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骨科门诊病历书写(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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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门诊病历书写【第一篇】
护生进入临床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动手能力的极好机会。为了培养适用型人才,做好因材施教,从抓基础着手,分层次培养角度出发,通过制定教学目标、规范操作步骤、安排业务学习、举行护理查房等,使护生能熟练掌握基本技术的操作和基础理论的应用,并对护理工作的内涵、特点、要求有一个全新认识。根据护理部带教计划,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带教计划如下:
教学目的:将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护生在临床实习期间做到学以致用,全面了解心血管和内分泌疾病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帮助她们规范操作步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角色转换,尽快适应临床工作。
教学目标:
一、掌握各项专科护理技术。如:生命体征的测量、血糖的测定,心电监护仪及微量泵的使用和保养、皮下注射、安全使用静脉穿刺针等。
二、掌握心血管及内分泌常见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的治疗和护理。
三、了解其他相关疾病(如心衰、心律失常,心脏瓣膜病、痛风等)的治疗和护理。
四、掌握专科特殊药物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五、掌握心血管和内分泌疾病健康教育的一般知识。
六、熟悉科室工作特点及工作注意事项。
带教工作安排:每周要求科室讲课一次;第四周考核(包括理论和操作),由带教组长安排;出科时书写实习报告。
骨科实习生带教计划
(一)目的
通过骨科的学习,掌握骨科护理基本操作技能,熟悉骨科系统常见病因、临床表现、评估诊断、处理原则及相应得术前术后护理,熟悉骨科石膏绷带术、牵引术、小夹板术配合和护理,了解各种常见医疗仪器的使用,掌握护理病历的书写,掌握骨科常见病种的健康宣教知识,骨科实习生带教计划。
(二)时间 8周
(三)要求目标
1. 掌握骨科护理的基本操作技术。
2. 了解骨科常见病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处理以及实习相应的护理。
3. 了解各种常见医疗仪器的使用。
4. 熟悉各班工作职责。
5. 熟悉骨科各种石膏绷带术、牵引术、小夹板术的配合与护理。
6. 熟悉骨科常见病的康复护理。
7. 掌握病历书写,每月完成两份完整的护理病历。
8. 参加护士长或带教老师组织的小讲课,病例讨论及教学查房。
9. 参加病区组织的健康宣教教育活动。
10. 分别主持一次工休座谈会。
(四)内容
1. 在带教老师的带教下,每人主管3~4张床位,担任责任护士工作,24小时内完成新病人护理病历和护理计划,参加主管病人的医疗护理查房。
2. 轮流参加病区的各个班次,熟悉各班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能独立完成交接班工作(口头、书面、床头)。
3. 掌握骨科常见病的各种术前术后护理,熟悉骨科常见病的病因、临床表现、评估诊断、处理原则,包括人工关节置换、四肢骨折、急慢性骨髓炎,骨盆骨折、半月板损伤、关节脱位、脊柱骨折等疾病。
4. 参与并掌握骨科常见的基本护理操作,包括更换引流管、备皮、导尿、灌肠、抽血、输液、铺床、输血、口腔护理、吸痰护理、吸氧、微泵的正确使用、骨钉滴液等。
5. 参与病区组织的各种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活动,掌握骨科常见病的入院指导,术前、术后宣教,康复锻炼,疾病健康宣教,出院宣教等。
6. 参加带教组织的小讲课、病例讨论。
7. 参加书面考试及出科考试。
(五)每周安排
1. 第1周要求
(1) 熟悉环境、规章制度、各班职责。
(2) 掌握骨科病人的疾病特点及脊柱骨折伴截瘫病人的翻身、骨牵引病人的骨钉滴液。
(3) 掌握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测生命体征、口腔护理、雾化吸入、铺床、卧床病人更换床单、更换引流袋。
小讲课:骨科常规护理。
2. 第2周要求
(1) 每人分管3~4张床,熟悉分管病人的病情。
(2) 做好所分管床位新病人的入院介绍,新病人的安置。
(3) 介绍护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体温单,医嘱单及护理病历填写的基本格式。
小讲课:牵引病人的护理。
3. 第3周要求
(1) 导护理操作 手术区备皮、配备血交叉、皮试、吸氧、肌注及静脉注射。
(2) 习运用沟通技巧,采集护理病历,进行病人的出入院护理。 小讲课:骨科手术前后的护理及常见并发症的护理。
4. 第4周要求
(1) 指导护理操作 导尿、灌肠、cpm 机功能锻炼等操作。
(2) 学习参与分管病人的手术前后护理,能说出所管病人“六知道”。针对病人出现的问题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解答或宣教。
小讲课:小夹板固定病人护理。
5. 第5、6周要求
参加重病室病人的管理,掌握对重病人的观察要点、治疗情况,针对病情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并准确及时的做好护理记录。
护理查房:脊柱测凸病人的护理。
6. 第7、8周要求
(1) 查漏补缺,综合复习。
(2) 见习骨折病人的石膏绷带固定。
小讲课:石膏固定病人的护理。
骨科门诊病历书写【第二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构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保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能够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供给。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景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能够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景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能够是复印件。
骨科门诊病历书写【第三篇】
1、在组长的领导和各级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的各项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接诊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处方,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物理检查工作。
3、及时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发热病人登记本及其他登记本。
4、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及时书写门诊病历。
5、向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6、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7、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负责完成学校的各项预防、保健和体检工作。
10、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1、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2、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骨科门诊病历书写【第四篇】
颈椎病
主诉:头痛、头晕、颈痛、颈部不适、左右上肢疼痛麻木、四肢麻木无力、行走不适 x天/月/年
查体:
颈部活动受限 活动度可 颈项肌紧张,左右双侧压痛 臂丛神经牵拉试验阳性
左右侧压颈试验(spurling试验)阴性/阳性
左右上臂外侧、前臂、虎口区、手指痛觉减弱
左右上肢肌力正常/减弱,骨间肌萎缩
上肢腱反射减弱 正常/亢进
hoffmann征阳性/阴性
左右双侧膝反射、跟腱反射亢进/正常/减弱/消失
双下肢肌张力增高/正常
髌阵挛、踝阵挛阳性/阴性
babinski征阳性/阴性
平面以下感觉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