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经营策划方案(实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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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范文1
关键词:经营管理模式;市场化;公益性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百姓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旅游,成了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旅游业也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第三产业的龙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日趋增长,旅游正在悄然兴起并迅猛发展。
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蓬勃红火的旅游背后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前市场的背景下,我国的风景旅游区却仍然延续着计划经济的模式,大部分还属于事业性质,纯属公益事业,经费靠财政拨款。旅游区管理机构虽然既有保护的职能,又有组织生产、经济、解决就业和社区管理的职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导致了诸多弊端,如资金短缺,经济效益低下,机构臃肿等。由于风景旅游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新模式。
一、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模式
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模式就是国家集风景旅游区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于一身,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开发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景区的门票及其他旅游项目由国家定价(一般定价很低),收入上缴国家。这种管理模式在保护遗产、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资源整合等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但从实践中看,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效率低下,从而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经济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严重阻碍了风景旅游区的健康发展。专业性或公益性强的景区(景点),如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的核心区、文物保护区、宗教朝拜地等实行国家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专业人士经营。严格控制旅游的过度开发,保护自然文化遗产。
二、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
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就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真正把风景区作为一项产业来对待,将其作为独立的主体推向市场。存在的市场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项目的形式招商引资,由多个投资主体进入景区行使经营权;另一种方式是垄断经营权,以一家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垄断经营。由于政企职能分开,产权比较明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效率得到了提高。近年来,碧峰峡、桐庐、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区(景点)将经营权不断地拍卖出去,这种经营意识是对传统管理意识和管理体制的一大突破。
但也要认识到,旅游业是以持续为目标,需要将经济、和环境效益结合起来考虑,而企业经营者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环境效益。因此目前完全按市场机制经营的方式遭到了质疑。如黄山风景旅游区,从保护遗产的角度出发,必须严格遵循“景区游,区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黄山股份公司为追求赢利,必然尽可能以高消费方式将尽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区,由此必然造成遗产质量破坏,从而出现了在黄山发展旅游经济后“景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质量提高,而遗产质量反而恶化”这一似乎怪异的现象。另外,这种纯商业化经营必然以其垄断性而伤害游客正当利益。由于风景旅游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在引进市场化机制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要让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及制度保障。
(一)建立规制风景旅游区开发和保护的体系
虽然有《风景名胜区暂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但是这些规定缺乏实施细则,对一些新做法缺乏裁决的依据,对实际执行中的一些破坏资源、侵蚀国有资源、使用权不明确的现象难以做出有效认定和判罚。尤其在民营企业开发旅游景区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法规对旅游资源开发行为进行规范,具体操作上对旅游资源的权力归属没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风景旅游区产权,并使其规范化运作,就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将景区开发行为予以规范,对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和做法给予惩罚。
(二)改革管理体制
(三)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管理
风景旅游区不是单指景观资源,而是以景观资源为核心,由产品系统和支持系统组成的一个综合体。在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观资源和旅游经营资源。旅游经营资源才是我们的改革重点(包括住宿、餐饮、娱乐设施等),增强竞争活力,提高风景旅游区的收入。旅游景观资源不应作为风景旅游区创收的主要途径,而要以保护为重,国家应建立景区财政补贴制度,为景区维护经费来源提供保障。对那些交由企业运作的经营性景区,应制定门票价格管理制度。
三、“零门票”公益性经营管理模式
一直以来,有些人简单地认为,把优美的自然资源圈起来,坐收门票,这就是在搞旅游。所谓的旅游产业,也仅仅是收收门票而已。其实,恰恰相反,旅游产业的最高境界应该追求“零门票”,将门票经济转为产业经济。如果眼光还只是瞅着门票,而不注重寻找新的替代性收入增长点,一味通过提高门票价格来搞景点开发,旅游产业最终只能走进一条“死胡同”。如今的旅游产业是全方位的,连着娱乐、交通、餐饮等众多行业,是一条很长的产业链。发展旅游产业,眼光绝不能盯在一张小小的门票上,而是要在“吃、住、行、购、游、娱”这六大要素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因为留住了游客就留住了财源。人文精神是发展旅游产业的灵魂。在全世界旅游产业的建设中,以人为本的历史、文化、宗教、艺术等人类文明及其人文精神始终是推动这个产业发展的灵魂。毫无疑问,倘若缺乏历史厚重的沉淀和文化灿烂的光彩,那么,无论是八达岭的长城、西安的兵马俑,还是耶路撒冷的“哭墙”、麦加的“圣石”,它们皆毫无价值。退而言之,即使是那些天公造就的自然奇观,如中国的九寨沟、张家界、美国的黄石公园,也正因其符合人类热爱自然的天性而成为旅游胜地。
2006年12月初,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的游客人数已突破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近2亿元。而在2003年以前,黄果树的年均游客人数还一直徘徊在50万人次。一年一百万,三年三级跳。告别单纯的门票经济是今天黄果树旅游产业获得历史性突破的关键。虽然现在我们的发展仍离不开门票,但发展的增长点已渐渐转向景区品牌和景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去年以来,国内众多景点纷纷涨价,但黄果树景区始终坚持门票不涨价,并设立了景区免费开放日。
我国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明显不足滞后了我国旅游景区的开发,不利于旅游业的发展。因此,探索、建立一套既有利于资源保护又有利于景区管理的我国景区管理体制和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科学经营机制,是一个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课题。必须积极探索旅游景区经管理的新模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加大引进市场化经营模式,通过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景区管理模式,为广大百姓提供更优美、更舒适的旅游服务,为旅游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有力的管理制度保障。从而更好地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崔风军。风景旅游区的保护与管理[m].北京:旅游出版社,2001.
2、许彬。公共经济学导论[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景区经营策划方案2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乡村旅游成为了旅游者喜欢的旅游方式,乡村成为旅游者新的旅游目的地。面对旅游人数的增加,乡村旅游为乡村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增长点,越来越多的乡村旅游开发项目被确立,需要对乡村旅游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开发。要避免开发模式雷同,没有特色的现象,首先要对乡村旅游规划的范畴和主体机构进行分析,不同的主体机构来承担不同的规划责任,根据乡村旅游规划的范畴来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
一、乡村旅游规划的范畴分析
(一)空间范畴
1.单体区域空间。单体区域空间是指独立运作的单一经济体或组织。乡村旅游中的单体区域空间不以面积作为划分的标准。运营者能够自主运营属于自己的经济空间,例如,一个农家乐的经营者经营的场所就属于一个单体区域空间,经营者对这一空间具有控制权。具有共同特征的乡村旅游运营者形成的聚落也可作为单体区域空间,如一个村落,乡村的管理者对本区域空间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单体区域空间的经济体便于管理者的控制与开发,具有独立的特色,相同或不同特色的单体区域空间相互联系与共同协作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区域内乡村旅游空间。
2.跨区域空间。跨区域空间是指具有不同特征的单体乡村旅游空间并存的空间范畴,在跨区域空间内的乡村旅游区域之间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带动形成一个统一体。在跨区域空间中独立的单体区域乡村旅游项目各具特色,形成一个整体。在跨区域空间中,有多个管理者负责本区域的乡村旅游规划。
(二)资源范畴
1.共享型资源。单体区域空间和跨区域中间中共同享用的资源称为共享型资源,这些资源不隶属于某一个体。共享型资源是包括乡村旅游中的公共资源,如道路、水资源、电力资源、通讯资源、土地资源等等。共享型资源服务于本区域内所有乡村旅游项目,同时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独有型资源。独有型资源归属于某个体或组织,具有专利性、不可复制性的特点。独有型资源包括自然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等等。例如:乡村旅游中的非物质遗产、技术性遗产、乡村经营者个人的创造与发明等。
(三)规划意图范畴
1.通过开发乡村旅游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的目的是进一步的保护与延续,但是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随着城市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某些乡村旅游资源正在逐渐的缩减,尤其是农牧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例如传统的民俗资源,随着乡村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这些资源正在消失。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就是要及时地对这些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在规划阶段、工程阶段、运营阶段都要坚持这样的原则。例如浙江永嘉就对本区域内的220个古村落按照“修旧如旧、修古如古”的要求,对已列入省级重点的历史文化村落,重点开展抢救性保护。
2.通过开发乡村旅游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9月9日至11日,国家旅游局在宁夏举办第二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会提出了旅游扶贫上要有突破和旅游富民上要有突破。自2016年全域旅游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省、市、县积极发展全域旅游。日前,国家旅游局首批26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名单,以鼓励全国各地推进全域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其目的之一是发展乡村旅游,让贫困地区的百姓脱贫致富。
二、乡村旅游规划的主体结构
(一)政府主持型
乡村旅游的核心管理主体是政府机构,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乡村旅游保护与开发的方案与措施。在规划乡村旅游的方案中,一级政府会利用政府的行政资源优势,组织专家,举办系列讲座,传播乡村旅游项目的重要性,介绍乡村旅游规划的示范成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使不同意见达成统一,通过立法、制定规章制度鼓励与规范乡村旅游的行为与活动。政府中也会有特殊的机构负责对乡村旅游项目的管理,限定乡村旅游项目规划的基本理念、达成目标、具体行动和最终评估。
(二)政府主导型
1.乡村旅游规划会由一些非政府组织来制定,但是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完善,而公众对旅游规划的可持续意识不全面,因此由政府部门主导,公众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性规划。非政府组织通过创建论坛、沙龙等方式对乡村旅游开发项目进行讨论,与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进行协商与探讨,为政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意见,并参与一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为了全面开发区域内乡村旅游的建设,政府部门会主导社区广泛参与的乡村旅游的开发与保护,举行不定期的民间讨论,引导公众对乡村旅游的热点问题有所关注,提高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在政府的主导下,区域内居民参与乡村旅游规划,对影响乡村旅游保护与开发的问题进行协调,政府广泛动员各界力量进行讨论,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投资商
投资商制定的乡村旅游规划侧重于项目开发规划和旅游产品规划,投资商可以委托旅游规划设计公司等机构来根据资源条件与投资商的要求制定旅游规划的设计方案。
(四)独立机构
专业的学术研究机构与咨询机构,如旅游规划设计院,负责对乡村旅游的开发条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审视,为研究制定规划方案提供学术咨询和支持;参与中长期规划效果评估,发挥外部评估作用;对影响乡村旅游的破坏行为与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并为乡村旅游的降低负面影响和杜绝破坏提供技术咨询。
(五)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文件;收集企业相关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后反映给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为乡村旅游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促进企业与研究机构、公共部门建立联合关系;协助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成员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
三、乡村旅游规划主体机构的运作
(一)复合型运作
1.跨区域空间范畴的应用。在大众旅游时代的热潮中,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指出:“我国旅游要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具体要实现几方面转变:如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到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破除景点景区内外的体制壁垒和管理围墙,实现多规合一,实行公共服务一体化,旅游监管全覆盖;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的封闭式管理体制,向导游自由有序流动的开放式管理转变;从粗放低效旅游向精细高效旅游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从旅游企业单打独享到社会共建共享转变等,最终实现从小旅游格局向大旅游格局转变。”
这就代表着我国旅游发展的方向,全域旅游成为我国开发旅游的新模式,这种跨区域空间范畴的旅游规划往往是由多个规划主体共同负责,就需要多种规划机构共同运作来完成。例如海南万宁在发展全域旅游时就借助自我的资源禀赋,借助美丽乡村建设,搭建起了以乡村旅游带动“全域旅游”的战略,在食、游、玩上做出了各种规划。
2.共享型资源范畴的应用。在乡村旅游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解决乡村道路中最后十公里的问题,道路的建设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方针政策保证乡村旅游的建设能够实现共享。因此,共享型资源需要政府的支持与保障,多为政府主持型与政府主导型模式。
3.乡村景观遗产保护意图的应用。对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措施往往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禁止在乡村旅游保护区内的非法搭建建筑物,乡村景观应保护原始景观和环境,大规模人为建筑物会改变乡村的原貌,也会破坏乡村的生态环境;将乡村景观遗产和遗址区与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设施与场所分离开,或通过高科技建设乡村景观的仿真场景,以便对乡村遗产和遗址的保护。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监管,同时对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需要专家的参与,才能提出更加科学地,具有持续性的规划方案。因此,乡村景观遗产保护的规划主体是复合型的,多元组织的,是在政府领导下,各规划主体共同发挥作用的主体。
4.旅游开发与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8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在中央的号召之下,各级政府部门积极组织与实施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提出各自的乡村旅游规范与发展方案。部分政府机构努力引进外资,利用本地的优势乡村旅游资源与投资方合作,共同开发本地旅游项目,投资方根据市场需求与资源特色建立相应的规划开发项目。通过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来规划开发乡村旅游的项目,往往是由政府主持或政府主导的规划模式。
(二)单体运作
1.单体旅游区域空间范畴。单体旅游区域拥有唯一的或相同特色的旅游资源,他们的规划是由主体管理者来制定。例如陕西袁家村,过去,在村党支部书记郭裕禄的带领下,袁家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成为陕西首个万元村,现在,在新一任村支书郭占武的带领下,袁家村人利用当地名胜古迹发展旅游产业,获得“中国十大美丽乡村”的称号,具有独特体验感的袁家村旅游模式又再次吸引我们的眼球,塑造了自己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袁家村模式。像农家乐这样的单体空间的内部规划也由经营者自身来规划设计。
2.自创型资源范畴。部分投资商具有自身的规划设计专利,拥有自创型资源,在开发乡村旅游时,他们负责自营体的规划与经营。
3.上级政府要求。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的问题,如设施简陋,卫生状况不良;主体单一,盲目效仿,特色不强;经营不规范,恶性竞争;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服务水平不高,没有规范的服务准则等,
4.为了获得地方或国际机构的资助。乡村旅游规划中的乡村的景观遗产需要保护,行业协会往往承担起对乡村景观遗产的维护与监督工作,一些地方或国际机构会对这些遗产提供保护的基金或费用。
5.对特定问题进行解决。乡村旅游规划主体中的独立机构在解决特定问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独立机构往往是由一些各方面的专家组成,能够完成规划中的技术与文化背景的分析,更加专业地解决问题。
景区经营策划方案3
[隐藏]
1营销方案概述
营销策划方案是什么?
营销方案的作用
营销方案的特点
2营销方案的的类别
3营销方案的主题和分析
4营销方案的基本步骤
[编辑]营销策划方案是什么?
营销方案是在市场销售和服务之前,为使销售达到预期目标而进行的各种销售促进活动的整体性策划。
营销策划是针对某一客户开发和某一产品营销而制作的规划,它的任务是为将朦胧的“将来时”渐变为有序的“现在进行时”提供行动指南,由此而形成的营销策划方案则是商业银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蓝本。
营销方案必须具备鲜明的目的性、明显的综合性、强烈的针对性、突出的操作性、确切的明了性等特点,即体现“围绕主题、目的明确,深入细致、周到具体,一事一策,简易明了”的要求。
营销方案因其策划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大型优良客户营销策划方案、重大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市场调查策划方案、产品推介策划方案等等。
[编辑]营销方案的主题和分析
根据不同的营销策划对象(即营销策划项目),拟定各自所应围绕的主题。营销策划主题是整个营销策划的基石和内核,是营销策划的基本准绳。在阐述营销策划主题的基础上,要对策划的项目情况作一简要的介绍,包括项目的背景、项目的概况、项目的进展、项目的发展趋势等。
营销策划分析可以是逐项分类分析,也可以作综合分析,视策划的具体情况来定。
1.项目市场分析
宏观环境状况:
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宏观经济政策、金融货币政策、资本市场走势、资金市场情况等等。
项目市场状况:
主要包括现有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客户对新产品或服务的潜在需求、市场占有份额、市场容量、市场拓展空间等等。
同业市场状况:
主要包括同业的机构、同业的目标市场、同业的竞争手段、同业的营销方式、同业进入市场的可能与程度等等。
各种不同的营销策划所需的市场分析资料是不完全相同的,要根据营销策划需要去搜集,并在营销策划中简要说明。
2.基本问题分析
营销策划所面临的问题和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生成原因是什么?其中主要原因有哪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如何确定,出发点是什么?通过何种途径,采取什么方式解决?等等。
3.主要优劣势分析
主要优势分析:
围绕营销策划主题,将要开展某一方面的市场营销活动(如市场调查、新产品开发、市场促销、广告宣传等),拥有哪些方面的优势,主要是自身优势(即自身的强项)分析,也应考虑外部的一些有利因素。营销策划就是要利用好有利因素,发挥出自身优势。分析优势应冷静客观,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要实事求是。
主要劣势分析:
主要劣势分析就是分析与将要开展的市场营销活动相关联的外部一些不利因素和自身的弱项、短处等。营销策划就是要避免和化解这些不利因素,如何弥补自身的不足,错开自身的弱项。
主要条件分析:
主要条件分析就是分析将要开展的市场营销活动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的条件和尚须创造的条件,逐一列出,逐一分析,以求得资源的最佳利用与组合。
每一个营销人员在其工作生涯中必然会面对营销方案的写作与汇报,特别是每年的年终岁末,营销方案的写作与汇报成了区域经理,大区经理的必备课题,方案写的好、思路清晰的,不但能换来实际操作的成效,而且会赢得上司的关爱,得到提升与嘉奖的机会;方案写的一般的,既会受到上司的责备,在实际运用中也难以收效,所以,作好一份好的方案,实际上对营销人员的成长与发展非常关键。特别是区域经理、大区经理,几乎与方案打交道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内容。
一份好的营销方案应注重方案的条理清楚与实际操作性,方案分析应该有理有据,侧重用数字说话,方案的核心是指标与费用分析与预测。
优秀的方案的提纲大约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整体分析:市场特征、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消费趋势分析、销售状况分析
二、本产品(公司)SWOT分析:优势、劣势、机会、威胁
三、营销战略规划:市场引爆点、市场布局、主导操作思路、运作模式、市场进入与运作思路及设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范文4
关键词: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管理局;两权分离;市场化经营
中图分类号:F5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060-02
自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起,我国各地相继出现了旅游景区拍卖活动。建设部一再重申风景名胜区不能交给企业管理,不能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但各地拍卖之风却是屡禁不止,这一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
一、我国旅游景区管理现状
1.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状况
在我国,以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大体可分为三种:一是私人所有;二是集体所有;三是国家所有。上述三者中,国家所有的旅游景区占绝对多数,它们的经营和管理也成为各地争论的焦点。国有景区主要由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所有权,政府又委托各地的行政机构对旅游景区代为管理。本文主要以国有旅游景区作为讨论的对象。
2.旅游景区的管理现状
目前,代表国家对旅游景区行使管理权的部门有:(1)旅游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旅游景区宣传、管理、质量评定等,如A-5A级旅游区的评定。另外,还管理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的评定、审批等业务;(2)林业部门,负责对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进行统一管理;(3)文化部门,负责对各种遗址、遗迹、古建筑、石窟、石刻等文物的保护和管理;(4)宗教部门,负责对各种宗教道观、庙宇、道姑、和尚等的管理;(5)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域类的自然保护区、水库等的管理;(6)建设部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工作;(7)各地政府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的审定、公布、上报等工作。
3.我国旅游景区管理存在的弊端
旅游景区在管理中存在政出多头、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的现象。首先,一个景区被多部门同时管理,导致管理混乱。如山西的广胜寺,文物、宗教、旅游等三个部门均参与其业务管理,多头管理导致管理混乱,景区的发展也无从谈起。其次,我国景区资源保护和开发资金十分有限,多头管理下,使得有限的资金更加分散。景区无资金开展统一的、高水平的规划,资源的保护也只能是分头进行,结果是景区因缺乏整体规划很难有旅游吸引力,景区资源因缺乏资金而无法得到保护,而各部门的单打独斗又使整个景区的建设缺乏统一的风格,且质量不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游客日少,景区走向衰退。这种情况在我国旅游景区中并不少见。再次,国有国营的经营体制,使所有权的行使者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同时,国有事业单位吃大锅饭的体制,使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激励,从而影响了旅游景区发展的活力和景区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旅游景区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现实
19)●(97年,北京通大公司买断了湖南张家界黄龙洞50年的经营权。此后,四川碧峰峡、山东三孔、四川海螺沟、山西绵山、湖南碧峰湖、宝峰湖等景区也不约而同地出让了经营权。2001年后,山西壶关县、浙江杭州市、陕西长安县、四川省等地区分别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转让区内旅游景区。四川、福建等省明确规定旅游资源的经营权可以出让,但应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进行。国内旅游景区出让经营权的行动已越演越烈,大有如火如荼之势。而建设部多次发文禁止旅游景区经营权出让的规定在现实面前显得有点苍白。
从两权分离后的景区经营状况看,分离后的许多景区均取得了很大的发展。黄龙洞出让给北京通大公司后,不仅经济效益逐年攀升,景区知名度不断提高,北京通大公司还投资1亿元用于对定海神针的开发和保护。四川碧峰峡景区在经营中将环保与开发并举,以深生态的理念开发资源,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开业3年,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创收6亿元,而且使景区的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96%,保持了碧峰峡的原始生态。其他景区如绵山、海螺沟、宝峰湖、碧峰湖等也都取得了健康、快速的发展。
当然,由于转让或拍卖规定并不严格,又缺乏相关法律条款的限制,在景区转让时也存在隐忧。有的景区在转让时并未引入市场机制,往往是当地主管部门和企业直接签订开发经营协议,其他利益主体并不参与协议的商定,同时缺乏竞争企业的参与,这样容易造成企业的寻租行为。有的景区虽然采取了公开拍卖的形式,但由于将景区拆分进行,使转让经营权后景区的统一开发和经营很难进行,存在很大的弊端,如2001年山西省壶关县的太行山大峡谷经营权拍卖,将大峡谷内的景点单个拍卖,十多个景点分属于不同的个人或企业,这种独立开发、分散经营的状况势必为景区的发展和保护埋下隐患。另外,拍卖价格过低让人怀疑景点能否得到高质量的开发和保护,如羊肠板拍卖了3 800元,女妖洞拍卖了6 700元。
三、我国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的构想
景区经营权的转让符合市场规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不能把旅游景区完全当作公益事业来经营的现实情况的客观要求。我国旅游景区目前存在的最大弊病就是产权不明晰,虽然国家是旅游资源的所有者,但具体行使所有权的却是各级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又同时行使管理权和经营权,这种体制下,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激励,从而导致资源管理的效率低下。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旅游景区的市场化经营可通过三条途径进行:
1.实行政企分开,组建专门的景区管理公司。对于那些世界性的或全国性的、具有很高的资源价值的旅游景区可暂时采取这种措施。在不改变景区国有性质和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通过资产划拨的方式,组建旅游景区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旅游景区的经营活动。陕西旅游集团公司的组建是这方面的有益探索,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的方式构建了直属省政府的国有独资公司,将陕西省内的一些重要的旅游资源整合在一起,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实行政企分开,实现了景区的市场化经营。促进了景区的良性发展和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陕西省的文物保护费用从旅游集团组建前的700万增加到了集团组建后的3 000万,改善了文物保护状况。
2.组建国家控股公司。组建国家控股公司,在不改变景区国有性质的前提下,使企业按照市场法则运营,充分发挥股份制公司在资金筹集、自我约束机制等方面的优势,保证景区发展所必需的保护、开发资金,促进景区的良性运营。同时,由于国家控股,又使企业在经营目标选择上不仅要考虑经济目标,而且要考虑社会目标和政府政策意图,体现景区经营的公益性。组建国家控股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景区股份化的活动有法可依,避免假公济私行为。当地主管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严格景区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对景区发展方向和资源保护费用的监管。
3.健全旅游法律体系,以公开招标方式,有偿转让旅游景区经营权。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已经进行了经营权转让的尝试,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和规范化的程序使许多景区在转让活动中过于草率,有可能会因约束不当而造成景区资源的破坏。从我国景区经营的现实情况和转让经营权后景区的发展情况看,两权分离是可行的,关键在于从法律、政府的监督职责以及转让的具体规定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使景区经营能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顺利实现。
首先,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将景区两权分离的实践用法律形式予以界定。我国现有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对于新出现的问题,需要有新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针对目前许多景区存在多头领导的状况,各省、市、县可成立旅游资源管理局或委员会,采用资源划拨方式,将国有旅游资源统一划归旅游资源管理局管理,景区原来的东家如建设部、文化部、林业部等不再直接参与景区的管理,避免因政出多头而导致的管理混乱和低效。同时,用法律的形式使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合法化,实现景区管理的规范化。实行旅游景区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不同等级的旅游景区,企业在申请经营许可证时的要求不同,以限制进入的方式净化旅游景区经营市场。通过旅游景区经营许可证将企业的责、权、利以法规形式确认,获得许可证的企业每年需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和使用费。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且不得转让。企业应与主管部门签订经营合同并交纳一定的景区环境保证金,用于企业经营中违反合同规定的企业。通过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景区经营权转让的程序和条件,规范转让活动,并将企业因寻租动机而可能产生的破坏资源情况降至最低,通过市场运作保证景区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