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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汇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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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一篇】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二篇】

有幸领到了汪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淡如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有傅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我爱吃,却不认识。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三篇】

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读着不累、合卷含味”的作品,尤其是有“形散而神不散”标志的散文,更应是如此。最近,我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深感他的散文匠心独具,充满着淡、雅、趣、情,应是这样好作品的代表。

有二十世纪“最后一个士大夫”之称的汪曾祺先生,其散文语言个性突出,看似不经意,实则细经营,往往在娓娓道来中蕴含着诗情画意。正如湖南评论家凌宇说:“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读汪曾祺的散文,淡、雅、趣、情皆突出。淡,就是语言恬静质朴,读之有一种平静之感,有心静如水之境,而这种平淡之中却藏大韵味,尤其从他的大多散文开头部分,就可感知深刻,读如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一文中写道:“赵树理同志身高而瘦,面长鼻直,额头很高。”在《观音寺》一文中写道:“我在观音寺住过一年。观音寺在昆明北郊,是一个荒村,没有什么寺。”这好似在与友拉家常,平平淡淡,清清爽爽,有一种宁静之美,而这种宁静,正是先生对语言驾驭的娴熟高超与生活体验的细腻感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比大白话还大白话”,读后却又感到很“雅”,雅在大俗之中。如在《金岳霖先生》一文里,有这样一段文字: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还比如,在《跑警报》一文中,他引用了两副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汪曾祺先生这种通过叙述白描,把“雅”藏在“俗”中,“俗”中现大雅,是先生散文的高明之处。

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感到“不累”的另一个原因是文章饱含着趣味性,如他一组写饮食、写果实的作品,写的有味儿,把生僻的名词插上情趣的翅膀,让人增知识、见世面、添口味,写长沙的臭豆腐还引用了“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句“大白话”,更为文章通篇添趣儿。在《天山行色》一文里,写吐鲁番葡萄,“吐鲁番的葡萄全国第一,各种品种无不极甜,而且皮很薄,入口即化。吐鲁番人吃葡萄都不吐皮。因为无皮可吐——不但不吐皮,连核也一同吃下,他们认为葡萄核实好东西。北京绕口令曰: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未免少见多怪。”从文境趣味性这方面相对比,汪曾祺先生应比同样写饮食闻名的大师周作人先生略高一筹呢。

文无情难为好文,散文贵在抒情。情在文中,文中含情,是散文的一种至高境界。有“抒情的人道主义者”美名的汪曾祺先生更是“理情”高手。他写家乡江苏高邮、写西南联大老师、写同学、甚至写饮食都把“情”注其中。他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中,饱满情深,写父亲,“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写父母的相亲相爱之情,“母亲去世后,父亲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笔中有情,“情”现纸上,这种“情”,不仅是一个作家对亲人、故乡的爱,更展现了作家对生活的体味和笔法的把握。

汪曾祺先生1997年5月离世,在七十七岁生涯中,以写短篇小说闻名见长,写散文自己评价“是副业”,但他的散文却有返璞归真的境界,有静幽致远的雅致,有淡定从容的文华,在我国文坛上应该是别具一格,闻名遐迩,这与他对创作的认识、坦诚的态度是一体相通的,他说:“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这应是汪曾祺先生散文的内置特色。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四篇】

“我的记忆是忠实于我的,忠实得甚于我最好的友人。”全诗一开篇便将记忆这一抽象的事物幻化为忠实于诗人的最好友人,让记忆的形象一下子便清晰了起来。纵览全诗,没有一句是直接摹写自己如何涌起记忆的感觉的,而是通过“燃着的烟卷”、“百合花的笔杆”、“破旧的粉盒”、“颓垣的木莓”等等组合的意象,把自己的“记忆”形象化、立体化。那一个个意象充分体现出作者生活在百无聊赖、郁闷烦躁、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状态中,仅有那唯一的一抹亮色“百合花的笔杆”,就如同一片荒地中仅剩的一点零星绿意,那便是希望的化身,作者精神支柱的化身。那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是作者缺乏活力的生命看不到希望,能依靠的仅剩下那一点点回忆和手中的笔杆罢了,充满了孤独寂寞与苦闷。“它是胆小的,它怕着人们的喧嚣”隐隐透出了诗人内心的脆弱,有逃避现实的想法。“它的声音是低微的,但它的话却很长,很长”,回忆在现实的面前显得是那样的弱小,但在慢慢的时间与空间中,记忆却成了诗人唯一可以抚慰自己心灵的避风港。“它的话是故旧的,老讲着同样的故事”,诗人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去回忆过去的事,这中所透出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回忆似乎已成为诗人唯一一个获取生活信念的途径了。回忆并不全是美好的,这中间也是有“夹着眼泪,夹着太息”的部分的,但那些痛苦不同于现实中的痛苦,也正因为有了那些苦,才让回忆变得完整,变得更加让人感到珍贵。“它的拜访是没有一定的,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越是没规律越是显出诗人对回忆的依赖,显示出了大部分时间诗人都是生活在回忆之中。“但是我是永远不讨厌它,因为它是忠实于我的。”在最后诗人再次强调回忆是忠实于自己的最好友人,一个“永远”一下子升华了诗人在全诗表现出来的对回忆的无限依赖的感情。越是依赖回忆就越是体现出诗人对现实的悲伤与无奈,只有在回忆中诗人才能找回暂时的心灵的宁静。全诗一直都沉浸在那淡淡的哀与愁的感情基调之中,那种无奈,存活于现实的苦闷,在诗人对回忆的诉说中尽显无疑。依赖于回忆生存,只因现实太让人失望。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五篇】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

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

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六篇】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1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七篇】

汪曾祺的书我读的不多,这本《五味》是从妻子“嫁妆”中翻出来读到的。初读之下如饮淡茶,字里行间氤氲着一股阅尽世情怡然自得的意味,又饱含时光交错历尽沧桑的智慧。

就象翻开首页,便是《葵·薤》,开篇引用《十五从军征》,“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迸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如同说他自己的文章。这篇《葵·薤》从汉乐府写到《齐民要术》;从诗经写到嘉庆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从内蒙、山西、北京写到江西、湖南;从饮食写到了创作;最后意味空长的提出: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这些话语,写的是饮食,言下之意指创作,话外之音又何尝不是直指人心,直指人性,直指人生。

作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全书不过一百余页,然而古今中外,莫不涉猎;江南塞北,山川河流,如数家珍;各种各样的珍馐美味,家常小菜,奇风异俗,娓娓道来,仿佛在看一部吃食的百科全书,又象是观一部嬉笑怒骂酸甜苦辣的大戏。

五味如茶,足堪细品。读一遍是读不完的,就如写到祖父喝茶,“喝的很慢,喝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热爱美食的人大多热爱生活。在汪曾祺身上这句话得到完美的诠释。很多的食物,本身是何种味道其实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蕴含在其中的回忆,当时的情感和悠长岁月中的淡淡忧伤,以及由此伸引而来的从容与淡然。

如同和周作人同名的那篇《故乡的野菜》,“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现在水利大有改进……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拳拳赤子之心,无关风月,亦无关岁月。

看他写三年自然灾害时,自制口蘑豆送给黄永玉,“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在日记里写道:‘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的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字里行间透出的自鸣得意让人失笑之余却又不无敬意——三年苦难的日子留下的竟是这样温暖的记忆,这要有个博大的胸怀才能做到吧!我想。

书里还有个关于孩子的段子,是说北京的绿豆糕不加油,不好吃,但因为他有一阵胆囊炎不宜吃油,才买了一盒,他的孙子“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他觉得不可理解。在《逐臭》1篇中,说道美国朋友招待他吃臭起司,以为他吃不来,“我连王致和臭豆腐都能整块整块地吃,还在乎什么臭启司!待老夫吃一个样儿叫你们见识见识!”

《五味》在封底加了大约是编者所写的.一段话,里面有句:“读其文,如睹其人,好一个可爱的老头!”我很认同这句话,可惜书里没照片,不识此老真面目。直到后来机缘巧合,读到江苏文艺出版社的《汪曾祺文集—散文卷》,里面有张汪老与小孙女在沈阳“怪坡”的照片——老头左手牵着孙女,右手拎着圆形带边的夏凉帽,微皱着眉头炯炯有神看着镜头——果然有些老顽童的风范。

这些年,经历过人生的一些有苦有甜的况味,愈发觉出《五味》中的真实和平淡是何等的可贵。我也曾试图想仿照汪老的做法,将马兰头在盘子中码成“宝塔状”再浇上麻油、香醋,可惜“宝塔”却总是垒不成,奈何奈何。

汪曾祺作品集读后感【第八篇】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最近应班主任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恶补名著的阅读.我当前正在拜读现当代作家汪曾祺的作品,在《徙》这部作品中,我惊喜地发现当中有很多关于教育教学的思想和现象.曾祺的《徙》,创作于1981年,文章成功地塑造了一位艰难时世中的语文教员高北溟狷介特立的性格.作家试图通过这个卓然不群的形象,寄托了自己的教育思想与人生追求.

作品中提到“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这些话语让我们不难地认识到在现实教育中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就如孔子的一个例子,面对同一件事情,对于子由、子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他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教育.并伴随着一种动态性的教育,对此我深有同感.对于学生而言,频繁的更换老师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高一时在普通班,高二高考入了重点班,师资完全换了,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些师资确实很优秀,但最初我们这些插班生还是弄的个身心疲惫才逐渐适应新的他们新的教学方式.这不是小说中,高北溟的“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的做法,就是考虑到了这个因素.

此外,小说写到:“他要求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1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则表现了他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在这部小说中,更有“重视作文的训练”、“对学生一视同仁”等先进的思想.平时我看小说最注重的还是故事情节,但当我看到这部作品,我的眼球却紧紧地被这里面那些关于教育的字眼抓住,也许是因为现在自己是教育界的“后备军”的想法所驱使吧!不过小说中用这么多的篇幅来传达教育思想的作品确实也挺少见,至少我看到过的作品中这样的小说还不多.但是总的来说,这种的倾向还是可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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