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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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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业技术干部的资格评审、聘任、考核及评选优秀专业技术干部的程序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专业技术干部

2、引用标准

人职发〈90〉第4号《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人职改字〈87〉10号《关于在企业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晋纺科字〈97〉6号《关于山西省纺织系统科技功臣、科技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3、管理内容与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组织机构

a)由总经理、各部门主管领导、人事教育处处长、宣传部长等组成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领导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b)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c)成立工程、经济、卫生、会计、中学、小学、技工学校、统计、政工九个专业初级职务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专业的初评工作。

评审程序

a)个人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级5份,中级4份,初级2份;

技术报告或学术论文,高级5份,中级4份;

学历、技术工作资历证明各1份;

工作总结,高级5份,中、初级各1份;

外语或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技术成果证明,技术革新获奖证书各1份;

其它可以证明本人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的材料各1份。

b)基层单位按要求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写出考核评语及推荐意见;

c)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提交各专业评审机构;

d)各专业评审机构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打分)方式,确定担任相应技术职务人员的名单;

e)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记要,写出考核评审评语和评审意见,填入申报表;

f)需经上一级专业职务评委会确定职务的或委托地区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推荐意见,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转报;

g)经相应专业技术评委会确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由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相关单位和本人,并负责资格材料的及时归档;

h)本人申请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申请转换专业的评审条件重新评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执行;

专业技术干部考核

考核

a)由总经理授权总工程师和各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委员会主任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考核;

b)各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委员会具体实施本专业考核;

c)人事教育处负责检查各专业的`考核情况。

考核内容

a)工作实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

b)人事教育处协助各专业初级评委会依据上述内容制定本专业的考核细则。

考核的办法

日常考核

a)各单位行政领导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定期(每季一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实绩考核》表,并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b)人事教育处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考核专业技术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技术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落实情况。

年度考核

a)每年年末,由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b)单位领导审查,并填写评语和意见;

c)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委评议考核,写出年度考核评语;

d)人事教育处汇总考核情况,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公布,并将年度考核表装入被考核人的技术档案。

4、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人事教育处负责检查与考核,并接受公司每月一次的一体化监督检查。

干部管理办法【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第八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由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民主推荐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

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第十条、民主推荐。公司会议决定进行民主推荐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决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民主推荐程序的工作程序为:

1、预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其他条件。

2、干部职工民主推荐。

由公司考察组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会人员填写推荐表,无记名推荐拟任选人员。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拟任部门干部职工代表等。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干部职工代表范围和人数要确保能够充分代表民意。

3、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要分别进行统计,确定权重、综合汇总,提出考察对象后,再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酝酿,最终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职工民主推荐赞成票必须达到参加推荐总人数的1/3以上,否则不列入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务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质询、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情况,考察谈话组不得少于2人。参加谈话人员要有各方面的代表性和了解实际情况。

5、确定上会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汇总考察结果,并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书面考察报告,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上会人选。

第十一条、组织推荐方式工作程序:

1、按照公司会议或主要领导沟通酝酿意见,以及民主推荐结果和后备干部培养考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推荐建议,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确定考察人选,由人力资源部实施考察工作。

2、组织考察、确定上会人选与民主推荐方式相同(第十条)。

3、依照民主推荐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组织推荐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一年内有效。

第十二条、公开选拔。一次拟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人员较多时,应以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工作程序为:

1、公选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2、公布职位、条件和方法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和组织考察

5、会议研究和确定人选

6、行文宣布。

第十三条、竞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2、可通过不同方式公布竞聘职位、岗位待遇、报名条件、竞聘程序、方法等,组织报名。

3、通过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和素质测评,每个岗位一般不少于2人的竞聘人选。

4、对竞聘人选进行面试答辩,提出评议意见,报竞聘领导小组。

5、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

6、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建议人选后,按照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聘任)等手续。

第四章免职、辞职、降职、退出干部职务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不称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能胜任现职的。

第十五条、不胜任现职的中层干部,按下列标准认定: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非不分,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2、对所管部门或所负责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状态。

3、单位屡次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或发生重大安全、设备、质量责任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

4、容不得不同意见,难以与部门其他人员合作共事,对职工人员之间严重不团结负有主要责任。

5、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6、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影响。

7、因身体健康状况原因,难以履行现岗位职责。

8、在紧要关头和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时不能挺身而出,旁观退缩。

9、其他违*纪、政纪,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实行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因公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组织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2、自愿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3、引咎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4、责令辞职,是指人事部门根据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和考核结果,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十七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中层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干部职务。

第十八条、实行干部职务能升能降,薪随岗变的制度。任职人员按照岗位不同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五章纪律和监督

第十九条、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1、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民主集中、组织考察、会议决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凡未经上述程序推荐的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不合格的不上会,上会表决不过半的不任用。

2、不准以圈阅、个别碰头、临时动议代替集体研究来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整期间,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4、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5、不准超越干部管理权限内部聘(任)用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和待遇。

第二十条、任职干部不得拒绝执行组织派人、调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对拒不服从组织调动决定者,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述、制止、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干部管理办法【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二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一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二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一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二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三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四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干部管理办法【第四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班组级、车间级、副厂级干部职务任免的管理。

二、选拔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议的原则;

5、干部审批坚持程序化管理的原则。

三、任免干部职务的程序

1、选拔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热爱安泰,立志为安泰事业的发展贡献一切;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公正、公平处事;

、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为维护安泰的利益能坚持原则;

、规范遵守安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的体能要求,且年龄符合下列要求:

副厂长(总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车间级、班组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选拔任用干部可采取提名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干部提名

、任命副厂长(总工)的。程序

a)副厂长(总工)人选由厂长直接提名;

b)经厂务会议(厂级干部参加)通过后,上报人力资源,经分管人力资源部领导复查后,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

、任命车间正、副主任的程序

a)车间正、副主任人选可由分管副厂长直接提名或厂长直接提名;

b)拟用的车间正、副主任,应由厂办负责填写《安泰集团干部任职资格审查表》,并按规定的任用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c)召开厂务扩大会议(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参加),车间正、副主任人选需要参加会议者半数以上同意后(若意见分歧较大需另择人选),由厂长确认;

d)厂办负责起草任命文件,经厂长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任命班组级的程序

a)车间班组级人选可由车间主任、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直接提名;

b)拟用的班组级人选,由厂办对任用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c)厂办负责起草任命文件,经厂长批准后下发。

、竞聘上岗程序

、公布职位、任职条件等。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统一面试和考试(或民主测评)。

面试采用述职与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二是对竞聘上岗后的工作设想;三是竞聘者回答评委提问。

、组织考察,确定人选。

考察项目:①、业务要求:掌握所竞聘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原理、设备性能;熟悉企业管理,掌握集团、厂部、车间的管理制度。②、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细心、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责任心。

、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领导审批。

3、干部免职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程序:

由于达到集团任职年龄界限、正常的职务调整或自愿辞职等原因需免去职务的班组级干部,由厂部负责办理免职事宜;

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达到集团任职年龄界限、正常的职务调整或自愿辞职等的原因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负责办理免职事宜。

非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程序:

a)因犯错误需免职班组级干部,由厂部下达处分决定;

b)因犯错误需免职车间级、厂级干部,由集团下达处分决定;

4、干部的工资待遇

、新提拔的干部,从次月起执行新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干部免职后工资待遇从免职之日起执行新任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凡是受到停职处分决定的人员,在停职检查期间应停发工资。

干部管理办法【第五篇】

目的

为切实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充分发掘各类人才,推进梯队形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汇众汽车车桥制造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涉及部门

公司各部门、车间、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术语

规定

、后备干部培养管理的总体目标:旨在加快推进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干部更新需要的梯队形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建立起后备干部人才库,并因而构建以有利于各类人才自我提高,脱颖而出和公平竞争的人才资源环境。

、后备干部培养管理的实施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分级培养,上下联动。

、后备干部定向培养的基本类型分为:管理型、技术型,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技能基础,经过培养和教育,能够从事相应管理岗位的人才。

、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以上,连续二年平均绩效大于等于,部门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推荐。

品德良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性和责任心,并有创新和财队精神,在员工在有一定威性。

、后备干部的推荐原则

文化程度较高的应列入优先推荐范围。

推荐尽量涉及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各个层面。

、后备干部产生程序。

用人部门对照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推荐人选,报行政人事部。

后备干部人员数量原则上为员工总数的5%,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增加20%筛选推荐人数。

推荐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进行,集中推荐时间为每年12月份,比例占75%;分散推荐为每年其余任何月份,比例占25%,比例满额为止。

推荐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D1三级经理后备干部推荐表。

行政人事部负责汇总,并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考察素质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上级领导和职工代表对推荐人员的评分(D2三级经理后备干部推选评分表)(加权平均后分数大于等于85分)四个方面及线上与线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评估由第三方测评公司进行;线下评估由汇众HR协同各部门共同进行。评估标准将作为淘汰机制的参考标准之一),评估通过者进行公示,最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提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后备干部的培养:

参考评估结果,对后备干部进行成熟度ABC分类,制定并实施培训培养计划。

后备干部本人应制定自学成才、自我提高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交所在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各一份。

用人部门应着重培养后备干部的业务技能、管理经验和团队意识,给予创造必要机会,使其参与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积累一些判断、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经验(例如列席相关会议、参加相关活动、参与专项讨论、提出相关课题、布置有关任务,参加技术业务培训等)。

公司公司主要是通过制度保证、政策落实和加强培训教育三方面途径,着重培养后备干部的职业素养、管理理念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提升。公司和各相关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应制订后备干部培训计划,采取讲座、内部交流、外训进修等多种形式来提升后备干部综合素质。

建立沟通谈话制度各用人部门领导每年至少一次找后备干部谈话,听取汇报、征求意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后备干部座谈会议或活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提出希望和要求,并每年对所有后备干部至少走访一次,主要是听取思想汇报和征求意见,以便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对A类后备干部进行换岗培养制度。由所在部门或在公司范围内,对后备干部因人制宜地实施调、换岗,有目的地安排到具有挑战性或实用性较强的工作岗位锻炼培养,促进其加快提高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技能。

后备干部在业余时间参加旨在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的,经行政人事部审定,公司可酌情报销相关费用。

后备干部的跟踪管理。

建立后备干部自我总结汇报制度。每个后备干部应在每年11―12月提交自我总结汇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报所在部门和公司行政人事部。

建立年度综合考评制度。应在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对后备干部进行逐个考评,考评按公司公司统一制定的考评内容进行,由所在部门经营班子成员进行考评,综合考评结果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应对考评结果予以审核,并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意见,予以反馈。

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对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积极性不高,进步不明显,经培养教育成效不大的后备干部,应及时予以淘汰;对一些素质较好,积极性高,进步较快的后备干部,应及时予以鼓励。因淘汰或晋升造成缺员的,应及时予以补充。

、后备干部的提拔任用

、按照岗位需求情况进行选拔作用,原则上A类后备干部中进行选择(A类:马上可以提任至三级经理,B类:经过1-2年岗位实践后,可以提任至三级经理;C类:经过3-5年岗位实践后,可以提任三级经理)。

、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各用人部门既要推荐、培养、管理好后备干部,又要服从全局需要,乐于输送后备干部人才,以达到全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应纳入年度绩效评价体系之中。

、努力营造有助于后备干部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惟才是举的和谐氛围。严禁刁难、讽刺、打击后备干部的行为,如有发生并造成不良后果,应视情节与后果轻重,严肃处理。

、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和信息制度。对每个后备干部基本情况,包括考核记录、定期考核结果、岗位变动及评价、培训或进修情况等资料,随时归档,输入信息库。

表单

D1《三级经理后备干部推荐表》

D2《三级经理后备干部推选评分表》

附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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