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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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纪检领导体制的改革【第一篇】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2班冯宗元20093330204
浅析纪检领导体制的改革
纪检体制机制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后,我们党适应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不断进行纪检领导体制改革,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随着反腐倡廉实践的发展,纪检领导体制不科学的问题日渐显现,成为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探讨进一步深化纪检领导体制改革,对提高党反腐倡廉的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进一步深化纪检领导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纪检领导体制主要包含着两种领导模式:一部分是主要的,普遍实行的双重领导模式,即“块”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各级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另一部分是次要的,刚刚在局部地区和有限层面上推行的垂直领导模式,即“条”上的,它是2004年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省区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实行全面统一管理。从在纪检组织内实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上看,双重领导模式占有主导地位,而垂直领导模式由于尚处于探索阶段等原因,其影响力远不及双重领导模式。因此,我国纪检体制就其根本属性而言是双重领导体制。
不可否认,自1980年中央确定,各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以来,党的纪检系统的双重领导体制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处于初级阶段的背景条件下,对于充分运用各种组织资源,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20多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呈现出的特点和规律与计划经济时代已大不相同,主要是行政权力的高度集中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交换的普遍要求相碰撞,导致权力寻租行为大量滋生和蔓延。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需要大力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和政府职能,合理分解公共权力,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机制,以权力制约权力。但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各级纪检组织所发挥的监督作用是有限的,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同级党委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赋予了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责。但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各级纪委实际上以横向的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主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人权、财权、事权等都主要掌握在同级党委和政府手中,对于同级党委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基本处于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准监督的尴尬境地。对这种组织监督无力的状况,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曾经打过一个形象的比喻,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他而言,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原山东省泰安市市委书记胡建学更是露骨地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监督的了。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高官落马,主要不是同级纪委揭露出来的主要原因。
二是对其他党员干部能否实施有效监督,主要取决于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态度。按照干部层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纪委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主要是同级党委选拔任命的党员干部。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党员干部和上级党委领导之间一般都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工作关系。而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纪检组织查办这些党员干部违法案件又都必须取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因此,实践中,这类案件要不要查,查到什么程度,对违法的党员干部该给予怎样的处理,主要不是取决于纪委的意见,而是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态度。一般来讲,当纪委的意见与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态度相左时,纪委难以坚持自己的意见。这无疑助长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想方设法寻求保护,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由于一些不正之风的干扰,纪检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时,常常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据一份权威报告统计,在有资料可查的36起高官违纪违法案件中,有29件是被牵连发现的,比例高达%。事实上,这些高官在案发前,都曾经被举报过,有的反映还比较集中。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举报要么是所谓的查无实据,要么是石沉大海。有的举报人和揭露者甚
至为此负出了沉重的代价。反思这些教训,不难看到领导体制因素是制约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进行的重要因素。
二、加快纪检领导体制改革的条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纪检领导体制进行了数次改革,为全面建立垂直领导体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1、思想理论基础。十年动乱结束后,我们党对自身领导体制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深刻而明确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里说的组织制度就包含着体制改革的内容。胡锦涛同志也多次强调要大力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更是把“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写入报告,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党的纪检领导体制进行深刻反思、改革,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体制机制基础。自1978年各级纪委逐步恢复以来,党中央一直在积极探索纪检领导体制改革,其中一个十分明显的方向就是不断增强纪检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现行的纪检“双重领导体制”就其内涵而言包含着垂直领导的因素。中央明确各级纪委要接受双重领导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都不断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工作。如,中央纪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都指定某个纪律检查室对一定区域的纪检工作实施全面归口指导。上下级纪委各业务室之间也建立了十分密切的指导关系。这种工作体制机制已经运行多年,为实行全面垂直领导打下了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
三、积极推进纪检领导体制改革
实践证明,只有从改革领导体制入手,实现各级纪委全面垂直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纪检组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现状。这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选择。但由于这项改革涉及党的地方各级组织领导权力的重新分配,涉及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涉及广大纪检干部的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改革实效。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一个完善的、成熟的监督体制应具有以下三个最基本的客观条件:一是必须对其监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督;二是监督制约的力度必须与监督对象的职位和权力相适应;三是监督制约过程必须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因此,打破双重领导体制的框架,革除制约反腐败深入进行的体制弊端,全面实施某种程度的垂直领导,是未来纪检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当前,建议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要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对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分专题进行调研论证,拿出系统的论证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二要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在一定层面或区域内扩大进行全面垂直领导先行试点,做好经验积累和舆论准备。三要做好党内法规的修改、制定工作。重点明确
反腐败垂直领导体制原则,明确各级纪检组织的职责和进行监督检查的权限、方式和手段;明确省、区、市及以下各级纪委在党内的政治地位;明确各级纪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同级党委的关系以及纪委和监察部门的关系等。
四、纪检体制改革的六个阶段
1、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二大”的重建正名阶段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纪委并重建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
1979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省和县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批准。明确纪委设在同级党委内,名称为某某党委纪委。
1980年2月,中央纪委向中共中央呈送一份请示中提出,为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纪委同志提议,将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而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同意向中央建议做这样的改变。中央如同意 以上意见,请批转各地执行。中共中央在收到《请示》的第11天,即正式发文:中央同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改变省、市、自治区和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纪委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现转发你们,请照此执行。这是中共中央对中央纪委的请示,批复最快且规格最高的一次。
2、“十二大”至“十三大”的理顺关系阶段
1981年11月3日,中组部对北京市委办公厅同年11月2日给中央办公厅的来信进行了答复:经研究,北京市党的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全称应是: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顾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特复。这可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中央机关公文运转最快的一次批复。党的“十二大”后不到两个月,纪委在名义上取得相对独立。
有了这一地位的中央纪委一方面行文提升下属地位,规定:“各级纪委的书记一般应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同时报请中共中央行文明确职级待遇,中央办公厅1984年9月发文,转发中央纪委《关于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建设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央纪委在这个请示中要求“省、地、县一级纪委的书记,应是同级党委副书记一级的干部,纪委副书记应是同级党委部长一级的干部”。
3、“十三大”至“十四大”的提升内部机构规格阶段
1988年6月,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颁发通知,规定中纪委室主任“配备正局(司)长级或副部长级干部”。地方各级纪委正副室主任按文件规定的职务设置。中央纪委室主任按文件规定的职务设置,在2004年开始逐步落实。
4、“十四大”至“十五大”的监督关口前移探索阶段
依靠中央行文或与中组部联合行文来前移监督关口的做法开始改变。开始探索通过全会报告形式使监督关口前移,提出“三重一大”和加强党内监督“五项制度”。
1994年9月,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重视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人要参加地方和部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的会议,了解决策的情况以利于进行监督。”
1995年中央颁布了旨在加强监督和预防腐败的三项制度(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报告制度)。
1996年1月,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反腐败领导机制”、“三重一大”(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
5、“十五大”至“十六大”的监督关口逐步推进阶段
此阶段提出了战略思路——提出了源头治理和“三公开”(村务、厂务、政务公开);确定了抓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出台;制定了措施——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巡视制度,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的试点;对地县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实行党委全委会票决制,纪委书记列席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参加书记办公会、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改派出机构的双重领导为直接领导;突出了重点——治本抓源头,着重推进权、钱、人三项制度的改革。
6、“十六大”以来的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向阶段
十六大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的吴官正,高度重视并努力发挥制度建设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提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2003年2月17日,吴官正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地开展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调整职能,理顺关系,通过改革,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这是进行试点以来,首次向社会公开这个问题。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接受中央纪委统一管理、直接领导第一批试点的3个单位。国家工商总局的9名 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了最早从本单位脱离出来,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的纪检干部。派出机构的领导体制由中纪委、监察部与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 委、监察部直接领导,这是派出机构领导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此,中央纪委监察部还专门成立了统一管理试点办公室。商务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改委、国 土资源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8个单位先后参与试点。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十六大报告关于“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4年4月7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上,吴官正宣布,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要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明政治纪律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重点,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学习宣传,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紧迫性,顾全大局,支持改革,坚持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坚定自觉、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分析和研究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改革,服从工作安排。要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创造良好条件。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所有涉及机构编制的事宜,由编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要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管理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工作流程,规范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约束的管理制度,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着手建立推进机构改革的工作机制,细化完善落实职能转变的制度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表,确保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三、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批管理
四、加强日常管理,严控机构编制
五、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政策权威
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财务纪律,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严禁借改革之机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突击花钱、私分财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人员调动一律冻结,涉及此次机构改革其他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一律冻结,大额支出一律不再审批。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就人员划转的步骤进行研究,及时掌握和分析研究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确保体制调整平稳、有序进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认真清点、保管好文件和档案,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要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在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和拟定过程中,对方案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透露,更不得传播小道消息。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_【第三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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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一)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服务功能;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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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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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6、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再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8、转企改制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原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变(即按事业单位办理),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凡因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而产生的“事企差”(即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于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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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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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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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 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 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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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四篇】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重点就是建立改革基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院士制度改革、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半年多来改革“组合拳”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一些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正在一步步从体制机制上得到破解,人民从中看到了党中央除顽瘴、克痼疾,真枪真刀触动利益“奶酪”的坚定决心。
其中预算法修订、招生制度改革、央企薪酬改革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加牵动人心,本刊对其中亮点进行了梳理。
新预算法,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
8月31日,历经三届全国人大雕琢,新预算法终出台,新一轮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也将于近日。
修改亮点
明确立法宗旨 立法是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对预算管理和监督”。
确定全口径预算体系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明确“四本账”定义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
明确预算全公开
强化人大预算审查权 重点审查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是否适当
地方债规范 地方政府拥有适度的举债权,只有省级政府可以举债,但须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转移支付 首次明确转移支付的法律地位,同时规定不得设立专项转移。
修改后影响
“小金库”减少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政府财政自由度受限 预算法修改后对政府举债的条件、性质、规模、管理方式、用途、还款保证,以及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追究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央行坐稳国库管家 备受争议的国库管理权问题尘埃落定,恢复了“央行经理制”制度设计。
保障公众监督权 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等)要公开,强化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权等。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新预算法的通过,意味着我国将建立起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特别是明确每一本预算的编制原则,说明我国将逐步增强立法主导性、加强立法监督,推进各类预算的规范编制,约束过于宽泛的行政权。
高考改革,向教育公平迈进
9月4日上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实施意见》列出了“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等任务措施,包含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不过,由于其主要内容关系到中国最重要的考试――高考,人们仍习惯将之称为“高考改革”方案。此次高考改革将在上海、浙江省先行试点。
专家点评
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这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科学选才“又进了一大步”,打破“分分计较”和“三天考试解决一生”是本次改革方案推进科学选才的最大亮点。
方案亮点
2015年起逐步试点
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取消考试加分
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考后
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出台普通高校、高职、成人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意见
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占高职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
2017年全面推进
录取率 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缩至4个百分点以内,中西部人口大省录取率将提高,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
教育公平 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人数明显增加,形成长效机制
分类考试 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2020年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央企薪酬改革,剑指收入分配改革
自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后,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入了实务操作阶段。
专家点评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其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无论对于央企薪酬还是整个国资国企改革,都传递出十分积极的信号。”
方案亮点
党管干部 明确提出对央企、国企负责人适用“党管干部”原则,以更刚性的行政制度管理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公共服务性国企与一般竞争性国企,将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标准。
告别大锅饭 透露了出资人与管理人分开管理、开门办国企的思路。央企薪酬实行差异化告别“大锅饭”。强调薪酬改革要“具有系统性”,明确国资委管理央企、其他中央企业、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均在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内。薪酬改革最终指向国企改革与收入分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