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具体实施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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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实现莲都区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战略指导思想,以“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为工作主线,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拓具有莲都特色的高效审批服务环境,致力打造让企业和百姓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分析,形成明晰、直观的工作方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结合“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努力达到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1、即办事项。该类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重点在于用好政务服务网平台,通过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努力实现“零上门”。
2.简单承诺事项。窗口或网上受理申办材料后,通过内部流转、审核、签发后,再由快递送达,申办人无需到窗口取件。
3、复杂承诺事项。涉及现场踏勘、方案评审等相对复杂的审批服务事项,结合批前指导、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联合审批等方式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上旬)
向相关部门发放《莲都区“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调查表》,对全区审批职能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进驻审批中心的非行政单位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梳理哪些事项已实现或能实现“最多跑一次”,哪些事项客观上无法实现,列明相应建议举措。
(二)制定清单阶段(20xx年2月中旬—3月)
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要求,分期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各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所属事项进行分类分析,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前置、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等形式,为每个事项量身定制优化举措,制定分批次执行事项清单。
对于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够做到的事项,列入第一类“最多跑一次”清单,于2月份向社会公布;对于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通过优化举措能够实现的事项,列入第二类“最多跑一次”清单,也于2月份向社会公布,并于3月份实现;对于受客观原因制约,需要省、市支持、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近期较难实现的事项,列入第三类“最多跑一次”清单,于第三季公布,最终达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其中,各部门第一、第二类事项必须达到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总数的90%以上。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6月)
各单位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顺序,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举措,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四)考核评议阶段(20xx年7月—12月)
委托第三方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进行评估评议,及时向社会通报评议结果,并将评议情况纳入对区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年终考核。
五、工作举措
1、推进简政放权,通过减少前置审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共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实现办事对象少跑腿。
2、推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欠缺的办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期予以受理和办理,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缺材料补齐,以此减少办事对象跑腿次数。
3、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明确行政审批服务要素标准、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加强标准化业务培训,通过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减少办事对象因材料准备不当而多跑的次数。
4、推广应用政府服务网网上审批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权力事项库中四星级(网上申办、取件核验)和五星级(网上申办、快递送达)事项比例,通过事项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实现数据跑代替人跑。
5、开通快递送达服务,实现办事对象取件环节不跑腿,让群众和企业少跑一趟,给异地办理带来便利。
6、对投资项目类等复杂审批事项,应用“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提供批前指导、联合踏勘、联审联批、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让政府多跑腿实现办事对象少跑路。
7、对审批环节涉及市级部门的事项,通过市区大联办、大代办,市区联动共同实现“最多跑一次”。
8、对涉及中介环节事项,进一步发挥中介服务网上竞价平台作用,不断规范中介服务,为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提供基础服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工作任务,加强业务力量,落实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保障。抽调区发改、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批科负责人,成立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专项工作组,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办公,形成部门合力。工作组负责研究和实施行政审批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3、加强监督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的督查。专项工作组要加强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区行政审批中心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纳入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给予年度考核扣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实施方案【第二篇】
岗值量化是能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按劳取酬,进而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关键问题。为了科学量化岗值,形成“分工明确、设置合理、权责清晰、岗能匹配”的岗值量化体系,合理匹配岗、能、绩、酬,确保能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XXX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X国家税务局“三定”方案》、《XXX国家税务局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XXX国家税务局非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能级管理岗值量化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值量化的九项指标:
(一)岗位所需基础素质(10分)
A、初中水平或相当于初中水平。能从事简单工作,不要求较高的文化水平(2分);
B、高中水平或相当于高中水平。能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具备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的能力(4分);
C、中专水平或相当于中专水平。除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外,还在一些专业领域有所涉猎,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6分);
D、大专水平或相当于大专水平。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理解、分析等能力较强;具有能准确理解财税政策、分析税源和进行复杂数据汇总、比较的能力,有较高的写作水平(8分);
E、本科水平或相当于本科水平。具有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10分)。
(二)岗位所需工作经验(10分)
A、基本不需要相关工作经验,只需要在已有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的基础上,经过简单培训就能顺利开展工作(分);
B、至少需要半年的相关工作经验才能胜任岗位工作(5分);
C、至少需要两年的相关工作经验才能胜任岗位工作(分);
D、至少满足该岗位的任职工作经验要求(10分)。
(三)岗位工作量(10分)
A、工作量较小,作业时间约为正常工作时间的30%(分);
B、工作量一般,作业时间约为正常工作时间的50%(5分);
C、工作量较大,作业时间约为正常工作时间的70%(分);
D、工作量很大,作业时间约为正常工作时间的90%(10分)。
(四)岗位复杂性(15分)
A、比较简单:遵从定义清楚的标准行事,直接在工作中应用已理解的规则和程序,根据常规方法分析不复杂的数据(6分);
B、一般:经常处理超出例行工作范围的问题,根据确定的条件或政策标准,独立做出一些小的决策;经常分析标准信息数据或使用经过他人分析的数据(9分);
C、比较复杂:根据上级指导或者在其他人员的配合下对例行工作进行决策,经常进行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12分);
D、复杂:独立解决工作最后阶段才出现的非常规问题。工作中经常分析大量数据,对操作程序等许多方面做出决定(15分)。
(五)岗位工作环境(5分)(从危险性、危害性、工具设施考虑)
A、工作环境很好,较少使用计算机或不用接触钞票的岗位(1分);
B、工作环境较好,经常使用计算机或在完成职责过程中需要接触钞票的岗位(3分);
C、工作环境一般,在完成职责过程中绝大部分工作时间里接触对身体有潜在伤害的设备或物质的岗位,如汽车、电脑、钞票等(5分)。
(六)岗位承担责任(15分)
A、只对自己的工作负责(5分);
B、对其他人员有业务指导、监督的责任(10分);
C、对其他人员有分配工作、监督、指导、考核的责任(15分)。
(七)岗位工作规律性(10分)
A、工作有规律,偶尔加班、出差(5分);
B、工作不规律,经常加班、出差(10分)。
(八)岗位吸引力(10分)
A、岗位极具吸引力(分);
B、岗位吸引力正常(5分);
C、岗位吸引力较低(分);
D、岗位吸引力极低(10分)。
(九)岗位重要性(15分)
A、工作重要性相对较低,不会对全局产生影响(6分);
B、工作重要性一般,正常情况下工作结果不会产生影响(9分);
C、工作比较重要,工作结果直接对全局产生一些影响(12分);
D、工作非常重要,工作结果直接对全局产生重大影响(15分)。
二、岗值量化的方法、步骤
(一)开展岗位分析,合理设置岗位。
本着规范管理、适度负荷、有效幅度、权责相称的原则,通过岗位分析、岗位设置、岗位评价等一系列工作,把所有岗位进行合理分工和有效整合,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设置合理、权责清晰的岗责体系。
(二)进行岗位评价,确定岗位职责。
结合实际工作,根据《XXX国家税务局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XXX国家税务局非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工作权责、工作内容、工作特点等方面,编制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权限、重要程度、核心技能、任职资格、工作特点等方面的岗位说明书,对所有岗位进行岗位职责划分和工作内容描述,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工作能力要求,理顺各岗位职责,便于业绩考核。
(三)实行分层测评,确定岗级体系。
依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对照岗值量化的九项指标,采取分层测评、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的方式,对所有岗位确定岗位系数,建立岗级体系,便于能岗匹配。具体步骤为:第一步,印发《岗位评价调查表》,将所有岗位分别赋予九项指标不同的分值,由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对所有岗位进行评价打分;第二步,由能级管理办公室收齐调查表后,按局党组占30%,中层干部占30%,一般干部占40%的比例进行岗位分值计算,并经能级管理委员会和能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将各岗初评分数印发给全体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第三步,能级管理办公室收集群众评议意见后,提交能级管理委员会和能级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审定,对群众意见集中的岗位分值进行微调,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由能级管理办公室根据最终评定分值计算岗位系数,按照“按能定岗、能岗匹配”的原则,确定岗位级别,形成严密合理的岗级体系。
岗位分值计算公式:岗位分值=党组平均测评分×30%+中层干部平均测评分×30%+其他干部平均测评分×40%
岗位系数计算公式为:
岗位系数=1+(岗位分值-最低岗位分值)/最低岗位分值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认识岗值量化对能级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学习好、宣传好岗值量化实施方案,全面准确地把握岗值量化的评定标准。
(二)坚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待岗值量化,积极慎重地进行岗值量化的评定,切实地反映出各岗位工作的本来面目。
(三)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应加强对岗值量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促进岗值量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0XX年1月18日
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内河流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河流“河长制”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建设“幸福新宁乡”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河流流域环境。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东湖塘镇党委书记、县水务局局长任组长,镇分管水务工作的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经发办、城建城管办、美办(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分管水务的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任务、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3、加强水资源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洁美,水清岸绿。
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5、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河湖排污口布局。
6、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二)“河长制”的设置
“河长制”是河段管理人员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河段的河流附属设施、河流流域、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对照联村安排,联村领导任河长,按照联系村分河长由镇办公室主任、沿线村(社区)党政正职担任(河段安排详见《东湖塘镇河流河长和联系河流安排表》)。
(三)职责分工
1、河长职责:负责管辖河段“河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河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河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河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河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河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河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根据线河长度聘请1—3名专职护河员,从事河流流域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河面障碍物和抛洒物、白色垃圾;清除河床、边坡的非植物和河流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管辖河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河道堆物放料,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污;禁止在河床、河岸上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河流标牌,清除遮挡河流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河流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河流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河流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河流水沟外沿不少于20米);发现损坏、污染河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4)有序。管辖河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
(5)美观。加强河流两旁绿化、美化,规范旅游标牌标识,完善旅游功能配套施设,按季节对河流两侧点播花种,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河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相关部门职责
(1)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打击涉嫌河流违法犯罪行为。
(2)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河流环境综合治理。
(3)镇国土所:配合水务部门对河流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河道两厢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河流两侧内擅自挖沙取石洗沙等行为进行查处。
(4)镇水管站:加强河流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河流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河流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河流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5)镇林业站:严格河流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河流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6)镇美办(爱卫办):加强对各河流河段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督查。
(7)镇城建城管办:加强途经镇域规划区段河流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河流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
(四)管理流程
“河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河长、分河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河长、分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村响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河爱河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河流流域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河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河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河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河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河段与河段之间、河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河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河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镇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20xx年各村环境卫生费,根据各村河长制河段涉及的长度、面积、投入等方面在转移支付上镇里略有提高,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谈话和通报批评。
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统计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3、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包括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统计普法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统计局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统计局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统计局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统计局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