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保工程具体实施方案解析热选【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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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一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通知》(国发〔20xx〕31号)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绿色通道西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西安市主干公路绿化林带工程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设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是实施“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市实施的9条主干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古城西安、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这一工程,不但能够增加我市的绿地面积,降低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能够促进沿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批示精神和朱总理提出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搞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为指针,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为手段,以实现秀美山川,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西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分区县组织实施的原则。
2.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由区县、乡(镇)、村调整解决的原则。
3.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
(一)建设范围
西阎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公里(正在施工的待绿化路段公里),其中阎良9公里(待绿化公里),高陵公里,灞桥公里,临潼公里。林带宽度为铁丝网外10米,林带折合总面积1278亩。
(二)建设期限及树种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务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
2.根据项目建设原则,树种配置为:铁丝网外米栽一行栾树,株距3米;栾树外2米栽4行杨树,株行距2m×2m。杨树品种为107杨和三倍体毛白杨,要求分品种成片(段)纯林栽植。
3.苗木规格:要求苗高米以上,地径(栾树胸径)厘米以上,生长健壮、端直,无病虫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优质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株行距呈“品”字型配置。栽植坑规格为60×60×60厘米。栽前浇底水,栽后踏实并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发芽成活,树干米处以下涂白。
(三)种苗需要量
该工程共需苗木万株,其中杨树万株,栾树万株(详见附表1)。分区、县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需苗木万株,其中杨树万株,栾树万株。
2.高陵县绿化里程公里,需苗木万株,其中杨树万株,栾树万株。
3.灞桥区绿化里程公里,需苗木万株,其中杨树万株,栾树万株。
4.临潼区绿化里程公里,需苗木万株,其中杨树万株,栾树万株。
该工程是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每公里补助栽植和管护费万元。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种苗全部由市现代化综合苗圃提供。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种苗费万元(每公里万元),区县栽植和管护补助费万元,技术指导费6万元,监理费7万元,管理费5万元,设计费万元,不可预见费20万元(用于种苗增加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补植等)。
分区县、分路段补助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投资万元。
2.高陵县绿化里程公里,投资万元。
3.灞桥区绿化里程公里,投资万元。
4.临潼区绿化里程公里,投资万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把这一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去,力求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市林业局从市林业站抽调6—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苗木评价和质量监理等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市上监理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工程质量。要遵守先挖好栽植坑,经验收合格后再调运苗木栽植的程序,严禁苗木运到后再组织挖坑栽植。必须做到当日起苗,当日运输,当日栽植。栽后要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成活。
(三)认真检查验收,积极抓好落实
各区县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发动、土地调整等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初发动群众,大搞栽植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xx年6月底,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后,对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区县秋季必须进行补植,市上不再给予补助。无论任何形式的土地,严禁在林带中套种高干作物,确保栽植成果。
(四)建立管护责任,巩固造林成果
各区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村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归已,实行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卖、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决好工程用地,要通过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人来调动各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以巩固造林成果。
乡位于县西南,距离县城57千米,幅员面积401平方千米,下辖7个村委会,共计127个村民小组,人口万人。境内最高海拔4072米,最低海拔1960米,平均海拔2328米,是典型的冷凉山区。
乡老街位于大柏地村委会,背靠乡政府驻地,南北两头均与新街相连,略呈弧形,长约800米,宽不足米,沿街商户、住户34户。在新街未开发建设之前,老街是乡政府驻地的唯一街道,也是乡经贸集散地。新街建成后,老街的作用有所淡化,沿街建筑多呈现破旧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不仅影响我乡环境卫生建设,阻碍农贸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符合我乡建设“彝族毕摩文化传承之乡”的要求。在乡老街沿街居住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我乡党委、政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即将按照规划对老街进行改造,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促进我乡农贸市场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对800米的老街街面进行水泥道路硬化施工;二是按照县建设局的规划设计要求对沿街商户、住户的建筑物进行整齐划一的砖木结构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思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我乡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以突出彝族文化特色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条惠及全乡人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的示范性街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成立由卢正光乡长为组长,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老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详情请见“西政通〔2011〕10号”文件)。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向沿街商户、住户宣传工程建设内容和意义,取得信任和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
3、2011年11月底前,组织施工队建设完成800米的老街街面道路水泥硬化工程。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及实施计划安排,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优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3、工作人员及沿街商户、住户及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得干扰、阻碍工程建设,影响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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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体现其先进性,建立健全学校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为广大家长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做到真心实意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做实事,做好事,发挥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特制订服务民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措施:
1、动员启动,挂牌服务。召开服务民生工作大会,布置安排安排学校服务民生有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并举行党员宣誓承诺。
2、搞好调研,摸清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学生和教职工中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状况,为搞好扶贫帮扶掌握第一手材料。
3、节日慰问,服务民生。结合春节,对学校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帮扶慰问。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春节慰问,保证每一个困难职工能够过上一个温馨、快乐、幸福的春节。并建立起党员干部帮扶机制,进行长期帮扶。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在寒假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符合学校减免政策的,对学杂费等进行减免并进行春节的慰问。同时,建立起长期帮扶机制,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4、建立包保,结对服务。建立健全学校帮扶机制,对学校困难教职工,实施领导干部保包制度。针对实际情况,每两个干部包保一个困难职工,除了春节慰问之外,并进行长年包保,保证能够顺利工作和生活。对困难学生,实施全校教职工包保制度,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包保两人,党员同志每人至少包保一人,保证每一个贫困学生能够顺利求学。包保人做好平时包保记录。
5、开展承诺,党员示范。按照局党委要求,深入开展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把服务民生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内容,开展“党员承诺制”,保证每一个党员在服务民生上,有具体行动,有先进体现。开展“党员·责任·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示范课、示范岗,缴纳特殊党费,建立“阳光基金”等方式,把“党员责任区”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通过示范行动更好为学生服务,为学校教职工服务。
6、义务门诊,服务差生。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员教师义务门诊,摸清学校学习差生情况,利用假期和平时周二、三、四自习时间,对学校学习偏差生进行集中辅导。力争每一个偏差生都能够享受义务门诊的福利,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从而更好地为偏差生服务。
7、抓好“回头看”,完善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总结表彰一批服务民生先进典型。根据局里“五看”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服务民生工作的“回头看”工作,重点抓好四看:一看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取得真正实效;二看党员有服务民生作用发挥情况,对照承诺认真总结;三看帮扶特殊群众是否及时、到位,群众是否意;四看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坚持长效。
三、建立健全服务民生机制。
为保证服务民生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开展,并坚持制度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包保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同志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特困职工、特困学生(包括行为偏差生),实行包保制度,解决特困职工和学生的生活困难,并坚持长期包保。把包保情况,作为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党员教师义务门诊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教师义务门诊制度,扩大义务门诊的范围,增加义务门诊的次数,使更多的学习偏差生学生受益。
3、建立健全学校节慰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慰问制度,丰富慰问的形式。做到六必问:节日必问、生病必问、生小孩必问、结婚必问、乔迁必问、家庭有特殊困难必问。
4、建立健全党员服务承诺制度。健全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把服务承诺制度化,建立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每个党员制度服务计划。把党员践诺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
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三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基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补足短板,全面提档升级,增强公益性,提高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推动新时代闻喜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到“十四五”末,努力实现全县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县财政资金。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资金。
(三)社会资金。
(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
工程建设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盘活空闲用地、边角地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统筹规划、贴近百姓、方便可达,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量力而行。
(二)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相对集中
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工程可以新建,也可以在原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可与足球场地结合,相对集中满足多人群、多项目使用;以动休闲为主要功能,配置一定数量的体育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绿地、美化景观等。
(三)地方为主、多方参与、体现公益
坚持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落到实处。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和营,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行管理,切实体现工程建设的公益性并提高健身中心的综合利用率。
(一)根据场地面积和项目设置数量,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分为小、中、大型三类
1、小型:建设面积达到1000m2或以上,可开展5个以上动项目,包括篮球、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
2、中型:建设面积达到2000㎡或以上,可开展7个以上动项目,包括两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器械健身、门球或网球等。
3、大型:建设面积达到3000m2或以上,可开展10个以上动项目,包括2—3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器械健身、门球、柔力球、网球、气排球、儿童游乐等。
(二)辅助设施建设内容
1、配套照明设施,可在晚间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广场舞、乒乓球、气排球、太极拳等项目动。
2、健身中心建设围网,田网周围可建设环形健身跑道。
3、一间不小于20m2配套服务房(具备体育彩票销售、饮料副食补给、管理人员休息等功能)。
4、若干场地标识牌(体现中国体育彩票、省体育局、市人民政府援建等内容)和动休息座椅。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12乡镇乡镇长和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闻喜县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从实际出发,细化工作目标,制作具体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力争把工程建设纳入项目储备库,争取上级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实施方案》的进度、数量,每年列出乡镇全民健身工程专项预算,保障建设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供给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减少审批事项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卫健局:负责统揽工程建设的资金申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把工程建设列入本辖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各成员单位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资金、设计和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工程指导
县卫健局要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推进,严格工程项目库申报和审核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计划和标准,严格资助资金使用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和监督当地工程建设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于本年12月1日之前将下年建设项目前期资料报送至县领导组办公室,争取入市级项目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及实施,严格遵守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规范,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事项发生。各乡镇政府作为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照全民健身中心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健全场地设施使用规章制度和人员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四篇】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和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整治拆改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辆、治理扬尘污染、加强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为重点,大力开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执法监管,加强目标考核,努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负责、企业施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x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超过13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不超过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x市区和各县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超过12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不超过7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
主要任务。
(一)强化燃煤污染防治。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
积极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和接受域外电力规模、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x年底,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控制在76%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和市x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委会)。
2.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战略。
(1)推进实施气化x工程。x年引进各种天然气资源达到10亿立方米;依托国家干线输气管道,加快干线、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x年底基本实现管道燃气通达县城(市区)、产业集聚区和临近具备条件的乡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加快推进新能源示范市建设。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农业大棚农光互补、鱼光互补、荒山荒坡光伏电站等光伏电站建设,x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1万千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3.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1)加强城市煤炭总量控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x〕1015号)要求,依据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管委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2)严格执行《x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暂行管理办法》,在禁燃区域内禁止销售、燃烧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等高污染燃料,对生产、经营性单位或个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根据城市建设规模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能源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x发改能源〔x〕1548号)要求,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确保x年底前基本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加强商品煤质量管控。
x年6月底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x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x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发改、工信、环保、质检、工商、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级政府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购销、进口、使用企业的监管职责分工等,切实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工作,对生产、销售、使用劣质煤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减轻冬季燃煤污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5.实施燃煤锅炉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1)加快城市供热管网配套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进一步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和面积,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城(市区)实施集中供热,不断提高城市和县城集中供热率,减少市民取暖燃煤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整治。10月底前市建成区和各县(市)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可结合实际,扩大燃煤锅炉拆改范围。市域内所有燃煤锅炉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单台出力65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x)》表1要求,单台出力65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大力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在确保全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x年10月底前,x发电厂1#、9#、10#机组、x发电厂1#、2#机组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对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不到排放限值要求的机组,一律停产。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机组)、热电联产机组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x市政府、x发电厂。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6.提升建筑品质。
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强制性标准;各类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x年完成2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转变建造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施工能力,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建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7.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依据省定任务分解下达x年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目标任务,依法淘汰到位,并向社会公告。关停不符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独立炼铁企业(不包括国家认定的铸造企业)和独立转炉炼钢企业,淘汰450立方米以下高炉、40吨以下转炉和停运的电解铝产能、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8.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
在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对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9.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
(1)强化水泥粉磨站治理。6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泥粉磨站烟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颗粒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x)》表1要求。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达到以下标准:生产车间全密闭并配备收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物料堆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设施,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出入口要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依法关停长期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水泥粉磨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强化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对照《x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x)》表1要求,10月底前完成对标准所涉及企业的炉窑进行烟气提标治理,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治污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并查封、扣押排污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强化砖瓦行业窑炉废气综合治理。6月底前完成砖瓦窑炉的废气治理,废气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x)》表2要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石化行业全面推行设备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无组织vocs控制,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启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整治,在表面涂装行业,通过源头、工艺、末端控制等手段,要求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实施有机溶剂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0.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按照《x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涉汞、涉铅、高毒农药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我市省控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x年下降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11.实施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
以焦炭、煤化工、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工业用煤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编制x—x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推动行政区内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综合提升区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2.继续推进油气回收治理。
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继续开展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完成辖区内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新建加油站、油库及新购油罐车须装有油气回收装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13.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治理。
针对部分区域燃煤、工业、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情况,依据空气质量排名,对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14.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
8月底前完成省定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辆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5.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10月底前,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含农用车和摩托车)一律不得在市内销售。11月1日起,新购置的对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动车,不办理注册登记证、不予核发环保标志、营运车辆不办理营运手续。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16.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
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验,对不合格车辆开展治理,积极探索安检标志和环保标志两标合一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17.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执行《x市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区域和时限要求,对于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辆等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查处违规行驶车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18.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x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机动车区域数据平台搭建,实现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联网报送,系统评估机动车减排效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1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情况摸底调查,研究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管理措施,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进行强制治理或淘汰,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转让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20.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x年,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21.加大建筑、道路扬尘监管治理力度。
(1)深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加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开工。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减少城市道路扬尘。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清扫化率,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x年,x市城市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对城市周边道路开展综合整治,查修破损道路,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建立城市周边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渣土车抛洒等道路扬尘问题。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治理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落实《x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治理暂行办法》要求,增加机械化清扫设备,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x、安楚路、北外环、东外环、x公路、x公路、x线、x高速大道等重点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清扫保洁力度。完成省定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2.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
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23.开展露天料堆扬尘专项治理。
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要组织当地公安、国土、交通、公路、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和农田等场所露天堆存或晾晒水渣、煤泥、砂石、渣土等物料的储存和经销的单位或个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
24.加强运输扬尘管理。
制定运输扬尘管理办法,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要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25.开展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
开展非煤矿山、石料加工企业扬尘专项整治,治理露天开采、石料加工、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五)强化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26.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推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7.减少农业生产过程大气污染。
研究制定农业施肥方面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28.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进一步完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建立“市(县、区)督导为主、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和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禁烧管理责任体系,特别是夏收、秋收期间,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实现x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29.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10月底前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x)》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从严查处擅自停运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0.严禁垃圾露天焚烧。
认真执行《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严禁在市区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树叶、垃圾或其他杂物。对焚烧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31.控制烟花爆竹燃放。
x年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理办法,明确禁燃禁放的时段和区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32.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实行与x相同的应急响应标准,修订《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响应标准,科学确定不同响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根据《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细化完善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应急预案,采取更具针对性措施,科学确定细化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和工地停工范围,为依法依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3.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机制,在科学预测研判的基础上,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要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把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4.加强重点时段管控。
x年11月1日至x年3月31日,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所有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冬季采暖期积极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尽可能减少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力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削减污染峰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强化政策科技支撑。
3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巡回宣讲、开办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36.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修订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对大气污染较重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以及重点区域(园区),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措施,以经济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7.认真执行vocs相关产品税费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在部分行业开展vocs收费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38.贯彻执行环保新标准。
切实做好《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x)》、《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x)》、《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x)》等有关行业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四、保障措施39.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是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于x年3月底前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办备案,每月20日前,向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点任务落实情况,x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
总结。
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0.加大资金投入。
市、县两级财政要积极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散煤燃烧控制、黄标车淘汰、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41.加强执法监管。
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新法新规新标贯彻执行年活动,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导检查。
市环保局对“散、小、乱、差”企业整治情况、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高污染禁燃区监管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行政执法局对城市道路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对机动车超载和对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公安局对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禁行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燃煤质量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
42.实行信息公开。
建立全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公开制度,每月在x日报、x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并在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依规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43.严格考核奖惩。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x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对对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管委会实施年度考核。把环境质量“不降反升”作为刚性约束条件,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当地政府实施生态补偿扣款,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的有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对达不到治理要求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五篇】
本标段位于苏州科技城,分为两个路段。第一个路段为慧谷。
一路,设计车速为30km/h双向四车道,自西向东走向,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第二个路段为光启南段,设计车速为20km/h双向两车道,南北走向,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
本标段慧谷一路西起光启路,东至锦峰路,全长658米。沿线与智核二路、智核一路相交,均为平面交叉,本工程西段为新建道路,东段为改扩建道路。光启南段北起科灵路交叉口北,南接玉屏路机动车道旁,设计里程长米.沿线与慧谷三路、智核二路、慧谷四路、慧谷五路相交,均为平面交叉。沿线道路交叉口均包含在本工程。本标段主要包括排水、道路、箱涵、桥梁等工程。
本标段涉及慧谷一路东西向一座桥梁,为龙虎浜桥,这座桥梁为13m板梁桥。桥与河道正交。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天然基础。
本工程计划从20xx年3月30日开工,至20xx年1月25日完成工程施工,共计工期为307天.
苏州市气候湿润温和,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受季风影响,属暖温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月最冷,历史最低温度-12℃,7月最热,历史最高温度℃,高温季节7~8月,月平均气温℃,低温季节1~2月,月平均气温2℃。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梅雨季节。雨量集中在7、8、9三个月。
智慧谷工程进入台风季节时,正值施工高峰,夏季汛期、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根据上级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管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您的满意和时代的潮流,是我们的质量追求理,做好防汛防台、防雷击,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进度。
工地现场现有管理人员10人,机械工6人,民工40人,现在台风出现频率有所增加,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特此编制该施工方案。
第二章预防台风措施。
台风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针对往年的台风变化规律,根据此规律制定该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防台风抢险队伍,抢险队由身体健壮、反应敏捷的青年人组成。
2、定期检查抽水设备的可靠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工地预备足够的防台风物资及设备,如麻袋、雨布、大功率抽水机等,并严禁挪用。
4、配备一定的自发电能力,以确保台风来临时突然停电情况下的需要。
5、注意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台风来临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a.停止受台风影响较大的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做业,做好善后安排。
b.
c.
d.采用可靠的手段围蔽水泥库、变配电设备等。施工机械设备撤出基坑或停放在地形较高、排水顺畅的地方。疏通排水沟,增加排泄水通道。按预报雨量的大小,必要时增设临时排水沟槽。
e.检查基坑坡面,特别是受水流冲刷较强的坡面,采取临时支护等措施。
f.对施工区域内的围挡和临时住宅进行拆除或加固.
6、在施工区域内建立完整的排水系统,结合设计道路修整施工便道及排水沟,必要时对路面加铺防滑材料。
7、雨水管开槽埋管尽量缩短开挖长度,槽底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备水泵及时排除积水。做好沟槽边雨水径流疏导路线的设计、槽内排水及防止漂管事故的应急措施。边坡上做好挡水土坝,以便及时排除地块表面雨水,并防止地表水进入基坑。抽水泵不间断抽水,排水沟通畅。
8、路基土方措施:
对路基土方工程,在施工部署上,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设计安排上要做到“两个优行”,在施工中坚持“三完、两及时”的施工方法。
1)、预防。
a.集中工力,分段突击,完成一段再开一段,切忌全线大挖大填土方。
b.在路肩处每隔6-10m挖一道横向排水沟。
c.填土时留出3%以上横坡,每日收工前或预报有雨时,应将已填土碾压坚实平整。
d.挖土地段注意疏通边沟,必要时加设排水沟。
2)、计划安排要贯彻两个优先。
a.对因雨易翻浆地段优先安排施工。
b.对低洼处等不利地段优先施工。
3)、坚持“三完、两及时”的施工方法。
a.每段施工坚持“三完”即:当天挖完、填完、压完。
b.每段施工坚持“两及时”即遇雨及时检查,发现路槽积水尽快排除,雨后及时检查,发现翻浆彻底处理。
4)、基层。
混合料采用“三边”的施工方法,即边拌和、边摊铺、边碾压。对铺好的混合料,在雨前或冒雨初压,雨停后再碾压密实。对已在摊尚未碾压后的料,在雨前或冒雨初压,雨停后再碾压密实。对已在摊铺尚未碾压后的混合料遇雨后,立即封闭交通,晾晒至适当含水量后再重新拌和、压实。连续阴雨天暂停施工。
9、桥梁措施:
对现场的配电房、临时移动电源箱、现场中小型机械必须加防雨罩或防雨棚。闸箱的防雨楼电接地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
第三章防台风安全措施。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项目部定时组织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渡过台风。
根据台风季节的特点,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1、每次台风、暴雨来临之前,要认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各项临时设施、机电设备、用电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漏雨、漏电现象等情况,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来不及整改而又涉及到人员安全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2、台风、暴雨过后,对现场所有施工设备、设施进行复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恢复使用、继续施工。加强汛期和台风季节事故的防范管理,防止坍塌、倒塌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完善台风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预防事故发生。
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六篇】
为促进我县民生工程的全面实施,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现制定颍上县民生工程宣传方案。
通过大力宣传、广泛报道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各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和进展情况,使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温暖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加入到支持、参与、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工作中来,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
自20xx年实施民生工程以来取得的实效;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项目情况、实施意义、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等;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制度、方法和措施;相关部门和乡镇在推进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做法;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及阶段成果;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先进典型及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评价;其他有关民生工程方面的宣传。
1、各实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进行宣传,可通过民生工程宣传手册、宣传单、明白纸(卡)等手段向群众宣传、讲解民生工程。
2、各实施部门编印《民生工程简报》及时将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有一项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6期;有两项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12期;有三项及以上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15期。
3、各实施部门、各乡镇要积极主动向《阜阳日报》、《颍州晚报》以及省级报刊投稿,宣传民生工程,扩大影响面。
4、要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网开设的民生工程专栏,实时发布有关民生工程的各种信息。
5、县电视台制做民生工程电视专题片、新闻专栏增设《民生工程进行时》内容,跟踪拍摄,实时播放。
6、继续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四月份为集中宣传月,举办综合性的广场宣传,每月举办一次宣传,每次宣传安排2到3个单位进行。
7、通过举办展览的方式进行宣传(主要是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图片影像资料,宣传标语,网上音画贴等)。
8、继续开展巡回宣传,组织编排民生工程专题文艺节目,到乡村巡回演出。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选择2-3种以上形式进行宣传。要把民生工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及时协调宣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把握导向,严守纪律。
各部门、各乡镇对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正确正面引导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的理解,避免错误的言论传播。
3、务实求效,不断创新。
各部门、各乡镇要尽可能地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和报道;要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宣传内容、宣传载体;要自主策划和组织一些有新意、有地方特色的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民生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民生工程政策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以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扩大民生工程的影响力,提升民生工程知晓度,提高民生工程的满意度。
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七篇】
认真贯彻《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和《xx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基础上,为全面推动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根据本次活动安排,公司成立“绿色施工”现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
组员:xxxx。
现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经营部,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绿色施工”现场实施工作。
各在建项目也要成立相应的“绿色施工”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绿色施工”实施工作。
本次活动覆盖各在建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此次检查自5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二个阶段:
1、项目自查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在建项目要结合本项目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绿色施工”检查制度,建立检查记录。
2、公司检查阶段(6月10日至12月30日)。
公司对在建项目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绿色施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在建项目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绿色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夯实“绿色施工”生产工作的基础。
2、实施“绿色施工”创建工作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相结合的措施;“绿色施工”定期评价不合格或通报批评的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活动一律不予进行。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在建项目要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标语、夜校等平台,广泛宣传这次“绿色施工”创建活动,普及“绿色施工”生产知识,了解创建工作的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创建“绿色施工”的良好舆论氛围。
4、认真分析,总结提高。各在建项目要在认真、深入执行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项目“绿色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实现“绿色施工”目标。
xxxx建筑有限公司。
语保工程实施方案解析【第八篇】
为全面整合应用社会监控资源,进一步织密城市视频监控网络,提升城市治安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xx年至2xx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天网”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哈尔滨、服务新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将视频监控设施覆盖全市每个重点角落;进一步完善“一个系统、三道防线、三张防控网”城市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视频监控覆盖。通过开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有重点、分层次地整合社会监控资源,使视频监控点联成片、形成面、织成网,把“天眼”联结成“天网”,进而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以视频研判应用、电子防控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视频应用作业平台,为开展视频智能管控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资源效能,全面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此项工作于2xx年底全部完成。
(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对现有全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联网扩容,即对已建成的“天眼”工程三级监控平台部署联网及高清系统扩容设备,使其具备2万个视频图像联网和3个以上高清监控摄像机的接入能力。此项工作于2xx年底完成。
(三)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监控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各区、县(市)在街道、路口、繁华地段、广场等公共部位由于拆迁、道路改造、施工困难等原因尚未实现视频监控覆盖问题,在未覆盖部位安装176个标清监控摄像机;以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重点,逐步开展前端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市)公共部位安装1593个高清监控摄像机。2xx年底,至少完成359个标清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和531个高清监控设施建设,2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全市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在未封闭或半封闭式居民区和易发案居民区完成安装智能电子抓拍设施6套,在各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建设接入平台,并联网运行,实现对出入居民区车辆轨迹信息的实时掌握,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区的治安防控能力,构建“平安社区”。2xx年底,至少完成2套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2xx年末完成全部建设。
(五)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在各区、县(市)社会面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居民区、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继续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42352个监控摄像机,进一步加大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覆盖密度。2xx年底,至少完成14117个社会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2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逐步将现有2万个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资源全部联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实现实时调控和联网应用。2012年底,至少完成8万个社会视频图像联网建设,2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资金保障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建设。
(二)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接入、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含前端抓拍设备、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拍系统接入平台及链路)建设由各区、县(市)财政出资建设。
(三)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对于居民区监控设施的建设,新建居民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已入住的居民社区住宅由物业公司筹资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无人经管的居民区住宅由所辖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xx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5月31日至1月31日)。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xx年和2xx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xx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其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负责将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建设和居民小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按要求将监控图像接入本级平台。市、区县(市)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天网”工程使用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两级公安机关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开展社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本级平台。
(二)财政部门。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解决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科技、工信部门。市、区(县、市)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四)城乡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监控点位的规划工作,并对辖区内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天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电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监控点位取电标准,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公共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并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六)建设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督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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