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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聚(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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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车轮上的”、“会员卡”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现象多发,滋生的土壤存在,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第三篇】

按照要求,我们就近年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在旅游局、白云山、天池山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县旅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解决。

一、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各单位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主要领导坚持每年为机关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机关干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各党组、支部均能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从思想上绷紧了廉洁从政这根弦。

(二)锤炼干部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创优年”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同时大力推行联审联办、投资代办、超时许可、缺席默认等措施,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行部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口帮扶制,为投资主体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主动征求对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时效、工作态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受理游客投诉,对出现工作失误问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旅游局抓住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旅游局和景区都实行收支两条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监督管理实行管招分离。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旅游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修订编印了《机关管理制度手册》,涵盖机关工作纪律、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20多个方面,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机关干部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飘浮,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有的机关干部组织纪律涣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有的机关干部不爱学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等方面。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以下几个方面:

的必要。还有的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是领导班子的事,与己无关。

(二)外部环境有影响。市场经济在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其趋利性特点也让少数部门和干部受到侵蚀,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加之“官本位”等思想的影响,少数干部因经济收入、政治待遇、成长进步等问题产生消极情绪。有的对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失去信心;有的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漠然处之。

(三)机制建设有漏洞。一是监督机制缺位。机关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主要是以内部相互监督为主,没有有效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对各类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不大,难以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惩治机制缺位。机关单位平时安排部署工作时,经常强调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要与年终干部考核奖惩挂钩,但“罚”的方面往往没有落到实处。如干部年度考核几乎没有“不合格”的,导致想干事的人没有动力,不干事的人没有压力。三是干部管理机制缺位。目前,公务员“出口”不畅,呈现的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局面,进了机关就是进了保险箱。为此,部分干部不敢得罪人、不想得罪人,相互之间奉行“工作好不好无所谓,搞好关系就行了”的理念,不乏追求“一团和气”的现象,影响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县直机关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职能。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如何,直接影响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思想基础。一是建立三大基地,拓展教育载体。以2014年洛阳市“作风转变年”为契机,以县委党校、县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县检察院检察文化基地为依托,建立党纪条规教育基地,将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专题内容,进教材、上讲台,让机关干部学廉守廉,真正有所“知”;以烈士陵园、革命遗址为依托,建立传统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幸福今天,真正有所“思”;以法院、监狱为依托,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机关干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听取**人员现身说法,真正有所“畏”。二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突出宗旨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机关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机关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教育机关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机关单位有廉政宣传专栏、有警示标牌、每个机关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给每个机关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一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按照“依据确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科学量权”的总体思路,加强部门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二是加大监督控制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依托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印制便民手册、办事指南、宣传单、明白卡等资料,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办事回访机制,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机关干部作风、态度、效率和守岗等情况实行网络实时监控。三是及时实施预警处置。建立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对分享的“2024年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聚(精彩5篇)”,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四是积极营造激励氛围。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冒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定点入库,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公示,严禁超标准配置公车,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二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对象,制定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在嵩县这个贫困县,应该推出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之规定。三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党组织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红白事操办应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带动作风、民风的转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积极推行干部点题公开,切实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并接受评议,评议结果直接定为本人年度考核等次。有条件的情况下,真正把纪委书记、纪检组织纳入县纪委统一管理。二是量化考核标准。针对县直机关单位的特点,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五查”重点,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是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分解、措施是否落实;二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重点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健全,“三重一大”问题是否集体研究决定,决策重大事项时,主要领导是否末位发表意见;三查开展廉政教育“套餐制”情况,重点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廉政党课,机关干部是否参加了警示教育、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举行了廉政宣誓、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四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重点查机关干部是否开展了风险查找活动、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了监督控制、实施了预警处置;五查建章立制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查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等问题。三是优化考核方式。进一步扩大机关干部参与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接受干部群众质询结合起来,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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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流于形式。四是硬化考核结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与党建创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比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手段,真正发挥责任制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第四篇】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纪检工作调研报告汇聚(精彩5篇)”,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xx届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朽”、“车轮上的腐朽”、“会员卡腐朽”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朽现象多发,滋生腐朽的土壤存在,反腐朽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朽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朽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朽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朽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朽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腐朽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能否有效地消除腐朽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腐朽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朽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腐朽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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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调研报告【第五篇】

构建我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是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网友为大家搜集的纪检监察工作

调研报告

,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车轮上的”、“会员卡”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现象多发,滋生的土壤存在,反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能否有效地消除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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