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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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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高质量高发展心得体会【第一篇】

当前,_苏区振兴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构建具有_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加快形成最佳发展环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化、生态化、特色化、精品化农业,建设富裕秀美乡村;大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创新驱动力,实现_苏区经济的高科技、高质量、高效率发展,为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建设全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稀土、钨稀有金属产业基地。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加强产业对接,吸引承接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创新成为_苏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建设中部地区崛起先行区。推动现代化制造业发展,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扩大高水平开放,坚持绿色发展,描绘好新时代_苏区改革发展新画卷,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

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启动“新时代的山江湖”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的。综合治理,强化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开辟绿色崛起、绿色惠民新路途,保持生态质量全国老区领先地位,为打造美丽中国“_样板”作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一带一路”枢纽经济区。利用承东启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加快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构建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的战略大通道,高起点打造“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支撑带”,高质量发展“增长点”,交通枢纽“经济区”。

建设红色基因传承发展模范区。加大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禀赋高的优势,大力发展红色培训、红色旅游,提高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水平,打造全国著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红色文化传承发展基地。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促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称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xx〕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始终坚持“高”“新”特色,积极发挥“自创区、自贸区”先行先试作用,围绕将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长江中游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区的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大力创建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主要指标如下:

经济发展领跑全省全市。20XX年,东湖高新区经济总量突破5000亿元,发展首位度进一步提高。培育12家千亿级“产业航母”企业、10家百亿级行业龙头企业、一批国际领先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梯队,打造若干具有引领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35年,全区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初步建成“世界光谷”。

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梯队。东湖科学城建设初显成效,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推进,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4%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翻一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涌现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成为全球重要科技创新策源地。

改革开放引领区域发展。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引领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形成,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对“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支撑能力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战略支撑强化行动,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1、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高标准推进东湖科学城建设,将东湖科学城打造成为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一流科学城。加快推动7个湖北实验室建设运行,优化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优势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集中布局和推进脉冲强磁场优化提升、作物表型组学研究、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等9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预制和建设。加快推进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9个国家创新中心建设和创建工作。加快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等一批前沿创新平台。强化创新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市、区共同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吸引集聚海内外一流创新人才。支持东湖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对顶尖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支持经费按照市区1∶1予以保障,并在居住、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全面升级“3551光谷人才计划”,构建评审制、举荐制、认定制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助力人才企业成长。支持东湖高新区率先实施人才跨国界、跨地区、跨体制流动机制,对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工作、创新创业许可便利,为非本市高端人才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鼓励东湖高新区科研人员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探索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支持东湖高新区骨干企业等与高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委外办)

3、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国家和省、市战略需要,在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关键技术环节,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优先支持东湖高新区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东湖高新区对获得国家立项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分年度按照国家拨付资金5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支持企业集中优势创新资源铸“重器”、补“短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二)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行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1、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东湖高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拓展“一址多照”登记适用范围。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更大力度的创业资助政策,吸引和集聚一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海归人员、连续创业者在东湖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范围,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市场主体数量力争突破20万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东湖高新区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方式改革,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报备即批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00家,瞪羚企业数量翻一番,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局)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面向企业创新需求,按照“项目来自企业、平台建在企业、成果对接企业、人才服务企业”的要求,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管理团队、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加速创新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东湖高新区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步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三)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加快构建“221”产业体系

1、做大做强两大产业集群。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全球顶尖的“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突出“光”特色,做强“芯”核心,做大“屏”规模,强化“端”带动,优化“网”生态。开展产业链创新,推行“链长制”,制定“一链一策”。加快长江存储二期、华星光电T4及T5、迈瑞医疗、华大智造智能智造及其研发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诊疗、生物农业和生物服务产业发展。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2、推动数字经济与新消费融合发展。筹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孵化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以5G、物联网、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优先支持东湖高新区发布“光谷新经济应用场景清单”,在智能交通、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等社会治理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支持前沿技术探索和应用。支持发展数字文化、数字创意、新零售等服务业业态,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建设“五星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和二级节点建设,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推动东湖高新区制造业在全市率先实现整体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3、抢抓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未来产业基金,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合成生物、新能源等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未来产业。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试验区作用,依托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支持东湖高新区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共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在类脑智能、智能芯片、机器视觉等重点方向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聚焦生物种质资源选育、农业微生物培育等重点方向,依托相关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力量,突破基因编辑、分子育种、组学技术等,打造种子“芯片”。在电磁能、数字建造、医疗高端影像装备制造等智能制造重点方向,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产业先发优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开放协同创新行动,打造全球创新网络重要节点

1、服务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协同发展,支持东湖高新区与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其他区域,按照合作建设一个离岸科创平台、打造一个飞地园区、组建一支产业基金、举办一系列对接活动、搭建一个工作机制的“五个一”合作模式,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探索跨区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协作等合作新机制,推进东湖高新区与武汉城市圈相关城市协同创新。通过共建科技资源库、重大创新平台,鼓励创新主体跨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东湖高新区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释放“自创区、自贸区”政策叠加优势,全面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推进电信、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大健康、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在光谷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加速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东湖国际科技合作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建设海外创新中心,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湖北实验室和科技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全球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东湖高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和产能协作,积极参与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双创环境优化行动,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圈

1、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重大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双创孵化载体。积极推动大学科技园向未来产业科技园升级,探索构建未来技术与产业孕育的新型产学研融通发展模式。加速创新街区、创新社区、创新楼宇建设,实现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发展。持续举办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等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弘扬和践行新时代科学家和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搭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升级扩容,推动建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推动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光谷专窗,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利审查速度,支持东湖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统筹协调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等多方力量,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法院)

3、创新科技金融支撑。支持东湖高新区筹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打造银行、证券、保险和租赁等全牌照科技金融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在东湖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在东湖高新区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支持东湖国家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东湖高新区承接国家金融创新试点,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等。支持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产业基金发展,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东湖高新区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推进省、市107个“一事联办”主题落地实施。全面对标一流营商环境,自主探索更多“一事联办”主题,全方位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支持东湖高新区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包容审慎信用监管若干措施》,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进一步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落实,全面实现行政审批办事不出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六)实施改革攻坚破冰行动,推动体制机制先行先试

1、深化科研管理改革。试行科研经费投入“双轨制”,结合实际情况对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项目采取“非竞争性”和“竞争性”扶持方式。探索建立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推行重大科技项目管理首席科学家或者技术总师负责制。围绕光芯屏端网、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需求,探索实施一批“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对获得立项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实行“先赋权后转化”模式,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试点。推进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等一批中试熟化平台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快车道”。落实市、区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落地运行,支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3、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东湖高新区学习借鉴和推广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做法,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营、产业发展、资源配置等方面推进实施一批创新改革举措。支持东湖高新区建立健全高效管理体制,在核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探索建立员额和岗位管理制度,全区员额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自主决定员额管理人员在区内的选用、调配、管理、福利待遇、任免和奖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七)实施民生领域补短板行动,建设产城融合生态科技新城

1、建设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源扩容工程,鼓励东湖高新区与市属、部属院校,国外院校合作办学,提升园区基础教育竞争优势。支持东湖高新区开展“信息强教”,推进应用智慧课堂、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等教育信息化新模式。力争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建成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50所,创建国家和省、市特色学校3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打造高质普惠的医疗卫生体系。支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武汉儿童医院等部、省、市属龙头医院光谷院区建设发展。加快推进光谷人民医院等综合性、普惠性、公益性医院项目建设。支持东湖高新区引进国际化、精品化医疗服务机构,打造光谷国际医院。力争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建成1个国家医学中心、4个重大医疗项目、10个三甲医院光谷院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大力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双碳≮≯产业园,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建设模式,推动碳中和绿色技术应用推广。实施“大湖+”行动,有序增加城市绿地绿量,提升绿地品质,推进全域景区化。持续推进光谷生态大走廊建设,打造集生态、科技、创新为一体的绿色创新大走廊。力争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园区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建成山清水秀景美的生态科技新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全市之力推动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东湖高新区中长期发展重大战略举措,定期研究东湖科学城、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建设,以及“自创区、自贸区”联动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加大对东湖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创新资源配置的统筹力度,增强东湖高新区对全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推动全市全域自主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二)保障土地资源供给。积极推动东湖高新区扩大区域范围和面积。支持东湖高新区科学合理扩增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对东湖高新区新增用地指标予以倾斜。促进东湖高新区土地高效、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确保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零增地技改项目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支持东湖高新区完善“标准地”制度,实施新型工业用地(M0)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

(三)加强评价监测。落实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东湖高新区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对东湖高新区考核评价侧重研发经费投入、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质量、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经济运行效率、产业竞争能力、单位产出能耗等内容。每年1月底之前东湖高新区要将发展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心得体会【第三篇】

当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好坏已经成为地区之间经济竞争、形象竞争和社会竞争的焦点问题,谁在软环境建设上落后,谁就会在竞争中败北。这里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就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及相关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制度或政策措施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存在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四是一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还没有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五是一些政府部门服务质量不高,有关要求服务的一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甚至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六是一些行业存在不正之风;七是一些部门执法不规范;八是信用环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些问题表明,我市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力塑造招商、亲商、富商的人文环境。

要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起“抓软环境就是抓经济发展。抓经济发展必须抓软环境”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软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二)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努力打造优质、高效、文明的政务环境。

政务环境是打造区域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势的重要标志。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二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四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五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三)依法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倾力创造公正、严明、安全的法制环境。

首先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找准服务经济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其次是公、检、法、司部门要切实做好企业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商的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再次是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

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吸引域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引进大项目的重要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要不断制定、调整和完善更宽松、更开放、更优惠的经济发展政策,狠抓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兑现各项政策;明确重点,准确把握产业导向,对投资者一律实行平等待遇。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四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的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xx〕23号)、《南京市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xx〕27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汇聚创新要素,推进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开发区主导产业方向,在梳理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开发区产业链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南京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软件和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八条产业链条,实施产业链推进机制,建立链长制工作专班,打好产业基础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二、发展目标

实现产业规模加速赶超,八大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20%左右,全面建成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链安全高效、产业生态循环畅通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2个全国有影响力、3个全省有影响力、3个全市有影响力的产业链。

到20xx年,产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重点产业链影响力显著提升。其中,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建立完整的产业链,产业规模进入全国前列;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初步建立产业链,产业规模进入全省前列;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产业引进培育12家龙头核心企业,产业规模在全市比重稳步提升。

到20xx年,建成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形成若干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链。其中,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核心竞争力,产业影响力进入全国前列;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初步形成核心竞争力;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产业初步建立产业链。

三、重点方向

着眼国内国际产业链重构,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等八大产业,明确主攻方向,着力强链补链。

人工智能,重点突破人工智能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的研发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创新融合应用;着重发展AI底层硬件、算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领域。

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紧盯LG、博世等世界企业,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

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机器人、关键基础零部件、大型成套装备、工程装备、工业软件、互联网平台等领域,增强制造装备供给能力。

轨道交通,重点发展多系列轨道交通车辆产品,在智能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等领域形成发展新优势;引进轨道交通领域总部类、功能性企业,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全产业链。

医药与生命健康,重点聚焦创新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推动医药、医信等领域协同发展;积极推动生物医药、生命健康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集成电路,重点提升高端芯片研发设计水平,建设先进晶圆制造线,强化先进封测业支撑;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带动支撑作用。

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加强高端工业软件研发,加速工业、科技等重点领域协同攻关;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制造业和服务业促进作用。

智能电网,重点发展特高压等重点领域,推动园区重点智能电网企业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链式整合、集群带动的原则,加强重点调度和扶持,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争创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南京市数字经济产业园,打造中国南京智谷,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挂牌和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园区大环境+行业小环境”的产业生态,打造公共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为园区集聚更多人才、资金、技术、企业提供保障。

(二)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每个产业梳理一批综合规模、发展潜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本土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高端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加快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一批处在产业前沿的独角兽、瞪羚企业。

(三)拓展推广应用场景。在生产制造、商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开拓和塑造更多的应用空间,为技术超前、模式先进的产品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空间。搭建创新产品供需对接信息共享网上服务平台,为本地产品提供更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定期策划组织召开供应链对接交流会,通过发布供应链需求、创新产品路演等形式,帮助企业产品拓展市场。

(四)引导各类资本介入。发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及科技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围绕八大产业适时建立产业专项基金,并积极争取南京市八大产业专项基金,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对接“宁创贷”、转贷基金、政策性担保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五)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加大海外柔性引才力度,优化调整人才科技贡献奖补政策,加大对产业紧缺高端人才的奖补力度。吸引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来开发区就业创业,对用人单位引进符合八大产业链方向的上述人才,争取市级针对性奖补政策。

(六)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需求,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全面合作,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合作、成果开发、项目孵化等方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创新联合体建设,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公共技术平台。加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跟踪服务,力争在若干产业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七)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紧盯产业链细分领域和上下游相关环节,梳理排定产业强链补链的关键环节、目标客户,积极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加快引进一批龙头项目、高端项目和特色项目,有效打通产业链堵点、连接产业链断点;分产业链编制招商地图和招商政策。

五、工作机制

实施“链长制”工作机制。建立链长调度会制度,实行产业链链长负责制,由链长负责领导推动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工作;产业链链长由管委会领导担任,一个产业链、一位开发区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位专班负责人。每条产业链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链长调度会议,调度该产业强链补链工作,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产业链专班负责人会议制度,通报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处理产业链条间的共性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计考核体系。构建与产业发展形势匹配、能够反映产业链发展成果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八大产业统计工作,为监测研判、考核激励提供依据。加强企业库信息的收集整理、按季度对产业链动态和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行业指数和发展态势,为推动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工作通报和指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产业协调发展。积极落实紫东地区发展战略、强化栖霞板块“三区”联动发展,推动有利于共同发展的产业链跨区域布局和梯度设置,做优做强做长产业链条。加强栖霞板块“三区”广泛开展合作招商、互推项目,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探索“科技创新在大学城、企业孵化在行政区、产业发展在开发区”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

(三)强化营商环境打造。严格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全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对产业发展包容审慎管理,促进市场充满活力、规范有序。落实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行政容错免责机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标准、程序,同时勤勉尽职、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强化工作舆论环境营造,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产业链发展成果,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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