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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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第一篇】
财务管理工作在执行原则上对水利单位的工作提出了更为规范的要求,同时,也对我国新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也就意味着在当前新时期下,新会计制度对我国水利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求水利单位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才能更好地为当前水利单位的财会工作提供发展的机遇。
二、新会计制度相关的概述
一方面,财政管理部门为了能够满足财政改革对水利单位的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求,这就必须要实现水利单位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根据我国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对我国水利单位内部财会工作中的报表编制和会计科目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划,这样才能对水利单位财会工作的各种管理环节进行确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台,促进我国水利单位财务的规则和财政改革的共同发展,推动了我国水利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虽然说这种制度在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创新和改革,但是没有对之前的会计制度进行合理的规定进行融合,一般来说,新旧的会计制度方面具有几个方面的不同,其一,就是新会计制度有效地融合了无形资产的管理,以及对"虚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理念。其二,就是逐步加强了对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的管理。其三,这就是对我国水利部门的预算等一些与财政改革的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其四,这就是对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科目体系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同时,还对基建数据定期的账目进行明确,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相应的改善和创新,另外,还需要我们对财政投入的资金进行核算管理力度。在另外一方面,对新会计制度适用的单位进行管理。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新会计制度的使用做出严格规范,对已经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水利单位会计制度进行科学规划。不断加强水利单位内部财会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认识,让他们认识到新会计制度对我国水利单位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三、新会计制度对财会工作的影响分析
1.会计工作主体上的转变
新会计制度已经对我国水利单位的核算方式和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在适当的管理方式做出了微调,将水利单位的收支、定向补助和超支不补等管理方法归纳为预算管理。水利单位的收支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量也非常大。为此,我们要对水利单位的支出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并进行适当的分类,这样,才能便于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同时,在预算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守财务部门独立预算的原则,从而确保核算和管理方面做到一体化。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各个企业单位需要在预算管理中加入项目的支出和收入账目。
2.会计核算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在对预算资金管理核算方式上,需要我们针对的财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规划,使得各种问题显得更加具体化。在对于支出管理方面,我们要通过定员和定额手段进行编制管理。同样的,新会计制度对基本支出与项目的支出进行合理编制规定后,还可以对水利单位的财会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跟进。同时,也能够以一种更加具体的分工管理将工作环节进行细分,才能促使水利单位的财会管理更加合理和有效。
3.会计表格体系的变化
会计管理工作,一方面,我们都知道,表格作为一种最为直接的财务工具,在某种方面承担着为水利企业内部管理科学化的作用。在传统的会计表格所展示的内容还是不够完善,为此,新会计表格是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同时还有经营管理的支出细则等方面的内容。另外,新会计制度还能够将内容进行细化,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帮助财务分析人员快速地掌握好财务情况。除此之外,会计报表的转变为财会和会计的考核等方面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有利于企业部门间的监督和检查,这样就为水利单位的财会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优势。
四、如何有效地解决新会计制度下所存在的问题
1.领导重视新会计制度
长期以来,管理部门人员都相对来说比较松散,对会计人员要求也不是很高,所以,这样就会造成水利单位审核出错的现象,而且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进行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登记时,可能会将一些业务数据进行随意更改,出现了严重的财务损失。为此,我们就必须要求新会计制度随时掌握财务问题,才能更好地发现财会工作所存在的隐患。同时,还要能够让水利单位各级领导需要对新会计制度有更加深入地了解,充分落实好新会计制度的管理方法,只有领导充分认识到新会计制度对我国水利单位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才能让所有的人员都关注新会计制度相关的内容,才能逐步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熟悉新会计制度的各项硬性指标,提升水利单位人员的专业性。
2.培养出适应当前形势的专业人才队伍
财务会计人员在专业素质上还是有待提升的,会计工作人员不仅仅要对新会计制度相关的管理方法进行了解,还要结合水利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将新会计制度和企业自身的情况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新会计制度在我国企事业单位中的效用。但是,我们也应该要看到,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都不高,专业性不强的人员也加入到财会工作的行列中来,这样就会导致我国财会工作人员的素质低下。为此,我们在选择财会工作人员时,必须要对人才的专业性和实际运用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对在岗的财会人员必须要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全面掌握新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3.新会计制度执行力度的强化
一般来说,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必须要得到不断强化,财务会计工作主要目标就是要对财务状况和单位的资产分配情况进行了解。而水利单位的发展目标是不同于其他的单位,水利单位不仅仅要实现社会利益,更要实现其经济效益。为此,水利单位必须要综合两者之间的共同点,使得水利单位的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两者之间紧密结合。为此,水利单位必须要看到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单位的发展前景,水利单位管理层面必须要认识到新会计制度执行力度的强度将会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同时,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对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这样就可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补救,切实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估和监督,进而确保新会计制度在水利单位的顺利开展。
五、结语
工会工作制度【第二篇】
第一部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管理方案。
⑶财务工作情况。
⑷物资采购工作。
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2、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⑴劳动用工制度。
⑵职称评定工作。
⑶年度考核兑现况。
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四、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1、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
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3、厂情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
五、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六、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
3、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2、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并予以监督、指导。
3、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4、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2、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3、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行公开。
5、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信息的反馈交流。
八、工作要求
1、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2、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贵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就是要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实、抓典型、持之以恒。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制度。规范化就是逐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职工更加满意。
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认真抓落实,力求取得更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第二部分:女工工作制度规定
一、加强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女工组织,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
二、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女工委员培训班。
三、认真总结女职工工作,每年“三八”期间召开女职工总结表彰会。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第三部分:文化体育工作制度规定
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身体素质,为生产建设服务。
二、每年组织三次处以上规模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每年为基层配备一次文体用品,定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
第四部分:劳动争议工作制度
参照劳部发[1993]301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执行
第五部分: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向职工宣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
四、参与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定及对生产厂家的资质检查和质量监督。
五、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工档案,每年安排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进行健康疗养。
第六部分:工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会委员会及工会经审会会议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
(2)、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3)、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预决算报告;审批立功集体及个人;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原绐记录。
2、办公室会议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办公室成员。
(2)、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情况临时组织召开。
(3)、会议内容:各岗汇报分析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协调全处工会工作;及时总结发现工会工作先进典型,检查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各岗做到情况互通,重点工作相互配合。利用办公例会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总结汇报制度
1、工会工作半年总结一次。
2、各个岗位工作做到半年一小结,全年工作有总结有安排。
工会工作制度【第三篇】
公司工会、分工会干部应定期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的能力。
2、职工班组学习制度
班组政治学习是职工日常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工会要接受党组织及其宣传部门的指导,在健全班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制定学习制度,提供学习材料,落实学习时间、场地和经费,以及进行学习考核等方面做好工作。
3、劳动竞赛制度
劳动竞赛不仅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还能促使职工增强主义翁责任感,促使职工之间建立起团结合作的良好关系,把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渗透到生产过程中去的有效形式。
4、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度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吸引职工群众关心企业兴衰的好形式,要对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审查、实施、推广以及计算效益,给予奖励等内容在制度或方案中作出规定。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及管理制度
先进人物和集体所表现出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忘我劳动的奉献精神,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活生生的教材。要将一些常规性的综合评比和单项评比逐步规范化。
5、读书活动制度
读书活动是职工自我教育的一种好的途径,要通过建立读书指导小组,推荐优秀图书、帮助制定读书计划,组织读书辅导,开展评读书征文及演讲、知识竞赛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读书活动的领导和管理。
6、文体活动制度
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可以增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培养集体主义精神,文体活动形式要多样化,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职工的需要。
7、家访制度
家庭访问是开展深入细致的个别教育的有效形式,一般有“五个必访”,职工有伤病时必访、职工婚姻生育后必访、职工家庭严重不和和需要调解时必访、职工家庭有丧事或发生意外事件时必访、职工家庭有突出困难时必访。
8、后进职工帮教制度
对于有这样那样缺点,错误的后进职工要落实专人联系帮教,经常个别谈心,必要时还要保持与其家庭的联系,从思想、工作、生活上予以关心,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舆论环境,促使他们尽快转化。
工会工作制度【第四篇】
第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第三条主席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民富市强文明和谐的现代*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主席会议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的规定决议,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同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愿望,积极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举行的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主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知识;研究部署学习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政协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四)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内容。
(五)对中共*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或建议案。
(六)审议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名义向中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
(七)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拟定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审议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
(八)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九)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重要活动方案,审议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
(十)执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履行常务委员会的部分职权。
(十一)研究涉及市政协全局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讨,对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出建议;指导县(区)政协的工作。
(十二)协调政协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与委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联系,促进团结合作。
(十三)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六条主席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主席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提出,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确定。
第八条主席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九条主席会议举行前,市政协办公室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通知事项和提交会议审议的重要文件,送达主席会议组成人员;临时召开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条主席会议举行时,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必要时也可邀请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协商讨论重大问题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一条主席会议须在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时方能举行。
第十二条主席会议协商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第十三条主席会议决定问题时,一般以分项审议方式通过,必要时也可以合并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对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提请人应在主席会议审议时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需继续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在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前,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秘书长作出说明;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即发生效力的文件,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或秘书长签发,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市委员会文件或办公室文件的形式送达有关方面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