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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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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多媒体技术、非物质文化中国遗产传统音乐学习与交流、应用

摘要:目前,国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音乐方面的文本资料繁多,识记理论复杂,在传统的学习与交流方式中存在着形式单一、学习媒体落后、怠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的主体性等许多不足,这些因素已经妨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在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方面接受中国传统音乐的交流。为此,合理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音乐的学习与交流,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对知识丰富内涵的理解与把握,扩展其艺术文化视野。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具有一定流传时间的、不属于当代音乐家创作的音乐。在我国学术界,通常把清代以前即已形成的音乐或以后所发生的具有传统音乐形态的音乐,划归于传统音乐的范畴。其中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民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可以说,中国传统音乐在它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无论从律制、音阶、宫调、音乐形态特征、文化传统到民族思维方式,均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规律和特点。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是东方文化的集中表现之一,有着独特的价值系统和思维方式,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块瑰宝。传承和保护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助于增强我们的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可以开阔文化视野,了解与把握传统音乐文化的精神与特质,加强的历史责任感。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传统音乐学习与交流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传统音乐学习与交流存在的问题

1.1人类思维网状结构与传统教材组织上的线性有序特征之间的矛盾

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已经证明,人类的思维记忆具有联想特征,在阅读或思考问题时经常从一个概念或主题经过联想转移到另一个相关的概念或主题,是一种非线性的、纵横交织的网状结构。目前国内出版的所有中国传统音乐教材,在学习内容组织上均体现出线性、有序的特征。在这种线性的内容组织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对知识的摄取难免被动、程式化,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其联想思维能力的发展。

1.2文本资料过多、识记理论复杂趣味性少与学习兴趣之间的矛盾

国内传统音乐学习与交流多年来一直存在着纯文本资料过多、各民族传统音乐独立单处、针对性研究、形成不了一条主线的缺憾,这是专家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进行的单一民族传统音乐的研究造成的。

1.3手段陈旧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繁重的学习与交流内容

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交流一般都以专家口头传授为主,加入一些视听资料,无法及时地展现知识信息,专家的讲授受〖〗到限制,授课的视听效果不能做到步调一致,讲授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反馈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者。如中国传统音乐讲授、中需要介绍到各个时期大量的谱例,传统的讲授方法只能通过专家的板书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观看,然后做谱面上的分析,或者利用钢琴即兴演奏,动作示范只能是局部的,学习者很难把动、静有机地结合起来,毕竟钢琴的音色是单一的,表达音乐风格的准确性不能尽如人意。

2、多媒体技术对传统音乐学习与交流的积极作用

2.1多媒体技术可以扩展和放大信息空间

用多媒体技术处理的信息可以呈现出多样化和多维化,使那些抽象难懂,用语言不易表达的内容变得生动具体一目了然。多媒体课件利用“超文本”和“超媒体”技术按照人脑的联想思维方式在课件中重新组织编排讲授信息,将讲授内容整合为一种非线性的网状结构,专家在授课时就可根据讲授思路在不同章节之间、章节内容知识点之间灵活“跳转”,及时获取课件上的相关信息来辅助讲授。

2.2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缩短了学习者将信息转变为知识的过程。

科学研究表明:人类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散发式的非线性的思维方式。多媒体的信息组织方式正符合中国传统音乐讲授的需要,它可以实现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非线性的信息传输与交流,帮助学习者建立思维、改善思维、减少思维过程中的弯路,较快的接近学习目标;多媒体的引入还能把声音和谱例完美结合,实现音色和风格的统一,完成音乐风格的具象化,使学习者能够身临其境。

2.3应用多媒体技术可以营造一个身临其境的学习氛围,符合时代要求

多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与广泛应用为我们传统的外国音乐讲授手段和方法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这是中国传统音乐讲授过程中特别重要的,学习者的认知当然需要从别的教材、工具书中汲取一些专业信息作为补充,但是如果我们利用多媒体讲授手段的信息集成优势,则会大大扩展原有的讲授资源。

3、多媒体技术在中国传统音乐学习与交流中的应用

作为多媒体教学课件,必须能正确表达学科的知识内容、反应学习与交流过程和策略,具有友好的人机交互、诊断评价、反馈强力的功能。因此,多媒体学习与交流软件的开发和制作,需要在学习交流理论的指导下,做好学习与交流设计,系统结构模型设计,导航策略设计和交互界面设计等工作,并在实践中反复使用、不断修改,才能使制作的多媒体软件符合学习与交流规律,取得良好的学习交流效果。

总之,中国传统音乐的讲授既是科学的又是艺术的,科技的发展促使我们必须采取传统加现代多媒体的讲授形式,使讲授形式与讲授内容达到高度统一,增强了讲授控制的自主性,创造了灵活的讲授空间,使讲授效率大为提高,同时也利用启发学习者的逻辑思维及联想思维,增进对知识的认知、理解,使学习者在探索、比较的氛围中实现较全面、细致的知识建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高效的表现形式和教学方式。

音乐美学论文【第二篇】

摘要:在整个音乐文化中,音乐美学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和优势,而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探讨也变得尤为重要,顺应现代艺术潮流的发展趋向。基于音乐美学视角,加强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可以发挥出艺术作品的魅力,并加强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感象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等层次之间的融合度,将其渗透到音乐作品的方方面面,进而满足音乐美学的内在需求。本文主要以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为论点,旨在提高音乐美学的广度和深度。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

对于音乐美学来说,是音乐学和美学的融合,具有美学、艺术性等特点。而在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必须要高度重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问题,这已经成为了诸多人士普遍关注的焦点性话题之一。因此,基于音乐美学视角,要充分了解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的整合,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素养,创造出独具特色的音乐艺术作品。

一、音乐美学视角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分析

在音乐作品中,音乐美学贯穿始终,所以音乐美学存在于音乐作品的三种存在形式中。音乐作品与客观事物有着明显的区别。音乐作品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是人类精神生活的结晶,一旦脱离了人类,很难充分体现出音乐作品应有的价值。对于音乐作品来说,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即感知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进而针对这三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感知层

感知层,是艺术作品外部的感知表象,是艺术作品自身客观属性和感知者内在感性的结合体,其中,表层的物质材料、颜色、速度等是艺术作品外在属性的重要构成内容。然而艺术作品之所以被称之为艺术,主要是由于艺术作品自身具有客观属性[1],并注重情感方面的渗透与融合,将艺术作品赋予全新的生命力,成为能够传达人情感的重要工具。要想将艺术品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必须要高度重视自身客观属性、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等。在人们对艺术品的解读中,要提高对感知层内容的重视程度。众所周知,音乐有着十分广泛的范围,在一场音乐演出中,要从视觉、听觉以及心理等方面来进行情感的传达。基于感知层视角,符合创作者音乐创作的目标。音乐与人们实际生活之间的联系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在音乐创作者不断探索与研究过程中,促进了音乐美学体系的形成。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关系着美学、音乐史学等,对于任何一个分支都能划分出具体的内容,这些都属于感知层的内容。在音乐美学视角下,感知层的存在方式就是这些由美学理论和音乐结合的各种音乐理论,增强乐谱演奏的生动性,创作出高质量的音乐作品。通过音乐美学在感知层的存在可以看出,符合音乐创作的表演的基本需求,有效落实音乐美学对音乐创作和表演的指导。通过音乐与网络的发展,为人们接触音乐作品提供了极大地便利条件,加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记忆。人们在欣赏音乐时,要仔细品位与研究,而音乐作品留给人们的情感印象,就是音乐作品在感知层所体现的情感,将音乐美学思想灵活渗透在音乐作品之中,展现作品的情感内涵。

(二)意象层

基于音乐创作者对音乐作品赋予的情感进行分析,意象层比感知层的深度更高一些。对于意象,主要是指想象中的存在,音乐美学在意象层中的存在具有一定的主观性[2],个人要结合自身的主观医院来解读音乐作品。比如在聆听一首歌曲时,人们觉得好听,这就是对音乐感知层的解读,然而对于具体好的地方和存有的缺陷,不同人的见解是不同的,这种见解差异就是音乐美学在意象层存在的体现。音乐作品层次的构成主要包括感知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意象层在感知层和意蕴层的中间环节,发挥着承接的作用。要想将意象层承上启下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主要是指意象层可以有效指导感知层的情感表达,并深化和升华意蕴层。音乐作品情感的升华属于循序渐进的过程,过程铺垫良好的情况下,听众可以在音乐情感不断深入过程中,进而满足音乐终极的情感目标。所以音乐创作者要具备丰富的音乐理论知识与技巧,并提高对音乐美学情感表达的高度重视,善于积累经验。音乐美学在意象层的存在,要求音乐创作者要注重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美学素养和音乐素养。在这一过程中[3],有助于音乐创作者更好地表达音乐中的情感,并彰显一定的艺术气息。

(三)意蕴层

对于意蕴层来说,在音乐美学存在方式中处于最高峰,不同哲学家或艺术家在意蕴层传达艺术情感方面,其表达方式存在着极大地差异。音乐创作者将对生命和生活的解读渗透到音乐作品之中,使音乐作品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对于一首经典的歌曲来说,好听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在于值得对该歌曲进行仔细研磨和品味,而在品味过程中,就是音乐作品第二层意象层所要表达的情感。例如:以《Iwillalwaysloveyou》歌曲为例,该歌曲是当时热度极高的单曲,将歌曲中的意象表达地淋漓尽致,表达了人们对爱的追求与向往。针对意蕴层,很难找出一首共同意蕴层的音乐作品,但是由此可以看出音乐美学在意蕴层的存在方式,可以直达每个人的心灵。音乐创作者将自身的情感和灵魂通过音乐作品体现出来,可以增强听众的内心共鸣,感受到音乐作品所带来的强大魅力。基于音乐美学视角,音乐美学的最高层次着重体现出音乐作品对人性的思考与剖析等。

二、基于音乐美学视角的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对现代音乐美学的深入思考

1.音高控制。在民族民间音乐发展过程中,要想顺应音乐发展的潮流,就必须要摆脱大、小调体系中存在的局限性,开辟出更为广阔的音乐语言天地。在丰富人的听觉感性形象和增强音乐表现力等方面[4],要加强对现代音乐的探索。其中,利用理性设计作主导的音乐构成方法,可以充分发挥出音乐感性想象力和音响的影响力,保持理性与感性这杆天平的高度平衡。2.节奏问题。在节奏方面,现代音乐要善于突破传统音乐的束缚,增强音乐艺术的魅力,除了表现为丰富多彩、极具动力的节奏之外,也出现了一些动态化特征,比如跳跃、灵活等,进而为音乐表现力的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然而现代音乐在节奏方面,也存在着推崇理性的倾向,为了能够突破传统节奏的样式,更好地满足现代审美需求,在听觉方面,诸多现代音乐对节奏提出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要求[5],一旦超出演奏控制和听觉感受的范围,将会严重影响到审美作用的发挥。3.音色问题。在音乐发展历程中,音色也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通过乐器的使用,突破了民族的界限,人类的乐器可以成为音乐可用的音色。在现代音乐中,音色使用的范围迅速拓展开来,诸多乐器都可以被视为音乐材料。在音乐创作中,音乐替代旋律、和声是顺应时代发展所需,然而现代音乐也存在的音色随意使用的现象,也就是过于强调音色的多样性,没有对音色的结合性给予高度的重视。在音乐发展历史中,音色变化是音乐作品的重要推动力,而随意使用音色损坏了作品良好的收听效果[6],而且动力性也没有得到相应的体现,必须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合理使用音色。

(二)通过音乐作品创作、表演、欣赏等方面来体现

首先,在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对于艺术家创作的音乐作品来说,大都经历了生活体验、记录乐谱等环节。艺术家在结合生活体验和具备完整构思以后,可以通过音乐将头脑中的东西进行传达。同时,艺术家还要对音乐作品的曲式和旋律等进行充分考虑,创造出独一无二的音乐作品。所以,在创作过程中,大致经历了非声音形态的表现对象-声音形态的听觉表象-形成作品乐谱等过程。其次,在音乐作品的表演活动过程中,可以感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表演艺术家要想将音乐作品的独特性充分体现出来,要高度重视乐谱,在演奏之前,要深入分析和思考乐谱,将音乐符号转变为声音形态,通过演奏乐器或表演手段,可以实现单一声音形态向优美音乐形态的顺利转变。因此,在音乐表演过程中,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经历了音乐符号-想象中的音乐形象-现实音乐作品等过程。最后,在音乐作品的欣赏过程中,听众在听音乐作品时,可以将听觉获得的旋律或节奏在大脑中进行整合[7],加深对音乐作品的认知和记忆。在这个过程中,听众的心理活动经历了想象联想认识作品-增强对作品中情感的体验-形成对音乐作品的认知与评价等过程。

(三)注重审美与非审美的融合

艺术作品属于有机整体之一,是审美和非审美的结合体。在同一艺术作品中,这种融合具有一定的倾向性,比如轻音乐或抒情曲等,着重体现出审美价值,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非审美价值。对于艺术作品中审美价值和非审美价值的融合,非审美价值功能往往融合于审美价值因素中,实现“寓教于乐”。因此,在艺术作品中,对于科学知识、道德伦理观念等非审美价值因素,要将其融合在审美价值层面,通过审美“过滤”,进而有效增强音乐作品的艺术魅力。并保持审美价值与非审美价值的高度协调与统一,两者缺一不可,如此才能创造出最为优美动听的音乐作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音乐美学的角度,必须要对音乐作品的感知层、意象层以及意蕴层等存在方式进行深入分析,体会每一种存在方式中存在的差异,增强音乐作品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在音乐美学研究领域中,要提高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现代音乐美学的深入分析,尤其在音高控制、音色以及节奏等方面,并借助艺术家的艺术创作、表演以及欣赏等方面来实现彰显出音乐作品的魅力,通过多种渠道来感受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增强听众的情感共鸣,提高听众的审美情操,在音乐作品中感受情感的流露与渗透,真正实现情感与音乐作品的完美融合于渗透,将音乐美学推向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路,充分发挥出音乐美学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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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玉玺。音乐存在方式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之关系[J].大众文艺,2014,02:174-175.

[6]李响。音乐与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之关系探微[J].大众文艺,2016,20:7-8.

[7]李昕。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谈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J].现代交际,2015,10:104.

音乐美学论文【第三篇】

关键词:美学 音乐美学 “模仿论” “典型说” “美在整一”

摘要: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宗教、自然科学和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美学思想的核心即为艺术“模仿论”,反对艺术“天性说”,同时,他还开启了艺术“典型说”的萌芽;提出了美的存在方式为有机整体的观点;界定了艺术的外延;揭示了音乐的特殊性,对音乐本质展开了探讨;高度肯定了艺术广泛的社会作用等等,这些不朽的关于艺术、美学、音乐的论述犹如大河之源掀起了后世艺术科学发展的滚滚洪流。然而,由于时代视野和阶级的局限,他的美学思想也深深打上了时代和阶级的烙印。

一、美学思想的核心——艺术“模仿论”

艺术“模仿论”是亚里士多德美学思想的核心。他认为一切艺术都是模仿,相互之间有且只有三点差别,即模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和所采用的方式不同。模仿说其实是古希腊的传统说法,赫拉克利特就有过艺术模仿自然的见解,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也有类似的说法。到了柏拉图把模仿说系统化了,但他的模仿说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理论基础上的。他认为理念世界才是唯一真正的实在,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模仿,而艺术模仿现实世界则是“模仿的模仿”。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相反,否认“理念世界”的存在,肯定物质的感性世界是真实的,而艺术模仿现实世界,艺术是真实的,进而对模仿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亚里士多德关于艺术“模仿论”的新观点主要在于如下两点:其一认为艺术模仿的主要对象是“在行动的人”[1]7,即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1]21。其二是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的天性,即善于模仿。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的起源有两个原因,而且都出于人的天性。第一,模仿是艺术的本质,而模仿出自人的天性,人具有模仿的本能。第二,音乐感和节奏感也出于人的天性,而音乐感和节奏感是构成艺术的形式方面的重要因素,特别对于音乐、诗歌、舞蹈更是如此。

天性说在今天看来当然是不科学的,甚至显得有些幼稚,但在2000多年前的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因为在柏拉图那里把艺术看做是少数人的“神灵凭附”,把艺术神秘化了。而亚里士多德的天性说肯定了模仿是人的本能,并且是“人和兽的分别之一”,所以就应得到尊重,这就增添了艺术存在的合法性。

二、“典型说”的萌芽

文艺创作中的艺术典型一般都是实际生活的真实反映,但又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鲜明,更有集中性,更带普遍性,从而更富有审美价值。亚里士多德虽然没有按“典型”这个命题来论述,但实际上已涉及典型说的几个重要方面。

(一)通过个别表现一般,通过个性表现共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般不是处于个别之外,而是寓于个别之中的,他批驳了柏拉图关于理念是在具体事务之外,在现实世界之外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要求每个人物既要有类型特征,又要有个性特征。他认为普遍性是抽象的东西,是各个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艺术应该由“这个”制作出一个“如此”,即“这个如此”。“如此”就是普遍的、一般的性质,而“这个”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人、具体的事物。

(二)诗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诗比历史具有更高的真实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诗的目的不是描述个别现象,而是透过现象深入本质,通过个别的东西去表现普遍的东西,因此,他认为“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地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1]28—29。

(三)触及到了艺术的理想化问题

亚里士多德反对把模仿看做被动地抄袭事物的本来面目,主张把事物加以适当的理想化,进行艺术创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脱离原型,而是以现实事物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可使事物比原来的更美好,或更坏;悲剧人物要求人物比一般人更善良。这里,实际上已触及到了艺术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问题了。

总之,典型说的萌芽,是亚里士多德美学思想的精华之一,也是他在当时条件下的伟大发现。他为最早的典型说奠定了基础,这是很大的贡献。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解决与典型性有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典型性与个别性之间的关系等。

三、美的存在方式——有机整体

(一)美在整一

柏拉图把美看做美的理念,一切个别事物的美,看做是“分有”美的理念。亚里士多德则与他截然不同,他不仅不承认美的理念,还把美看做是客观事物存在的一种特殊方式,他从具体事物本身去寻找构成美的客观因素,也就是去探索美的存在方式是什么。

在《形而上学》中,他指出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与明确。所谓秩序是时间上的匀称,所谓匀称是空间中的秩序,而从秩序与匀称中见出明确,三者实际是统一的。后来在《诗学》中,他进一步提出“美在整一”的概念。只有整一的东西才能见出秩序、匀称与明确。秩序、匀称、明确是整一所造成的感官印象。亚里士多德强调各部分紧密连接,见出秩序,这就是各部分在整体里不仅是不可缺少的因素,而且位置也是不可移动的。这样,整体的各部分一切都是必然的、合理的、有机的整体。他主张美的事物不仅各部分有一定的安排,而其他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个事物美还是不美,首先要取决于美的客观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体积大小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的和谐统一。

(二)寓杂多于统一

多样统一的理论并不始于亚里士多德,最早把这一理论用到美学上的,则是赫拉克利特。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多样统一的原理,用到了悲剧结构中。他认为事件不妨多,但结局则必须单一,这样才能既丰富又不枝蔓,既统一又不单调。他认为人物性格,也要有多样的统一。人物的性格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每一个人总有一个性格核心和总的方向。

(三)关于“三一律”问题

“三一律”也被称为“三整一律”,用布瓦洛在《诗的艺术》中的定义,就是指“要用一个地点,一天内完成的一个故事,并从开头直到末尾维持着舞台的充实”。“三整一律”被拆开理解就是包含“时间整一律”、“地点整一律”和“情节整一律”。而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首先提出了“情节整一律”。他从有机整体的概念出发,认为戏剧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情节结构,而不是人物性格。因为以情节为纲,容易见出事迹发展的必然性,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悲剧中尤其强调悲剧情节的完整和紧密。

四、艺术的界限

首先是关于艺术与自然科学的区分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事物中带永久性的东西,自然科学的方法是证明,它本身具有连续性,成果可以不断积累、传授。而艺术是一种心理性的生产状态,艺术以创造为目的,而且必须是从头创作,所以艺术家本人的修养、造诣和情操就显得尤为重要。

亚里士多德认为诗要靠天才,而不是柏拉图观点,即认为靠灵感或疯狂。亚里士多德还认为诗要有真情实感,要能把人物描写得活生生的,为此,诗人本身要有丰富的情感体验,否则不可能激起观众的情感。他指出文艺创造过程中是有理性活动的,他要求诗人在创造过程中要具有清醒的理性。  其次是关于艺术与道德的区别问题。柏拉图认为艺术服从道德要求,艺术家首先应是道德家。其实柏拉图使艺术成为道德说教,是取消了艺术的应有地位。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艺术与道德相近,但二者是有区别的:道德是行为,艺术是生产;道德属于道德家本身,艺术属于广大观众,属于社会,艺术并不依附于艺术家。

再次是关于艺术与技艺的关系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二者的共同点是都体现了运用推理创造事物的才能。不同点主要有:

1)目的不同:艺术为了娱乐,技艺为实用。

2)对象不同:艺术的对象是整个自然,艺术要表现事物的本质。而技艺只作用于个别、偶然的事物上。

3)性质不同:技艺可以因袭、模仿和雷同,但艺术则必须创造。

可贵的是亚里士多德不但指出了艺术与技艺的差别,而且对艺术内部也作了细致区分,建立了最早的艺术分类体系。他根据模仿的手段、对象和方式的不同来细分各种艺术门类。

五、音乐的特殊性

(一)音乐能表现感情

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是表现感情的,是与人类的心灵契合共通的。比如他认为“节奏和乐调是一种最接近现实的模仿,能反映出愤怒和温和、勇敢和节制以及一切互相对立的品质和其他的性情”。他认为最适合教育目的的调式是严格的、从容的多里亚调式,认为竖笛或竖琴之类用于技巧比赛的乐器,不宜用于教育,因为吹竖笛会使人的口形变得丑陋,所以应该采用那些能够使听者变成高尚的人的乐器。

(二)音乐是一种运动

亚里士多德发现了声音的产生是由空气的运动决定的,声音的质量、音量、音色则与动物发声器官及乐器本身有直接的关系。他认为音乐的声音是从有秩序的运动中得到的,音乐的性质,音乐的节奏、旋律,音乐的构成都是由于运动这个因素决定的,尤其是音乐和人的心理的关系,也是由运动这个因素决定的。音乐的节奏和音调之所以能反映人的道德品质,就是因为音乐的运动形式直接模仿人的动作的运动形式。绘画和雕刻仅次于诗歌和音乐,就是因为绘画与雕刻不传达运动,不能直接表现道德的性质。

总之,关于音乐具有运动的性质,因而能表现人的思想感情或道德品质,这是亚里士多德最先提出来的,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三)音乐具有群众性

亚里士多德没有直接论述音乐的群众性问题,但他无疑认为音乐是“凡人”都能享受到的娱乐,同时,各种年龄和各种性格的人都爱听它,音乐对各种听音乐的人都有净化作用。亚里士多德主张音乐教育不限于听赏音乐,而应当使人在实践中认识这门艺术,所以青少年最好能学会一种乐器。

六、艺术广泛的社会作用

(一)艺术的认识作用与审美作用

首先,与柏拉图否认艺术的认识作用相反,亚里士多德强调艺术的认识作用,肯定模仿能使人获得知识,认为人的最初知识就是从模仿得来的,因此模仿对认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艺术所模仿的不是现实世界的个别偶然现象,而是必然的普遍性的东西,也就是说艺术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此,与经验相比较,艺术才是真知识。

其次,艺术还能引起人的快感,因此,除了认识作用外,还有审美作用,也就是具有审美价值。亚里士多德赋予模拟说新的解释,在于他断定人们从模拟过程中得到知识,并且由于求知欲望得到满足,从而产生一种快感。例如,他认为:“具有净化作用的歌曲可以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2]44—45亚里士多德是最早为快感辩护的哲学家,也是最早提出审美过程中产生快感这一重要美学问题的哲学家。与柏拉图比起来,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感情受理性的控制,它是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的。认为快感不是恶,是正常现象,不应加以压制。

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所以能引起快感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快感是由于求知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快感也可能不是由模仿所引起,而是“由于技巧或着色或类似的原因”[1]11—12,也就是说,是由艺术的形式因素所引起。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提出不同种类的艺术所激发的情绪不同,它们在各自所产生的净化作用和快感也不同。例如,悲剧所产生的快感只是哀怜和恐惧两种情绪净化后的那种特殊的快感。写善恶报应所产生的快感以及写滑稽性格所产生的快感就只适宜于喜剧而不宜于悲剧。

(二)艺术具有教育作用——艺术能陶冶人的性情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心是“中庸之道”,他认为美德就是适中,就是情感需求适度。恐惧和怜悯太强太弱都不好,须求适中、适度。悲剧的`卡塔西斯①作用就是使它们成为适度的情感。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能陶冶人的情感,使之合乎适当的强度,借此获得心理健康,可见悲剧对社会道德有良好影响。

(三)音乐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

以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为一方把音乐看做是最重要的道德教育手段,也就是说只强调教益。另一方则是怀疑主义的、快乐主义性质的倾向。认为音乐只能供人娱乐,认为音乐与睡眠和酒一样,仅仅是医治疲劳和苦恼的良药,仅仅是使人能得到休息的娱乐。亚里士多德则想综合这个两个极端,于是提出了“高尚的享乐”的概念。他认为音乐能达到道德教育、消遣闲暇和精神享受的目的。

首先是音乐具有净化作用。亚里士多德不仅把“净化”作用的思想用于悲剧,而且还用以解释音乐,他的净化论,具有相当广泛的美学意义。他认为:“各种和谐的乐调虽然各有用处,但是特殊的目的宜用特殊的乐调,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选用伦理的乐调……”亚里士多德不仅认为音乐具有净化作用,还明确认为音乐能对人的性格给予显著的影响。如他认为:“节奏和乐调是一种最接近享受的模仿,能反映出愤怒和温和、勇敢和节制以及一切互相对立的品质和其他的性情。”[2]106—107

其次,音乐具有娱乐作用。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听音乐是高尚的享乐。他把音乐列入教育课程,为的是让人们学会消遣闲暇”[3]。他进一步指出“音乐是必须的,它可以使自由的人在闲暇中享受精神方面的乐趣,而这种乐趣之所以高尚,因为它是美与愉快的结合,它能令人心畅神怡。和谐的乐调与人们心灵的和谐相契合,对人们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4]。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卓越的教育家,他有关音乐的娱乐作用的论述,实际已包含有寓教育于娱乐之中的思想。

七、简评

亚里士多德在美学中最大的贡献是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使其自身的美学思想接近了唯物主义。他不仅把模仿论建筑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同时提出了典型说,提出了艺术属于人类创造活动的主张。他要求美的事物必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美在整一的思想包含了美与善结合而又有区别的意思。他也是最早提出寓教育于娱乐思想的第一人。

当然,亚里士多德是一个生活在古希腊奴隶制城邦制时代的思想家,这也注定了他身上有他自身无法克服的时代和阶级局限性。他的美学思想深受他的哲学世界观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影响,并且最终滑向“神”的概念。亚里士多德是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家,他不把奴隶当人,为奴隶制的合法性辩护,在美学观点上,主张只有上层贵族阶级的人物才可以担当悲剧主角。

总之,亚里士多德美学观点对后世影响是巨大的。他的学说在欧洲有如万流之源,其影响所及后来各种流派。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何乾山。西方哲学家、文学家、音乐家论音乐[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第四篇】

关键词:民间音乐、传统音乐、地位和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剖析了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地位,阐迷了民间音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影响,及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引领作用。

中国民间音乐博大精深,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笔者拟从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剖析,试图厘清其引领作用与影响。

一、从发展脉络看民间音乐在历史上的引领作用

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可分为四个时代:秦以前、秦汉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现当代。从这四个时期可看出其在历史上的引领作用表现。

(一)先秦时期的《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一部乐歌总集。春秋时期,由于《诗经》的广泛传播,使得歌唱成为这一时期主要的音乐形式,在社会的各个阶层普遍盛行,并影响和推动了先秦时期民间音乐的发展和繁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诗经》开始的采风制度,为后世奠立了向民间音乐学习的优良传统。所谓采风即是由宫庭派出的采诗官下去将各地民间的歌曲收集上来,交给管音乐的太师,太师把民歌按音律加以整理,配上乐器,然后再演唱出来。《诗经》中的“风”,分为十五国风,即己表明是由不同地区的土乐组成。而被称作朝廷之音的“雅”,实在说也是地方土乐,只是它出在王歌,便被称为“止乐”。贵族中的进步人士,为了讽谏,为了批判现实的黑暗,也需要向民歌学习其精神和手法。这在《雅》中贵族诗人的讽刺诗中可以明显看到。因此,《诗经》中即使是贵族作家的作品,都是向民歌学习的结果。这一事实提醒了后人,继此以后的汉乐府、唐曲子词与变文、元杂剧等也都是在向民间学习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而促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前进,这与《诗经》的带头作用是分不开的。

(二)汉代的“乐府”

汉“乐府”是历史上有名的文化现象,其最原始的意义是指官方设立的音乐机关,后来即可指代民歌,也可指代诗词。

作为供统治者点缀升平、纵情声色的音乐机关,汉乐府的任务,除了将文人歌功颂德的诗制成曲谱并制作、演奏新的歌舞外,它不同于后代的最大的一个特点,或者说一项最有意义的工作,便是采集民歌。它不仅将广搜民间歌谣的采诗之风加以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呈现出更加兴旺发达的趋势。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从上引文献,我们可以看到,当时采诗的范围遍及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比周代还要广。乐府采诗虽然为了娱乐,但也有作为统治之借鉴的政治意图,即所谓的“观风俗,知薄厚”。

由于汉代乐府所教习、排练、编创和演出的各种音乐节目,大都用收集而来的民间音乐作为编创素材,并采用民间音乐的表演形式和体裁进行排练和演出,因而体现出浓重的俗乐特点。也正因为乐府音乐的俗乐性质,使得乐府编创的音乐体裁和形式成为当时社会音乐生活中一种领导潮流的艺术风范和形式样板,既不仅为宫廷和贵族享用,同时也为民间各阶层群众所喜好和效仿。汉乐府这种根植于民间音乐的深厚生命力,使其成为继《诗经》以后,中国音乐史上的又一颗明珠。

(三)“瓦舍勾栏”与元杂剧

民间音乐的历史进程在宋元时期进入了多元化的发展时代。这时国家已不设采诗官,但是向民间学习的传统却沿袭下来。

“瓦舍勾栏”即是这一时期非常值得重视的音乐现象。瓦舍勾栏中的民间艺人表演的市井杂乐,形式多样,品目繁多,仅就与音乐相关的品种论之,就有唱曲类、歌舞类、说唱类、戏剧类、器乐类等,这些类型不同、表演形式不同的杂乐品种,要么逢年过节以群体联欢形式自发地进行民俗性表演,要么长期固定在勾栏内演出,形成了宋元时期引人注目的都市文化新景观。

元杂剧的出现是中国音乐发展史上的又一高峰。它不仅在内容上第一次使下层人民在音乐艺术中获得了地位,而且在形式上也是在前代和当代多种多样的民间音乐及其加工提高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诸如唐宋大曲、民间曲子、词调、说唱音乐等,均为杂剧的出现与发展准备了条件。民本内容与民间形式的完美结合,更好地表达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呼声,表达了汉民族的豪迈气魄,使元杂剧具有典型的时代风格,在当时一领风骚。

(四)明清时期的百花齐放

明清时期是我国民间音乐的重要延续与发展时期,我国能够保存极其丰富的传统音乐遗产,和这一时期民间音乐的空前传播与民间艺人的世代传承有着极为重要的关联。由此衍化出的众多音乐品种和丰富多彩的音乐风格,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宝库。这一时期,民间音乐的各个品种均己成熟成型,形成了绚丽多彩、百花齐放的格局。如戏曲音乐的多声腔体系、民间歌舞形式的争相斗艳、说唱音乐的地域特色、“吹、拉、弹、打”兼具的民间器乐合奏等,都有各自独特的面貌和特色。特别是昆曲、京剧的发展更是占尽风流,而京剧直到今天仍被我们奉为国戏,可是追根溯源,它们又都是由地方土戏逐渐演变来的。

二、从横向关系上看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影响

丰富多彩的中国传统音乐包括民间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四大类。相比较而言,民间音乐广泛存在,并对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民间音乐是其他音乐的基础

首先,从品种和曲目数量来说,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所占比例最大,分布最广,数量最多,其影响遍及社会的各个层次和各色人等。仅从目前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收集整理工作来看,民间歌曲的歌种有千余种;民间舞蹈音乐有近1500种;曲艺音乐有300余种;民间器乐乐种近百种,曲目逾万余首。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一笔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遗产。

其次,从使用及传播概率来说,全国各民族地区传统音乐生活中的民间音乐,都是使用频率最高的音乐门类。无论是在一年四季各种定期的岁时节日里,还是在各种不定期的婚、丧、礼、祭民俗以及日常生活和劳动生产中,都少不了要演出各种相关体裁和题材的民间音乐。尤其是那些流传最广、历久弥新的精典之作,如《康定情歌》、《敖包相会》等,人们几乎张口就来,鲜有不知者。

再次,从民族音乐文化及其传统演进来说,无论是历史的衍变还是现代的构建,都一直受到民间音乐的深刻影响。民间音乐以外的其他各种传统音乐门类,它们或者是在民间音乐基础上的发展擅变,或者将民间音乐作为本体音乐的材料构成新的音乐类型。如宫廷音乐中的歌舞大曲,其结构形式来源于汉魏时期的相和大曲,相和大曲则是在汉乐府“相和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而“相和歌”则是源于“汉世街陌讴谣之词”(唐。吴兢《乐府古题要解》),是一种有着深厚民间音乐基础的歌曲形式。

(二)民间音乐对宫廷音乐的影响

从远古时代的六代乐舞开雅乐之先河,直到清王朝覆灭为止,宫廷音乐几乎贯穿了整个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尽管统治阶级一直排斥民间音乐,但是宫廷音乐还是免不了受到民间音乐的深远影响,可以肯定地说,宫廷音乐(主要是燕乐)的艺术成就,是以民间歌舞艺术的成就为先决条件的。

首先,宫廷音乐的原始素材大都是来源于民间音乐。如《诗经》中的《雅》,虽是属于宫廷的音乐,但是从形式到素材大都取材于民歌。再如《关唯》,原是一首形式朴素的民间情歌,后来被宫廷里面当作“燕礼”中的乡乐来演奏。

其次,宫廷音乐的创造者与表演者大都来自民间。周王朝的“大司乐”、汉代的乐府,唐宋的大乐署、教坊等都是宫廷的音乐领导机构。这些机构中有很多乐师,大都出身卑微,只是由于有优秀的音乐才能,才被吸收到宫廷中。他们通晓南北方的民间歌曲和乐器调律,吸收民间音乐的营养,包括曲调与歌词,进行加工处理后,为王候将相创造出供其享乐的音乐。如周王朝的“大司乐”,有一千多人表演民间乐舞,这所世界上出现得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机构中的主要力量,即是“音乐奴隶”。

第三,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和娱乐需要利用民间音乐。《汉书。艺文志》中记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通过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统治者从巩固统治阶级利益出发,想通过采风来了解民意,改正施政中的错误。尽管这种制度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也为宫廷提供了大量优秀的民间曲调与歌词,使民间音乐成为宫廷音乐取之不尽的源泉。几另一方面,从娱乐的角度看,统治阶级一向鼓吹的雅乐从来就不能满足其享受的需要。从周代燕乐中的节目看,工歌、乡乐、散乐、四夷之乐、房中乐等,都与民间音乐紧密相连。《隋书·音乐志》记载,大业二年,隋场帝为了接待突厥族的单于,征集全国各地的散乐(各种民间歌舞、杂技、戏剧的统称)到东都洛阳来演出。

可见民间音乐对统治者有多么大的吸引力。统治阶级的这种政治和娱乐的需要本身就说明,宫廷音乐难以拒绝民间音乐。

(三)民间音乐对宗教音乐的影响

民间音乐与远古时代的巫术以及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汉代以后,相继产生了佛教和道教音乐。其中道教音乐与道教本身同样发端于古代巫现的歌舞祭祀音乐,自然与民间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至清末,道教更是向民间性、地方性发展,直至与民间音乐融合。佛教传入我国后,宗教音乐初始虽受外来音乐的影响,但久而久之也受到了民间音乐的影响而民俗化,民间音乐再一次成为滋润宗教音乐的土壤。一方面,佛教徒为了向我国人民宣传教义,并使之易于为群众所接受,常常利用中国民间音乐的曲调,配上带有宗教色彩的歌词,来宣传他们的教义。这从后世保存的寺院音乐中可以找到用中国民间曲调唱褐赞的例子。如常州天宁寺用民歌《班坞调》的旋律歌唱“清净佛身法”等。另一方面,佛教利用一些特定的宗教节日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如唐朝大戏,大都聚于寺院中,寺院因此而成为民间音乐集中表演的场所。这不仅为群众的娱乐活动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佛教僧人能够广泛地接触民间音乐,并利用它们作为吸引群众和宣传教义的工具。

(四)民间音乐对文人音乐的影响

各个时代,都有对民歌进行选择、推荐与加工的传统做法,也因而有新的音乐形式的出现。民歌不仅哺育了很多杰出的音乐家,而且哺育了很多伟大的诗人,比如屈原。提到屈原,·不能不提《楚辞》。所有唐诗、宋词、元曲都以时代标名,表示是时代的艺术成果,而不是某一地区的产物。可是“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的《楚辞》,则独以地区标名,足见其自有不同于当时中原各地的独特的民族传统。但《楚辞》不同子《诗经》,《诗经》大部分保持了群众集体创作的面目,而《楚辞》则基本上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屈原所创造,他的作品有两种类型,其一是沿用民间艺术的原来形式,另一种则是从民间艺术吸收丰富营养而变化出来的震镊古今的巨制鸿篇。可以这么说,《楚辞》导源于民歌,奠基于屈原。

汉魏以后,诗人与音乐家的合作关系依然继续保持着。正所谓“吾国诗歌,与音乐之关系,至为密切,盖乐以诗为本,而诗以乐为用,二者相依,不可或缺”。许多专业的和业余的歌词作家,专为民间曲调填写歌词,如唐代的李白、白居易等人的某些诗篇,都曾得到人们的传唱;而北宋的柳永更是继承了民间曲子的传统,由于作品较为接近口语,唱起来上口,所以在当时很受欢迎,有“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宋。叶梦得丈避暑录话》)的说法。这些情况都可以说明诗歌、诗人与民向音乐之间的紧密关系。毫无疑问,古代诗人们流下的大量的精美诗篇和曲子词,都是在民间诗歌与曲子的哺育之下放出灿烂光辉的,无论在文学还是在音乐方面都是如此。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第五篇】

关键词:传统思想;墨家

摘要:中国传统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关学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介绍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当中的儒家、道家、墨家的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华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华民族传统音乐体系在与西方所谓专业音乐体系的对照与比较中,呈现出了鲜明而特有的审美特征。纵观整部美学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发展其问出现过入、道、墨、法、佛、阴阳等诸多美学流派,但大体都被儒道两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儒道两家美学思想从先秦产生至今,始终贯穿音乐发展中。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善、和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在音乐内容与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乐情篇》)。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这就给我们一启示: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专业的音乐人才固然需要但通过音乐培养、扩展音乐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更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家和教育家,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政治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孔子认为音乐家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乐而不淫,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

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238年)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的生性的恶习的必须教育才能变善,因为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他主张音乐从实际出发,并随着时代前进而发展变化,但在音乐思想上仍有崇雅贬俗倾向。

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音乐文化揉合到了一起,它的核心是自然、虚静,渴望达到“大音希声”的境界。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学派以和为代表,他们也不提倡,甚至是否定音乐。老子的思想具有很多辨证的观点,如“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

老子在(《经》第十六)在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对统治阶级主张无为,对被统治阶级主张无知,因此,他反对一切欲望,而声音、颜色、味道正是引起人们欲望的根源,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爽,”(《道德经》第十二)所以要统统取缔。

而庄子对上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希望能够过一种“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理想生活,因此他对一切科学都是抱着一种排斥、否定的态度,他说:“五音乱耳,使耳不聪”,(《庄子·天地》)对音乐也是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

道家既然崇尚清静无为,爱好当然在题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观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上凡道家思想浓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来自我观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属性,钢筋铁骨的性格,不畏严寒的精神,隐喻知识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虚朗畅的泛音,三次出现梅花主题B,穿插A、C、D音乐作为烘托陪衬。梅花的洁身自好,清雅高旷,是作者对人格美的物(乐)化表现,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带有戏剧性,似梅花笑绽枝头,笑弄风霜,其韵昧令人回响不遗。道家不仅主张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无限,因此在音乐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时代一首咏梅诗句,可和此曲对照,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南朝梁、陈人何逊)。这首乐曲使我们不仅可以见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体昧到道家主张自然和人的统一,以自然观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组成部分。

三、墨家的音乐思想:非乐

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与的音乐思想相对立的乐派墨子名,生于鲁国。伟大的思想家、博学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在音乐上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墨子禁止音乐。墨子再三强调:“为乐,非也!”意思是,“从事音乐活动是不应该的啊!”

为什么墨子会这样说呢?墨子说:“如果是对百姓有利的,那么我是不敢禁止的。”战国时代的君王为了追求糜烂的生活,而大兴歌舞。为了制造乐器而征用大量,为了追求音乐的享受而把劳动力男性抓去跳舞和乐。而那种华丽的音乐却不能使百姓得到任何好处,所以墨子极其痛恨这种“音乐吃人”的现象,反对由于对音乐的需要而阻碍生产,坚决要求禁止音乐。此外,儒家宣称音乐可以消弭祸端,使得人们变得高尚,国家昌盛。墨子针锋相对地指出:音乐不能解决当时的三大问题——老百姓没有食物、缺乏衣服、没有休息时间。此外,音乐不能让骗子的人停止欺诈,不能使强大的停止欺凌弱小的,不能消除战争,不能让那些贵族停止对平民的蔑视,不能消除盗贼。所以在当时,墨家认为音乐是必须被禁止的。墨家音乐美学思想存在了一段时间后就消亡了,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仍以儒道二家为主。

中国的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的音乐的影响深远,至今所使用的音乐美学还源于传统。它是中国音乐发展的主导思想,也是几千年来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动力因素。我们作为现代人,要学会取传统其精华去其糟粕,随时代的变革、发展、开拓出新的美学思路,以传统的的音乐作为根基,运用好的音乐手段、方法为中国音乐,为世界文化艺术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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