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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见义勇为工作总结范文(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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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见义勇为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乡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强力推动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确保我乡域维稳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形成齐抓共建合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重要载体,努力推动形成“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了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证和推进大路铺乡见义勇为工作的稳步、深入地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信息畅通,延伸触角,及时发现先进事迹

我乡进一步加强了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信息收集,对各个村委会和居民进行了动员工作,要求村居委主动上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上报。同时,与公安部门、宣传部门等部门保持信息沟通,及时发掘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努力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件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且在第一时间对各类信息进行核实、上报。

三、调动资源,以人为本,保护和关心先进人员

我们时刻关心和爱护着见义勇为人员,嘱咐其所属单位及村委会在日常生活中帮助解决他们最需要、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和困难,为见义勇为人员办实事、做好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人民群众意识

我乡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宣传栏、横幅、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对见义勇为的良好道德风尚进行宣传;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表彰会等形式把见义勇为宣传与见义勇为表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为社会树立学习的榜样,增强见义勇为行为的光荣感。在今年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中,见义勇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全乡进行宣传,如利用校园广播在学生中提倡见义勇为,在平安慈利巡回演出现场也设置了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与事迹的展示版面,使人民群众认识身边的英雄,鼓舞和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营造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平安建设,全民参与,人人争当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乡虽然有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人口结构,但人民群众参与热情高,尤其是每位在职的工作人员,深谙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的道理,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基本最首要的工作,于是见义勇为就成了整个**地区的良好风气。

2023年见义勇为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崇尚公平、正义、文明的社会风气,动员全乡人民发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江综治办1号文件精神,我乡分别于3月12日、3月18日、3月20日在场镇上镇开展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乡综治办工作人员向赶场的群众发放了《见义勇为相关知识》100余份,张贴“ 见义勇为”宣传挂图12副,同时利用三个逢场日向广大群众宣传并播放了《四川省见义勇为专题片》,向大家宣传了挂图上刘学坤、陈波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号召大家向英雄学习。参与宣传活动的村民都纷纷表示,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大力弘扬,勇做见义勇为市民。为了在全乡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氛围,我乡积极倡导村民勇敢行动起来,当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为建设和谐文明新太平做出贡献。

二、有关见义勇为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尽快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委会。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是关键。目前我乡还没有一个由基金会筹委会具体落实基金筹集和基金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此状况,建议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委会,由乡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委会成员, 由基金会筹委会具体落实基金筹集和基金会筹建工作。基金会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综治办。

大力表彰,弘扬正气。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是建立见义勇为基金的宗旨,也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积极性的主要措施。一是把经常性表彰奖励与集中表彰奖励结合起来。发动组织各村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见义勇为人员做到发现一个,上报一个,奖励一个,教育一片。适时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等形式,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集中奖励,以形成表彰奖励的规模效应,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影响。对重大见义勇为典型,及时上报县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二是把表彰奖励与社会宣传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见义勇为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不但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而且也要宣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新人新事,宣传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的显著成果。力争通过表彰奖励和社会宣传,使全乡老百姓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超过90%。三是把表彰奖励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见义勇为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信息收集上报、表彰奖励审批和基金筹集管理制度,使我乡见义勇为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2023年见义勇为工作总结【第三篇】

弘扬正气,惩恶扬善,历来是中华民主的传统美德。xx镇党委、政府历年重视见义勇为工作,多年来我镇始终把见义勇为工作做为社会治安中和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xx年以来在县政法委和县综治办的领导下,开展了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使得我镇见义勇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活动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xx镇专门成立见义勇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政法书记任副组长,武装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广播站、团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中小学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使见义勇为工作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引起重视

镇党委大力广泛宣传《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宣传车、报告会等各种相识开展宣传活动,学校采用宣传栏、宣传窗、墙报、学习园地等方式开展,用先进事迹教育人、鼓舞人,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25条,达到各村、学校、站所社悬挂横幅不少于1条,书写标语7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出板报25期,举办报告会1场次,受教育人数1万人以上,出动流动宣传车10余次。通过宣传和教育把社会各界人士都动员起来,增强他们同一切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和信心,狠狠地打击了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抓表彰,弘扬正气,抓严惩,惩恶扬善

为进一步动员、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敢地与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推动道德风尚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镇综治维稳中心始终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表彰,一手抓打击。作为弘扬正气,惩恶扬善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不怕牺牲,见义勇为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对偷抢、破坏、打击包袱的不法人员一经抓获,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给予大力宣传。同时镇综治维稳中心在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严打偷盗行为,真正达到了弘扬正气,惩恶扬善的目的,有效地推动了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

活动期间,全镇各村、学校、站所密切配合镇综治维稳中心开展活动,组织学习《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使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本次活动时间长、范围大、内容多,今后,镇综治维稳中心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先进典型宣传,使见义勇为活动再上一个台阶。

2023年见义勇为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见义勇为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性,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作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地也要成立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宣传、综治、公安、民政、人力社保、卫生、教育、财政、司法、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并在公安部门设立见义勇为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要建立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见义勇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见义勇为人员领导分层联系制度,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宣传部门:负责将见义勇为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策划主题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综治部门:负责将见义勇为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指导督促各级综治成员单位抓好见义勇为职能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见义勇为工作的日常事务,指导、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对不符合烈士条件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因公牺牲认定工作;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保障、宣传;协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见义勇为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对见义勇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伤残等级审核、报批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见义勇为行为视同工伤情形的认定以及认定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没有职业的见义勇为人员和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属或子女,提供就业援助,优先安排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岗位。

卫生部门:负责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医疗工作。在市、县二级设立定点医院,实行先抢救、先治疗、后付费的原则;根据见义勇为工作机构的意见,适当予以减、免、缓交医疗费用。

教育部门:对获得省、市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致残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在中考、高考中给予政策享受;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给予减免学杂费等就学资助。

财政部门:负责将见义勇为奖励、保障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对资金财务管理实行监督。

司法部门:负责为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提供法律援助。

工商部门:负责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营业执照。

税务部门:负责对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奖金或奖品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减免税收。向企业募集的见义勇为基金,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质监部门:负责为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或分会、工作机构免费办理机构代码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家属,免费办理机构代码证。

三、切实发挥基金会作用

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基金会,作为政府见义勇为职能工作的有益补充,并充分发挥其在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倡导和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重要作用。

各县(市、区)要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法在财政保障、税收减免、资金募集等方面,对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帮助基金会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要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筹款计划,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发动社会各方人士积极参与和支持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工作。建立完善基金会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内部运作,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发挥社会团体的优势,加强对外联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拓展救助渠道,使见义勇为人员在接受政府抚恤、救助的同时,也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与帮助,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见义勇为人员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奖励保障机制

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程序,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抚恤、救助工作机制,及时安排奖励和保障经费,逐步形成评选表彰制度化、服务保障社会化、抚恤救助规范化的见义勇为保障体系。结合我市见义勇为工作现状,适时研究出台《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明确有关政策待遇,落实奖励和保障措施,使见义勇为人员精神上有慰籍、治疗上有保障、生活上有依靠,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将见义勇为宣传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构建典型宣传、公益宣传、新闻宣传、社会面宣传、主题日宣传(每年五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作为我市的见义勇为宣传日)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格局。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支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以“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为载体,通过设立光荣榜和大众媒体宣传等形式,深入基层宣传见义勇为行为,宣传为见义勇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公益人士。各级政府及公安部门要及时通报见义勇为的人员确认和奖励、保障情况,集中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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