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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团委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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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第一篇】

现将我局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们把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围绕中心强职能,以人为本强素质,健全制度强管理的行业风气和工作氛围,使审计在统计工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我局全年未发生违反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强化中心意识,机关政令畅通。我们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区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安排,工作上不搪塞推诿、不敷衍应付,做到了令行禁止,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规范经济行为,提高自查水平。我们始终认真贯彻《xx区直部门及镇办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价表》开展自查,坚持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准确引用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新班子从新组建以来,自觉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机关纪律,主动深入一线工作,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我们坚持以理论武装人,以学习培训提高人,以先进典型带动人的思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使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同时我局坚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使机关没有出现重大不廉洁问题和严重背离职业道德的现象。

经济责任审查是阶段性的,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有长抓不懈,才能巩固成果,保持良好的机关形象。为此,今后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狠下功夫,把自查工作引向深入。

(一)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查的重要性,进一步消除就审计论审计、就事论事的思想现状和思维方式,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党政决策和宏观管理当好参谋,并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帮促作用。

(二)在充分履职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自查工作,改进自查方式方法,变被动审计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防范,努力拓宽审计自查领域,扩大自查工作覆盖面,依法加强对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自查监督。力争通过审计自查,使我局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避免发生任何违法违规问题。

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第二篇】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x年x月至x年x月任xxx党(工)委书记。其间,主持xxx全面工作。任职x年多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xxx一班人创新工作、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正确行使权力,顺利地完成了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活动,做好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规党纪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五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审批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的任免。按规定权限负责所辖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管理。六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八协助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九领导中共沂水县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规定权限,查处县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和审批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处分。十领导县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工作,抓好县直各单位(含企业人民武装部)的民兵及义务兵的征集等工作。十一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县直机关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十二完成县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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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本单位财务经费来源全部由县财政拔付,主要支出项目为机关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党建示范点建设、党建培训、链长式党员教育管理平台、可视信息化平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有一创”、县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武装征兵、日常办公耗材、车改后无公车进行租车等。三公经费、工会福利经费支出符合规定要求。本单位无资产负债,没有出现挪用、滞留的情况。201x年x月至2020年x月财政预算列支总金额x万元,其中,201x年x月至201x年x月财政预算金额x万元,支出x万元。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和单位财务人员当家理财的能力,使本单位工作得到健康开展。一是抓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学习活动,使本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能自觉地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政治信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思想。二是抓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带头和鼓励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在职自学和开展财务业务学习,使我本人和工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财、理财、用财的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三是强日常,规范财务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做到账目清楚,业务规范,在财务报账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任职期间,我本人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决策流程,对“三重一大”等各类重大事项决策全部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对重大工作决策,坚持先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对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廉政。任期内未发生过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和银行借款等事件。

任职以来,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常抓不懈,切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自觉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规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处处注意严于律已,要求大家做到的,首先带头做到做好;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坚持以勤廉为本,说实话、办事实、求实效,琢磨事、不琢磨人,用政治、纪律、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讲政治、讲原则、讲党性,常怀律已之心,反腐纠风的意识不松懈、日益增强。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承诺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基本准则,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身作则、以俭为荣,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无其他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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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第三篇】

首先,诚挚地欢迎县审计局、审计组各位领导和同志来我局对我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审计组要求,现将我至担任局长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努力拼搏、大胆创新,出色地完成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为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四个”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于获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获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进单位;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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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和谐舒适的县城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于8月组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独立的正科级行政执法部门。我局现有干部职工82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综合业务股、燃气管理股,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按管辖区域和职责设一、二、三执法中队。主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一)知责思为,因地制宜,塑造城管新形象

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自7月开展以来,因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关系协调复杂,进程缓慢,干部职工思想波动、内部体制不顺、工作积极性不高,城市管理效果不明显。我于7月上任后,按照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工作的原则,快速推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组建进度。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向老领导请教;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重视;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系,争取支持理解,8月县城管局的组建顺利到位,并立即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在县委组织部的支持下,顺利稳定地配备局务班子成员和强有力的中层骨干力量,完成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设置了三个执法中队、客运办、机关股室等机构。争取财政投入筹建经费60万元,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难题:一是解决办公场地,配置了办公设施,9月26日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改善了城市管理工作环境;二是配置了统一标识的城管执法制服,树立了城管执法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三是购置了四台执法车辆,城管执法装备明显提升;四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从干部职工中择优录用了53名公务员,实现了干部职工的身份置换,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身份合法提供了保证。五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我们自加压力,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城市“城管卫士”形象。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用人、以制度办事,提升了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了内部团结,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实现了全局工作的快速发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柔性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二)知任图进,认真履责,城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7月至今,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常深入工作一线,大胆处理实际问题,以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确保城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认真学习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学习与城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职工大比武、大列兵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有所提升,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评比中排名第二,并受到市政府嘉奖。

2、打造城市执法工作亮点。一是着力开展集中市容秩序整治。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建设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三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了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取缔了主次干道占道、出店经营行为,共规范疏导摊点5000余个,纠正出店经营、店外店余起,查处占道作业500余起,取缔流动摊贩4500余个,规范洗车店、废品收购店100余处,查处非法破道、违章处置建筑渣土60起。现占道经营、流动摊担明显减少,城区市容秩序明显改善。二是着力根治户外广告及主干道“牛皮癣”。三年来,共组织干部职工针对户外广告设置行为进行了六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对城区未经审批同意的户外广告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招牌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0余份,强制拆除通知书50余份,强制拆除城区主要街道废破广告牌、店面招牌30处。为彻底铲除城市“牛皮癣”,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上街清理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评比总结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得以规范,为县城的整洁美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着力整治城市公共客运秩序。重点整治客运市场的乱停乱靠、乱收费和拒载行为,规范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城市公共交通优质服务水平。三年以来,我局开展了3次公共客运专项集中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00余台/台.次;积极争取出租汽车油补资金,确保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按程序开展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出让工作,保证了城市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的稳定,确保了城市公共客运秩序健康发展。四是专项整治燃气经营市场。为保证燃气安全、正常供气,切实加强燃气储配站和燃气具销售网点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网点各类安全隐患,三年来取缔了2处黑气销售点,封存未检气瓶、燃气用具20多套,消除安全隐患36起,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40余人次。现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无一起燃气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五是专项整治夜宵市场。针对我县城区夜宵市场较乱,居民反映强烈等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对城区夜间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经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具体的整治方案,采取了有效的整治措施,集中整治了人民广场、人民桥、资江二桥等主要街道的夜宵市场,共取缔了夜宵摊30余处,规范夜宵摊、店面50余处。目前,城区夜市整治活动已初显成效。六是重点整治马路市场和学校周边环境。针对城区存在的马路市场,开展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取缔了大坪两处临时市场,严格划行归市,所有经营摊位都归入了大坪农贸市场内。整治规范了二小、大坪学校、一中、镇中、八中等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取缔摊点200余处,规范店外经营100余处,提高了学校周边环境质量。规范了中医院路口的马路市场,取缔了金三角、资码街、工业品等重要路段的出店经营和流动摊贩。现马路市场完全取缔,学校周边环境秩序良好。七是专项整治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行为。为有效控制城区道路污染源头,我局积极开展城区建筑垃圾、渣土处置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行为,严格审批程序,规定运输时间、线路、工具,控制环境污染。特别对城市花园、资江防洪堤、客运车站等重点工程建筑渣土的装运、处置进行了有效监管,执法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坚守岗位,严禁任意装运、倾倒、污染道路。三年来共查取违章处置建筑渣土行为50余起,查扣运输车辆20余台次,通过专项整治后渣土处置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三年来,我始终把自己置身于城市管理战线的普通一员,既当“班长”又当公仆,以“做人要有人格、做官要有品格、做事要有风格”的“三格”原则警示和要求自己,时时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约束自己,铭记责任、不辱使命,加强学习、以勤补拙,建章立制、廉洁自律,尽责尽力、认真履职,以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

在内部管理方面,坚持以事业为重,强化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章立制,狠抓规范运作,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与规定,制定下发了教育宣传、制度管理、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规定和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制度,完善了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财政预算、财务创优等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效地促进了城市管理各项持续发展。

在加强财务管理、执行财务制度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和调度,紧缩开支、开源节流、财务创优,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运用到事业建设上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行政审批程序,行政收费稳步增长,行政收费完成40万元,完成65万元,完成74万元。合理安排开支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收支指标拨入和拨出各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超支拨款,尽量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确保正常运转和职工待遇。建立健全了大宗设备采购招投标和财务开支审批等制度,凡1千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都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方可开支,有效地防止了“一把手”说了算以及单位部门收入体外循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了日常财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工作规范,做到账目清楚,业务规范,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方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带头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配偶、亲属就业、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及车辆使用、公务接待、电话使用、住房标准等方面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制度,按规定办事。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在户外广告、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等活动中,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和透明的“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从不以权谋私。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靠的是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靠的是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靠的是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时刻牢记“城管第一责任人”的承诺,忠实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理论水平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全面科学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还处在逐步形成的阶段,外部协调和内部管理虽有加强,但还有不足,工作中有时表现急燥情绪,对于城市快速发展和城市全面管理的矛盾认识不深、准备不充分,在既服务于城市建设、又有效地进行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还方法不多、措施不力、效果不太理想。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衷心感谢大家三年来对我及城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恳请各位领导对我三年来的工作予以评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和城管局一如既往予以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将不辱使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带领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努力开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决不辜负在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期望,力争为我县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校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第四篇】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季度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今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10余次。制定我局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0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按照“应建尽建”“全面挂牌”的目标已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46个。其中,区服务中心1个、镇服务站13个、村(社区)服务站332个。各级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69余人,均落实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基本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域的区、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加强法律拥军制度建设。双拥办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设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二是寻求突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指导各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打造自身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保障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科室+乡镇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一是选树身边典型模范,树立法治建设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有效增强社会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在“”建军节、“”烈士公祭日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利用广场宣传、晚会宣传等形式,对政策开展普及,共举办(参与)晚会2场,广场活动1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对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形成普法宣传的体系,开设“扬州市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工作号,以此为重要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相关法律普及;为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专场招聘会,就退役士兵复学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宣传,共印刷政策宣传资料1万余份,分发给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从区级到村级服务保障机构宣传体系。

三是组建“老兵讲师团”,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老兵讲故事活动”并进行《国防教育法》等普法宣传,选派人员常态化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依托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科学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都上传到门户网站,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政务公开化、透明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台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局发文28份,局党组发文5份。全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是有效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江都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今年,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110余条,每月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100%。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为所有退役军人的诉求建立台账、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共接待退役军人740批次841人次;接收部系统转交信访件16件,接收省系统转交信访件35件(其中市局转交8件),省督办件2件,阳光平台系统1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5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退役军人可通过来访、来信、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信访诉求的表达,推进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网上信访主要渠道作用,使其与实地来访具有同等效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本地区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属地化解,在符合政策的范围内妥善办理。对当前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员以合理合法途径进行诉求。针对重要时期,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保持通讯畅通。对扬言进京上访人员,由我局、公安局、信访局及属地联合行动,对其进行劝说,防止越级上访。对离开本地的涉退役军人信访人员,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前往信访人员暂住地,解释相关政策,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梳理排查重大信访问题8件由我局攻坚领导包案(涉及参战身份认定、军转干、困难帮扶等)、各镇、各部门攻坚领导包案(涉及社保补缴、评残、重新安排工作等)24件。

三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设立“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完善响应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抓规范,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局法制力量充分授权,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抓监督,筑牢主要责任“防火墙”。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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