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区别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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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区别篇1
学生工作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学生处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学生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条例》、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校园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调动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校风。学生处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学生学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宿舍管理、招生就业、学生保险、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勤工助学、新生和毕业生教育、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管理、综合治理等学生管理工作。
(一)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生工作处的全面工作;
2、主持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任务,交流情况,
总结
工作,检查、督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3、组织制订学生工作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
4、组织制订学生工作处内部管理制度;
5、组织起草、修改有关学生管理条例,呈报院党委、行政审定后,予以执行;
6、负责确定和调整本处成员的分工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7、负责本处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处人员的教育、管理(考核、考评)工作;
9、负责向院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本处的工作;
10、贯彻院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工作处的全面工作;
2、协助处长做好本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及教育管理工作;
3、协助处长督促、落实本处的日常各项工作;
4、对全院学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向处长提出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生管理科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院学生日
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3、负责“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条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实施各种手段,培养学生基础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学风;
5、组织进行校风校纪的检查、查处,对违纪事件进行处理,检查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文明宿舍的达标评比活动;
6、负责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业务,搞好学生意外伤害的索赔;
7、学生证(徽、卡)的制作、发放及补办;
8、负责学生早操和晚自习情况的检查;
9、负责新生军训工作。
10、完成院、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治教育科岗位职责
1、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强化学生管理,预防各类突发性事件和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大学生行为准则》和《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管理规定》,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的教育活动;
3、在对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做好工作津贴的发放工作;
4、负责向院、处领导汇报学生遵纪守法、生活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学生进行的奖励和处分等基本情况及学风状况;
5、实施对学生综合考评的量化管理;提出校级优秀学生、先进集体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
6、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及毕业生思想教育;
7、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8、负责《学生工作简报》的编辑、发行等;
9、组织开展学院的学风建设等活动;
10、完成院、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招生就业科岗位职责
1、做好日常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检查、督促岗位职责执行情况,以保证招生就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全面掌握招生、就业的有关信息,及时向领导提出报告、建议和方案,供上级决策参考;
3、制订学院招生计划方案,负责招生宣传经费预决算,参与学院各专业
教学
计划的制定与修改;4、负责拟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管理规定和工作实施办法、考评办法以及其它就业相关制度;
5、负责地区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并作分析研究,完成调查报告;
6、负责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并做好走访和服务工作;
7、负责与社会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负责对各二级院(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考核;
9、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负责全院就业工作的总结和分析研究;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公寓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公寓安全和管理应急预案,落实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公寓秩序稳定及防火、防盗工作。
2、负责学生住宿协议的签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办理学生宿舍的分配、入住、调整和退宿等手续,为学生提供生活所必需的服务。
4、负责对住宿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
5、负责公寓的卫生、就寝、安全、纪律等工作的检查与管理。
6、负责各公寓门卫值班、楼内公共卫生清扫和管理及楼周围环境卫生的维护等工作。
7、负责公寓员工的推荐、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公寓楼内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报修或维修工作。
9、积极研究和创新公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大力弘扬公寓文化。
10、协助各二级院(部)考核辅导员进公寓的各项工作。
11、负责公寓节水、节电管理。经常进行节能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做好水电指标分配和超标费用的催缴,组织用电安全检查。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指导、考核工作,积极发挥公管委在公寓管理中的作用。
13、做好和各系部联系工作,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14、完成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学生处干事岗位职责(张静)
1、负责学生处档案管理(包括纸张和电子档案两类)
2、负责毕业生档案办理工作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3、负责学生生源数据收集、上报;
4、负责军训后勤工作;
5、负责学工处学生家长来访登记、接待;
6、负责学生各类评先评优材料汇总;
7、负责学生违纪处分材料汇总;
8、负责学工处的内务、卫生及信件;
9、负责学生保险理赔;
10、负责学工处办公用品领取与分发。
(七)学生处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学工处学生减、免、缓资料;
2、负责学生入学资料收集、汇编、归档、存储信息;
3、负责贫困学生助学奖学金发放、上报工作;
4、负责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5、协助做好辅导员的考评工作;
6、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协助系部学生会抓好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
7、负责学工处各类会议的记录;
8、负责学生干部的信息处理;
9、负责好人好事的登记表彰;
10、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档案;
11、负责学生证、标志卡登记、发放;
12、协助周末校园文化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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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区别篇2
责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安全保卫处部门职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是院安全保卫工作专门机构,是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一)基本职责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汇报、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及时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时,要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协同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我院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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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10.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等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2.监督、检查控股企业及承包、联营、技术协作等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4.负责防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岗位管理。
1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订、完善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
1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指挥训练应急救护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7.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警戒等工作。 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成院和上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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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靠职工群众,运用行政、教育手段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网络,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5.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密资料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盗窃、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应加强值班、守护。
7.指导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预防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8.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二)基本权限
1.有对院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的权利。有维护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的权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利。
2.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求停工、停产、整顿的权利。
3.有对院下属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建议书》的权利。
4.有对院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目标管理和安全考核的权利。有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建议权。
5.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6.有对院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权。 7.对院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参与调查、处理及上报的权利。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作关系
1.对全院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 2.向院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执行贯彻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与项目组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协同工会、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协助资产财务处做好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5.会同生产经营处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的挂钩、奖惩。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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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
7.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
2020年4月19日
学生处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区别篇3
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是院安全保卫工作专门机构,是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基本职责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汇报、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及时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时,要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协同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我院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10.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等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2.监督、检查控股企业及承包、联营、技术协作等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4.负责防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岗位管理。
1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订、完善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
1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指挥训练应急救护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7.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警戒等工作。
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成院和上级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靠职工群众,运用行政、教育手段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网络,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5.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密资料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盗窃、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应加强值班、守护。
7.指导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预防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8.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二)基本权限
1.有对院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的权利。有维护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的权利。
2.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求停工、停产、整顿的权利。
3.有对院下属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建议书》的权利。
4.有对院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目标管理和安全考核的权利。有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建议权。
5.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6.有对院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权。
7.对院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参与调查、处理及上报的权利。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作关系
1.对全院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
2.向院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执行贯彻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与项目组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协同工会、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协助资产财务处做好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5.会同生产经营处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的挂钩、奖惩。
6.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
7.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
学生处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区别篇4
安全保卫处是院安全保卫工作专门机构,是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并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一)基本职责
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监督、检查、汇报、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6.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等问题及时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和紧急情况时,要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7.协同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8.负责对我院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与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10.负责组织对尘、毒、高温、噪音及其它危害作业岗位的检测。组织研究并督促检查防尘、防毒等技术措施的实施。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2.监督、检查控股企业及承包、联营、技术协作等项目中的安全工作。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14.负责防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岗位管理。
1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订、完善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
16.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指挥训练应急救护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7.负责应急状态时的警戒等工作。 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完成院和上级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依靠职工群众,运用行政、教育手段做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网络,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5.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密资料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要害部门和容易发生盗窃、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应加强值班、守护。
7.指导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预防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8.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二)基本权限
1.有对院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的权利。有维护办公区内正常工作秩序的权利。
2.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求停工、停产、整顿的权利。
3.有对院下属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建议书》的权利。
4.有对院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规范、目标管理和安全考核的权利。有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建议权。
5.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6.有对院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权。 7.对院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参与调查、处理及上报的权利。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管理工作。
(三)工作关系
1.对全院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 2.向院各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执行贯彻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与项目组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协同工会、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协助资产财务处做好安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5.会同生产经营处将安全管理目标考核与授权经营业绩考核的挂钩、奖惩。
6.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
7.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基础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