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改造调研报告 改造调研报告【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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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改造调研报告【第一篇】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仍保留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城市化发展的同时,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逐步融入城区,成为“城中有村,村里有城,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地区。这些村庄在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甚至牺牲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问题。比如,“城中村”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属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其发展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景观建设等各方面仍保留浓厚的农民特征,因而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乃至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由于“城中村”的土地及房屋的性质有别于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以及生活在“城中村”中居民的农民身份,“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大量的“城中村”存在于都市之中,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而改造“城中村”的难度极大,因此如何改造“城中村”,是全国各大城市都正在面临的重大课题。
村特征,我市面临改造的城中村包括:东长寿、西长寿、东名村、芦新村、东杨家庄等。
(1)、村落规划落后,问题明显,居民住宅设计标准低,多为平房或独院二层楼房,土地占用量大,管理混乱。
(2)、基础设施不完备,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首先,供暖及供水设施不完善,村民现在依然是依靠自己燃煤取暖,另外,排水设施不完备也是居民生活的一大隐患。其次,周围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差,垃圾处理设施少。
(4)村民对项目建设无把握,担心项目在运作过程中搁浅,造成损失;
(5)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后的养老、医疗、就业方面难以保障。
“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各村自筹资金,将各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通过开发、招商引资的形式转化成可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房屋,以便在最少损害村民利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价值进行城市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化利用是“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也是解决“城中村”改造中土地转化首先关注的问题。
(一)集体土地转换作价出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操作
1、必须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价格评估后作价入股;
5、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应当无负担。也就是说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后仍然没有受到如抵押或其他形式的限制。
解决方案:村民不以集体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资,而是以通过有关征地手续及费用作程序性处理,实现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性质转变,其步骤是:第一步由政府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国家按政策应支付补偿安置金;第二步将应补偿安置金全额投入成立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村民按比例享有持股股份;第三步发展有限公司再以该部分出资(应补偿安置金全额)办理该国有土地(原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第四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补偿。
(二)资金投入与收益分配的可行性及操作
为了确保村民的长期利益,将村民利益和有限责任公司挂钩,可以采取补偿金入股的方法,将属于个人所有的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由村民大会决定,公司不实际支付而直接将其作为村集体组织的出资,村集体组织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村组织从公司取得的利润按村人口平均分配给各村民。
如此,村民的利益分两步和公司挂钩,第一步是在公司成立时,村民直接货币出资成为股东。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人,建议公司成立时可以以村小组为单位推举股东代表,村民授权该名股东代表行使权利。股东代表形式上是唯一的正式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实质上扮演法律上“代理人”角色,其从公司获得的收益应均分给全小组村民、在公司承担的风险由全小组村民分担。第二步是征地时,村组织以征地补偿金投资入股,村组织作为股东,但获得的收益是村共同财产,按人口平分给村民。这样,当公司开始房地产建设、投资运营时,村民实际有双重保障:村民即通过股东代表享受利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自己是股东可直接享受权益),又通过村组织分享公司利润。第三步,村组织将作为村民的入股征地补偿金用于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中村”改造美化了城市环境,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是利国利民的。同时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通过改造可以节约大量土地,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采取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发包方式委托建筑商建设,自行承担所有风险、享受所有利益。
房屋改造调研报告【第二篇】
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保护与改造并举,公平与效益并重的原则,通过“划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拆迁、市场运作”等方式实施危旧房改造,形成了“阳光拆迁”、“扶困救助”、“多轮驱动”为特点的旧城改造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表现在:一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目前**市二环以内,低洼棚户区被拆迁居民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28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提高到100%,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二是城市建设进度加快。过去需要几年完成的拆迁项目,现在只要几个月时间。**市纺专三瓦窑校区改造在58天内有267户签订补偿协议,签约率达%。三是拆迁纠纷明显减少。**市受理拆迁来信来访数量,20xx年比20xx年下降53%,20xx年比20xx年又下降43%,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
**市推行“模拟拆迁”。即由实施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先对拟实施拆迁改造区域的住户进行拆迁意愿调查,当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的,实施单位与住户协商拆补偿安置事宜,签订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实施期限内达到该区域总户数85%以上,且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达总面积85%以上的,由实施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逾期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户数不足总户数85%的,终止模拟拆迁,不再对该片区实施拆迁。**市锦江区龙舟路1号院南光厂宿舍区拆迁,作为模拟拆迁的首个试点,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375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针对经济与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其基本居住条件。一是保底安置,分段结算。对于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迂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二是帮贫助弱,残疾人享“优惠”。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持有低保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比照规定标准增加20%的奖励。三是廉租补贴,优先申请。
对于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拆迁入,申请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房办公室审查批准后,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四是引入银行按揭,增强房款支付力。对于欲购买的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房的拆迁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为其提供申请住房抵押担保。五是入学、转学方便,免转校费。市教育局与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生入(转)学问题,各城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是产权调换享面积补差优惠。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免收被拆迁人应交公摊面积补差款。二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个月增至6个月,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由个月增至3个月。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三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拆迁安置房普遍是电梯公寓,被拆迁人因缴纳物管费而使生活成本增高的事实,要求对被拆迂人按9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5年、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管费补贴。四是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满足多元化居住需求。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住宅在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基础上给予30%的购房补贴,非住宅给予20%的购房补贴。
为解决**市中心城区各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住户相互攀比等问题,**市先后制定了《**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市城市房屋拆迂估价机构抽签程序规定》、《**市城市房屋拆迂阳光操作规程》等12个配套文件,从拆迁安置、评估异议处理、评估机构抽签、评标专家管理、阳光操作等方面,统一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范拆迁评估管理,从政策和制度层面,避免同一工程前后标准不一致,杜绝“前紧后松”现象,堵塞了拆迁补偿暗箱操作的漏洞,增加了工作透明度,遏制了少数钉子户“多闹多得”不良倾向的漫延。
改造重建。对于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房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采取部分拆迁的方式,实施原地改造重建,打造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景观或街区景点,传承历史文化。三是自主搬迁。对于需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房屋及零星地块,由房屋产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自筹资金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及其整合相邻地块内危旧房一并实施拆迁改造,或由单位房屋产权人与开发企业联合投资实施原址重建。
**市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利用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着力于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注重“六个结合”。即:与重要干道两侧及重要接点的功能提升相结合;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及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政府组织成片企业生活区改造和单位自行实施改造相结合;与文化保护和街区特色景点打造相结合;与妥善处理危旧房改造遗留问题相结合。通过拆迁改造,**市先后腾退出价值亿元、近500亩土地用于城市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城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房屋改造调研报告【第三篇】
群众街社区是在xx年六月城市社区改革时,由三个居委会合并组建产生的。该社区是区老城区,历史上曾是云集之地,是区乃至市的繁华地带,现棚户居民已超过1000户,成区比较集中的棚户社区。
1、安全隐患大。棚户区居民住房产权基本归属于区房产公司,大多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建筑及明清时期的遗存,建筑年代久,建设标准低。又因近两年计划拆迁改造,一直没有维修,现基本上都已成为危房,风雨飘摇,一部分住房时刻有垮塌的危险。棚户区建筑密度大,上层基本为木质结构,并且巷道狭窄,基础设施落后,而现有的消防设施又不全,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后果不勘设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环境较为恶劣。棚户区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卫生间,有的居不如厕,生活条件相当简陋。卫生死角多,阴暗潮湿,加上私建乱搭,夏天蚊虫肆虐,环境较为恶劣。
3、管理难度大。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大部分是本地居民租住,但也有一部分是拆迁安置住户,一部分是外来租住户,吸毒人员多,据社区介绍,仅群众街社区吸毒人员就多达80多人,治安隐患多,管理难度大。
近年来,市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xx年市政府就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为还原古城原貌,续写历史渊源,与益“明清大港”保护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保护与开发的建设工作。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码头历史街区建设项目部于同年基本完成了设计、初步进行了遗产资源评估,并开展了前期拆迁摸底工作。后来拆迁安置基本停滞,据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安置房建设还没有完成;二是整体开发规划还没有出来;三是补偿安置资金没有到位。
xx年3月12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造范围和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政策扶持及保障措施。xx年3月8日,在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上就保障性安居居工程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3月19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规划,xx年由区作为实施主体,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配合单位将在区改造户数3606户,改造总用地面积118213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29555平方米,其中大码头街道2605户,群众街社区1100余户。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介绍:区棚户区改造将分五期进行,具体步骤分三步,一是调查摸底,二是拆迁安置,三是规划建设。区现在1000多套安置房建设已基本完成,群众街社区棚户区改造结合明清古巷保护将作为今年下半年第一期工程启动。
1、依法拆迁安置。
棚户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非常多,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棚户区在改造过程中出现拆迁补偿问题较多,容易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棚户区的改造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片面追求改造进度而强拆强迁、野蛮施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安定。在补偿、拆迁安置过程中,总结以往因不同责任单位补偿标准不统一,激发群众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影响拆迁与工程建设进度的经验,补偿安置方案要经社区居民代表讨论并公示。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一是组织好本区棚户区的调查摸底。二是根据本区棚户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出改造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针对性地多种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对目前不具备拆建条件的棚户区要搞好房屋维修加固工作,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3、政府组织,市场运作。
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棚户区改造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可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综合开发。
房屋改造调研报告【第四篇】
一是下决心“拔穷根”,研究小屯撤并。xx年,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建设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工作思路,引导偏、小、穷30户以下的小屯向中心村和小城镇撤并,采取政府出资,农民出工出劳的方式,在凤山镇青山中心村新建了11栋22户924平方米的新型移民小区,对自然条件恶劣的下青山屯实施了整体搬迁,将其彻底“拔穷根”。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xx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启动20栋40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xx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1035户。
三是面向城镇化,引导农民“上楼”。按照城镇化方向,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要求,采取每户农户奖励5000元,免费设计,免收各种规费和建安税的政策,首先在浓河镇富强村引导和扶持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建设了1栋50户、3750平方米农民集资楼。通过引导,又先后启动3个村4栋200余户农民集资楼建设,从上楼农户中整理出耕地、养殖用地万亩。
四是统筹兼顾,配套改造农村环境。在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建设。几年来,先后实施农村改路公里,全县已有80个村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建设,通村通畅率达到%,82个行政村中有59个村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占行政村总数的%;改水62个村屯;改厕1918户;改灶3268户;建水泥排水明沟公里;亮化14个村,安装路灯610盏;建村内公园5处,绿化村屯69个,栽植绿化树340万株。通过泥草房改造及环境配套建设,使农村貌焕然一新。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亿元,改造危房3867户,占总改造任务的%。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560份,梳理出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xx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目前,全县还有7100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xx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启动了改造攻坚战。国家建设部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xx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节能房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
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稻草板房的设计工艺、技术标准和质量,使其更人性化更适用。针对贫、富不同群体或老龄化独居、三口之家、三代同堂居住等不同群体的实际,研究20-42平方米的连体统建房,及60-80平方米的分散统建或自建房,在外在户型和室内格局设计上更为人性化、更为宜居、更为适用;在防潮、防寒上提高技术标准和建设质量。同时加强稻草板节能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的认证,让老百姓认可、放心使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借助“千名干部下农家,服务农村促发展”活动和全县帮扶帮建工程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改”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增强广大农民对应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认可度。通过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断激发农民参与“危改”的主体作用,从而加快全县“危改”工作全面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