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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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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一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的法。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学习20xx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二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立法基础。宪法监察是一个国家法治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宪法得到有效执行。在我国宪法监察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相关工作,从中学到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从“重视宪法监察的重要性”、“推动宪法监察的法治化进程”、“强化宪法监察部门的职能”、“提高公民宪法意识”以及“加强宪法监察的社会参与”五个方面,谈谈我在宪法监察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重视宪法监察的重要性是宪法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基石,宪法监察是确保宪法得以贯彻实施的手段。我们在宪法监察工作中要时刻牢记,既要尊重宪法权威,又要确保宪法权威得到有效维护。只有重视宪法监察的重要性,我们才能保持定力,抓住宪法监察工作的关键。

其次,推动宪法监察的法治化进程是宪法监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宪法监察工作的基础。在推动宪法监察的法治化进程中,我们应当把宪法监察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宪法监察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使宪法监察不受任何干扰。

再次,强化宪法监察部门的职能是宪法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宪法监察部门是宪法监察的主体,宪法监察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宪法监察部门的不懈努力。要强化宪法监察部门的职能,提高管理能力和监督能力,确保宪法监察部门能够履行好职责,有效执行宪法监察任务。

再次,提高公民宪法意识是宪法监察工作的基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公民的法律基础。要提高公民宪法意识,首先要加强宪法的普及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并尊重宪法。同时,还要营造宪法监察的良好环境,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宪法监察,加强公民宪法意识的培养。

最后,加强宪法监察的社会参与是宪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宪法监察不仅仅是宪法监察部门的工作,更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我们应当加强宪法监察的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宪法监察工作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在宪法监察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了宪法监察的重要性,推动宪法监察的法治化进程的核心意义,宪法监察部门的重大职责,公民宪法意识的培养以及加强社会参与的重要性。宪法监察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事业,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只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才能确保宪法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国家法治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三篇】

第一段:引言(大约150字)。

宪法是国家最高的一部法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公民,我认为学习宪法并思考宪法的含义对于维护国家法治和公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对于宪法中监察的机构和职责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和体会。

第二段:监察的意义与目的(大约250字)。

监察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机构和职能,是保证政府权力运行正常、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监察的目的是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防止腐败行为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监察机构的存在和工作,使得公民有了一种安全感,相信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犯。在我看来,监察的意义不仅仅是追责和惩罚,更重要的是预防和纠正问题,建立起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府运行机制。

第三段:监察体制创新与法治建设(大约350字)。

新时代的发展需要监察体制的创新,以适应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需求。我对于监察体制的创新有着深刻的认识。在新的监察机构设立后,实现了对监察权力的集中统一,避免了以前的分散和重叠。同时,监察法的出台,明确了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为监察机构提供了法律保障。这种监察体制创新有利于推动法治建设,使得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为公民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出自

第四段:宪法对公民的要求与责任(大约300字)。

作为公民,我们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益,但同时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宪法要求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遵循公民道德,重视社会责任。在监察方面,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我们可以通过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为监察机构提供有效的线索和支持。同时,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法制秩序。

第五段:我的体会与展望(大约250字)。

通过学习宪法和了解监察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宪法和监察对于国家和公民的重要性。宪法是法治的基石,监察是行政监督与反腐的重要手段。我希望未来,监察机构能够不断创新,提高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同时,希望公民能够更加关注宪法和监察,积极参与监察工作,共同推进国家法治和社会进步。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公平正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四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对党的十八以来反腐败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固化,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基本遵循。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优推8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持以身示范、以上率下,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一,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这次宪法修改,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其中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历史性成果,就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正确工作方向;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讲清楚宪法的政治属性,理直气壮讲清楚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理直气壮同违反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言行作斗争,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和纠正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彰显了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要带头做尊崇宪法的模范,对宪法法律心存敬畏,使宪法精神根植于心;带头做学习宪法的模范,着力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提高依法决策、办事、管理的能力;带头做遵守宪法的模范,让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带头做运用宪法的模范,以法治保善治,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抓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进校园,使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步入法治轨道。

第三,带头主动接受监督。一方面,要切实当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心存对信仰的敬畏、对组织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对群众的敬畏、对责任的敬畏,做到能够知止;始终手握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做到克己奉公,自觉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把接受法律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审视自我,及时发现和改进缺点和不足,坚决避免出现问题,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着力保障和推动监察法实施。这次宪法修改,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监察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主要职能职责,与行政监察法相比,监察职责更清了,监察权限更广了,监察程序更严了,监察范围更大了。我们要以贯彻实施监察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第四,带头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宪法、监察法贯彻实施,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市一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党对宪法和监察法实施的全面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既有效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又不断强化教育监督、增强监督政治效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持续深化“落实不力”专项整治,着力推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转变,大力强化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导向,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标志着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部署,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好全体党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管好全体公职人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效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当代中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最突出、最鲜明、最根本的特征。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监察法开宗明义,明确党对国家监督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依纪依法反腐败的根本保证,依纪依法反腐败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讲党性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领袖权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党的忠诚卫士。派驻机构要坚持党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自觉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报告请示工作,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采取监察措施、提出处置意见和审查意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向省纪委监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二是深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监察法是国家反腐败立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纯粹忠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面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新要求,面对新进人员多、审查调查经验不足等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提高知识储备,补齐自身短板,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争做纪法皆通的“专才”、善用纪法思维纪法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

三是持续深化“三转”。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把行政监察变为国家监察,把党内监督“一个全覆盖”变成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要求我们在坚守纪委职责的同时,向监察职能深化拓展。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面履行、一体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要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恪守权责边界,不缺位、不越位,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克服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问题。要抓住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厚爱贯穿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把公权力作为核心内容,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根本遵循,保持党员队伍和公职人员队伍纯洁。

四是增强纪法意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自觉遵守纪法、用好纪法、捍卫纪法。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既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衔接、优势互补。要自觉运用纪法思维和纪法方式,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教育挽救干部,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广阔地带设立层层防线,又与法律惩处贯通,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要精准把握纪法边界、执行尺度,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该贯通的时候贯通,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监察法赋予监委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要全要素试用监察措施,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贯彻执行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梳理细化、流程再造,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纪法轨道上行稳致远。派驻机构要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用足用好12项调查措施中前4项措施,根据授权用好其他措施手段,有效推进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

五是严格纪律约束。派驻机构既有执纪监督权,又有部分审查调查权,派驻干部很容易成为拉拢腐蚀和“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高度警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要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权限,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要切实改进作风,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坚决抵制“四风”,培养严实深细作风。要切实强化自律,禁忌面前不伸手、不下嘴、不跑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要严格问责追究,对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坚决查处问责,决不护短遮丑,用铁规铁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有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快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应注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扛牢使命担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赋予监委宪法地位,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监察法确立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国家监察工作领导体制,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自身职责使命,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必须准确把握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注重监督的基础上,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其职能权限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明显不同。监察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加强日常监督,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处置,还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必须深刻领会监察全覆盖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也亟待完成全覆盖,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在我国,一切行使公权力的机构都被称为“政府”,是“广义政府”。“广义政府”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眼中同样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反腐败工作实践也证实这些领域同样存在腐败风险,不应当是法外之地。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监察对象是六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填补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三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又要依据宪法监察法加强监察工作,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要考虑纪律要求、又要兼顾法律规定,健全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并在搞好纪法贯通的同时实现法法衔接,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拉高境界标准。监察体制改革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新的任务和使命,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新目标、找出新差距、定出新措施,做到“六提”,全面提升工作格局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解决工作境界不高、职责定位不准的问题。自觉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大局和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断提升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审视问题的能力,增强主动研究谋划工作的意识。二是提高工作标准,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问题。加强横向纵向比较,看见优秀学、比出差距追、找出问题改,精心谋划用心打造更有亮点、更有特色的工作,努力追求最好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提高能力素质,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持续以上级要求、职责任务、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人民群众期盼这“四把尺子”深入查找精神状态、质量标准、执行落实、制度机制、纪律自觉、作风养成上存在的不足,在加强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四是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的问题。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端正态度、把握细节、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错误、任何一处疑问、任何一点瑕疵,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现实的检验。五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节奏拖沓、推进迟缓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好督查督办,在纪法规则范围内,什么措施有效、高效、管用就用什么措施,在准、高、强、好的基础上全面提速。六是提升精神面貌,解决萎靡困顿、畏葸不前的问题。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坚持原则,锤炼过硬作风,始终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亮剑、不徇私情,始终做到思想态度最正、工作能力最强、纪律作风最硬。

三、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履行好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使命,根本在认识,关键看行动。必须强化目标导向、坚持干字当头,努力做到思路常理常清、问题常找常改、办法常用常效、效率常抓常高、面貌常干常新,切实把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扛在肩、抓在手、干到位。一是围绕思想武装干。坚守理论武装、思想武装这个政治机关的“根”和“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做到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围绕职责任务干。直面新形势新任务,立足自身职责使命,不断加深对“应当干什么、权限边界在哪里、怎样去干”的认识和理解,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胸怀青岛、放眼全国,胸怀全面从严治党、放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胸怀纪检监察工作、放眼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研究制约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障碍,不断提高工作水准。三是围绕工作重点干。瞄准“率先走在前列”的目标,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研究谋划工作,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省纪委部署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质量、时间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不断提高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围绕落实落地干。强督查、深谋划、配力量、健机制、优流程,探索形成适合自身的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统筹协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五是苦干实干加巧干。不叫苦、不喊累,不惜汗水、勇于奉献;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抓好队伍融合,发挥好干部积极性,沉下心来谋发展,扑下身子干工作。强化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六是围绕过硬纪律作风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宽打窄用”的要求,将严明的纪律、“严实深细”的作风锻造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基因,融入血脉、浸入灵魂,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五篇】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约束国家机关和公民行为的准则。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统一和规范国家机构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作用。宪法的制定、实施和监察,对于保障国家法制的建设和公民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中对监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建立健全的监察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宪法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责,明确监察委员会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察权限。同时,宪法还提出了保障监察工作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确保监察工作能够公正、公开地进行。

第三段:宪法监察的重要作用。

监察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宪法监察的建立,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滥用职权、腐败和不正当行为,保障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公民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宪法监察还能增强群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度,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

第四段:我国宪法监察工作的进展与挑战。

我国宪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建立了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内的监察体系,并将监察纳入宪法的法律层面。然而,宪法监察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平衡权力监督和保障权益的关系,确保监察工作不被滥用。此外,监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思想观念转变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

第五段:加强宪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宪法监察工作,应该加强监察立法,明确监察的职责和权限,完善监察体系和机制。同时,还要加强对监察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执法能力。另外,要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健全有效的申诉和举报机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监察工作,推动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只有全面健全宪法监察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宪法的实施,确保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为人民服务。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六篇】

宪法监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宪法的实施与执行,确保国家各项政策和法律的合法性、合理性。近年来,我有幸参与了一些宪法监察的工作,通过实践和思考,对于宪法监察心得有了一些体会,深感宪法监察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宪法监察的意义不仅仅是维护宪法的权威,更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它是宪法实施和执行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确保国家法治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宪法监察,可以纠正违法违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维护公民的法律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第三段:宪法监察的困境与挑战。

宪法监察在实践中也面临着困境与挑战。一方面,宪法监察的权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一些违法违宪行为常常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宪法监察的执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监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法治意识等方面的不足。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监察的作用,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议题。

第四段:宪法监察的改革与完善。

为了克服宪法监察的困境与挑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首先,应加大对宪法监察权威性的维护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宪法素养。其次,要完善宪法监察机构的组织结构,加强对监察机关的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的提升,确保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此外,还需要建立起与宪法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宪法监察的权责和程序,确保宪法监察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五段:个人感悟与收获。

通过参与宪法监察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和法治的不可或缺性。宪法监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从事宪法监察工作的一员,我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将依法守规、秉公执法作为办案的基本原则,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努力为宪法监察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宪法监察是宪法实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保障国家的法治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宪法监察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和挑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监察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与宪法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可以提高宪法监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同时,作为参与宪法监察工作的一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宪法监察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七篇】

社会意识具有抽象性,宪法意识则将这种意识行为真实直观地体现出来。公民要具备宪法意识,就要求公民对宪法有充分的认识,包括宪法的观点以及宪法中所表达的思想,都能够深入理解,并在具体的行为中发挥其价值。人们具备宪法意识,不仅要掌握宪法知识,还要了解基本原则,理解宪法所具备的功能,评价宪法的执行情况。当一个人具备宪法意识的是时候,不仅要保护好基本的人权,还要认真行使人权。宪法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前途,也关乎到民生,宪法具有权威性,需要认真维护,这也是党的权威的体现,对人民的共同意志予以尊重的表现。对宪法的尊严予以维护,就要确保宪法有效实施,使得人民的根本利益得以保障。20__年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的建设和发展要走法治中国道路。中国的法治化,就要对宪法予以尊重,对于宪法的内容严格遵守,这与宪法意识具有直接相关性。现在的大学生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栋梁,也支撑社会良性发展的骨干力量,中国要走法治建设道路,大学生是主力军,所以,大学生要树立宪法意识,对宪法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从当代的大学生宪法意识情况来看,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忽视了宪法的重要性,甚至对于宪法没有基本认知。他们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获得宪法知识,这门基础课也成为非法律专业大学生领会宪法精神的主要途径。在大学生的宪法教育中,基础课作为教育的主要阵地存在,使得宪法知识在高校教育中所占据的地位凸显。所以,在当前的大学生基础课教育中,宪法意识培养至关重要,也是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主要研究课题。

一、在“基础课”中对大学生实施宪法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在‘噻础课”中对宪法教学内容没有准确把握。

在高校的统编教科书对中国的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制度加以介紹,在对大学生展开教学中,一些教师着重于宪法特点的教学,主要讲授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些教师更多地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每一名教师的教学倾向不同,传递的重点内容也不同,但是不管教师对于宪法的哪一部分内容予以关注,都是对宪法的条文高度重视,却没有注重宪法精神,没有通过教育途径传承宪法精神,这就导致大学生没有自觉投入到宪法知识的学习中,对于宪法没有产生认知,宪法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也不能产生影响,甚至造成大学生对宪法产生认知层面的偏差。另外,教师对大学生进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中,过于强调公民享受的权利,没有讲解公民需要履行的义务,导致大学生对宪法的理解产生偏差,他们认为宪法可以用于维护公民的权利,却不知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体,强调个人权利,却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导致大学生自私的表现。

(二)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没有合理运用教学方法。

“基础课”教学中的课时有限,每一堂课的教学时间有限,通常在教学中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将导论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教师在教学中以理论传递为主,不会引入生动有趣的实例,更不会将学生所熟悉的安全以及社会热点融入到教学中,而是以完成教学任务为主,教学内容抽象,采用平铺直叙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对宪法教学难以产生兴趣,甚至产生了心理排斥感。在宪法教育中也会采用课外教学辅助手段,但是,运用的方法比较简单,通常宪法的教学内容是理论教学,即便运用课外辅助教学的方法,也没有摆脱这种模式,导致多数的大学生对于这门课程缺乏积极意识,甚至一些大学生错误地认为宪法教育就是政治课教学中的一部分,特别是理论教学中没有引入实例的时候,不能用学生能听懂的方法对宪法的内容予以解释,让学生在听课的时候有云山雾罩的感觉。这样的教学课堂上,学生对于理论知识即便是记住了,也不能深入理解,更不能有效运用,对于各种社会现象不能运用宪法做出判断,更不能运用宪法做出理性分析,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没有得到培养。

(三)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没有培养学生宪法至上的宪法意识。

我国开展宪政建设的时间相对较短,在调整宪法的时候明显力度不够,与民法的调整和刑法的调整相比较,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在现代的生活中,各种违反宪法的问题存在,甚至还会有逃避处罚的现象,这就是不尊重宪法的表现,严重影响法制社会环境的和谐。为了让更多的人真正意义地理解宪法,就要以教育作为主要的途径,特别是大学生教育,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展开“基础课”教学,就要对宪法教育予以高度重视。但是,从当前的教师“基础课”教学情况来看,在宪法教学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导致学生对于宪法教育没有予以重视。比如,教师对于宪法教学的时间压缩,讲解的内容多,速度快,没有扩展讲解,甚至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就会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存在误解,即宪法是可学可不学的课程。教师的这些行为导致学生对宪法教育的不尊重,对宪法的重要性也不予正确认识。教师对大学生的宪法教育逐渐弱化,大学生对于宪法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也难以激发起来,导致许多学生对宪法的认识过于片面,没有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对民主的概念没有全面认识,没有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不能用宪法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立足“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宪法教育中要加强宪法至上的观念培育。

宪法的概念与普通的法律概念存在相关性,但是存在不同。除了在教学过程中引入宪法的内容以及相关的规定之外,还要在宪法教育中持有传承的观念。比如,在宪法教育中帮助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对于权力制约有所正确的认识,能够正确理解宪法至上。这是由于高校在“基础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需要强调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与任何的权威相比较都要高,在宪法中,一切权力都由人民群众享受,宪法教育中要让大学生将这一点正确理解并深藏在心中,注重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对“人民主权”从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当然,落实到具体教学中,需要将理论知识与学生的实践生活相结合,将各种知识内容之间建立关联性,注意将公民权利意识突出,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一致,不具备权利的特殊性,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认真履行义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对宪法整体把握,甚至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出发予以讲解,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发展过程,对中国宪法的历史脉络予以探索,了解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是如何完善的,哪些宪法内容进行了修改,一些宪法内容为什么被废除等等,从宪法的背景出发来对宪法精神予以理解,对于宪法的概念予以分析,对于宪法作为基本法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正确认识。

(二)改进第一课堂的宪法理论教学。

教学内容收集宪法史料、整理典型宪法案例,采集、建立宪法案例资源库。教材灵活采取教材+活页的方式弥补统编教材的不足。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方法训练大学生的宪法思维。打造精品网站、建立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或其他传播方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澄清大学生头脑中存在的宪法观念误区,及时回应宪法实施过程中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增加基础课宪法教育的新颖性、直观性、互动性,增强大学生的宪法意识。

(三)打造第二课堂的宪法实践教学。

“基础课”教学中对宪法教育方式予以完善,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的宪法意识予以培养。宪法要切实地发挥作用,就要体现在实施中,宪法要发挥其权威性,也要在实施的过程中体现出来。对大学生的宪法教育中,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而是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从多个渠道展开教学。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就可以展开宪法教学,无论是教学内容上,还是教学的形式上,都按照宪法规范制定,让学生在参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领会宪法精神。学生在自身实践中对于宪法产生心理层面的认同,在从事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就能够以宪法作为行为标准。

由于当前存在宪法实践活动不足的问题,教师在展开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就可以将个人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展开实践教学,将学校的资源合理利用塑造教学环境,将教学与大学生的学习相结合,使得宪法实践教学顺利展开。对大学生展开宪法实践教学,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

其一,实地组织参观考察展开宪法实践教学。带领大学生走出校园,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积极参与法律咨询等服务,完善宪法认同教育的实践机制。教师为学生创造学习条件,组织学生参观与宪法密切相关的地方国家机关等部门的考察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宪法的实践应用能力,如此可以对宪法形成感性的认识。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有关机构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活动,比如了解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体验民主运行的程序,有助于形成对宪法重要性的深入理解。

其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展开宪法实践教学。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宪法有关的社会招聘、强拆、各种侵权问题产生,让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服务活动中,接触宪法案件,了解案件形成的过程,让学生运用宪法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从而是宪法知识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对于公民宪法意识的培养具有现实意义。教师可以利用每年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学生群体中宣传宪法精神,也可以让学生在校园内宣传,教师可以安排固定时间在学校中开展宪法纪念活动,逐渐形成固定的形式,每年都举行,可以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意识。

其三,采用社会调查和分析的方式展开宪法实践教学。重视校园宪法文化建设,在宪法日组织宪法宣誓和其他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情景剧、宪法知识竞赛、讲宪法故事、学宪法人物等活动来感受宪法、认知宪法。让学生将所学理论运用到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当中,并展开调查,对于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对宪法理论能够进一步深化研究,帮助学生理解宪法精神,激发学生从宪法的角度出发探索社会问题。对于社会调查,教学可以根据教学内容予以安排,并要求学生将调查获得的资料做出总结,撰写分析报告,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能力。

其四,积极参与法律规范的立废改。由于法律存在滞后性,国家每几年对现行法律进行一次修订,修订时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征求民意,发挥媒体的载体作用,包括网络、报刊等等都可以充分利用起来,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公民提出的建议,大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到这样活动中,也可以发表文章,在同学之间讨论这方面的议题,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就会深入理解宪法。宪法意识形成离不开宪法知识,而稳定的宪法意识则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发挥“基础课”的渠道作用,运用创新教育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准确定位。

(四)转变宪法教育观念。

高校在“基础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全面宪法教育,往往会存在不受学生理解的问题,教师对于课堂教学质量停留在传统的应试教育层面,学生通过考试即可,就会影响教学效果。由于高校对于宪法教育没有更新观念,导致社会对于宪法至上的观念缺乏。但正是因為社会缺失,就需要在高校教育中倡导。高校教育中注重法制教育,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在宪法教育中就要围绕着法律这个核心展开,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护,而宪法是根本大法,学生树立宪法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高校教师就需要认识到培养人才的时候,如果人才的宪法意识缺失,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非常不利,对社会的稳定非常不利。面对宪法不能得到普遍尊重的问题,高校就要强化宪法教育,将宪法精神传承给学生,让学生继续传承下去,对宪法的落实承担责任。宪法要能够切实地执行,就需要发挥其社会心理效能。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要将宪法知识有效地传递给学生,要做到逐渐深化,而不是一蹴而就,采用旁征博引的方法让学生对宪法有正确的认识,通过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对自我行为做出调整,逐渐地对宪法在意识层面有所认同。当学生对宪法的认识达到这个层面的时候,就会自觉自愿地按照宪法的要求去从事各项活动,在行为上予以控制,并通过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传递的方法将宪法向其他的人传递,如此起到宪法传承的作用。

三、结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在高校的“基础课”教育中,主要发挥的作用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宪法,让他们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其中不仅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还对公民享受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予以规定等。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执行,所以,大学生要学好宪法。在“基础课”上对大学生开展宪法教育,就是要让大学生知道,宪法是具有统帅地位的,通过采用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让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将宪法作为自己的信仰,从而自觉地遵守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从当前的大学生宪法教育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缺乏合理性,学生对于这门课程教学没有正确认识,这就需要具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以提高“基础课”教学质量,让大学生真正意义地接受宪法教育,提高宪法意识。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相互促进的“大思政”教学模式下,力求通过大众化、实践性、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宪法教育和宪法宣传,培养宪法思维、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大学生知行合一积极参与法治中国建设,造就新时代担当民族复兴使命的有为青年。

学习宪法监察法心得体会【第八篇】

党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一是要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

二是通过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

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特别是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让我们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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