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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方面存在问题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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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篇1

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

我县境内居住着21种少数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们深入调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对人口较少民族村卫生状况及地方性疾病发病情况作了重点调研,了解我县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族机动金6万元,宗教专项经费万元,乡(镇)也安排相应的责任制专项经费。实现了一年来矛盾纠纷和隐患为零,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市民委的帮助下,积极向国家、省民委争取项目,扶持发展我县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为实施好每个项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常深入10人口较少民族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我县**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6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344户,6891人。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15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万元。主要有: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摆榔乡文化广场、菠萝寨文化室及大中村民房改造工程;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建设;酒房乡垭口村村内道路硬化;木老元乡龙潭村村内道路建设及木老元村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过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建设扶持 “民族团结示范村”已起到了增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及加快布朗族人脱贫致富的示范,已成为施甸县“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示范工程,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七)结合今年是民族政策宣传年第三年,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天天过大年”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年,县、乡(镇)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5期2160人,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宣传教育活动6次,受教育面达6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八)抓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工作

我县布朗族脱贫任务十分艰巨。按照**总理对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现状,县委、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金,综合推动,基本解决我县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前期以解决群众温饱为主,完成就地脱贫的村寨安居房建设,实施水、电、路、广播电视改造、学校、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如今是巩固完善,以改善群众生产条件为主。县级领导分别挂钩乡、县民宗局干部分别挂钩10个村民委员会实施整村推进。

在中央、省、市、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年度项目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共完成施甸县**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涉及6个乡镇,11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实施项目3个。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61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万元的验收工作。在抓好上年项目实施的同时,经认真调研和论证,年内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向省、市民委完成项目申报“甸阳镇西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扶持项目”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8万元。通过我局领导不懈努力,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到位424万元,并经这些民族扶持发展项目的建设,切实为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篇2

针对查摆不足的整改措施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族团结政策宣传不够、骨干带头作用不够明显、维护民族团结领导核心作用还不够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持不懈的开展“五观”、“四个认同”教育,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引导,抓好宣传教育。深刻认识暴力犯罪份子的残忍面目,帮助干部群众擦亮眼睛,与境内外“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同时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用辉煌成就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局党组、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地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扎扎实实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模范作用还不够好。”

整改措施:通过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大会、写心得体会、座谈讨论、自学等形式,继续学习党的十七届

四中全会《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关于当前新疆形势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学习王乐泉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写的《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50题》、《新疆发展稳定六题》等内容。进一步坚定全体党员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有的同志对“三股势力”的严重危害性、对新形势下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还不深刻。”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抓好讲事件真相、讲民族团结、讲政策法律的“三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对事件的定性以及对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领导干部的职责,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巩固“五个认清、五个深刻”集中学习教育成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落实维稳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不断强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三是认真抓

好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和廉租住房建设、抗震安居、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建筑节能、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政治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生活改善提高,确保各项事业取得不断的进步与提高,我局制定计划方案与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各民族心连心、共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维护民族团结,在民族节假日给贫困乡村的农民送去了米、面、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想他人所想,我们这一方法提高了一部分分裂主义人士对民族团结的认识,让他们体会到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共同走上致富路。

二、认真学习关于民族宗教的政策,组织干部职工互相学习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做到互相了解,便于沟通,组织开展和参加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评选出民族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宣传民族团结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人人都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爱护民族团结的社会风尚。

三、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开展密切联系各族人民群众,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各族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三优一学”活动。

四、要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使之深入人心,每周五下午利用时间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团结教育及“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使各民族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做到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努力做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遵守民族团结公约。

维护民族团结的措施和对策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影响团结的人民内部矛盾。

就国内而言,民族问题已出现了四个转变,即:由个别问题向多个问题转变;局部问题向社会问题转变;简单问题向深层次问题转变;农村问题向城市问题转变。江泽民同志曾多次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要落实好十六大提出的目标任务,针对当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民族问题反映出的四个转变和昆明民族工作的实际,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必须坚持一个方针,突出两个重点,本着三句话,采取三种方法,按照四个要求,坚持四个维护,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争取做到五个一,六个结合,七个立足于,把民族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为新昆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坚持一个方针:“团结、教育、疏层、化解”的方针,突出两个重点。1、刑事案件处理不当引发治安案件;2、治安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突发事件,引起民族问题。本着三句话,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也就是说对于突发事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对于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当事人有一个明确解决的时限。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现实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是有出入甚至出入很大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不能乱开口子。对群众要求领导和部门协调并调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现场交办工作。当然,凡是突发事件,群体上访,都有幕后煽动者、操纵者、组织者,都有唱红脸的、白脸的、黑脸的,对于这类人,该当场批评教育的要批评,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后要把帐记下来,调查摸底,搞清事实真相,个别教育。

促进民族团结的办法:

l、不能把个别问题和仅凭某桩事,轻易往民族问题上拉,加大解决的难度。

2、不能把非对抗性的矛盾说成对抗性矛盾。

3、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

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按照四个要求: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

一要建立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在当地民族问题上负总责,

在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上下功夫,经常过问民族工作,靠前解决棘手问题,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制定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党政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联系民族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团结稳定、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民族工作部门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常效机制。

二要建立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就当前的情况看,传统的单位制度已被打破,村和社区日益成为各民族生活的基本单位,这就要求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抓好民族工作。

一方面要建立工作网络,在“热点”、“难点”、“重点”地区设信息员和调解员,对重点村(社)、重点街区、重点户、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县、乡(街道、办事处和镇)、村(居委会)四个层次抓民族关系协调的工作网络。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民委每半年,各县(市)区民宗局每季度,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社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调查摸底,全方位收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认真研究调处预案,明确调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具体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所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调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上下联系,互通情报,使之上下贯通,形成反应敏捷的信息渠道。

三要建立处理民族问题的有效机制:

1、一是定性要准确,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个别或者哪几个人的事就解决那个或那几个人的事,是哪个民族的事就解决哪个民族的问题,是刑事案的就按刑事案件处理,属民事的案件就按治安条例调处,是交通事故的按交通法规调处,不能借口民族问题放宽处罚;也不能歧视或者带某种偏见加重处罚。二是回汉之间的冲突,属民族关系问题,更不能把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的肇事,说成民族问题。

2、力争做到五个一,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期限进行调处。

3、要坚持六个结合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做到:经常性与定期性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确定调处单位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结合;疏导化解矛盾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尊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处理民族问题与依靠本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人事做工作相结合。

4、要力争七个立足于调处矛盾纠纷时,要立足于争取群众的大多数;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事态扩大;立足于防止事态产生连锁反映;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立足于抓早抓小;立足于一次性解决问题。

5、要与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要经常和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帮助少数民族地方干些实事,要加深交往,增进情谊,把工作做在平时,那怕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走动,拉拉家常。总之平时关系好了,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调处起来就容易得多。

四要建立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机制。要不断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触犯法律的,不管是哪个民族,都要绳之以法,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篇4

一、贯彻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

##县地处某省省最南端的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处,位于南岭少数民族聚居区=个少数民族县市的中心地带,位置相当重要。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我县对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作用,始终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定期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存在于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教育各族干部和人民不断提高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帮助他们解决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一是抓边界领导互访与群众联谊相结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利用春节、瑶族“盘王节”、壮族“赶鸟节”等节日,经常与毗邻的县(市)进行县、乡、村三级干部互访,进行群众联谊活动,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了解。二是抓防范与调处纠纷相结合。首先是进行纠纷隐患排查,抓住清明、双抢、秋摘等群众性纠纷械斗多发的重点季节做好超前防范,派驻工作组到纠纷苗头多、械斗隐患突出、宗族观念浓厚的重点乡镇进行重点整治。其次,化解边界矛盾纠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狠抓重点、猛治热点、稳定边界、确保边界安宁”的治理方针,做好省际、县际边界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近年来共稳妥调处了民族乡村之间因山场水利引发的纠纷===起,其中====年,走访座谈===次,签订联防联调公约==份,协商解决边界纠纷==起,确保了边界的安宁。三是谋求各民族共同发展。县委、县政府在引导各族群众交流学习、互帮互助,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建设。截止====年底,在毗邻的某省、广西边界间共同修建了“致富路”==条,架起“连心桥”==座,共建“同心校”=所,同办“团结市场”==个,倡导参与发起了的湘、粤、桂三省(区)十二县民族贸易交流会。共同建设的千里边界“经济带”上出现了许多“湖(南)广(东、西)村”。通过大讲民族团结,狠抓民族团结,“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形成共识,深入人心,瑶、壮、汉等各族人民亲如一家,巩固和发展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近几年来,从未因民族团结问题引起社会的不安定,从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起的*和纠纷械斗,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不断涌现,====年=月副县长###同志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年=月县直==个单位、==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年,江华民委被国家民委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单位,今年=月县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二、探索发展新路,促进共同进步。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坚决克服闭关自守的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利用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多层次,全方位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大力引进外资、外商、技术,不断提高县域经济总量,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一是不断探索切合江华发展的新思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用工业理念来谋划农业,用市场理念来谋划工业,用经营理念来谋划城镇,用项目理念来谋划财源,用人本理念来谋划民生”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将江华建设成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承接基地、优质农产品的供应基地、劳动力输出基地、桂林及珠江三角洲的“后花园”。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规模,电力、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由====年末的==.==万下降到====年底的=.==万人。二是狠抓招商引资。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千方百计抓招商引资工作,全县在县财政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共吸纳外资和民间资本=亿元以上,至====年,全县共开发电源点===处,装机==.=万千瓦,已建成投产==处,装机=.==万千瓦;建成===千伏电站=座,==千伏变电站=座,成功实现了“开发水电兴江华”战略。同时积极参加“深洽会”、“厦交会”、“湘洽会”等招商活动,不断推介江华,吸引外资。三是营造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过硬措施,牢固树立了“你发财、我发展”的利益观、“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效益观,“加快发展,致富一方”的责任观,全县民族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几年均保持了==-==的递增幅度。在各边界乡镇,瑶汉各族人民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成效明显。一方面大搞小城镇开发,建起了民族农贸市场、民族大道、停车场、客运公司等。另一方面在烤烟、蔬菜、茶叶等产业开发上,形成了“产-购-销”一条龙和“农户 基地 市场”的新型体系,全县边界乡镇蔬菜种植

面积已经发展到=万亩,成为“两广”地区蔬菜购销基地之一,茶叶面种达====亩,烤烟种植面积达到=====亩,边界乡镇财政收入占全县财政的==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多元。

三、发展民族教育,培养民族干部。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重视和发展民族教育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战略措施落到实处,民族教育发展蒸蒸日上。通过近年来的艰苦努力,先后获得“全国尊师重教县”和“民族教育先进县”,义务教育普及率全面提高,脱盲率为===,并顺利通过“两基”验收,成为某省省第一个实现“两基”达标的少数民族示范县。先后投入资金====万元,进行危房改造=====余平方米,投入====多万元,完善教学仪器设备配套,举全县之力,将县民族一中从山区搬至县城,并于今年顺利迈入某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同时合理调整全县学校布局,实行集中办学,撤并学校===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高中教育快速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视野,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密切联系群众,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我们规定:凡是培训选拔干部,少数民族必须占==以上;凡是配备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必须占==以上;凡是愿回江华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一律接收分配工作;凡是上级选调、提拔的少数民族干部一律极力推荐放行,以确保干部队伍的活力。二是精心规划,竭力投入,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我们做到了“三个舍得”,即:舍得花精力订规划,先后制订了《全县====年—====年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全县少数民族非党干部培养规划》、《全县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培养规划》及《关于大力选拔配备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等;舍得花资金抓落实,每年县财政预算==万元专门用于县、乡、村干部的培训,近几年来全县有===多名少数民族干部从在职研究生班、函授本科班、大专班及脱产的学历考试班,接受了高等教育,学历和学识均上了新台阶。同时我们拿出近===万元,新建了占地==亩的高标准党校;舍得空岗位留人才,我们不仅大量接收本县的大专以上少数民族毕业生,还空出岗位,到某省师大、湘谭大学、吉首大学等高校去招聘人才,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近几年来,每年招聘分配工作的毕业生不少于===人。三是开拓思路,讲求实效,不断探索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新路子。通过下派锻炼、挂职锻炼、轮岗锻炼、出岗锻炼等一系列措施,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体会和掌握好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他们真抓实干的本领。截止====年,共有少数民族干部====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共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人,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中,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人,占同级干部的==.=,担任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的==人,占同级干部的==.=,副县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人,占同级干部的==.=。

尽管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工作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很远,与兄弟县(市)区相比差距还很大。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新的动力,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大民族工作力度,加速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民族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对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不断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

(二)总体要求

坚持“高举旗帜”即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

把握“一个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贯穿“一条主线”即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达到一个目标”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教育主体和重点内容

(一)教育主体

突出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此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突出理论界、教育界、知识界等重要社会群体,通过他影响和带动更多群众。对领导干部着力进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能力,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的能力。对青少年着力进行中华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根各族青少年的精神世界。

(二)重点内容

突出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突出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突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突出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突出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突出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

三、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

(一)开展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活动

1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族团结教育。近期要组织至少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负责。

2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党建工作中去。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民宗局负责。

3各级党校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课时开展教学。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民宗局负责。

4理论界、教育界、知识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他影响和带动更多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负责。

(二)面向基层。

5全社会加强维护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开展深入细致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党组织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之中。面对面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宣讲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关心群众生活,疏导群众情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和纽带作用,把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广大工人、青年、妇女群众中去。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经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7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8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车站、码头、医院、商场、宾馆、街道广场、旅游景区、工商税务等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形成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环境。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商业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

(三)学校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9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贯穿到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之中,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团市委负责。

10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要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思想实际。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负责。

11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

12抓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契机。展现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精神风貌。此项工作由市民宗局、市文体局负责。

13发挥爱国爱教宗教人士的积极作用。开展到信教群众中去。此项工作由市民宗局负责。

(五)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

14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进典型。要集中宣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要宣传在乌鲁木齐“事件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各族群众在危急关头患难与共、手足情深的民族真情。此项工情由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负责。

(六)积极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

15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央、省和咸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民宗局负责。

16加强对新闻媒体、出版物和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的管理。此项工作由市文体局、市公安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领导,成立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陈海莲任组长的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二)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一切宣传阵地,一切传播渠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中都要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准确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反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流。

(三)深入基层。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四)扎实工作。突出思想内涵,讲究工作方法,使宣传教育活动既主题鲜明又生动活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良好氛围,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新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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