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鉴定意见范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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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鉴定意见1
关键词新护士;阶段性培训;临床胜任力;改革实践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288-02
目前国内普遍认为,新护士毕业后1-3年内的培训直接关系到临床护理质量与护理安全,王曙红等[1]张大双[2]将毕业后1年内的护士确定为新护士,实施为期1年的规范化培训。对新护士进行有计划、分阶段的规范化培训,是确保临床护理服务质量的重要方法,同时也是提高其工作自信心和临床胜任能力,确保护士队伍稳定性的重要保障。我院十分重视对新护士职业发展初期阶段性培训,为了使新招聘护士能够尽快适应临床护理工作,全面掌握各项护理规章制度、职责、工作程序、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及工作方法等多项护理技能与沟通技巧,尽快充实到临床护理工作中,为医院内科病房楼科室扩建工作做好保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通过阶段性的培训效果评价反馈,3个月试用期培训是新护士职业发展初期阶段性培训中最重要,也是新护士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质的飞跃。
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2012年新招聘护士138人,其中男性11人,女性127人。年龄22~28岁。学历:本科52人,专科86人。
方法
培训阶段 培训分为岗前培训,3个月试用期培训,6个月岗位培训三个阶段,为期1年。
培训内容 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的特点,制定的培训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护理学基础及临床护理实践指南理论知识等);基本技能操作(选取临床常用护理技能操作共22项);综合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标准、流程及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等);临床胜任能力(护理文件书写及护理工作站的使用、应急预案、护理安全防范、护理常规、健康教育、护患沟通及日常工作路径等);军训(仅岗前培训中设有此项)。
培训考核 边培训边考核,培训课后及时考核评价,每日、每周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测,以考促学,检验培训效果及目标是否达成,及时查漏补缺,调整培训计划。
培训老师 护理部对每项培训的讲课老师要求十分严格,由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护士长及高年资带教老师担任。
培训方法 导师制培训
岗前培训:采取导师制分组培训法,每组7-8人,由1名指导老师负责,采取集中授课,进行分组训练,一对一指导。
3个月试用期培训:采取跟班制导师培训法,对临床实际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跟班制培训。
6个月岗位培训:采取科室内导师指导培训法,独立排班后导师定期讲课培训,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个体化指导。
培训反馈 分别制定各阶段鉴定评定书
本研究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论证。客观评价将以培训前后各项考试考核分数为量化指标;主观评价中应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以新护士自我评价、评分和患者满意度评价、评分及指导老师、护士长、管理者对新护士评价、评分相结合的方法。
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起止日期、科室、护士长、指导教师。
理论指导:基础理论应知应会培训及成绩、专科理论应知应会培训及成绩、专科护理常规培训及成绩、专科健康教育培训培训及成绩。
技能指导:基本技能培训及成绩、专科技能培训及成绩、仪器操作培训及成绩、护理文件书写及成绩;综合指导: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及评价、与同志的团结协作及评价。
新护士自我评定、科室指导老师鉴定、护士长评语、护理部主任意见、主管院长意见。
科室分配 岗前培训后分科
采取护士长抽签的方式,我院首次采取岗前培训结束后,将新护士分成专科、本科两组,由医院人事科组织护士长抽取需要增加的护士人数,如:专科2人,本科1人。
2 结果
第一阶段新护士平均考核成绩分,自我评定满意度85%,岗前培训鉴定评定书满意93%。第二阶段新护士平均考核成绩 分,自我评定满意度99%,试用期鉴定评定书满意度为100%。第三阶段新护士平均考核成绩分,自我评定满意度95% ,岗位培训鉴定评定书满意度为95%。
3 体会
新护士入职的阶段性培训中,我们通过优化培训方案,加强师资力量,采用体验式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内容,强化了护理技能、巩固和充实了护理理论知识、规范了护理行为的同时,帮助新护士树立了正确的护理理念,端正了思想态度,增强了组织纪律性,增进了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新护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收集鉴定评定书中,新护士自我评价认为3个月试用期培训在新护士职业生涯初期效果显著的占%,临床初期采取跟班制导师培训法,对临床实际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的跟班制培训是新护士理论知识与临床实际相结合的关键时期,是新护士职业生涯初期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阶段,因此护理部应加强和重视3个月临床试用期的培训与管理。通过调查发现,由于临床护理人员不足,新护士入科后的培训往往增加了临床一线的工作量,存在一些科室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够,导致培训内容不落实,培训要求不严格,考试考核不到位的现象。科室护理人员的培训是一个外树形象,内增素质的过程[3],将系统的培训纳入护理职业生涯的规划中将有利于每位护理人员的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大双。毕业后第一年新护士规范化培训实践[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09,15(13):1272-1274.
[2] 何筱宁。本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的探讨[J],现代保健・医学创新研究,2007,4(2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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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鉴定意见2
关键词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导师责任制
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引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应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导学”与“导德”相结合,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科学培养。“导师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为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基础,也对新时期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义
近几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迅速扩张,2013年,我国在校研究生已达到179万人,但比起庞大的适龄人口(万高中生,2300万大学生,2007年全国招收本专科567万人,研究生万人。)研究生是国家培养的学历层次最高的人才,是国家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的骨干和动量。研究生培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输送高级人才,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保证。因此,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关乎我国政治前途和发展走向,是现代化发展的灯塔。《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2002至2010年)》在关于研究生培养方向问题上指出:“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面素质教育,努力培养符合社会主义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此处的全面素质应囊括若干个层面,其核心就是专业素养、身心素质和道德水平。而道德水平是人发展的基础,因此研究生德育教育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且是重中之重的环节。
曾指出,“如果轻视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和人格教育,那就会产生很大的片面性,而这种片面性往往会影响人的一生的轨迹”。“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由此,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应当牢牢抓住核心,坚定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不动摇,在坚定研究生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的同时,提升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使其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变革中坚定方向,坚决投身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
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
现如今国家十分注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此大环境下,我国高校依照自身发展特点,希望凭借理论研究和时间摸索,制定一些既合乎现实又实用的形式各样的导师制度,其中最具特点的是德育导师制和导师负责制。
然而,这些导师制度仍存在许多弊端和不足:首先,过于注重专业学习,没有和德育工作相结合。有些研究生导师在对研究生进行教育时,往往由于过分注重专业学习,导致出现专业学习管理严格,而思想政治教育层面薄弱的现象,未能重视到研究生的道德教育。部分导师甚至把多出科研作品、多发文章作为评判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但对于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却要求不严,甚至会搁置一边;其次,一些导师对新时期的道德教育内涵和大政方针没有充分的认识,在教育事务的科学性、时效性和专注性上还有很多缺陷。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的钻研力度不够,深度也不足,较为宽泛,无法以最大程度的指导研究生阶段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当前研究生的道德教育方式单一,方法无趣,不能与研究生阶段所处的思维模式、知识结构和社会经验吻合,甚至部分高校仍沿袭着本科生德育工作的模板,多以说教传授课本知识为主要形式,却不注重研究生的客观事实和差异性;最后,师生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导师的工作负担极重,根本没有精力对研究生开展德育工作。我国的研究生已经接连若干年进行扩招,造成研究生数量突增,而相比较来说,导师人数的数量增长速度却没有匹配上,这就造成师生比例失调。部分高校一名导师名下带几十个研究生,有的甚至百人以上,而且导师还有科研方面的压力,或偶尔会有一些兼职工作,这就使得导师经常超工作量,教学方面的课时量和质量都无法确保,更谈不上对研究生进行德育工作。
三、导师制及在研究生德育中的作用
现阶段我国对研究生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指的是在学生入学后,通过“导师――学生”双选,确定其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指导教师,在完成必须的基础理论课程学习以后,再由导师指导,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研究。导师在研究生的招收在研究生的招收与录取、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年度学习计划、论文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直接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全面关心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和成长,做到教书育人。导师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既要在专业培养上带领其钻研,又要在思想道德品质上引导其健康发展。将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作为己任。“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为学、为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倡导并加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2]这既有国家对导师重要地位的肯定,又对其提出了育人育德的要求。 “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3]明确提出导师要指导学生的专业研究,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政治思想觉悟有引导、教育的责任。此外,导师在培养学生时具有天然的亲近感,这种亲近一方面来源于其在学术上的权威性使学生产生尊重,另一方面是导师自身的道德修养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作为导师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可以通过学生的亲近感,加强教育成效,使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将导师奉为学术和道德的榜样。
四、优化体制,建立导师责任制下的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
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将导师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做到上述观点,需要从三点入手:重塑育人理念机制,构建育人工作机制,强化育人考评机制,以此大幅度提升研究生培育质量、加快推进导师队伍良性发展。
1、重塑育人理念机制
根据教育部200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为学、为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 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研究生导师应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为人师表。要大力倡导并加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 要明确地把教书育人作为遴选导师的必要条件, 对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导师要给予表彰。各培养单位一定要把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作为一项制度, 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通过《意见》我们不难看出,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全方位发展负有重要责任,导师需要在三个层面上以身作则,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指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践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道”和“术”相结合的理念。(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导师应将德育作为育人根本,将学术指导作为基础,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发展中的重要性,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水平。这要求导师在学术指导期间,不能松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方式方法,观察学生思想政治动向,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将其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人才。(二)“道”和“术”结合。“术”的层面,导师对学生的学术的培养教育始终是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主要内容,加强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正如同志在清华百年校庆上的讲话:“广大高校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加强师德建设,弘扬优良教风,提高业务水平,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研究生导师在科研学术领域深抓实干的同时,更应将学术指导与思想引领结合起来,形成“道”与“术”的高度统一。
2、构建育人工作机制
构建完整的导师评价体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将导师教书育人情况纳入导师管理工作。(一)规范对导师的遴选,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增强导师“首要责任人”意识,“要把育人作为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必要条件,实施‘一票否决’制”。[4]规范导师遴选,就是在遴选中找准硬性和软性双重指标。所谓硬性指标,即导师的科研学术能力和成果;软性指标,即学校不仅要把导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等硬性指标纳入审核范围,而且需谨慎衡量导师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就是≮≯在培训过程中既要有学术专业层面的内容,又要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理论的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导师培训,旨在转变导师重专业而轻思想政治的现状。个别思想素质不过关、道德素质低下的导师,要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制。(二)完善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营造积极奋进、争为人先的导师工作氛围,建立健全导师考核奖惩机制,使导师队伍的质量和规模齐发展。在完善导师质量评估体系的前提下,促进导师提高自身素质、推进科学研究,保证导师队伍高速全面优质发展。同时,更不应忽视科研、教学和思想道德三者发展的平衡和有机结合,以此确保导师队伍的质量。(三)学校创造良好条件。学校增加对新人倒是的培训,尤其加强对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一方面增强 “首要责任人”意识,另一方面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导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将权利下放给导师,使导师在研究生的管理等方面有适当权利,全面评估学生。例如,研究生入党思想鉴定、奖学金评定意见参考、毕业鉴定等。这种创新的举措能够使导师将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全面把握学生培养过程,搭建起科学培养和全方位育人的平台。
3、落实导师成长机制
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的知识越深, 视野超宽广,各方面的科学知识超宽厚,他就在更大程度上不仅是一名教师,而且是一位教育者”。导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自身也应不断成长。这里的成长不仅是专业知识积累、业务水平精进、更是思想道德层面的提升。这是导师育人,并且服人的基本条件。导师在传授专业时,也应加强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渗透,将育人工作与教书相结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应以科学的理论带领人,以高尚的情操培养人,在学生成才道路上充当榜样,以身作则,使学生在专业成长道路上收到导师潜移默化的熏陶,更加深了“德”“才”兼备的教育可行性。
注 释
[1]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6).
[2]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Z].教社政[2000]3号。
[3]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
导师鉴定意见3
规划,“鬼画”?
2008年,已经是大学讲师的小周回到母校攻读硕士学位。导师有个自己的旅游规划工作室。由于小周大学和硕士都是念的旅游管理专业,很快就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一个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项目,和众多的林学、动物、生态、管理、旅游、园林等专业人员到达该保护区做本底调查和旅游规划。经过3个月的规划设计,完成文本的装帧和打印后就托运给了委托方(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一个在自然保护区经营生态旅游的公司),考虑到这个项目对于当地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在省里评审之前一天,委托方和当地县政府给省林业厅提名下,甄选了省内林业局、环保局、还有省内几所高校几位管理、生态等专家教授并送去规划文本。次日开评审会时,首先由省林业厅领导给评审会定了基调,当小周和导师陈述完规划方案后,几位专家都展开了讨论,肯定了规划的成果和亮点,并指出了规划中的所谓的不足,小周当时想解释的时候,导师暗示不要说话(事后导师提醒小周,旅游规划是门槛不高的,各专业的人都可以做规划,只要评审不给你掐了,通过就算是成功)。虽然专家们提出要评审会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但是在会前已经拟好的诸如已经达到国内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等文字的评审意见书上一致签名通过。
事后,小周和导师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后之间呈交委托方,一个月后这个规划就成了落地项目。在小周看来,至少比起他同专业的其他同学,还算比较欣慰。因为这些同学的规划大部分只是规划好后就没有实施过,因而被同学笑称“规划,鬼画”。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旅游规划只要规划文本通过了专家评审,旅游规划单位就可以拿到全部规划费用,至于所作的规划到底会产生什么效果,就与规划单位再无关系了。
我们的评审团
事实上,项目规划的评审主要是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规划成果进行有效合理的判断,看其质量是否合格并探讨此规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供规划编制单位参考。
我国在2003年通过的《旅游规划通则》中规定:旅游规划的评审,需经全体评审人员讨论、表决,并有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人员同意,方为通过。评审意见应形成文字性结论,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定意见方为有效。
一般情况下,组成旅游发展规划的评审人员由规划委托方与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商定;旅游区规划的评审人员由规划委托方商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旅游规划评审组由7人以上组成。其中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不超过1/3,本地专家不少于1/3。规划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组长1―2人。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委托方与规划评审小组协商产生。旅游规划评审人员应由经济分析专家、市场开发专家、旅游资源专家、环境保护专家、城市规划专家、工程建筑专家、旅游规划管理官员、相关部门管理官员等组成。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虽然遵照执行了国家旅游局颁行的《旅游规划通则》,但仅仅局限在“旅游规划上报审批前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各部门意见”这一层次上。一是在全国各地没有建立专门旅游规划的评审机构,各地的旅游规划评审工作都是由临时组建的旅游规划评审委员会或专家小组来完成。二是缺乏全国统一、系统全面的旅游规划设计的质量认定标准,因而各地在进行旅游规划评审的过程中基本上是按照各自的理解对旅游规划进行评价,同一个旅游规划让不同的评审者来评价甚至可能出现完全不同的评价结论。三是没有全国统一的旅游规划评审人员的资格认定标准,在组建旅游规划评审委员会时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现象,甚至个别旅游规划是由从来没有涉足旅游行业的“专家”来主持评审的。四是我国的旅游规划基本上是走专家规划、专家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套路,没有社会公众的参与,不能体现社会公众的愿望与要求,旅游规划难以与市场环境匹配。
旅游规划评审团的创新
旅游规划评审环节对提高旅游规划水平与质量,促进旅游规划创新至关重要。通过严格的科学的评审,既可以把那些粗制滥造者和混水摸鱼者的“产品”拒之于旅游规划市场大门之外,又可以对其他规划人员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规划产品上质量、上水平。规划效果直接与利益挂钩是促进旅游规划单位重视旅游规划科学性的一种举措。就目前而言,建议通过以下主要措施完善评审环节:
制定旅游规划评审人员资质认定相关规定。首先应对旅游规划评审人员的任职资格(如学历、专业领域、技术水平和工作经历与实绩等),旅游规划的评审标准与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旅游规划评审人员凭资格证参与旅游规划评审活动的制度,同时建立全国性的旅游规划评审专家信息库,将不具备旅游规划评审能力者清除出旅游规划评审队伍,以杜绝旅游规划评审中的不正之风,把好旅游规划的评审关,以确保旅游规划评审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科学性。
建立旅游规划评审听证制度。在我国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强、涉及面广的新兴产业,因而在编制一个地区旅游产业行动指南――旅游规划过程中不宜在再继续推行专家规划、专家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模式。在评审旅游规划的过程中,应通过听证的方式让可能对旅游规划的实施产生影响的社会群体如游客、社区居民以及相关的利益群体发表意见与建议,以增强旅游规划的社会认同性,减少旅游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与阻力。
建立旅游项目专家验收制度。编制高水平的规划所含的主观因素较多,特别是由于规划单位与编制单位是一种商业行为,往往把规划单位的要求当作规划编制的标准,容易忽视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对规划制定的规定和要求,影响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因此,对规划成果进行学术鉴定,是旅游规划质量最后把关的重要程序。成果评审就是按照旅游规划的评审项目和标准逐一讨论和鉴定。评审专家应是各评审项目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他只对自己学科的规划内容提出权威性的意见,而对规划中不属于自己研究学科的内容只提建设性建议或不参与评审,以保证对旅游规划公正的评审,避免非专家不负责任的评议。
建立旅游规划质量保证金制度。鉴于目前规划方只写规划文本,不管规划实施效果的实际状况,笔者建议建立旅游规划质量保证金制度,由有关部门对以法人身份出现在旅游规划市场上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按协议金额之20%~30%征缴旅游规划质量保证金。如果规划实施后在有效期内实现了其预计的最低收益目标,如数返还保证金;如果不能实现其预期的最低收益目标,则根据实际情况将质量保证金转为对规划委托方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