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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营地规划设计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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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营地规划设计范文1

一、关于房车与露营地的概念

房车,英文全称Recrcatlonalvehicle,简称RV,它兼具“房”与“车”两大功能,但其属性还是车,是一种可移动、具有居家必备设施的车种。房车旅行集“衣、食、住、行”于一身,驾着房车的旅行途中不必担心住所、交通和餐饮问题,房车是实现人们“生活中旅行,旅行中生活”的现代化产品。房车是移动的家,那么露营地就是移动之家的停靠点。露营地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露营地是指具有一定面积、可供人们进行露营活动的某一片土地。狭义的露营地指较为专业的露营地,指具有一定自然风光,可供人们使用自备露营设施如帐篷、房车或营地租借的小木屋、移动别墅、房车等进行短期或长期居住、生活,配有运动游乐设施、日常生活服务设施并安排有娱乐活动、演出节目的占有一定面积、安全性有保障的娱乐休闲小型社区。营地按其功能装备的不同可分为停靠式房车露营地与常规式房车露营地。而根据所处环境的不同,我们也可以将露营地划分为以下六种类型:山地型露营地、海岛型露营地、湖畔型露营地、海滨型露营地、森林型露营地、乡村型露营地。

二、中国大陆房车露营地发展现状

中国房车露营旅游只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我国目前拥有的房车还不到5000辆,因而与之配套的设施一一房车露营地的产生和发展也比较迟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房车露营地的数量少,而且还具有地域集中性,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京津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其次是现有的房车露营地规模较小,设施设备还有待完善;再次是国内现有的房车露营地的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管理不够系统,此外房车露营地的星级划分标准和露营地设施设备建设标准也还在筹划中,这不利于对房车露营地的统一有效管理;最后是我国政府还未设专门的管理部门对房车露营地进行统一管理,而现有的房车露营地协会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总的来说,我国大陆房车露营地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国内缺少有规模的房车露营地。

三、我国大陆房车露营地建设的SWOT模型分析

国际知名的管理学者史提勒将环境中的优势、劣势、机遇与威胁组合起来,称之为SWOT模型。利用这一模型,为项目开发、企业营销等重大的投资决策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证,该模型的运用十分有利于对重大的投资决策做出正确的判断。为此,作者就我国房车露营地的发展,也进行了SWOT模型分析,用以为房车露营地的健康发展寻求可靠的基点与依据。

(一)优势分析

1.露营旅游已经成为世界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美国2010年2月的户外产业协会调查,金融危机中很多产业受到了严重影响,但户外产品尤其是涉及徒步、露营、独木舟、皮划艇及其他一些简单户外活动的商品销售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已成为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2.我国汽车普及率的提高与高速公路网的建设为我国露营旅游发展提供了相当的便利。据统计,至2009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万辆,形成了坚实的露营旅游物质基础。此外,便捷通 达的综合立体交通在保证旅游最终目的实现的同时,以其特有的魅 力吸引着旅游群体,引导旅游客源市场的分布。

3.我国旅游产业的升级转型可以促进其发展。随着我国经济 水平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公民对旅游的消 费品味正在不断升级,回归自然、体验休闲的需求日益提高,旅游 概念日趋个性化和理性化,简单的吃、喝、玩、购物等观光短时度假习惯已经渐渐被放松娱乐的休闲度假“深度游”新理念所取代,房车露营产业也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推动下呈现出一片勃勃生机的发展态势。

4.支持露营旅游发展的整体环境已经形成。我国旅游业的总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地位不断上升,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要素体系不断优化,支持露营旅游发展的整体环境已经形成。一是旅游景区规模不断壮大。二是旅游市场规模更加庞大。

5.居民的平均收入和闲暇时间不断增加:“5+2模式”(5天城内、2天城外)。2010年我国人均年收入达万元人民币左右,而且假日制度法定假日调整为“两长五短”――两个“7天长假”与五个“3天短假”职工的法定休息日达到115天;休假制度(年假),形成了居民休闲动向和消费模式的新特点:散客化、家庭化、个性化、自驾车出游等。

(二)劣势分析

1.对露营市场缺少足够的认识。客观地讲,对于我国露营旅游市场,我们还缺少应有的基础分析和科学预测,特别是对露营市场发展规律还不能做到有效把握。在我国露营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导向不足,行业协会引导欠缺,企业投入积极性不高,制约了我国露营旅游市场的发展。

2.我国家庭房车保有量严重不足据调查显示,至2010年底,我国房车保有量还不足5000辆,远不及欧美等国家的房车保有量,难以形成一个有规模的房车露营旅游市场,因而不能很好的带动露营地的建设和发展。

3.露营产品严重供给不足。一方面,从露营地的数量与分布上来看,我国露营地供给明显无法满足需求。另一方面,从露营产品的内容上来看,我国现有的露营旅游产品过于单于一,季节变化性、观光性、参与性的不足,线路设计趋同,可供选择的产品不多。此外,从露营地的网络化发展上看,也还处在起步阶段。

4.政策保障与服务较弱。当前,我国露营旅游业的发展和露营地的规划与运营缺乏相应的引导、监督和管理,还未在行业内制定露营地建设标准、露营地安全规范管理标准、露营管理人员的资格认证标准等,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露营旅游业的发展。

5.露营对旅游景区的影响。旅游景区内露营活动的开展可能会对景区的环境污染带来威胁,特别是在缺乏有效管理的条件下,大量露营者的涌入以及开展不良的集体活动,会使得景区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这是一些管理部门所担心的。

四、对我国房车露营地发展的建议

我国是疆域辽阔、地大物博的国家,拥有众多风景优美的国家森林公园、部级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等。我们只要把握当前的发展机遇,制定好适合21世纪旅游业发展趋势的战略,推出精心策划的露营地产品,并对景区进行更为专业的保护,许多景区是可成为房车露营地的,在为房车露营旅游爱好者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可增加景区的客源流并为景区创造收益。具体的推进建议如下:

(一)建立健全支撑房车露营地发展的体制机制

按照国务院新的《分工方案》,国家旅游局将积极将露营旅游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同时,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体育总局的协调合作,加快制定房车露营地建设标准,房

车露营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等行业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企业在房车露营地建设上的主体地位

首先,要强化企业在房车露营地发展战略规划制定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参与力度,重视房车露营旅游经营企业的发展诉求,在充分融合房车露营旅游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满足多层次发展的房车露营旅游发展战略。其次,要积极引导传统旅游企业的升级转型,鼓励新型经营机构进入房车露营旅游市场。

(三)加强对房车露营地建设的示范引导

为了推动我国房车露营地的健康、持续发展,我们要在科学分析我国房车露营旅游市场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一批有实力的房车露营旅游企业开展露营地示范建设。同时,要在房车露营地示范建设过程中加强指导与监督。从露营地的选址到建成、经营的整个过程,都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在产品定位、服务理念设计、人员培训、产品营销等具体环节上要结合当地发展要求,充分考虑经营主体投资效益的基础上尽量达到一定标准。并强调房车露营地的示范作用,强调服务理念的现代化和服务设施的人文化与信息化,要凸显不同房车露营地的示范特色,避免同质化造成的资源浪费。

(四)加强房车露营旅游行业协会的合作组织平台建设

与房车露营地相关的各级行业协会积极做好房车露营旅游业的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积极反映房车露营旅游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诉求,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房车露营旅游业形势分析与研究,加强房车露营旅游业战略性指导文件的落实工作,加大协作力度,推进我国房车露营地的健康发展。

(五)着力实现房车露营地经营的网络化

房车露营地的建设与发展不能单打独斗,一定要像汽车租赁服务那样,打破区域界限,实现覆盖面较广的网络化布局与经营。只有在较大区域内实现网络化,才有可能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并进而实现品牌化,推动房车露营地的迅速发展。

(六)适当考虑国营房车露营地的发展

(七)房车露营地的建设要符合中国人的需求

中国大陆发展房车露营地自然少不了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但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人的旅游观念等都有自己的特点,我国大陆在发展房车露营地时一定要建设真正适合中国人的房车露营地。

露营营地规划设计范文2

关键词:低碳经济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模式

引言

低碳经济是一种创新的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模式,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比,低碳经济强调在社会生产和消费中能够利用各种创新的技术和方法来节省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能保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本质上说,低碳经济在于通过对基础设施的技术性和其他方式的创新和改变,并通过对社会行为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使经济增长逐渐与温室气体和其他污染型排放脱钩。因而,低碳发展模式下,我国企业的各方面行为模式必然需要根据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其中,对于其会计披露模式的改进便是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低碳发展模式下,我国企业发展并逐渐采用基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目标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这将是未来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所指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是指企业在保证自身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企业外的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人提供的,以自身所处的环境、社会生态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详细地反映自身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环境成本及自身运营成果在经济和生态两大方面的贡献为主要原则,从而制定的披露企业经营状况的一种会计信息传递模式。

低碳发展模式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一)低碳发展途径动态化要求

在低碳经济环境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已从以往单纯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转变为追求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内的企业综合利益最大化,同时市场上的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人对于企业经营信息的要求也不再仅仅局限于物质利益的回报,还逐渐包括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状况的关注等。在这种财务管理目标和社会信息需求的转变过程中,由于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具体财务实践的不同,每个企业个体的财务管理具体细化目标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为了实现低碳化发展所采取的升级途径也往往存在较大的区别。即便对于同一个企业,随着其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其财务管理目标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行为也会因此出现相应的调整,因此,在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之一便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态化。

企业在低碳发展过程中,为了不断地依据自身情况选取符合自身实际的低碳发展途径,并对自身的低碳发展目标进行实时动态化的修正,就必须通过一套动态化的环境会计信息系统的实施来实现对自身低碳发展状况的信息获取和有选择性的披露,因此在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因为企业低碳发展途径的动态变化而做出对应的披露模式调整,从而更加有效地支持企业的低碳化经营改造。

(二)低碳发展进度最优化要求

由于在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的低碳升级实践完全不同于以往传统的企业管理和运作模式升级,是一种囊括企业经营、运作、生产协调的结合度极高的、包含财务管理变革在内的升级实践,因而这种管理和运作创新的不当进行极易给企业的运作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和不良的破坏性影响。因而在企业低碳化升级过程中,通过一套综合企业低碳运作相关的所有资源耗费、投入产出信息的环境会计披露系统的实施,企业可以有效地汇总和分析自身在低碳发展模式中可以采用的最优途径,并通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信息来确定自身目前的低碳升级工作是否符合既定的预期,从而结合环境会计披露信息来进行自身运营实践的有效纠偏活动。

因此,在企业低碳化发展过程中,对于其环境会计披露模式的要求也包括进度最优化,即企业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应当能够通过有效地监控企业内部低碳发展的运营状况来有效地分析和甄别企业运作过程中偏离低碳式发展既定路径的偏差行为,从而帮助企业的运营管理者有效地调节企业的低碳化升级进度,避免不恰当的低碳发展进度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低碳发展规划长期化要求

我国企业的低碳化改造必然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企业的低碳化升级改造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其财务管理的低碳化创新也是必须进行的管理变革之一。由于目前市场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领导层必须时刻关注企业的低碳化创新给企业带来的绩效和成本负担,从而更加科学地修正和改进企业的低碳化长期规划,形成更加具有发展性的低碳升级安排,因此在企业低碳发展模式下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还应当能够对企业的低碳化长期规划带来足够丰富和有效的信息,从而帮助企业的决策者做出正确合理的低碳升级长期规划。

综上可知,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框架下,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的发展途径动态化、发展进度最优化和发展规划长期化要求是低碳环境中企业进行环境会计披露模式创新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主要要求,也是本文设计未来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模式的主要参考依据。

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环境会计披露模式设计

(一)编制格式化的低碳会计报告

为了有效地核实企业内部低碳化升级改造的成效,同时辅助企业领导层进行更加有效的企业低碳化升级监控,本文认为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内为企业的低碳项目编制特定的低碳会计报告,从而根据企业在低碳化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改造过程对企业财务运作的影响编制反映企业低碳运作的运营绩效报告,作为传统报表系统的补充,反映企业低碳化经营的实施成果。

由于我国企业目前处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大量企业面临压缩成本压力的非常时期,许多企业不能仅仅为了追求低碳化的完整运作而放弃压缩成本的努力,因而我国企业应当量力而为,在低碳发展创新和低碳化升级过程中,尽可能高效地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内部会计披露创新过程中只编制一份完整有效的低碳会计报告,而无需以企业低碳化的所有细节数据编制低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表格,以降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运作压力,并为企业节约不必要的财务运作成本。

基于成本效益最优化的原则,我国企业的低碳环境会计报告可以设计如表1所示的形式,企业通过在运营过程中记录自身碳资产的变化状况、碳负债的负担情况、碳资本权益的留存状况、碳收入水平和碳费用的总体支出来反映自身的低碳化升级进度信息,并通过对外披露该信息来反映企业在低碳化改造方面的努力和进展。其中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由于其低碳化改造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便是对固定资产的更换和低碳化升级,因而在低碳发展模式下,对企业低碳环境会计报告的编制来说,核实低碳资产的数额和变化量是低碳模式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工作重点。

基于该低碳环境会计披露模式,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在低碳化改造过程中的升级绩效和环境效益提升进程,在每一期企业完成低碳内部会计财务报告后,企业都应当对其低碳费用投入和碳收入水平进行比较,从而核实企业低碳改造的成效。

(二)丰富环境会计额外信息披露

随着全社会和公众对于环境变化和气候变暖问题的关注,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所承担的节能减排、低碳化经营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许多中高端消费者在进行消费产品选取时往往十分重视生产厂家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承担状况,特别是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尽到的社会责任状况。在许多消费者的心理中,只有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企业才会真正为消费者负责。因此,借助低碳发展模式下的企业运营模式低碳化升级,并通过低碳发展模式下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来提升自身的企业形象,从而获取更高的企业知名度对于目前大多数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随着低碳经济模式的深入发展和企业低碳化改造的逐渐进行,企业可以在未来的低碳改造的过程中逐步丰富对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深度,通过低碳环境会计信息的对外沟通来使社会各界和相关监管部门了解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及其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上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有助于帮助企业得到国家的关注,并由此获得更多的国家政策红利以推进自身的低碳化改造和相关升级的进程。

由于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并不强制要求企业披露自身的低碳改造状况,并且在会计报表的标准格式上也未给低碳披露留有足够的披露空间,因此在低碳发展模式下,低碳企业可以通过公司简介、重大事件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等模块对企业内部正在进行的低碳化改造情况进行说明,并在醒目的位置做出特别提示,从而让更多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了解企业的低碳实践,丰富企业对外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

(三)重视低碳长期规划信息披露

在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的低碳化升级和改造以及对传统增长模式的变更将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在低碳发展过程中,企业的低碳化升级措施往往需要冒着前期投入较大而长期收益不稳定的风险,因此为了有效地降低市场投资者对于企业低碳化改造的疑虑和悲观预期,企业在对外环境会计披露模式中应当重视对自身的低碳长期规划进行详细的阐述,从而使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和企业的相关利益人了解企业对于低碳化发展模式的长期规划,进而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低碳发展升级过程中的投入和未来产出的具体时间、规模和收入预期,从而使企业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更好地支持企业的低碳发展升级进程,有利于企业低碳化改造的稳定实现。

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中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章节,对本企业在未来长期的低碳化升级改造过程中所要应用的改造模式、各项关键资产的改造时间安排、管理流程的对应低碳化升级方法以及企业长期低碳化改造费用投入、收益进行合理的估计和陈述,从而使市场相关利益人更好地把握企业在低碳化改造过程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而对企业的低碳发展科学性和有效性作出合理的判断。

结论

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必然会在以往的经济利益为导向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上进一步升级为包含企业环境责任和低碳化改造责任在内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因而在低碳经济条件下,企业如何对自身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进行调整和升级,从而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是未来企业发展必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所设计的低碳发展模式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通过对企业低碳环境会计报告、低碳环境披露信息和低碳化改造长期规划披露模式的设计来帮助企业实现更加完善的环境会计披露制度,对企业未来的会计披露模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露营营地规划设计范文3

关键词:分部财务报告 报告分部划分标准 应报告分部确定

现代证券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制度之上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在企业已出现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全球性发展趋势的当今,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括情况的合并报表,虽然可以展示集团的全貌,但它的高度概括性必然带来其无法披露细节信息的局限,合并报表掩盖了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隐匿了集团中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个分部的盈利能力、发展速度、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承受风险的程度等有用信息,致使财务报告用户无法据以满足其有效决策的需求。为弥补合并报表的先天不足,需要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国际上通行的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的途径之一便是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本课题拟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影响,分部信息的披露即是如此。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分部信息的披露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完全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以前)。在1994年以前,由于证监会没有公布正式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因而是否披露分部信息完全取决于各上市公司。在披露分部信息的上市公司中,披露的程度和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2)指导性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1995年)。1994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第二号》),对公司的分部信息做了模糊的定性描述要求,但并未做出强制性披露的规定。在这一时期,已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部信息来传递对它有利的信息。(3)半强制披露阶段(1996年—1997年)。1995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对《准则第二号》的第一次修订稿,在以附件形式颁布的《财务报表附注指引》中规定了分地区、分行业资料的披露格式,要求公司按行业和地区分类提供前后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并且要求对集团内分部间的交易结果予以抵消。(4)1998年开始,强制披露阶段。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经再次修订的《准则第二号》,对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二是披露的指标只规定了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三项,不再要求披露分部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1998年12月的《准则第二号》修订稿对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未作改变。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编报分部财务报告的要求,规定公司编制“利润表”附表2“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年报),并要求公司在该附表中按行业和公司所在的地区披露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指标。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规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

美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居世界领先地位。早在1939年,美国就已经鼓励企业对国外经营分部作单独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69年对在美国证交会登记的公司提出披露行业信息的要求。1976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了第14号准则《企业分部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披露行业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以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陆续了第18号准则(1977年)、第21号)山草香●(准则(1978年)和第24号准则(1978年)等一系列与分部财务报告有关的准则:第18号准则要求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用于分部财务报告;第21号准则要求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按行业、国外经营、主要客户和出口销售披露分部信息;第24号准则规定企业免于编报分部信息的几种情形。这些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美国企业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南。1991年4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成立了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经过三年的研究,该委员会完成了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有不少篇幅涉及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该综合报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美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和走向。

英国是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披露分行业的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首次作出公司应披露分部信息的法律规定;1990年,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综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了标准会计实务说明书(SSAP)第25号《分部报告》,要求企业增加披露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净资产信息。

其他许多国家和组织也有披露分部信息的要求或建议。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类似于美国的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欧盟国家有类似于英国公司法中关于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规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披露分部信息的建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对披露分部信息予以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已越来越大,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经营的趋势,为分部财务报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极大分离,使大量的财务报告用户只能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其决策的基本依据,随着投资者理性程度的提高,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研究滞后了。当务之急是制定和颁布一项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多元化企业或集团的分部信息披露。以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

行业分部(“businesssegment”,译为产业分部),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主要是对企业外部的客户,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劳务,或者不同类别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产业结构几乎是影响所有企业机会和风险的关键因素,故此项信息特别有用。

地区分部(geographicalsegments),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在特定经济环境中从事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不同于企业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部门。由于不同地区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等,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按地区分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我国现行规定对报告分部的划分偏重于行业分部标准。《准则第二号》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附表格式则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分部,以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分部。我们认为多数上市公司一般是按行业进行管理并编制内部财务报告的,其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故以行业为标准划分分部是恰当的。但也有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并不按行业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而是按地区来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对这样的公司要求其以行业为标准披露分部信息则并非最为恰当,因为这一做法会增加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工作量和编制成本,同时也不一定符合财务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我们的观点是,当企业的内部财务报告体系是以地区为基础划分分部时,如果以地区为标准划分分部能更好地反映一个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公司应按地区分部对外提供分部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准则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对第一级分部的划分,除规定行业分部标准外,还应增加地区分部标准,企业在编报分部财务报告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第一级分部的适用基础。

(二)关于应报告分部的确定

对财务报告用户来说,只有具有重要性的信息才是有价值的信息,对不重要信息的披露,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给用户造成“干扰”。因此,为突出重点和保证会计信息的重要度,企业只需对重要分部的信息予以单独报告,其他分部则采用汇总报告。

关于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许多国家都对此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应在分部报告中予以披露的分部是收入主要来自外部客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1)其对外对内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10%或以上;(2)其分部成果(利润或亏损)占全部盈利部门或全部亏损部门的汇总成果10%或以上;(3)其资产占企业总资产10%或以上。又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规定,符合下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行业部门,应列为“应报告行业分部”:(1)该分部的营业收入占整个企业合并收入总数10%或以上;(2)该分部的营业利润占企业所有未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营业利润10%或以上,或者,该分部的营业亏损占企业所有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亏损数10%或以上;(3)该分部的可辨认资产占整个企业合并可辨认资产10%或以上。主要客户信息,凡占企业经营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个客户,应予以披露。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的信息,凡销售收入占合并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或者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10%或以上的国外分部(地区或国家)均需要进行披露。

此外为保证分部信息的充分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均规定了“75%”的限制条件。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如果把企业已报告的分部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相加,其总额不到企业总收入的75%,企业应增加报告的分部,直到其来自客户的收入总额达到75%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则规定,所有应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最低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

在我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的现行规定中,除《准则第二号》提出了行业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之外(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或以上),对报告分部的确定无其他规定。我们认为,应报告分部的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前提,我国的现行规定过于简略,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时,应考虑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南。如,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10%”的重要性标准和“75%”的限制条件,当某一分部的营业收入、损益和资产占企业合并后的经营收入、经营损益和资产总额的10%或以上时,该分部便作为应报告分部单独披露;当应报告分部的外部总收入占合并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不足75%时,应确定另外的应报告分部,直至达到75%的水平。

(三)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

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分部报告的内容通常只限于一些关键指标。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披露以下指标:(1)分部收入;(2)分部成果;(3)分部资产的账面总额;(4)分部负债的账面总额;(5)当期购入的分部资产(财产、厂场、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总成本;(6)当期分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总额;(7)除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重要的非现金费用合计数;(8)企业从联营、合营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获得的净损益份额(如果这些联合经营实质上均在该单个分部内),以及相关投资金额。此外,它鼓励企业对分部收入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作出披露,对具有相似规模、性质或影响的分部费用项目作出披露,还鼓励企业对分部的现金流量信息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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