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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鲁迅的心得体会范文 鲁迅故乡心得体会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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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心得体会【第一篇】

鲁迅故居包括三个地方:鲁迅家的老宅、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我们先来到鲁迅的老宅,哇,鲁迅家还真大呀,我想鲁迅家在当时也算得上大户了吧,家居面积很大,摆设也很气派,家居的材料大都是红木的,很结实也很名贵。穿过大厅来到正堂,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客厅,这里很宽敞,正中是一张八仙桌,两边有两把椅子,我想大概是鲁迅家的长辈坐的吧。穿过客厅再往后走就是鲁迅家的卧室了,卧室分了很多等级,有主人住的也有下人住的,大小不一,但结构都差不多,床一律是带脚踏的,外面有帘子。再往后走有书房、卫生间和厨房。听导游说,鲁迅就是在这间厨房里最初结识闰土的.,我能想象得到当年两个小伙伴相见的情景该是多么美好!

再往后走就是百草园了,听妈妈说,我上初中的时候会学到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将百草园描写成了一个乐园。其实映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一个面积不大的菜园子,里面种了一些菜,有一口井,四面的墙壁上刻满了字,据说是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手写稿,上面到处是修改的痕迹。当年鲁迅就和小伙伴们在这里玩耍嬉戏,我还真羡慕他们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呢!

出了鲁迅家,在街对面我们来到三味书屋,那是鲁迅上学的地方,鲁迅的老师叫寿镜吾,是一个品行方正教书认真的老师。三味书屋的正面有一个匾额,写着“三味书屋”三个大字,下面是一幅画,一只肥硕的鹿伏在古树下,据说是讲读书可以给人带来“福禄寿”的意思。鲁迅的书桌在西北角,当年鲁迅刻在上面的“早”字还清晰可见。

有时间大家也到绍兴来看看鲁迅的故居吧!

鲁迅的心得体会【第二篇】

作为一位中国文学爱好者,我一直很仰慕鲁迅这位伟大的作家。在阅读了他的文学作品后,我更加深入的了解了鲁迅这位作家的思想和人生,同时也更加感受到了他对于中国的贡献。

第一段:对鲁迅所传达的思想的深度思考。

鲁迅是一位极具思想深度的作家,他的作品在传达对于人性的深度思考时,常常用尽笔墨。他对于国家的忧虑和对于民众的爱心常常被人们所钦佩。在我的理解中,鲁迅在他的作品中所传达的思想主要是对于无能和黑暗的批判、对于新文化的探索和引导、对于国民性的思考和反思,以及对于胆怯和勇敢的追求与探索等几大方面。总体来说,鲁迅的作品多是表达出对于人类痛苦的关切,希望能够将这些痛苦传递给被压迫的人们,以此为号召,以尽一位真正文学家的担当使人们不会迷失在虚无和无助感中。

第二段:对鲁迅的文学艺术的探索和分析。

鲁迅在文学艺术的探索中,一直秉承着“文学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因为他认为文学是服务人民的,而非支配人民的工具。这一点在他的作品中也得到了深入体现。他的文学风格饱满而坚定,辛辣而不失特别的感情。在叙述方式上,他常常采用一种被称为“后现代主义”风格,达到了对于原因因果关系的深度挖掘,而不只是单纯的黏贴一些事实和描述。这种叙述方式,不仅能够深入地探究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关系,同时也能激发出人们对于事物的思考和想象力,为读者带来非常深刻而震撼的文学体验。

第三段:从鲁迅的生活中切入,探讨其作品的来由与内涵。

鲁迅的生平,也是他文学行走路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他的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出他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品德。同时,在鲁迅那个时代,他所处的环境与现在的文化背景有着很大的历史差别。鲁迅对于政治和官僚体制的批评一直是他作品中的重要部分。他不仅吸收了西方文化中的精华,同时又国粹与时俱进的吸纳进来,用现代的眼光审视传统文化,用现代的语言阐释中国的现实,是他中西合璧思维的典范。

第四段:对于鲁迅的主题思想的感悟。

鲁迅的主题思想表达了对于无能和黑暗的批判,对于新文化的探索和引导,对于国民性的思考和反思,以及对于胆怯和勇敢的追求与探索等几大方面。鲁迅用他的思想和行动对中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的主题思想所体现出来的,正是对一个正义力量赋予社会革命合理性的标志性作品。

第五段:总结。

作为一位文学艺术的爱好者,我对于鲁迅的感悟有目共见。鲁迅是一位深具人文关怀与创作才华的作家,他的作品创新,思维深刻,关爱社会,代表了当代文学的巅峰。鲁迅的作品虽已过去了近百年,但其内在的思想和技巧却仍在影响着我们的现代文学创作,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人们对于鲁迅作品的不断深入解读,我们会更多地去探究鲁迅的精神遗产并发掘他的文学技巧,为我们的文学创作进行更深层次的注入。

鲁迅的心得体会【第三篇】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一、摘瓜不算偷。

《故乡》中少年闰土跟“我”谈他夏夜和爹一起管西瓜时说“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原来,他们管的只是“獾猪、刺猬、猹”。由这里可见摘瓜解渴不算偷在当时当地是普遍如此,这反映了昔日故乡人民群众善良淳朴、热情好客的淳厚民风,衬托出记忆中故乡的美丽可爱。这段借少年闰土之口说出的话与二十多年后亲眼见到杨二嫂等女人到“我”家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等等顺手牵羊、明偷暗抢的丑陋行为形成鲜明的对照,进一步反衬出现实生活中农村破产、劳动人民痛苦的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关系。

二、先偷自家豆。

在《社戏》一文中,几个乡间小友设法陪我去看戏,夜归途中大家决定偷一点豆子来煮吃。双喜问偷谁家的时,阿发非常爽快地说:“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偷”,《辞海》意指“背着人做事”,阿发甘心冒着被娘知道“要哭骂”的危险,主动请偷自家豆,正反映了农村少年的热情天真、淳朴善良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品格。

三、偷豆得赠豆。

《社戏》中小伙伴们偷豆吃,“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他们曾担心,“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但后文并未写到挨骂,显然是没有骂;他们曾顾虑用了细心的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会被知道并挨骂,但第二天“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他们偷了六一公公的豆,六一公公的反应,一是嗔网怪:“偷了豆,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委婉而又亲切的语气中带着惋惜,又饱含着宽厚、仁慈和善良;二是肯定:既然是请客,“这是应该的。”对“偷”的肯定其实是源于对小客人的尊重,这与开头“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相照应,体现了周围群众热情好客的淳朴风尚;三是询问:豆可中吃?体现出对客人而非豆子的关心;四是夸赞:读过书的人才识货。在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小村庄里,他们处处流露出对读书人的敬慕和尊重;五是赠豆:这显然是对小客人称豆子“中吃”“感激”之余最高的奖赏,其质朴、善良、纯真的性情跃然纸上。为什么几个大人都没有骂呢?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孩子们这样做不是为偷而偷,而是为请客而偷,不骂体现出对小客人的尊重。为什么作者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难道偷来的才好吃吗?自然不是,而是因为在看戏、偷豆过程中,“我”处处体会到了农家孩子天真活泼、热情能干的优秀品质,体会到他们与“我”之间产生的纯真、亲密、友好关系,以及当地人民那种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也正因为如此,那场并不精彩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夜戏到文章末尾作者却强调成“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四、没偷反被诬。

《故乡》中忠厚老实得迟钝、麻木的中年闰土竟被豆腐西施杨二嫂诬陷。杨二嫂“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老实巴交的闰土当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主人“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他根本不必将东西偷藏在灰堆里,尽可大大方方地拿走。但不知道内情的杨二嫂对他的诬陷却深刻地揭示出现实生活中像闰土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不但受着“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侵扰、折磨,甚至还受到周围那些与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杨二嫂们欺负、侮辱的残酷事实,作者借此对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的关系进一步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五、明偷受宽容。

“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她来干什么?用母亲的话说,杨二嫂等一些女人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有何为证?有她亲口所说:“迅哥们,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吧。”一个“拿”而非“买”,可见来者之意不在买。有“我”亲眼所见:她一面“絮絮的说”,一面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有“我”亲耳所闻:她“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在诬陷是闰土藏的之后,“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对于这样一个强拿硬要、明偷暗抢、自私自利的杨二嫂,迅哥一家却既没有当面揭穿她的把戏,也没有将她绳之以法,更没有像丁举人对孔乙已那样打断她的腿。这种极度的宽容,显然寄寓了“我”对劳动人民生活日趋贫困的悲惨遭遇深切的.同情。

六、窃书不算偷。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孔乙己》中身为读书人的孔乙己荒唐而又可笑的观点。读书人偷东西本来是比杨二嫂之流更为可耻的行为,但孔乙己却是非常认真的、发自内心的不以为耻,以至于与人争辩时“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灵魂已经被科举制度毒害得扭曲、变形、麻木的孔乙己固执地认为读书是高人一等的,读书人所做的事当然比那些粗俗的短衣帮高雅,因而狡辩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这显然代表了当时孔乙己之类没落文人的普遍心态,但麻木不仁的孔乙己们哪里知道这种思想恰恰是造成他们悲剧的根源。

七、因偷被打残。

农民对于走路的人摘瓜解渴、小孩子偷豆“请客”不当作偷,是因为那里民风淳厚,人们热情好客;迅哥儿对于杨二嫂的明偷暗拿予以宽容,是正在追求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对农民给予的哀怜的同情。但时时自命清高,处处自以为高人一等,以至于一厢情愿地始终认为“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偷的是何家的书、丁举人家的东西。何、丁之流,是通过科举考试爬到农村上流社会的读书人,他们有了一定的权势,就有了作威作福的资本,在老百姓的眼里,这才是真正的高人一等的。“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他们怎么会有迅哥儿那样的同情心呢?但孔乙己偏偏死抱着“窃书不算偷”的信条,竟去“窃”他们的东西,结果终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读书人任意毒打读书人,这一悲惨的结局是对孔乙己可笑观点的极大和极残酷的讽刺,它不仅揭示了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的关系,尤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下读书人成则可以私设公堂、欺压百姓、为所欲为,败则只能穷困潦倒、任人欺凌的残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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