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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的故事【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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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的故事【第一篇】

以前的同桌

随着时刻的流逝,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然不复,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也许是互相间的感情本不深厚吧。

冀凯杰是我初二时的同桌,也是我的知心好友,我们有共同之处,因此成为同桌后很快就熟悉了。

那时是冬天。

他每一天是骑辆旧式的自开车来上学,家里距学校不太远,但总会迟到,他穿着件大他身子几号的旧衣,本就瘦小的身子更显羸弱,并且他的皮肤有些发黄,大概是营养不良造成的吧。

课间空闲,我与他习惯扶在教室外面发旧的栏杆上,眺望远方,谈天说地;上课有时也会,正因我们俩根本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

到了初春,我望着窗外绿油油的麦子。上课无趣,使我天真的幻想着,假如出现怪兽,它将学校这一亩三分地破坏掉,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

我将这可爱的想法说给他听,“你说是不是?”他似也有同感的点点头,却不禁想到,“如果怪兽真的来了,我们怎样办?”

“怕什么,大不了我化身奥特曼来拯救你……”当时我正在崇拜“奥特曼”,因此才有此番话语。

我时常会欺负他,如比力气显示我的力量大,这时我便会产生种自豪感,或者突然打他一下,我们互相对着打。我和他在一齐打闹说笑中觉得学校的生活还是能够的,起码不至于以前那样无聊的要命。

可惜,好景总不长,之后的一次调座位,我与他便分开。

初三,我又与他分到两个不一样的班级,只能课余时凑在一块谈笑了。我在初三没什么朋友,又感读书的日子苦闷,只得课堂上或睡或乱想。

中考过后他没考上,去读乡镇的一所职业高中,之后见到他时,他比以前壮了些,也高大了,这时留的是长发,看上去更成熟了。不似我记忆中那般瘦弱。

临别前我留了他的QQ便与之匆匆分别了,正因我要等的公车过来了。我事后曾想,即使错过了公车何妨?

他似乎很少上网,我在QQ没见。有时,他的身影会浮此刻我脑海,如电影般的,场景一幕幕划过……

秋日初相见:

“你叫啥,家是哪儿的?”

“冀凯杰,冀尹固村。你呢?”

入冬已交心:

“你手怎样这么凉?”

“天冷,路远,手套又薄……”

邂逅在此时:

“你此刻干什么,上学,还是在家里……”

“把你的QQ给我说说……”

“车来了……”我正谈着自己此刻的生活状况,杰忽然开口说。

这车,我在这儿等这么长时刻不来,竟然……错过了这趟,中午可就回不了家。

“那就这样吧,我现走了。”我匆匆地说道,于是**公车。

“走好!”

**车,透过车窗,我与他的距离愈远,公车向前驶进,他身影渐渐模糊了。

又是冬天,十字路口的风有点冷,他与他的自开车在我视线里不见了踪迹。

之后最后在网上看见他的QQ上线,我急忙发过几句话。他过会儿回复到,最近工作忙我们有空再聊吧。

一次有空,花了半天时刻,写封我与他之间发生的有意思的事情的电子邮件。翌日,我收到了他的回复,那时他也正在线上,我趁机畅谈一番,不料,他又以“加班困要睡”理由拒绝了我。登时有些恼怒,我费劲写篇文章再手打传到网上容易吗,你但是是困而已,晚睡片刻会怎样……

“滚”——我终是忍不住心中的怨愤。以后,再在网上见到他却常是“非本人”之类的话语,不知是真是假。即使再之后,我与他能在网上聊上几句也感觉之间的友情已淡,今年春节本打算到他家拜访,但怕陌生导致的尴尬,终是不敢动身。

随着时刻的流逝,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然不复,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也许是互相间的感情本不深厚吧。

友谊的故事【第二篇】

我的伙伴

小的时候他很黑,村里人都叫他大黑。大黑比我小一岁,二个月前还是个结实的大小伙子,开着一家百货商店,日子有声有色,令我们这些漂在外还至今无所事事的人很是羡慕。

有媳妇儿,有事业,有房子,真慨叹当初不如就留在家里务农。

但是,大黑突然间的死了,医院说是****。他媳妇不止一遍地对大家说:那天晚上,大黑说他胃痛,我给他揉胃,过不久他就浑身冒冷汗,20几分钟后他就死了。

认识大黑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几岁,只记得他姐姐用小手牵着他,我用小手牵着弟弟,我们一齐去小河边上和稀泥,我们一齐去初春的冰面过家家,然后不留意掉进冰窟窿然后纷纷狼狈的逃回家;只记得他姐姐牵着大黑,我牵着弟弟一同去学前班,流着鼻涕数手中的玉米粒,当我们都能顺利数到100的时候就在家里的房前屋后纷纷数着数,数得鸡飞狗跳数得大人烦躁。

我们的童年是在初一的时候结束的,他不再读书了,他已经开始步入社会了。从此,我们有了各自的人生,我们之间开始有了分界线:我们在学校里养尊处优安生做学生,他在家里汗流浃背发奋做农民。

我们没有了以后的亲密,见面就只用点头和寒暄来问候,我们没有说更多的话,我们都无意识的促成这样一个事实:经历改变或者是塑造了世界观,当两种人开始分隔就不再会有共同的语言。

前段时刻还见他挥动刀斧砍碎冰冻的排骨,如今却阴阳两隔。

听到他离开的消息时我哭了,泪光中我看到了儿时大黑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样貌,看到了他冬夏都皲裂的小手,哭泣时被姐姐搂在怀里的小脸,还有长成大小伙子是黝黑高大的身躯,时常挂着的笑容……

时光匆匆流转到2个月后,他离开2个月之后,我们开始渐渐习惯缺失了这个黝黑的小伙伴的世界,事实上我们早都失去了他。

如今,当年在一齐的其他同龄伙伴也都已结婚生子,他们的孩子也许会延续上辈人的伙伴情谊……人生不断地在变向前,而飘过的一切都将成为记忆,有些深刻的怀念永远不会变,就比如儿时那一齐数数的玩伴。

友谊的故事【第三篇】

是朋友,才敢放心把钱借给他。想不到,那钱,却迟迟不见还。借条有两张,一张五千,一张两千,已经在他这儿,存放了两三年。

他和朋友是在上中学的时候认识的,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和梦想,慢慢地亲近,终至形影不离。之后他们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这份友谊就愈加深厚。毕业后他们一齐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打拼,两个人受尽了苦,却都生活得不太梦想。朋友似乎比他要稍好一些——虽然朋友只是一个小职员,可那毕竟是一家大公司,薪水并不低。

可是那次朋友找到了他,向他借钱。他猜最多也就两三百块钱罢了。可当朋友说出五千这个数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我的耳朵。他对朋友说,虽然这两年来我只攒下了五千块钱,但我仍然能够全部借给你。可是,你得告诉我你借这五千块钱做什么。朋友说,有急用。他问,有什么急用?朋友说,你别问行吗?最终,他还是把钱借给了朋友。他想既然朋友不想说,肯定有他的道理。不追问,是对朋友最好的尊重。朋友郑重地写下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着,一年后还钱。

可是一年过去,朋友却没能把这五千块钱还上。朋友常常去找他聊天,告诉他自我的钱有些紧,暂时不能够还钱,请他谅解。

可是突然有一天,朋友再次提出跟他借钱,仍然是五千块,仍然许诺一年以后还钱。于是他有些不高兴,他想难道朋友不明白“讲借讲还,再借不难”的道理?他再次问朋友借钱做什么,朋友仍然没有告诉他。朋友只是说,有急用。他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如果是朋友,你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他说暂时还不能——此刻我只能向你借钱。他当然听不懂朋友这句逻辑不通的话。他听不懂,却仍然借给了朋友两千块钱,然后收好朋友写下的借条。为什么还借?因为他相信那份珍贵的友谊。

往后的两个月里,朋友再也没来找过他。他有些纳闷,去找朋友,却不见了他的踪影。朋友的同事告诉他,朋友暂时辞了工作,回了老家。也许他还会回来,也许永远不会。

他等了两年,也没有等来他的朋友。他有些急了。之所以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窘迫与贫穷。他想就算他的朋友永远不想再回这个城市,可是难道他不能给自我写一封信吗?不写信给他,就是躲着他;躲着他,就是为了躲掉那七千块钱。这样想着,他不免有些悲痛。难道十几年建立起来的这份友谊,在朋友看来,还不如这七千块钱?

好在他有朋友的老家地址。他揣着朋友为他打下的两张借条,坐了近一天的汽车,去了朋友从小生活的村子。他找到朋友的家,那是三间破败的草房。那天他只见到了朋友的父母。他没有对朋友的父母提钱的事。他只是向他们打听朋友的消息。

他走了。朋友的父亲说。走了?他竟没有听明白。

从房顶上滑下来……村里的小学,下雨天房子漏雨,他爬上房顶盖油毡纸,脚下一滑……

他为什么要冒雨爬上房顶?

他心里急。他从小就急,办什么事都急,比如要帮村里盖小学……

您是说他要帮村里盖小学?

是的,已经盖起来了。听他自我说,他借了别人很多钱。可是那些钱仍然不够。这样,有一间房子上的瓦片,只好用了旧房拆下来的碎瓦。他也明白那些瓦片不行,可是他说很快就能够筹到钱,换掉那些瓦片……为这个小学,他悄悄地准备了很多年,借了很多钱……他走得急,没有留下遗言……我不明白他到底欠了谁的钱,到底欠下多少钱……他向你借过钱吗?你是不是来讨债的?

他的眼泪,最终流下来。他不敢相信他的朋友突然离去,更不敢相信他的朋友原先一向在默默地为村子里建一所小学。他想起朋友以往对他说过:“此刻我只能向你借钱。”此刻他最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朋友分两次借走他七千块钱,原先只是想为自我的村子建一所小学;而之所以不肯告诉他,可能只是不想让他替自我着急。

你是他什么人?朋友的父亲问。

我是他的朋友。他说,我这次,只是来看看他,却想不到,他走了……还有,我借过他几千块钱,一向没有还。我回去就想办法把钱凑齐了寄过来,您买些好的瓦片,替他把那个房子上的旧瓦片换了。

朋友的父亲老泪纵横。老人握着他的手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在地下,也会心安。

回去的汽车上,他掏出那两张借条,想撕掉,终又细心翼翼地揣好。他要把这两张借条一向保存下去,为他善良的朋友,为他对朋友恶毒的猜测。

关于友谊的故事【第四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和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涤荡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朋友间那深厚的友谊。亨利和塔克的友谊,柴斯特和塔克、亨利的友谊,特别可贵的是柴思特和玛利欧的友谊,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他们的心却是相通的。这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友情伴我们度过自己的一生,小时候友情就是和与自己玩耍的伙伴的感情;长大了,友情就是和自己同甘共苦、互帮互助的人的感情;到老了,友情就是和他(她)一起锻炼身体,时不时的相约、相聚、相伴的人的感情。这本书里的友情是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三个动物之间的故事。一只蟋蟀从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的地铁车站,然后被一个看管报摊的男孩玛利欧发现,当作了自己的宠物,于是蟋蟀在报摊里结识了许多朋友,就是猫咪亨利和老鼠塔克。有一次它们无意中发现蟋蟀柴斯特很有音乐才能,它有这方面的天赋,于是它们每天在夜晚让柴斯特练习现在的流行歌曲,一次一个音乐教授来到报摊听到了美妙的音乐,就给纽约时报的编辑写了一封信,告诉了人们这只蟋蟀与其它蟋蟀的不同之处,柴斯特因此名声大振,所有的人都来听它演奏,但柴斯特却一点也不快乐了,因为它不喜欢好几百万双眼镜盯着它看,这让它不自在,于是它与它的朋友们道了别,回康涅狄格州去了。

如果我是柴斯特蟋蟀,一定不会回家,因为在这里,有生命赐给你的礼物--友情;因为在这里,有朋友懂你,了解你,所有的不开心和疲劳也就都消逝了;因为在这里,你的音乐是人们最喜欢听的,你走了,没有人知道你在哪里,朋友们会很伤心。真希望我也有这么坚固的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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