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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相关知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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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相关知识范文1

一、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家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教育的要求,大学生通过在学校对《法律基础》和《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对法律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大多认识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有所增强,然而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几方面问题:

(一)法治教育目标不明确

现阶段的法治教育,应该是以培养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主,使法治观真真切切的融入到大学生的个人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当中。而现阶段的高校只是侧重向大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只知其型不知其含。整体来看,大部分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也很低,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更是衡量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条件。如今的大学生只重视考试的结果,很多人倾向在拿高分,拿学位。学习也是围绕着自身的专业课和各项考试,以至于对宪法、民发、刑法等重要的法律知识的了解也只是皮毛。不少同学为了应付所谓的考试只是机械的背诵,不会全面的、深入的体会法治教育的精神和重要意义。

(二)法治教育内容落后

国内许多研究学者们表明,高校对法律基础教学的忽视,导致教学内容陈旧、师资力量薄弱、培训费用不足等几个个原因。依据2013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修订版得要求,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方面的基础内容(1)教学内容陈旧单一,很多法律规定和概念都是几年前得内容。总体上缺乏教育和引导学生法治观教育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型国家同步的内容。这些不完全的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实际,从而导致大学生法治教育难以渗透到学生的生活中去。

(三)法治教育形式和方法单一

目前法治的教育基本都是以上课的形式为主,课外的活动及宣传为辅。此类的教学课时也是非常少。上课的教学形式也仅限老师在课堂灌输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根据学者的统计调查,%的教师没有用多媒体,运用多媒体的教师中又有%的电子教案里没有视频和案例分析。教师对课程的忽视,只能简单枯燥的灌输理论和定义,这种单一的方式导致师生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和基本的情感交流,只是要求学生达到分值标准就是课程完成的体现。使学生忽视了对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升华,非常不利大学生对法治精神的培养。

(四)法治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在法治教育的教学和培养中,大学生是受教者,教师是施教者,教育者本身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法治观念的素养直接影响到受教者能否真正的体会和领悟到法治观念的精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有些教师对法治相关的专业知识贫乏,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司法实践经验不足,会对教学和法治的效果受到直接影响。

(五)大学生自身对法治意识的忽视

现代化的数据、信息、网络化的生活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快捷,网络信息的繁杂,使刚离开家而在学校学习的大学生们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刚入校的大学生的辨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相对差一些,自觉守法的能力比较低。近年来,在高校内部,大学生犯罪的比率也是明显增多,有一些大学生心性浮躁,爱慕虚荣,不求上进,爱与同学攀比穿戴名牌,所以在学校内部甚至外部进行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另外一些大学生由于在家里得不到关爱,从小的环境和家庭教育的方式不同,上大学脱离了家庭的束缚,在学校内挑衅、打架、斗殴等。与此同时,科技的发展使大学生犯罪趋于高科技化,他们走在犯罪的道路上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刑法。例如复旦投毒案件,投毒者其实有机会挽救受害者的生命,正是由于他们的法治意识的缺乏,没有意识到触犯刑法的严重性,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途径

(一)完善法治观的教育内容

科学的界定法治教育内容,积极探索法治教育的有效形式,完善法治观教育内容是法治观教育内容是法治观教育的基础。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与其他群体法治教育内容不完全相同,大学生法治观内容除了有党和国家法治建设要求外,还要坚持以培养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为目标。在法治教育内容上还可以加一些法治理念、法治渊源、法治特征。有条件的可以编写针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治教育材料,教学内容要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面向学生,面向生活,融知识、能力、觉悟于一体,注重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需要着眼于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培养法律价值的认同感,法治精神的形式正是因为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为主体感受继而上升为理性的体认,最终升华为对这种价值观的认同,使法治精神让大学生体会到法律不仅可以制约人,而且可以保护人。

(二)法治教育课程的教育制度和教育形式的完善

法治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科学的课程体系就很难有法治教育实效。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从这一点出发,在确定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时就不能只侧重于法学基础理论,更要强调法在社会中的作用。高校也应重视关于法治教育的课程。科学、合理、适当的增加法治教育课时。教师在教授学生法治课程时,也要丰富地、多元化地去讲解,与学生多交流,多沟通。这样才能知道学生哪里不懂,学到了多少,体会了不少,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们学习的热情,提高学习专注度,还鼓励的学生多方位多角度思考和体会法治精神的内含,使教学效果达到最佳。高校还可以多组织、举办一些有关于法治教育的宣传活动,成立一个大学生法治型的社团,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有关社团的活动、讲座、辩论赛等,使法治教育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成绩分数,它可以更鲜活、更生动地激发大学生法治意识的体会,使理论得到内化,并升华为法治内在的素养,最终形成正确的法治行为。

(三)教师队伍建设

法治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必须有一支受过正规培训,有一定法学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因此,要加大力度来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邓小平曾说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以此可以看出,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高校应当注重吸收一些具有专业法律素养和法律专业毕业的高职教师,与各学院的法治教育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使各学院内部的教师人员也可以了解和学习一些法治素养。高校还可以在教师晋级考试中加试法律内容,让每个教师都深刻地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执教是不合格的教师,同时也可以通过科研、进修、读学位等方式提高自身修养,使全校的法治意识上一个新台阶。

(四)创造大学生法治教育环境

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学校的精神文化是学校文化的核心,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对人的法治意识的提高和培养有独特的作用。因为校园文化主要是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和产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学生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因此,学校应该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依章办事,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纪乱纪可耻的校园风尚,组织以培养学生对学校的责任感、归属感、优越感为目标的班团活动,有表达学校共同价值取向的校训、校歌等。当今是网络数字化高速运转的新时代,高校应该与时俱进,在互联网的应用上多一些关注。大学生的生活也离不开网络,离不开新媒体。高校可以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可以通过校园的官方网站宣传一些关于法治活动的相关图片和视频,还可以转发法治教育内容为主的微博或微信,在微博微信里留下相关专业教师的咨询电话。使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针对自身的情况向专业的老师咨询一些法律常识,例如劳动法、合同法等, 这样使法治教育经常化、形象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自觉、自然的校园法治氛围,强化潜移默化的效果,使法治教育收到入耳入脑导行之功效。

法治教育相关知识范文2

关键词:德育教育;法治教育;整合

1德育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德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

高职院校的学生认知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知识结构和价值取向,他们的道德意识对法律的自觉起到一定基础性的作用。对于高职学生而言,是否遵守法律规定,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学生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意识和精神的强弱程度。法律体现在社会现实问题中,通常表现出一定的模糊性,因此,高职法治教育中与德育教学相结合,在道德意识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认知,避免学生误入歧途,针对此,道德意识的认知是对法律的认同和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同时是整个社会法制建设赖以生存的基础。

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德育水平提高

高职院校中法治教育以德育教育为基础,因此,法治教育的积极开展需要促进高职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高职院校中德育教育与法治教育相互联系,在某种程度上有效整合高职院校中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德教育水平。

2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整合的意义

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全面思维能力

高职学生在接受教育时,多数进行专业知识和德育知识的学习,如果说高职教育中缺乏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的整合,学生在教师德育和法治教育知识时必然会将两部分进行分离,这一以来便无法形成系统性概念,不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德育素质和法律素养。高职学校中德育和法治教育的整合,需要具备一体化的课程,这样以来才有助于全面提高和培养高职学校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职德育教学中,与法治教育整合,通过经济手段、纪律管理、制度管理、行政手段等等对德育和法治教育不断进行强化,使得学生能够耳濡目染,提高教学效果。

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高职院校中德育和法治教育的整合开展中,需要在多种教育资源的引导。此刻的教育资源主要指在实际开展德育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需要运用财力、物力、师资等。传统高职教育中,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是分开的,教师队伍也是分开的,这就表明消耗中职院校更多的教学资源。二者的整合不仅能够提升教育的工作效率,提升学习效率,还在某种程度上提升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利用率,并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3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高职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整体呈现教育不足,存在不少较为严重的问题。基于道德修养而言,功利主义、实用主义、自我主义倾向愈加严重,在考虑问题、选择问题时,追求的价值往往是实用与否,是否关乎个人利用,是否在短期内见效。此外,诚信缺失的问题也愈加严重,学生明明知道考试作弊违规违纪,即便是签署诚信承诺书,也照抄不误。基于法律素养而言,多数学生对法律重视不足,自身的法律知识缺乏。相比较犯罪现象而言,大学生违纪违法的案例较多,并且愈加严重。

4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整合的对策

注重学生主体思想的培养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的发展原则是“以人为本”,基于此,学校在教师的日常教学中,需要坚持以学生这一教育对象为根本,否则难以实施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需要坚持遵循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培养学生的主体思想。学生主体思想的培养不仅指学生自我发展工程中坚持的主体性,同时也指学生在群体发展中的主体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主体意识主要表现在自我决策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传统的高职教育管理中,教育者仅是确保学习正常运转即可,这样以来便于教育的宗旨相互背离。所以说,在新时代和新背景的发展中,培养学生的主体思想显得至关重要。学生具有较强的主体思想和主体意识,能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还能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自我管理范畴中提高判断和决策[1]。

制定合理的整合教学规划

高职院校中确保德育和法治教育整合开展取得成效,需要依据德育和法治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统一的规划。首先,将学校德育和法治教育的整合作为一项较为统一的工程进行实施规划,对学校、年级、专业进行层次分明的划分。此外,德育和法治教育整合规划中,需要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制定适当的整合教育规划。课堂教学中。教学可在日常教学内容中总结道理,并融入相应地人文法律知识,更进一步地掌握学校的规章制度,并进行完善和了解。此外,统一实施规划,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突出法律教育。因高职院校德育教育中,法治教育较为薄弱,因此,德育教学中,融入刑法教学、民法知识教学,此外,还需要引进真实的案例进行分析,使得学生能够抵制各种诱惑。教育整合的规划中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建立整体式的整合模型显得迫切重要。总的来说,针对不同层次的教育目标的确定来说,开展详细性的研究报告工作显得较为重要。此外,依据学生的年纪、专业来实施完整性的规划,使得教育更加完善。此外,合理选择教育内容,强化教育调整,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教育目标的要求。

法治教育相关知识范文3

论文摘要: 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相互包容、密不可分。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一方面要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知识教育之中,深刻挖掘各学科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学科的相关知识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知识含量,增强其说服力和感染力。

一、知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含义及其关系

知识教育是指教育者遵循受教育者个体认识、思维活动的规律,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一定的知识技能的教育,使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知识和形成一定技能。知识教育的内容很宽泛,从大的类别来分它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人文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教育,以及与之相关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教育。[1]思想政治教育不同于一般的传授知识技能的教育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虽然也是一门知识,但它与一般性的自然科学知识不同,它是教育者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下,通过一定的内容、方法、手段对受教育者有目的地施加影响,促使其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2]

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作为不同性质的教育形态,他们既相互区别又关系密切。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在教育功能方面存在辩证统一关系。从对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内涵的分析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作为两种不同的教育形态,根据其不同的教学目的,各有分工,其具体的教育功能是不同的。知识教育的功能主要是传授知识,提升受教育者的文化素养,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主要是提升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但是,从教育的宏观功能来看,教育本身都具有教育性,不论是思想政治教育还是知识教育都具有教育功能,其立足点都是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虽然它们的具体目标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在这一点上两者之间又具有统一性。其次,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内容相互渗透、相互包容,密不可分。知识教育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信息。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体系的建立都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的,科学知识本身对人的精神世界、对人的成长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知识教育可以改变人、培养人。各类课程的教育包含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信息。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本身还是一门科学知识,思想政治教育首先是知识的传授,知识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知识教育可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新时期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对策

(一)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知识教育之中

知识教育本身就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目前我国高校教育将各学科进行了分类,存在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因此,其他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被有形或无形地忽视了。纵观世界其他国家,许多国家的学校教育中并没有开设专门的关于国家精神与道德等方面教育的课程,但这些国家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却都做得很好,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国教育界都注重将民族精神、道德观念等教育思想融入到知识教育中。据调查,韩国各大学主要是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如伦理、道德、人文、政治等文科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载体之一,培养具有资本主义法制观念和高度民族责任感的公民。如韩国注重发挥宗教的道德教化功能,宗教课程通过介绍宗教知识传播大量伦理知识;通过培养学生的宗教价值评估能力,提高学生的自我鉴别能力和自律能力。[3]美国也没有类似于我国这样完整的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和独立学科,他们是通过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所谓的“通识教育”学科来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4]美国通识教育的目的、内容和考评中都体现了明确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通识教育内容涵盖科学、人文、社会各领域,通过教给学生人类文化传承中不可或缺的知识、技能和对学生进行一些基本素质的训练,让学生逐步建立起西方主流的世界观与价值观,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代生活;通过学生对自身文化传统的认知,对国家和民族精神的颂扬,直接或间接地达到意识形态方面内容的教育。在历史、哲学、艺术、建筑等人文或社会领域涉及的科目学习中往往采用较为直接的渗透,而在一些自然科学领域科目的学习中也会巧妙地渗透人文精神,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

我国的知识教育课程中也包含着大量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这些内容有待于引起教育者的足够重视和深刻挖掘。如在我国古代,各种学术思想都不同程度地承载着德化教育功能。朱熹曰:“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政虽不足以行于一时,而其教实被于万世,是则诗之所以为教者然也。”[5]儒学理论之所以流传至今,能够深深地植根于亿兆人民的心底,就是因为其具有经世而不衰的教化功能。

知识是思想政治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坚实基础。如今,各类院校按照学科分类开设了各类文化课程,这些课程都不同程度地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如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关系密切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作为一门学问,哲学社会科学具有很强的学术性,这种学术性表现在每门课程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理论体系、内在逻辑和内容框架,与自然科学一起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学科体系。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绝大部分学科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这本身就赋予了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和职责。因此,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建设和发展,能够为思想政治教育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创造学科条件。文学作品是传承社会文化的载体,表现的是社会价值观念。古人云:“文以载道”;“道”是指文学作品的内容,具有思想性,起主干的作用。“文”若失去了“道”就丧失了自身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文以载道”思想集中体现了文学作品的社会。自然科学的各类课程同样具有鲜明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如数学,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数学是辩证的辅助工具和表现形式。”数学教材是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好教材。数学中的许多概念、法则、公式、定理和公理都是从客观事物和现象中高度抽象、概括出来的,处处充满着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因素。由此可见,从不同角度深刻挖掘各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寓思想政治教育于知识教育之中,是现阶段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有效途径。

(二)充分利用各学科的相关知识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本身就是一门科学知识。现在大学生课堂所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基础课程以及与此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内容,都是经过人类社会长期实践证明为真理的科学知识体系。要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首先必须有一定的知识基础。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与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相匹配的,没有一定的知识教育,学生是无法完全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的。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的思想道德品质必须建立在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充分理解基础上。知识教育是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必然要求。科学的革命理论和先进的道德意识,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要被人们理解和掌握,必须普及和传授大量相关的知识,使受教育者不仅理解革命道理的内容,而且把握道理所渗透的知识,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使教育对象不仅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更要在对待相应思想理论态度上具有一定的坚定性,形成正确的思维能力与行为能力,并能够自觉、能动地利用相应思想理论指导自己的行为。

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各门课程的教学中,教师要紧密结合课程各部分所涉及的内容,深刻挖掘其思想内涵,广泛涉猎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比如,在讲授《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时,就要学一些哲学、经济学及社会发展史等方面的知识;进行革命人生观教育时,就要学一些人学、历史学、社会学和人生价值等方面的理论。融文化知识教育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既会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性、生动性,使学生喜欢听、愿意学,又会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真理的力量感染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参考文献:

[1]赵水琛,郭红娟。论知识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6.

[2]成媛。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j].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2007,4.

[3]陈立思,高翔。从人文社科课程设置看韩国思想政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2007:7-8.

法治教育相关知识范文4

关键词: 法治教育 道德教育 整合 基本原则

从2009年秋季入学开始实施的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方案,不仅涵盖了所有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德育课程,而且包含了五年制高职大部分德育课程,并深刻影响着独立高职高专“05方案”的德育课程。这次职校德育课程改革中开设了一门新课“职业道德与法律”。新课程不是“99”方案中“职业道德”和“法律基础”课的简单相加,而是整合创新,即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统一性与人才培养的全面性出发,将职业道德内容与法律意识、基本规范有机融合为一体,开发了一门崭新的课程。因此,探索对新课程中法治教育与德育的整合创新是非常迫切也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一、法治教育在学校德育课程中定位的思考

1.法治教育性质的定位——德育性。

在法治教育性质上一直存在着一种误区:认为学校法治教育属于智育的范畴[1],否认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持上述观点的人认为,德育就是道德教育,而法治教育是传授专门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的是法律的系统知识、原理和制度,是一种法律职业教育。持上述观点的教师不在少数,他们割裂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对立起来。有法谚云,“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目前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有增无减,其原因很多,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忽视了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人们失去道德的自控后,恶欲滋生膨胀,法律的外在强制力也很难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当人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后,他们会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

法治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行为是人的一种重要品德,是“德”中应有之义,是现代人的必备素质之一。在我国,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学校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在许多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等,他们都把法治教育纳入政治教育的范畴,而政治教育是德育的重要内容,所以法治教育应归属于德育。所以,我国学校法治教育从性质上讲应归入“德育”范畴,应侧重于法律观念和素质的教育,而不是侧重于专门法律知识教育的“智育”。

2.法治教育目标的定位——素质性。

教育目标是指所培养的人才应达到的标准,是教育活动的终极指向,要回答的是教育活动应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关于学校法治教育目标的定位,有的人认为学校法治教育就是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有的人认为就是守法教育;还有人认为是培养学生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等等。可是教学实践中,法治课程设置少,课时量有限,学生既没有学透法律知识,又没有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课几乎形同虚设,实效性极差。所以在法治教育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要有非常明确的教学目标,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方能收到成效。

根据1995年国家教委、司法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及其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指示精神,“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帮助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始终是学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所在。因此,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应该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和建设者。

3.法治教育内容的定位——思想性。

我国学校法治课教学中知识化倾向过重,对学生进行法治观念、法律信仰和法律素质等方面的教育比较欠缺,导致学生对法律缺乏应有的尊重与信仰,出现学法而不信法,知法而不守法,用法而不护法的现象。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教材内容设计不完善,法治课教材内容往往就是一部中国当代法律的小汇编,面面俱到,泛泛而谈;二是老师的专业限制,很多进行法治教育的老师非法学专业出身,自身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把握不准,难以对教学内容合理组织,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思想。因此,法治教育的内容定位对教育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

基于教育教学实践和对上文有关中央精神和理论的理解,笔者认为,法治教育内容定位只能是重在法律意识、思维、价值、观念、信仰等思想层面的教育,而不仅是简单的知识的传授。在教学中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从思想上培养学生鲜明的政治倾向和正确的政治观点。

4.法治教育方法的定位——综合性。

当前,很多学校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开设一门课程,认为只要按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课时量给学生上完课就行了。学校领导和社会各界思想上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在客观上也行动不力,没有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学校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重要的议事日程,使法治教育缺乏整体性和一致性。

新时期社会文化多样化、人们价值观念多元化,致使法治教育方法呈现综合发展的趋势。第一,教育方法要多样化。在课堂上,我们可以将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讨论、辩论演讲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传统板书与多媒体教学课件、动画、视频等手段结合起来,提高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第二,强调社会教育渗透性发展。人的活动方式和活动领域多样化,法治教育就必须渗透到人们生活、活动的各个领域及其环境之中。第三,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道德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法治教育又是道德教育的起点,两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二、法治教育与学校德育整合的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根本特征和根本要求。作为面向职校高年级学生开设的一门德育必修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或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目的是从当代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这使课程具有了鲜明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同时,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总是他们生活时代中凸显的重要问题,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理论能否反映现实,能否对社会热点问题给予准确而合理的解释,是课程教学是否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关键所在。因此,理论性与实践性、时代性相结合成为了“基础”课程中法治教育与德育整合的最基本的原则。

同志在中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搞好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因此,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是法治教育与德育整合取得实效的必由之路。

2.坚持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基础”课程中法治教育与德育的整合还必须坚持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理想代表着“应然”状态,而现实代表着“实然”状态,这种“应然”与“实然”内在地存在于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之中,是辩证统一的。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的完善、法律素养养成的状态是一种理想,而人的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提高法律素养的实践则又是一个现实。法治教育与德育无法回避理想与现实的问题,只有坚持理想与现实相统一,不以现实的矛盾与丑恶否定理想的美好,也不以理想的光鲜和圆满否定脚下苦苦坚守的现实,立足现实,坚持理想,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在达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追求更高层次的自我完善。

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集中体现在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整合中。教学别要注意做到:一要克服传统道德教育的理想化倾向,二要避免以道德价值及道德理想模糊法律的独立性与现实性,以道德教育取代法治教育的做法。在我国传统的道德教育中存在着片面强调道德的理想层面,而忽视道德现实性的现象,这种脱离现实生活根基,回避现实生活矛盾的做法使得道德教育呈现出理想泛滥、规则贫乏的结果,被称作是“假、大、空”的德育。面对“道德高山”,学生迷惑、抵触、敬而远之。有识之士呼吁:道德教育什么时候才能从天上回到人间?[2]与道德的理想性不同,法律对公民的要求是现实的、具体的。如果立法脱离现实生活,超越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道德水平,过多地追求较高层次的道德价值与道德理想,这样想当然制定出来的法律无论从基本制度还是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讲都将只是一座海市蜃楼。这种过高的要求民众根本不可能达到,法律只会孤悬在半空中,难以落地,从而出现有法难依,甚至有法不依的现象,法律的尊严和功能受到损害。因此,不切实际地推行道德理想的法律化,对法律提出不切实际的超值期望,就会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最终将给道德与法律带来致命的伤害。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与道德之间,既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具有普遍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作为行为规范,法律只要求人们从外部行为上无条件服从;道德则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它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重要形式,将规范的对象确定为内在思想并诉诸于人的良知,引导和帮助人们从善的需要出发寻求崇高的目标[3]。因此,“法治”离不开“德治”,同样“德治”也离不开“法治”,两者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坚持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决定了我国开展的公民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体现的是公民现实的道德水平与理想的道德追求的结合,是现实法律规则与未来法治理想的结合。使较低道德水平的公民达到法律这一底线道德的现实要求,而较高道德水平的公民达到较高的道德理想的要求;使全体公民都认同现实法律规则的权威,又在追求公平与正义的核心价值中去全面推动法律的进步和法治社会的发展。对道德教育的理想性与法治教育的现实性进行有效的整合,做到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才能使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更好地为公民所理解和认同,才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共同带动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

3.以信仰教育为核心价值目标,坚持信仰教育和知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从本质上讲,德育教育就是一种信仰教育,就是一种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的教育。学校的法治教育就是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律信仰的教育。因此,必须把信仰教育作为目标导向来指导法治教育和德育的整合,改变过去停留于知识教育层面的做法,使学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回到应有的高度。在传统的做法中,尤其是法治教育中,教师更注重法律知识的讲授,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了解主要的部门法的有关规定,希望学生能够知法、用法、守法、护法。这无疑模糊了法治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的界限。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作为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学校的法治教育乃至整个德育教育是在引导学生学习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念,对制度规则的认同和对道德、法律的信仰,使学生成长为有良好道德素质和坚定法律信仰的良好公民。职业学校的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的形成时期,璞玉浑金,可塑性极强,我认为在此过程中,坚持以信仰教育为核心价值目标来指导法治教育和德育的整合,必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坚持以信仰教育为目标导向的同时,还要注重信仰教育和知识教育相结合。科学有效的知识教育是信仰教育成功有效的必然要求。信仰不是盲目崇拜,是建立在准确的认知和理解基础上的知、情、意的统一。大学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的信仰,是科学的信仰,不是等非科学信仰,是建立在对科学的理论和主张的认知和理解之上的坚信和践行。而大学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直接面对的是人的真实生活,涉及思想、道德、法律等多个领域,需要运用多学科的相关知识,体现出深刻的思想性、较强的理论性和丰富的知识性。只有用丰富的知识、深刻的思想和彻底的理论帮助学生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引导学生理性分析在当今思想观念多元化的时代中泛滥的影响人生的种种主张、主义、思潮,在对比中明辨是非、区分优劣,才能真正说服学生自觉选择和接受、认同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41]可以说,知识教育做得不够深入,也是影响当前信仰教育实效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我们应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南、坚持法治教育与学校德育整合的基本原则,认清法治教育在学校德育课程中的定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学校德育的有效整合。

参考文献:

[1]赵光军。20年来高校法制教育理论研究综述。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1).

[2]温玉平。职业学校德育的困惑与启示。华章,2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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