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策划方案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秀4篇】

网友发表时间 580397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秀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使命感,以县教育局开展的“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为主旋律,切实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现将我园的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幼儿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望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依法执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8月27日——9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2、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3、进行专题讲座,学习先进事迹。

4、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大讨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活动。

附:教职工反思整改内容及标准

①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

②工作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上班炒股,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有没有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行为;有没有不爱学习,不钻研业务,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用于晋职晋级的行为;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③行为方面有没有家教,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④学校要认真查找是否有强制学生收费补课,利用学校食堂、小卖部谋取小集体利益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二)贯彻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31日)

1、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与教师签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治教的责任意识。

2、围绕“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这个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幸福”指数。

4、继续开展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1、结合学习新八德和有关文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2、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

四、活动要求

1、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大讨论等各项活动,要有学习、有讲座、有记录、有体会。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附件:《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十不”准则》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和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6.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

8.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推责。

对有违反以上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之一的,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学校负责人(签字):教师(签字):年月日

违规补课心得体会【第二篇】

心得体会

近日,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颇有体会,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在我们国家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为师德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增加新的内涵

通过师德师风的教育学习,我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因此,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或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极有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对照教师法等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认为教师应注意从下面四个方面加强学习和修养。

一、热爱教师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教师职业也是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我们不应该只把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更应该把教书育人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在平凡的岗位上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伟大的。

二、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真正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三、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新时期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学生观。现代教育提倡教育工作者与学生是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有服务意识,

这已成为全社会都普遍认同的观点,爱和责任是师德之魂。青少年学生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难免有缺点和错误,作为教师不能一味批评指责他们,而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谈心,谈感受,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才会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才能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四、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教学业务是教师之所以成为教师的关键。只有精通业务,才能将科学文化知识准确地传授给学生,而不至于误人子弟。教师要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就必须自觉坚持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并在教学实践中锻炼和提高。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师要想

有效的从事教育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也就是我们说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就是指在共产主义道德的指引下,通过教育劳动过程逐步形成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我想,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种叶的事业――平凡而伟大。

“言必行,行必果”,行动实践远胜于说教。师德 ,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其实,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教师都在用行动诠释着师德师风的真正内涵。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让我们以良好的师德,共同撑起教育的蓝天。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毕节市中小学预防学生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毕节市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全县师德师风建设,明确县教科局与各乡(镇、 街道)及各涉教部门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职责明确、责任法定原则;

(二)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原则;

(三)坚持依法问责、责权一致原则。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规范师德行为,净化师德环境, 树立师德形象,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崇高师德和职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把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和自觉行为,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保障全县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三、工作职责

(一)教师职责

教师要增强法纪意识、师德意识,自觉提升师德素养,严格规范师德行为,做到自警自醒、自控自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毕节市中小学预防学生受性侵“十严格”“ 十不准”》《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等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切实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根本要求,以优良的师表形象优化校风校纪、带动乡村文明、 引领社会风尚。

3.积极支持和全面配合全县师德师风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个人政治素养、品德素养、业务素养,着力增强责任意识、 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坚守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切实做到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爱岗敬业。

(二)县教科局职责

县教科局是县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股室包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包校的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包保责任制,切实履行 以下职责:

1.加强教育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发展,提高辖区教师学历水 平、整体素质、社会地位和乡村教育现代化水平。

2.抓好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调度和督查指导等工作。

3.着力推进《大方县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制度(试行)》的规范化、常态化落实,紧紧围绕“四有”“三者”好老师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宣传引导。

4.严格督促执行《大方县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制度(试行)》, 强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排查整治,让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有效控制和预防师德负面突出问题的发生。

5.全力保障《大方县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试行)》的有效落实,定期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规范考评形 式,细化考评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6.强化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对各级各类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查处问责, 严肃查处师德师风负面突出问题。

7.严格执行师德审查制度,把师德审查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人事考试、调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职责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乡(镇、街道)师德师风建设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为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街道) 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班子成员对学 校师德师风实行包保责任制,确保每所学校至少一名班子成员包 保,着力抓好辖区内师德师风建设、调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定期开展本乡(镇、街道)师德师风排查整治,突出抓好教师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参赌聚赌、吸毒贩毒、违规补课、参 与或操办违规宴席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

3.强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让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有效防范师德负面突出问题的发生。

4.强化辖区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问责,严肃查纠师德师风负面突出问题。

5.协助教科局开展师德审查。

(四)涉教部门职责

县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法治 宣传,督促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开展工作 1 次以上;督促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文广、卫 健等涉教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对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排查上报的师德师风风险 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判,并明确化解的工作任务。

县委宣传部: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推进教育宣传,挖掘正面 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县检察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 法治知识教育、预防未成年学生遭受侵害教育和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教育。

县法院:开展以案说法进校园,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受理涉教 案件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县公安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排查 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氛围。

县司法局:统筹开展法制宣传和针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律援助 和法律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规范和整顿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 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县妇联:加强对未成年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关 爱,切实帮助维护女童合法权益。

县民政局: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遭受不法侵害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县卫健局:积极参与受侵犯受伤学生的救治,为受侵犯受伤学生的救治开辟绿色通道。

团县委: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维护未 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职责

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对本乡(镇、街道)师德师风 建设要履行主体责任,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发挥主体作用,抓好辖区内学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工作调度和督查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2.着力推进《大方县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制度(试行)》的规范化、常态化落实。

3.严格执行《大方县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让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有效控制和预防师德突出问题的发生。

4.全力抓好《大方县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试行)》的有效落实,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

5.强化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 慢作为行为进行问责,严肃查纠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6.严格执行师德审查制度,把师德审查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考试调动(包括县内考调、乡<镇、街道>间调动、外县调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是本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履 行主体责任,抓好“四严格”工作:

1.严格执行《大方县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制度(试行)》,紧紧围绕“四有”“三者”好老师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主动发现,积极宣传、打造、学习先进典型,在全县上下形成宣 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严格执行《大方县师德师风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强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大方县师德师风问题负 面清单管理台账》管理。

3.严格执行《大方县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注重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4.严格执行师德审查制度,把师德审查作为教师评职晋级、评先选优、考试调动(包括县内考调、乡<镇、街道>间调动、外县调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领导,完善研判机制

加强领导,整合部门力量,完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为召集人,各涉教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县级研判机 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师德师风研判会,统筹各涉教部门做好师德 师风问题研判。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每月召集学校包保领导干部召开一次师德师风问题研判会,统筹研判辖区内师德师风问题。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督查指导各 学校做好每周排查研判工作。

(二)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1.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约谈提醒:

(1)工作敷衍塞责,不服从组织正确领导,不能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

(2)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

(3)不完成德育工作任务,导致本班学生经常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或者出现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

(4)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的;

(5)不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不整,语言粗鲁,拨弄是非,言行不一的;

(6)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无故迟到、早退的;

(7)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2.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不按要求主动进行家访,粗暴对待学生及家长的;

(3)在教学、活动、劳动中脱离现场,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4)发现学生遭受危险时,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发现学生从事危险活动,不及时制止的;

(6)未予以必要注意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不宜参加某种活动的学生;

(7)对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的学生,未及时送诊、报告的;

(8)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的。

3.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四个五”访谈工作弄虚作假的;(注:“四个五”是指女性生活教师每周排查辅导女学生 5 人次、班主任每周访谈学生5 人次、校长每周访谈师生 5 人次、副校长每周巡查课堂 5 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

(5)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侮辱学生人格行为的;

(7)对学生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10)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1)在网络上乱发帖或发布虚假信息的;

(12)上课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有意留下部分内容, 在课后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在假期组织收费补课,提前上新课的;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培训场地的;

(13)违规兼职兼薪(含兼课取酬),在外办班补课等从事第二职业的;

(14)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15)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行为的,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职能职责追究县教科局、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保领导、包保人员责任:

(1)各单位未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认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致使辖区内或包保学校出现严重师 德师风问题的;

(2)各单位因统筹安排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问题整治不彻底,发生师德师风负面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3)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5.涉教部门在履行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职责任务履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 任。

6.教育管理中心存在以下情况,辖区内出现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不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上级师德师风建设文件不传达、不学习、不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搞形式,无实 际措施办法的;

(2)不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熟悉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不牵头开展师德师风工作的研究、部署的;

(3)对师德师风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熟悉,不深入学校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不了解具体情况,缺乏谋划当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思路,未按年度研究并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

(4)对辖区内师德师风不调研、不过问,对本地师德状况不熟悉的;

(5)在出现师德危机事件后,漠然处之、隐瞒不报、被动处理,甚至在处理师德师风事件中违规违纪的;

(6)对各学校上报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情况研究处理不及时,久拖不决,甚至在处理中优亲厚友,违反纪律的;

(7)存在抓师德师风建设的其他应作为而不作为的。

7.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学校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

(1)未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全盘工作进行部署,未建立、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的;

(2)对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安排部署落实不认真,或采取应付态度,搞形式主义,缺乏有力有效措施的;

(3)不熟悉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模范遵守师德师风的;

(4)不关注本校教师平时的教学行为,对教师不规范的行为视而不见,对学生、家长反映本校师德师风问题漠然对待,使 一些不规范甚至败坏师德的言行不能早发现、早处理而酿成危机 事件的;

(5)不定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对安排的师德师风考评搞形式主义,不较真的;

(6)在评先选优、教师评职晋级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人为制造不公平的;

(7)对学校发生的师德师风危机事件,采取瞒报、遮盖、搪塞的态度,甚至在事件的处理中违纪违法,导致事件矛盾扩大 升级的;

(8)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不予批评教育,该处分而不处分,不上报的;

(9)所辖学校教师上课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有意留下部分内容,在课后要求学生搞有偿补课;或在假期组织收费补课,提前上新课的;所辖学校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 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培训场地的;存在抓师德师风建设的其他不作为行为的。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人格正的新时代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教师师德养成,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加强对学生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品德引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活动,完善规章制度,总结经验做法,树立模范榜样,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三者 ”好老师,当好“引路人”,践行“四个相统一”,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严守师德行为“红线”。全县师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督查监管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有效解决,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更加有效消除,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不断加深,教师师德水平明显提升,尊师重教的氛围蔚然成风。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教师思想根基

1. 丰富学习内容。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与教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体教师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及贵州省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必学内容,相关资料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教育发布”APP学习、下载,每学期学习时长不少于10 学时,学习考核合格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2. 创新学习方式。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学习制度,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必修课程,纳入“ 国培计划 ”“省培计划 ”,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内容。各教办及学校(幼儿园)要列出学习计划,结合当前开展的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周(月)、师德大讲堂、先进事迹宣讲、师德师风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巩固学习成果,推进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

(二)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师德考评制度

1.完善师德承诺制度。将师德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师聘用合同依法管理,加强新教师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失范行为自查自纠,填报个人师德情况报告、签订师德承诺书,连同师德师风考评情况纳入教师师德诚信档案,一旦发现有未填报的师德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2.建立师德评议制度。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师师德师风评议,邀请学生、家长和社区代表等参与,评议结果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存入个人档案。争取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建设支持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工作机制和工作局面。

3.落实入职审查制度。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七部门<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严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9号)等文件规定,落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定期开展教师从业限制审查,做好源头防控。

4.完善惩戒查处制度。规范师德失范行为处置程序,细化举报、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和存入个人档案等流程及要求。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追溯、责任倒查、约谈通报等制度,不能因学生毕业、转学或教师退休等原因影响问题查处。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要求,实施教育惩戒具体情形和规则,避免教师过度惩戒导致师德失范。

5.完善师德诚信档案。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和使用的师德诚信数据库,全方位全过程记录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依法依规取消教师在职称评聘、岗位晋级、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资格。

6.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及时梳理查找师德师风问题苗头隐患、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对发现师德师风工作存在短板和问题,对群众有反映、有苗头师德失范行为,及时提醒、约谈,做到早防范、早纠正。

(三)选树师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挖潜师德先进典型案例。要积极挖掘师德师风方面先进人物和事迹,遴选一批拥有坚定教育信念、满怀教育理想、执着教育情怀的优秀教师,以及遴选一批有创新、有实效的优秀工作案例。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充分尊重教师在教育发展和教师工作中“ 话语权”,邀请优秀教师代表参加重要节庆日活动,依法保障荣誉获得者政治和生活待遇。

2.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教师中的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最美教师开展师德巡回宣讲,讲好师德故事。开展以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为题材的摄影、绘画、书法以及诗歌等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平台全方位弘扬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加强师德建设工作优秀经验的宣传推广,提炼总结师德建设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师德失范行为

1.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纪律要求,列出师德负面清单,针对教师猥亵学生、学术不端以及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教师体罚侮辱学生、在课堂或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师德失范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整治销号。

2.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对照师德师风行为负面清单,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教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情况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和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者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3.强化学校部门监管责任。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取消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履职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重大网络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五)完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加强督导。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测评内容,纳入教育过程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形成层级分明、工作协调、监管有效师德师风督导工作体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师德失范信息报送和警示制度,定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2.强化监督。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及学校(幼儿园)要面向社会选派一批师德师风监督员,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问题,要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起由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启动。202x年 6月,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及学校(幼儿园)要对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依照方案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规范学习和自查自纠等工作,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于 6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县教育局。

(二)专项治理。202x年7月至10月,结合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开展教师从业限制审查,签订师德承诺书。

(三)梳理总结。202x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凝炼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完善工作制度,12月30日前上报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党建办、人事股、继教办、督导办、行风办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专项治理和工作总结。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及学校(幼儿园)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办公,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

(二)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及学校(幼儿园)迅速部署专项活动,做到工作部署、整治措施、问题查处、形成机制四到位,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县教育局将对各教办、学校(幼儿园)开展情况开展评估监测并适时通报。

(三)畅通反映渠道,强化整改落实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856-7621341(行风办);0856-3930057(人事股),具体受理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各教办及学校(幼儿园)在公示栏内亦要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要及时接听,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每月底将情况报送教育局行风办,对引起社会关注的要及时处置和逐级报告。对投诉到教育局的问题线索,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及学校(幼儿园)在收到转办件 3 个工作日内报送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严格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教办主任、党组织(党总支)书记、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教办要落实监管责任,要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幼儿园)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通过一月一主题、一月一例会、一月一专报等方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确保师德师风建设行动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环境。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8 58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