得知后,前往捉奸,始东窗事发,两人亦供认不讳。宋萍遂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赵某与李某的重婚罪。

审理中,就赵某、李某是否构成重婚罪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由是观之,只有两种情形构成重婚: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本案中,赵某与李某既未结婚,对外也从没有以夫妻相称或以夫妻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故赵某、李某不构成重婚罪。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赵某、李某均己构成重婚罪

解析

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1、赵某与李某均有重婚直接故意。即赵某是有配偶者,李某明知赵某有配偶,彼此却仍然建立了长期、持续、稳定的婚外两性关系,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破坏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包抬两种情形:一是同居双方,彼此内、外以夫妻相称;二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公认他和她是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本案中,赵某与李某虽没有以夫妻名义相称,虽只有少数同学、密友知道他们不是夫妻,而由于他们对外表现出来的亲密关系,已使周围的。群众公众认为两人是夫妻,明显当属其列,即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处罚的批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精神。

2、赵某与李某不属于姘居或非法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的批复》规定:“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本案中:一方面,赵某与李某已同居多年,要不是宋萍捉奸,还不知持续到何时,并非“临时”,也非“随时可以自由拆散”;另一方面,一同外出吃饭或买菜、一同访亲探友,存在共同财产、工资共同支出,表明彼此并非以“姘头”相对待,也不是“单纯非法同居”。

3、赵某与李某重婚的情节严重。表现在:自20xx年至20xx年,时间整整5年;期间,赵某与妻子宋萍的关系持续恶化,赵某与李某对宋萍造成了很大伤害,从宋萍愤然提起刑事自诉也说明了这一点;赵某的部分工资长期交与李某共用,侵犯了宋萍的共有权。对赵某与李某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既符合重婚罪的立法精神,同时赵某与李某也不具有法定不构成重婚罪的其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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