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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实施细则(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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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法律法规1

20xx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1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云森指电20XX24号)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培训对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所属人员)。

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部门及涉林单位相关人员扑火组织指挥、安全保障与紧急避险、林火监测与调度等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遏制住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方式

为了不断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业务精、素质高、技术强,我们按照集中培训,定期辅导,分类学习,逐步提高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的培训方法,全面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综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利用防火期前后的时间分理论与技能两大方面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扑火队员主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10余门课程。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以及义务扑火队除学习理论知识外还要加强对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习“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三要进行体能锻炼,主要有伏卧撑、百米障碍、爬山、3公里长跑、夜间林内行进,10-15公里步行越野等训练项目。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开展3期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及场长、队长、工头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对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集训演练。

五、资金安排针对计划开展3期业务培训和1期集训演练,共举办4期培训班,需要7天时间,培训人数100余人,按照人均每天80元的标准,计划安排资金56000元用于此次业务培训。

20xx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2为全面提高镇村森林防火指挥员对预防森林火灾、处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综合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20XX年度森林防火培训纲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国家、省里和市里现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了解我镇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特点、规律,熟练掌握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场紧急避险的相关知识。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挥员领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护林员。

(二)村委会负责群众扑火队伍队员。

三、培训内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

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七项制度)。

(二)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1、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政府、部门、经营者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护林机制(护林员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灾扑救机制(三级扑救队伍组建、扑火装备建设、扑火预案制定);

4、火险预警及响应工作;

5、防火宣传及设施建设;

6、野外火源管理、生产性用火及计划烧除规程。

(三)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

1、森林火灾特点、规律;

2、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扑火指挥原则、扑火指挥基本程序、扑火指挥主要内容、扑火指挥基本要求);

3、森林火灾扑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战法;

4、扑火紧急避险基本常识;

5、火场看守清理及火案侦破。

四、计划安排

我镇安排在12月底培训,各村安排在年底前结束。

20xx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3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习、培训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掌握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技能,提高学校领导及师生的森林防火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减少我校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卢春雷副组长:王建国金怡成员:余友耀陈伟虎良勤王辉

三、培训对象

全校全体教师,重点是各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本次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有必要向全校学生负责宣传工作。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25日14:30——17:30(星期六)

五、培训地点:灼乐多小学会议室

六、具体培训议程:(主持人:卢春雷)

1、我校校长卢春雷作重要讲话;

2、我校分管安全副校长王建国讲话;

3、我校余友耀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4、我校陈伟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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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法律法规2

第一条各村每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缴纳森林防火保证金1000元。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奖励1000元;发生森林火灾的,保证金一律转为森林防火经费。

第二条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采取进组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制定永久标语、广播、各种会议安排等方式,大肆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对《禁火令》发放要做到100%到位。

第三条严格一切野外用火管理。对确需生产用火的,履行书面审批制度,并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同时指派驻村干部、林管站、村组干部到场监管,确保不引发森林火灾。对野外违规用火或经审批后防范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每发生一起扣除该村工作经费500元。

第四条乡村要组建野外火源巡逻巡查队伍,并配备交通工具和数码相机等必要装备,在高火险天气内每天进行巡逻,并做好登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的,要及时将涉火肇事者扭送到林业主管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现涉火肇事者不扭送的乡村干部,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第五条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上山扑火,村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林管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赶往火灾现场协助。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赶赴火灾现场的,每次扣林管站长、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500元;出现重大事故,由市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条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的,扣除该村工作经费1000元;一次森林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的,扣除该村工作经费3000元,给予支书、主任书面诫勉谈话;一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750亩以上的,扣除工作经费5000元,支书、主任一律免职。凡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引起重大人员伤亡或引发重大的,由市里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野外违规用火但村上未发现、未报告的,对支书、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乡村两级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森林火情的村,对支书、主任实行诫勉谈话。

第九条鼓励举报违规用火和违法毁林的犯罪行为。对举报查实者,每人每次奖励50元;对当场抓获违法违规人员及时移交给辖区公安派出所和林管站处理的,每人每次奖励600元,奖励资金从乡财政支付。

森林防火法律法规3

(一)以“”大火为转折,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根本性转变

我国曾是森林火灾多发国家,历史上深受其害。1950-1987年38年间,我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近万起,受害森林面积95万公顷,伤亡788人,并多次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特别是1987年5月6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过火面积最大、损失最为惨重的特大森林火灾。这起大火持续燃烧27个昼夜,过火面积133万公顷,烧毁3个林业局址(城镇)、9个林场、万平方米房屋,造成213人死亡、226人受伤、万人流离失所,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亿元。1987年“”大火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我国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强化工作管理和技术防范,逐步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发生森林火灾次数和损失明显下60《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政策法规研究降。1988-2014年的27年间,我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万起,受害森林面积9万公顷,伤亡196人,三项指标与此前的年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52%、90%和75%。

(二)制定《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依法治火,是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实现转折的重大举措

1.《条例》制定过程。1987年“”大火后,原林业部以《森林法》的相关条款为依据,迅速启动了《条例》的起草工作,仅用半年时间就完成了相关工作。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颁布《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3月15日起正式生效。此后,很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纷纷出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条例》。大量基层乡(镇)、村(屯)也根据《条例》精神,制订了森林防火方面的乡规民约。逐步形成了以《条例》为龙头的森林防火法规体系。《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走上了依法治火之路,这是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实现转折的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2.《条例》的关键内容。《条例》在全面总结多年来我国森林防火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其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以行政立法方式将其固定下来,并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志。《条例》非常符合当时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求,相关法条也比较科学,操作性较强。可以说,《条例》是对多年来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经验的全面集成,其中最为关键的规定有以下几项:一是首次确立了森林防火实行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将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到地方政府。二是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健全了森林防火组织管理机构。三是实施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和用火审批制度,有效减少了火险隐患和火灾发生机率。四是全面规定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特别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扑火工作。五是要求各级政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森林防火的根基。3.《条例》实施的成效。《条例》颁布后,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广泛宣传,全面贯彻,狠抓落实。各级林业和森林防火部门根据《条例》的要求,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初步实现了立法意图。在《条例》的要求和引领下,我国从上至下健全了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全国共建有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3327个,办事机构3545个。逐步完善了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各地普遍建立了野外火源管理的具体措施。形成了卫星监测、飞机巡护、地面瞭望的监测体系,做到有火及时发现。航空护林、武警森林部队、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不断发展壮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做到及时出动,快速扑救。国家对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也得到不断提升。4.《条例》重新修订。《条例》在颁布实施20余年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特别是适应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的需要,国务院对《条例》做出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明确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了林业经营主体的防扑火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制度,更加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新《条例》更加适应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形势与要求。新《条例》实施后6年里(2009-2014年),我国森林火灾损失实现“六连降”,森林火灾受害率长年低于‰,明显好于同期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的水平。

(三)纵观1988年以来我国27年依法治火的成功实践,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1.坚持依靠法治,这是依法治火的根本。马克思指出,法的职能“既包括执行一切由社会属性而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特殊职能。”恩格斯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这些论述,充分阐述了法治对于管理公共事务的重要性。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具体到森林防火工作,同样要依靠法治,而不是人治或其他管理方式。2.坚持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火的前提。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我国制定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就是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多年来森林防火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固定下来,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志,并用于指导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3.坚持从严执法,这是依法治火的关键。马克思、恩格斯既强调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重要性,也强调法律权威的作用,他们指出:“所有通过革命取得政权的政党或阶级,就其本性来说,都要求由革命创造的新的法律基础得到绝对承认,并被奉为神圣的东西。”对于《条例》来说,同样需要国家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直到每一位公民都严格遵循,服从法律权威。4.坚持与时俱进,这是依法治火的保障。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条文有其滞后性和局限性,必须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做到与时俱进。2008年重新修订《条例》,也是适应社会发展,顺应时代潮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对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

二、新的机遇和挑战给依法治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国家改革发展大势,对深入推进依法治火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现在起直到2020年,我国将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党的十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并作出全面部署。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更加艰巨的历史使命。生态文明建设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要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任务。这些既为依法治火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更为依法治火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森林防火工作的深入发展,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火提供了不竭动力

森林火灾与水灾、旱灾、地震、台风等其他自然灾害相比,它具有自然和人为的双重属性。从自然属性看,高温、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条件,是造成森林火灾的根本原因。当前,全球气候正在经历一次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发展过程,持续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全球已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火灾高发期,希腊、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相继爆发了历史罕见的森林大火。专家预测未来我国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并且发生极端天气的可能性和频率大幅增加。从人为属性看,人为用火行为,是导致森林火灾多发的直接原因。我国人口众多,且村林相间、林农交错,绝大多数森林火灾均由人为引发。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林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之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增多,进山入山生产作业、旅游度假人员大幅增加,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与祭祀庆典民俗用火交织,人为火源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必将不断加大,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大幅增加。面对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副总理同志指出,宁可千里无火,不可一日不防。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同志提出了包括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具体要求。各地森林防火战线的同志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办法。这些都为依法治火提供了新的动力。形势迫切要求不断完善森林防火相关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不断推进依法治火向纵深发展。

(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使依法治火面临新的挑战

三、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统领大力推进依法治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现阶段发展的实际,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总的思路应以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火进程。

(一)要做到科学立法

立法要体现时代精神,积极回应时代关切,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深入推进依法治火,首先要在尊重自然、尊重规律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研究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在适时重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要认真总结《条例》颁布以来,依法治火几十年的成功经验,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保证成功经验的推广普及。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山区、林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立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要与时俱进,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研究探讨使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方针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更加强调分区施策,更加注重科学扑救。又如,为确保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贯彻落实,可研究出台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使之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要做到严格执法

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针对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落实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应着重在以下五个方面从严落实。一要狠抓责任落实。研究制定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二要狠抓组织管理。研究设置常设性指挥机构,明确人员编制标准,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三要狠抓灾前防范,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另一方面应完善野外违章用火处罚制度并敢于执法、公正执法。四要狠抓应急处置。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经常演练,充分发挥专业化队伍的作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五要狠抓经费保障。研究制定森林防火各项经费保障标准并明确经费的来源,积极拓宽森林防火资金筹集渠道。五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这支队伍在落实责任、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督导检查、火案侦破等各个环节的职能。

(三)要做到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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