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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汇聚【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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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篇】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委办《关于开展20“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委办〔〕1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动员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集中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新要求的专题活动。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宣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镇安办还将组织宣讲队伍到各村(社区)宣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领导要带头宣讲,深入村(居)和企业,集中宣讲,做到镇、村(居)全覆盖。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设置展板,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咨询台,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民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应急科普知识等。

(2)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3)镇安办成员单位要各自督促各主管行业企业落实至少悬挂一副安全标语,要组织本单位、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悬挂宣传标语。

5.宣传要求

(1)要精心布置,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负责解答、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凡是有工作制服的必须着制服装。

(2)要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周。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天府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

要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业务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深入各村(社区)、行业(领域)、企业,积极参与资阳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曝光被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基层活动。

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在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文艺节目和安全警示教育等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五)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要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拍摄警示教育片。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干部与企业家谈心对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处出事故,全镇受警示”。

(六)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突出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1.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企业“五个一”活动

要督促辖区企业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职工分别年初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度建设。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3.开展一次“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各村(社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向县安办至少报送一个企业职工查找整改隐患的典型案例。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请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职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要提早谋划“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实现“上下联动”。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同时,注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

(三)媒体互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统筹协调,强化考核。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和带动全市公民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爱绿护绿的热情,推动我市“一大四小”绿化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在4月中旬前2万株绿化大苗进市区,进一步改善市区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二、时间安排:

初定3月5日上午。

机构:整个活动在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为使此活动有序进行,取得成效,市成立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戴春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童细宏、市林业局局长齐群策、市城市管理局俞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绿化办。

三、活动地点:

(一)已下达大树种植指导性任务的95个责任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其中选出4个单位庭院(市政府大院、鹰潭军分区大院、市地税局大院、市教育局大院,均已完成绿化规划设计)为第一批示范带动点。

(二)通道绿化示范带动点2个(206国道鹰潭经济开发区段、鹰东连接线)。

(三)公共绿地见缝插绿示范带动点3个(市六小侧梅园小山头、东湖公园、南站路入口处环岛)。

(四)月湖区各居委会下属各居民小区。

四、活动安排和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鹰办字[20__]16号和31号文件精神以及本方案的要求,迅速成立绿化工作办事机构,对照任务,搞好规划设计,落实具体人员、资金、场地、苗木,按质按量完成绿化任务。

(一)由团市委组织青年志愿者100余人、市教育局组织市职业中学100余师生,在鹰东连接线参加植树活动。

(二)由鹰潭军分区组织部队官兵100余人,在市六小侧梅园小山头参加植树活动。

(三)由市工商局组织私营企业业主代表100余人,在东湖公园参加植树活动。

(四)由市农业局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代表100余人、市教育局组织鹰潭职业技术学院100名师生,在市南站入口处环岛参加植树活动。

(五)由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206国道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的植树活动。

(六)由有大树种植指导性任务的95个责任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庭院参加植树活动。

(七)由月湖区组织居民代表,分别在区各居委会下属居民小区参加植树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戴春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童细宏、市林业局局长齐群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俞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绿化办,齐群策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市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园林处负责公共绿地场地规划、整地挖穴、种植土回填、苗木调配等相关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__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村、各部门、各镇直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

活动时间

2021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四、组织机构

根据活动安排,成立__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安监站全员组成。

五、活动内容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拟将“安全生产月”分为四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

(一)警示教育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切实提升对抓好安全工作的认识。通过组织观看《生命不能重来》等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警示教育变成常态管理,纳入生产工作议事日程。杜绝将安全边缘化,防止不考虑、少考虑或事后考虑安全工作的倾向发生。

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督导,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或演习)。通过演练周活动,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防范意识,掌握事故处置要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第一时间科学自救、科学互救能力,将事故消除在初发状态。

(三)宣传咨询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21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各单位可以采取知识竞赛、流动安全电影、“安全示范岗”创建、相关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活动,进行大范围、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通过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环境布置工作。利用辖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指挥办公室向各单位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人的生命至上”、“红线不可逾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安全生产新要求、新理念。

(四)隐患排查治理周各单位要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以开展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督促企业抓紧落实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完毕,发现较大隐患要及时上报。通过活动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形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村”、“示范企业”、“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文化保障。

1、安监站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现场氛围;

2、开展“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影视教育活动;

5、组织各村安全员开展安全基础知识考试,提高全员安全理论知识,规范安全管理;

6、组织近三年事故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7、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事故的组织和救援能力。

七、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镇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动员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安监站,并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

总结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力量,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3、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并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做到方案落实、活动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4、安监站要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镇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请各村、各单位于2021年__月__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镇安监站。于__月__日前,将工作总结、考核自评表、推荐表、活动情况汇总表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报送镇安监站。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xx管理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安全生产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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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倡议,大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大学生的体育意识,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定时间的课外体育锻炼,促进和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经校体委、学生处、团委、体育学院研究决定,自2008年10月起,宜春学院实行学生早操、长跑、课外体育锻炼制度,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各单项协会活动及校内、外竞赛活动等。

附件1:早操实施细则

附件2:课外体育锻炼实施细则

附件3:课外体育锻炼考勤表

主题词:学生 阳光体育活动 早操

课外体育锻炼 实施细则

附件

1宜春学院学生早操实施细则

一、早操的基本要求

1、早操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一种方法,广大学生应当充分认识早操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进行早操。

2、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

3、地点:早操点名地点在教学楼广场附近,具体地点由各学院自定并上报体育学院大体部。

二、早操考勤制度

1、考勤方式:学生早操考勤采用签到制度。

2、考勤方法:点名工作由各班考勤员、每日早操值班老师负责,由体育学院大体部和学生处共同负责对各学院进行抽查。

3、考勤记录上报:每日6:30-7:00由各班考勤员负责考勤。7:00以后没有签到的同学作为旷操1次。

4、除各班考勤员日常考勤外,每日值班老师抽点各班,各班考勤员在7:00下操时将本班当日考勤情况汇报给值班老师;并于当日8:50-9:00将当日早操出勤情况汇报本班辅导员处。

5、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三、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早操一般不批请事假。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四、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三次无故不进行早操者,本学年不能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2、学生早操每旷操1次体育课成绩扣一分(8次及以上扣10分)。

3、早操出勤率在80%以下的学生,该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合格。

3、每学期对早操出勤率在60%以下的学生,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内容:跑步、太极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

4、各学院、各班级学生的早操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学院”、“群体工作先进班集体”的条件之一。

附件

2宜春学院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实施细则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广大学生应充分认识到课外体育锻炼的必要性,并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1、参加对象:我校在校学生。

2、活动时间:每人每周活动不少于三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3、活动内容:

(1)课外体育锻炼:长跑、健身走、球类运动、健美操、健美、散打以及其他体育锻炼内容。

(2)校运动队训练: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乒乓球队训练。

(3)竞赛活动:校级院级比赛、年级比赛、班级比赛以及各单项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

4、管理办法:

(1)各学院领导重视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学院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2)由体育学院大体部安排指导老师协助各学院制定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和开展各项课外体育活动。

(3)各行政班级根据制定的班级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组织进行各项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的出勤情况由班长或体育委员负责统计并报至体育学院大体部,各学院的指导老师、辅导员负责督促检查;参加各单项体育协会学生的出勤情况由会长负责统计并报至体育学院大体部,各协会指导老师负责督促检查;各运动队运动员的出勤情况由教练员负责报至体育学院大体部。学生参加校院级比赛、年级比赛以及班级比赛的次数由班长或体育委员负责统计报至体育学院大体部。

(4)各学院组织课外体育锻炼所涉及的场地、器材由体育学院大体部负责安排。

(5)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大体部负责解释。

5、奖惩办法

(1)学生每学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各单项体育协会活动的次数不得少于30次,每缺勤1次本学期体育课成绩扣1分(最多扣满10分)。

(2)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

一。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者,本学年不能参加各类评奖、评优。

(3)各学院、各学生的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学院”、“群体工作先进班集体”的条件之一(见学校群体工作评优细则表3)。

(4)没有制定课外活动计划或没有根据计划开展体育活动的班级不得参加“群体工作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其学院不得参加“群体工作先进学院”的学院。

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7号)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川青办„20**‟12号)、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扎实有效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为促进和建设和谐内江做出积极贡献。

传承雷锋精神,建设和谐内江

20**年3月2-6日

1、镇团委和***镇志愿者队伍将举办“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座谈会,通过讨论,深化对雷锋精神的理解。

2、镇团委开展志愿者活动,整洁场镇社区环境和慰问敬老院五保老人;

3、行政村团组织要抓好“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整修道路、关爱留守儿童老人等便民服务活动,真正贴近群众,将学雷锋活动落到实处。

各团队组织要根据实际认真策划好志愿服务的形式和项目,确定志愿服务的实效。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入手,真正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要着眼长远,以这次主题活动为契机,推动学习雷锋活动的志愿者行动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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