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实用票据组工作总结范文 票据工作总结范文汇聚精编5篇

网友发表时间 677561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实用票据组工作总结范文 票据工作总结范文汇聚精编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票据组工作总结【第一篇】

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ba)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简介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5千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编辑本段票据特点

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由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须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目前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突出特点

一、信用好,承兑性强。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就把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对企业来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就如同收到了现金。

二、流通性强,灵活性高。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申请贴现,不会占压企业的资金。

三、节约资金成本。对于实力较强,银行比较信得过的企业,只需交纳规定的保证金,就能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进行正常的购销业务,待付款日期临近时再将资金交付给银行。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上述优点,因而受到企业的欢迎。与此同时,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等犯罪行为呈现上升势头,有些企业深受其害。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资信状况良好的法人组织签发,并由开户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一种票据.它是目前企业间相互结算的重要方式之一。

票据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签发汇票

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清单,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般为一式三联,银行信贷部门一联,银行会计部门一联,付款单位一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待银行审核完毕之后,在银行承兑协议上加盖银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并至少加盖一个经办人私章。

支付手续费

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定,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进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开户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承兑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每笔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

银行承兑汇票

包买是指银行根据包买申请人(持票人)的申请,无追索权买入其持有的、由符合同业授信管理规定银行承兑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远期银行汇票的一种授信业务。

适用对象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公司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

1、存在改善财务状况需求的大型集团客户,尤其是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

2、财务制度较为严格,希望降低票据应收风险的企业,主要是大型外商投资企业。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优点

1、买方的最终付款风险转由银行承担,在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银行对已支付的贴现款项无追索权。

2、卖方远期应收票据变为即期的现金收入,财务状况得到实质改善。

3、卖方资金周转率提高,便利资金周转。

出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承兑

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它以出票行为的成立为前提,承兑行为必须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作成并交付,才能生效;承兑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定。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在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文句(即“承兑”字样)已经印在汇票的正面,如“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无须承兑人另行记载,承兑人只需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在承兑日期栏填明承兑日期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在开户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五)满足开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

(四)开户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申办程序

客户向开户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贴现手续。

四、服务渠道

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营部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付款

付款是指票据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按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付款是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并且只以支付票据上记载的金额为限,如果是给付实物或者其他有价证券,都不构成票据的付款;付款是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票据一经付款,票据关系得以消灭,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其票据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绝拒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持票人依照《票据法》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项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证明,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银行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帐户。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帐户支付汇票金额。

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金额转帐收入持票人帐户,视同签收。

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但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追索

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背书转让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两次或多次贴单背书的,盖齐缝单(法人章、财务章)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须由票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担当。保证人对合法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银行承兑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保证人应当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其中,第(一)项、第(五)为保证行为的必须记载事项,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上列第(二)项的,以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保证人住所。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上列第(三)项的,以出票人或承兑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影响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银行承兑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真伪识别方法:

重要。现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痕迹。

齐全。

3.准确性:

无错项,指票据的行名、行号、汇票专用章等应准确无误,背书必须连续等。

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

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则软、绵、不清脆,而且票面颜色发暗、发污,个别印刷处字迹模糊。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汇票号码正、反面分别为棕黑色和红色的渗透性油墨,用手指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感,假票的号码则很少使用渗透性油墨,而且用手指触摸时凹凸感不明显。

票据组工作总结【第二篇】

1、经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贷款卡(卡号和密码)和贷款卡回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上年末及最近一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以上资料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且提供原件,下一年度年检后办理贴现时再行提供)

7、委托书(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

8、与直接前手的购销合同,9、合同期内的的增值税发票。

购销合同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红色),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红色)。(购销合同日期在前,开出增值税发票日期在后。购销合同金额大于增值税发票金额,增值税发票金额大于汇票金额。合同与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一致。)

以上资料均为a4纸复印件。复印清晰。

贴现合同上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贴现凭证上加盖企业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章。

贴现企业在平顶山市商业银行开立账户。

贴现期限计算:异地汇票到期日加叁天,同城汇票到期日加壹天。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资料

卖出行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身份证、税务登记证、金融机构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合同、发票、查询书、银承汇票、直贴贴现凭证、转贴贴现凭证复印件。查询书、直贴贴现凭证、转贴贴现凭证、银承汇票复印件上加盖业务公章。

以上资料均为a4纸复印件。复印清晰。

转贴现合同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转贴贴现凭证上加盖银行预留印章。

票据组工作总结【第三篇】

朱德轩

一、工作表现

(一)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为做好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一是爱岗敬业讲奉献。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二是锤炼自身讲提高。经过三个月的学习和锻炼,我在岗位上能严格按照交通协管员的水平来衡量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好交通协管员的各项职责。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在不断工作和探索中使自己在工作水平上有所提高。

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三)强化职能,做好服务工作。工作中,我注重把握根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这是作为道路交通协管员的职责。工作中,我把服务放在第一位,例如:热情告知乘车方式或路线、答复自已所知道的地址,为路人解决难题等等,这就需要耐心、热心、关心,才能使得路人安心、放心。在这三个月里,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我都积极主动的解决,与同事团结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会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希望把工作圆满完成,更好更多的服务群众。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个月的试用期对我个人来说是一次突破,对于这个岗位这个职业我从无到有,成绩是有的。但是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主要是学习、服务上还不够,我深知在社会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不断学习提高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认真学习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多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向标兵看齐,努力把自己交通协管员的岗位站得更好,干得更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保持优点,改正缺点,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为道路的畅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2年3月18日

票据组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单项选择题

1.《_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b)。

4.下列各项中,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c)。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定日付款的汇票c.见票即付的汇票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5.下列可导致票据无效的签章是(a)。

7.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d)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a.一个月b.十日c.六个月d.三日

8.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向的结算方式是(b)。a.汇兑 b.委托收款c.银行汇票d.支票结算 9.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d)。

a.签名b.盖章c.签名加盖章d.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11.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c)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自《_票据法》 12.票据挂失,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b)内没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a.出票人b.收款人c.失票人d.被书人

17.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的(b)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

‰ ‰

a、圆珠笔 b、蓝色钢笔

c、碳素墨水或支票打印机 d、经上均可以

c、票据复核员 d、上述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

24、汇票专用章由(d)保管、使用。a、汇票保管人员 b、签发人员

c、编押人员、压数机保管人员 d、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

25、(a)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托收承付 d、支票

c、用途更改经出票人签章证明 d、大小写金额不符

28、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利息部分计算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c)利率计算的。

a、单位定期存款 b、定期储蓄存款 c、流动资金贷款 d、贴现

29、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b)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a、保证 b、不得转让 c、贴现 d、质押

39、(b)不是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a、收款人名称 b、代理付款行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40、票据的管理部门是(c)。

a、_ b、财政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银监部门

41、见票即付的票据,付款行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c)的罚款。

a、‰ b、‰ c、‰ d、1‰

42、因更改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认定汇票效力的,人民法院认定为(a)。

a、票据无效 b、原收款人更改的票据有效

c、持票人更改的票据有效 d、出票银行更改有效

c、背书日期 d、持票人以票据质押的在背书人栏记载“质押”字样

49、(b)是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a、付款日期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账号 d、代理付款行名称

50、办理支付结算,银行因工作发生差错,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a)计付赔偿金。

c、承兑申请人 d、申请再贴现银行

57.关于“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只能是签名 b、只能是盖章

c、只能是签名并盖 d、可以是签名或盖章

二、多项选择题

1.商业汇票包括 (ac)

a.银行承兑汇票b.商业汇票c.商业承兑汇票d.银行汇票

2.《票据法》规定了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abcd)

3.以下对票据权利描述正确的是(abd )。

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在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d.在承兑银行开户半年以上。5.《票据法》对背书作了如下规定(acd)。

a.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b.背书的记载为票据的任一面c.后手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d.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6.背书绝对记载事项包括(bc)。

a.背书日期b.背书人签章c.被背书人名称d.背书人账号

7.票据的(abc)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a.票据金额b.日期c.收款人名称d.账号

8.《票据法》规定了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abcd )。

a.表明“汇票”的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确定的金额和出票日期d.收、付款人的名称 9.下列行为属于票据欺诈的是(abcd)。a.伪造、变造票据的 b.签发空头支票或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c.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d.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abc )

a、背书人签章 b、被背书人名称 c、背书日期 d、票据金额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e、转让

b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性的商品交易关系

c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送单据复印件 d 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15.下列事项中,汇票必须记载的有(ac)。

三、判断题

1.单位签发商业汇票后,必须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对)2.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对)3.查询查复是正确办理支付系统业务、确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有力保障。处理查询查复要求规范、严谨、及时、准确,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对)4.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对)5.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对)6.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对)7.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对)8.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对)9.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对)10.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11.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对)

15.承兑银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挂失解除。(对)

16.对于查询2次(含2次)以上的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查复行应在查复中注明他行已查并注明查询次数。(对)

17.票据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票据无效。(对)

票据组工作总结【第五篇】

金秋十月,我收到了期待已久的票据营业部报到通知。从参加票据营业部的报名开始,通过笔试、面试,经过层层筛选,我终于有幸成为票据营业部的一员。对我来说这是职业生涯上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人生的一个新的挑战。

怀着愉快欣喜的心情我来到了票据营业部这个崭新的环境,加入了这个崭新的集体。从第一天的报到,到业务培训班的开始,从票据营业部总经理的讲话,到各位处长领导的授课,我被票据营业部积极、紧凑的工作氛围所感染,使我以也最快的速度进入了票据业务的学习中。

在前期的学习中,通过开班典礼和票据业务概况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的市场,同业的发展和我票营的主要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感到,票据业务是一项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市场,而同时又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风险的业务,这促使我更认真的对待接下来的各类具体业务操作学习。

对运作的对象,也就是信贷对象均要符合信贷条件。而两者侧重又稍有不同,一般贷款业务中对企业的资产、信用分析较多,而贴现业务中更要注重票据的真实性和交易的真实性。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中,以往的票据初审为会计部门,复审为信贷部门,而在票营三审为会计部门,这让我认识到了票据的真实性尤为重要。对于卖出业务,由于以前没有接触,我只有通过阅读汇编和听课后,反复思考、理解,弄懂原理,融会贯通。在内部管理的业务学习中,会计核算是我的薄弱环节,只做过半年内勤的我对目前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不甚了解。好在授课老师讲解明了,由浅入深,使我对会计管理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同时对会计核算的分录有了正确的理解。通过风险管理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的认识,纠正了我以前认为票据业务只有操作的风险的片面理解。在票据系统操作培训中,我认真对每一类票据案例输入、操作,在出现系统故障的空隙时间里,和同事、老师认真探讨输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每一个案例的测试。

通过四周的学习我从票据业务的经营品种到操作流程,从内部管理的原则制度到管理办法都有全面清晰的了解,并且通过考试强化了概念,加深了印象,通过上机熟悉了操作系统,促进了对业务的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这四周的学习使我对票据业务的发展、特别是今后票据业务的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

票据业务学习小结的一项资产业务,是诸多贷款方式中的一种。而对票据市尝票据业务却知之甚少。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票据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建设和金融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间贸易流通的增加,票据作为良好的支付中介,以其操作方便、流动性强等优势获得了企业的青睐。去年我国年度票据签发量达到万亿元,并成成倍增长趋势,票据市场日益繁荣。

同时票据市场作为衔接中央银行和企业的短期资金融通场所,也在一国货币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票据市场的繁荣,央行对票据市场也投入了较强的关注和支持。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尝扩大市场参与主体、建立票据交易中介机构等设想和构思不断在业内研讨和发布,表明了央行对促进和规范票据市场的发展的决心。

有了繁荣的市场和政策的支持,票据业务也就成了各家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目前在各大商业银行中只有工商银行率先成立了票据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我行较多的分支行开办了票据业务为我票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指明了方向。票据营业部作为全系统票据业务的经营管理机构,既承担了票据业务的经营职能,也要做好系统票据业务的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发挥票营的优势和作用,成为票据市场的迎领者。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67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