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伦理(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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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伦理【第一篇】
关键词 图书馆 大学生 信息伦理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0 前言
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大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许多消极影响。由于大学生无论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正处于向成熟转型的时期,还具有思想偏激、自控能力不强、易受外界诱因影响的特点。所以隐藏在互联网络中的一些不良因素给广大大学生带来的许多负面的影响和冲击,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1 信息伦理教育
信息伦理教育是培养大学生基于公民生活的信息伦理智慧;信息伦理教育不只要传授信息伦理规范,而且要引入媒介教育提高大学生对媒介的认识;信息伦理教育应从“目的论”视角强化“道德灌输”,从“方法论”视角批判“道德灌输”;信息伦理教育需要克服“信息代沟”所造成的教育困境;信息伦理既是道德义务又是道德权利,所以信息伦理教育中的性别针对性是实现信息正义的必需。①
2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危机的原因分析
大学阶段是学生逐渐转向成人的特殊时期,在价值观念没有真正形成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网络社会的生活,这一特殊的成长背景使他们必然成为未来网络世界的中流抵柱,但是我们知道大学时期是人生发展和道德形成的关键期,而大学生自身又极易受外界影响、可塑性强、自制力不足、实践经验少,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道德规则的差异直接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的构建,网络受到大众青睐,很大程度上是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地域、没有边界、没有设置种种障碍的社会,那里实现了人人平等的伟大梦想。因此,大学生蔑视一切既定的权威,一切限制,在网络空间中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来铸造一个没有既定秩序,没有权威,人人平等、自由,资源全球流动共享的公平社会。
大学生常常在这些方面为所欲为。这一“公平社会”的蓝图,一方面提升了大学生的参与意识、自主意识和创新意识,但另一方面也会将大学生推向、反人类、反主流文化、反传统约束的边缘。在网络社会中,那些技术高超的、成功侵人防卫森严站点的往往被众人尊重和推祟。这些都强烈刺激大学生争做网络世界的先行者,在斗志斗勇的智力挑战中提高技术,并有可能会造就出一批脱离社会、迷失方向,为了寻求挑战而不择手段,对国家、社会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有潜在而又巨大威胁,比如,窃取他人密码、非法传播病毒、侵犯他人隐私等。另外,网络中虚拟的交流和游戏使大学生获得了从未有过的满足感。由于长期沉醉于封闭的环境中,导致大学生心理上的孤独和自我中心主义。
3 大学生信息伦理教育的目标、内容、原则
大学生信息伦理教育应包括教育的目标、内容和原则等。
信息伦理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他们分辨善恶的能力以解决信息伦理价值观问题。如果一个大学生缺乏道德规范的认识,以及积极的态度和情感,那么就不可能用这种规范来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信息伦理道德教育的目标是解决大学生的道德价值观,通过运用信息伦理道德规范去识别善恶、是非和荣辱,从而把它转化为自身的信息伦理品德。
信息伦理教育的具体内容应针对大学生的信息伦理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信息伦理认知是指对伦理知识进行判断、知觉和思维的过程。信息伦理情感是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感、荣誊感等。信息伦理意志是教育大学生必须具有独立性、果断性、持久性和自制力等。信息伦理行为是大学生信息伦理品质的外在表现。重视教育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信息行为习惯,强化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行为习惯。
大学生信息伦理教育必须遵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把提高学生思想认识与培养道德行为结合起来,使他们言行一致。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组织使其协调一致、前后连贯,以保障学生的信息伦理品德按预期的教育目标发展。另外,伦理教育与学校其他多渠道教育形成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结构,才能构成一个立体伦理道德教育体系,增强教育的实效。
4 高校图书馆对大学生信息伦理教育的途径
开设信息伦理教育选修课
国外很多大学已经开设了相关课程,那么作为大众知识传播媒体的图书馆,应该率先担当起这个重任,因为图书馆有专业的信息服务工作者,在长期的信息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相关信息伦理问题的经验,与善于贯穿理论知识的教师相比,更加关注大学的平时的信息现实生活,通过实践来教育大学生的对网络信息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学校领导应该全力以赴支持图书馆开设信息伦理教育选修课。
将信息伦理教育融入到其他学科
信息伦理教育的途径有很多,图书馆除了开设信息伦理教育选修课以外,还可以把信息伦理教育融入到其他的学科教学中,以此培养大学生的信息伦理道德意识。因此,图书馆应该配合其他学科的教师(如,经济学、法学、教育等),将信息伦理道德相关内容渗透到这些专业教学中,有计划地进行信息伦理教育。
把信息伦理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中
高校图书馆应把信息伦理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中。大学生每天在图书馆学习知识、获取知识,所以,他们的一言一行,图书馆了如指掌。如果发现大学生因信息伦理道德问题而行为失范,馆员不能简单了事,漠然处之,更不能视而不见,而应该及时制止,通过一对一教育,唤醒他们的信息伦理道德意识,重新树立道德信念。这种能随时开展的信息伦理教育,针对性强,更直接、更高效。
开展相关信息伦理教育各项活动
图书馆应该定期组织大学生开展相关信息伦理道德的活动,比如辩论赛、主题演讲、程序设计大赛等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大学生的信息伦理道德意识和良好品德,激发他们注重信息伦理的自我培养。
开展大学生信息伦理短期培训
为了重视对大学生的信息伦理教育,营造信息伦理教育的氛围,开展短期培训是对大学生信息伦理教育的有效补充。与信息伦理教育课相比,短期培训更加重视针对性和实用性,比如,选取一个相关信息伦理的主题,和大学生面对面地对话和讨论,了解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信息伦理问题。
2011年CALI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研究项目“大学生信息伦理量表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1053)
成人教育伦理【第二篇】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法律职业环境的不良以及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等是当前司法腐败的主要道德成因。我们应在法律信仰、人格独立、公平正义、“民本”思想和职业荣誉感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和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等途径和方法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功能的发挥,依赖于一支接受了专门法律职业训练、具有过硬法律职业伦理素养(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司法道德素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等)的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队伍。从理论上来讲,法律人作为现代法治国家中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业伦理是不应该被怀疑的,然而目前有的法律人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不能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的现象并非罕见。而这恰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法律人应当比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伦理要求,这是由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司法腐败的道德成因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或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司法职权,违反法律规范和职业伦理,以非正当手段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司法腐败是司法权的非责任化和权利化,是对合法利益的非法剥夺,是对社会公共权力的蹂躏,更是对法律的凌辱,它必然引起社会的混乱,影响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它是最大的、最严重的腐败。司法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究其产生的道德成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众所周知,中国人十分注重人际关系,但是这种人际关系是有差别的,不同的人际关系圈,亲密程度不同,情感深浅不一,则承担的道德义务也不同。因此,当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发生矛盾时,人们一般会先顾及亲情义务,并依据亲情的疏密来权衡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所承担的比重。若法律人把这种私人交往关系原则扩展到公共关系领域,并以此厘定是非,进而作为利益和后果配置的依据就有丧失公正的危险。司法腐败中的司法主体办人情案、关系案,就是以人际关系的亲疏乃至地位、身份的高低作为司法的依据,若推而至极便是亲者、近者非亦是,疏者、远者是亦非,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显然,缺乏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和统一伦理标准的传统伦理观和行为方式,抑制人们平等观念和普遍性公平意识的生长,表现在司法领域的人情关系、人际私情向司法公正宣示着的严峻挑战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无关系。
2.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从司法职业环境角度考察,造成司法腐败的因素众多,诸如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立法上的疏漏、重叠与冲突,制度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党政干预司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从现实上讲,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以及深刻影响和支配着司法人员司法行为的内在职业道德自律力量的软化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并且这二者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水平、职业道德观念都深受司法环境的影响。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对司法主体的行为具有双重影响,即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激励司法主体选择合法与合乎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并对恶行有所抑制;反之则有助于恶行的发生,而对善行有所抑制和排斥。司法职业道德环境还会对司法行为后果的善恶影响起到强化与抑制的作用,即它具有明显的价值指向性,在具体的司法行为场中,它表现为相同性质的行为主体的行为后果相适或相悖的两极。譬如在良好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内发生的公正司法行为,不仅会得到司法群体的肯定和认同,而且还会得到广泛传播;如若司法不公的行为发生在较恶劣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中,它不但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蔓延甚至恶化。
3.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政治可靠、道德素质高、战斗力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的发展蔓延说明司法队伍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这需要从主体身上找寻司法腐败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遏制司法腐败当然依赖于社会的大环境和司法职业道德小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司法体制的健全,但与司法主体的个人素质紧密相关。事实上,处理每个案件的司法人员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直接决定着在该案件中正义能否实现和实现到什么程度。司法人员道德素质的低劣,道德品质上的贪婪、自私和无耻,使得其司法意识走向腐败,最终导致其司法行为走向腐败。如果司法人员在道德上丧失良知和尊严,就会陷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深渊中,也必将把司法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把个人得失作为法律实施的根本依据,而把“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等道德规范置于脑后,并故意加以践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又使得“作为司法权力对应方的当事人及其他公众认为,只要有钱就能换权,从而驱动司法权力为己服务,两者相互连动,司法环境就会更加恶化。”
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
法律人职业伦理,是指法律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从事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活动时所应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化的伴生物,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现象,体现并服从伦理的一般规定性;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伦理,因为它与法律专业知识和技术紧密相连:在调整范围上,它主要用以指导、规范法律角色岗位上从事法律活动的法律职业者的言行;在调整内容上,它总是鲜明地体现和表达了法律职业行为的伦理准则、规范及道德心理和习惯。由此可见,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十分重要,其主要内容有:
1.法律信仰。作为寻求和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特殊的职业共同体,法律人应正确把握法律、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内在联系,按照自己的理性所确认的价值尺度来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这种选择的价值基点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构成法律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它是法律人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体现,是对法律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只有具有了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人才能承受一切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操守和独立。
2.人格独立。公正的司法来源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又与法律人的独立互为表里。独立人格主要体现在淡泊名利和不畏权贵上。它要求法律人秉持对法律的信仰,不为来自社会生活中各种诱惑所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和威胁,不为权动,不为利惑,诚信做人,平等待人。人格的独立对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群体又有着不同的标尺。例如,律师的责任是热心服务于客户并代表其利益,而法官则应保持公平、中立,注意防止任何个人偏见或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保证律师在出庭时履行职责合法并合乎道德,以便使双方在陈述案件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等。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即公正,它意味着在程序上当事人机会均等,在实体上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公正允许差别的存在,但这种差别对待必须在社会普遍正义感要求的范围之内,体现一种终极关怀;它要求法律人不存在任何种族、宗教、党派、性别、年龄、地域的歧视,不存在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尊重人权,以人为本,保障每一个当事人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同时,它也是“法”这一词在词源上的要求。尽管对“法”的理解有共性和个性的差异,但“法”在世界各国语源上都兼有公平、正义等含义。由此可见,公正是法律人职业的本质要求。
4.以民为本。“民本”思想是中国德治传统的思想文化根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法律人“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首先要服务人民。法律人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依据法律,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律师制度本身就是民主和法制的产物,并且律师从事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服务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法律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是尊重人权。在某种场合下,民众的权利诉求并不指向利益,而是指向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自由。如果从人性的伦理学角度来解说权利之所本,就是权利本于人的社会本性。民之所以要权利为本,乃是因为自己的本性。在此意义上,民本的实质就是人本或以人为本,“民权的实质就是人权”。所以法律人要形成尊重人权、保护人权,包括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道德意识,培养对人的权利和自由倍加尊重的现代价值观。
5.职业荣誉感。由于法律人担负着实施法律、维护正义的重大职责,社会对他们寄予着崇高的期许,这要求他们具有高度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在言行上维护自己的形象。例如,正因为法官具有崇高形象,才保证了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又加强了法官的自律意识和对公正的追求。社会的信任与法律人的自律形成了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法治的进步。法律人崇高的道德形象来源于科学的司法制度设计以及法律人自身的不懈追求。在公众的眼中,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往往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
三、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与解决“懂与不懂”、“会与不会”的法学知识与技能不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解决的是“信与不信”、“愿与不愿”的问题。国内有学者专门考察了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总结出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是通过“渗透方法”来教授的,即人们认为学生在学习其它专业课程的过程中,间接地、潜移默化地受到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了解法律人职业道德问题;第二阶段:1970年前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克拉克(tomclack)领导的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当时的法律行业已处于令人惊骇的不良情形之中,1972年“水门事件”也暴露出律师存在不良行为。之后美国开始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一是全美的法学院学生都必须学习30个或更多课时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二是人们在获得执业资格之前必须先通过法律职业道德考试;三是执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法律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四是在执业过程中进行道德强化,法律执业人员一旦被发现行为不良即要受到惩戒;五是在法学院专门增加了与职业道德有关的奖学金。这些改革对于促进美国法律职业的良好运转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我国进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也提供了参考依据。
1.应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先后制定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律师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了法律人的法律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他们的法律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仍不能满足复杂多变的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根据法律职业道德的原则、原理将相关法律具体化,使之成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使法律人有法可依、依德而行,让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变为法律人的自觉行动。
2.应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目前,我国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还处于探索阶段,学科体系尚不健全。应组织一部分法律、伦理、教育专家,就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学科建设进行研究,编写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强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教材,撰写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专著,并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内容,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
3.应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法律人职业伦理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才能获得,也只有通过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才能统一。要营造良好的法律道德风尚,提高法律人的道德评判能力,形成良好的法律人道德品质,就要扩大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范围。一是要加强法律人的从业前教育,特别应使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目前,大专院校尤其是法律院校的学生是我国法律人队伍的后备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伦理道德修养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未来;二是要搞好在职人员的职业伦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形成制度。要发挥各级司法培训学校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律人职业者的法律人道德素养,更应注重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
4.应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要改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与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要采取榜样引导和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法律人教育的特点,采取系统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受教育者的兴趣。既要注重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严肃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又要探索灵活多样的切实可行的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提高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贺志明。司法伦理与司法公正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
2.刘玮。有关司法腐败的深层思考[j].理论界,2004(2)
3.唐永春。法律职业伦理中的几个基本问题[j].求是学刊,2003(5)
成人教育伦理范文【第三篇】
论文摘要:对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应作广义的理解,是教育伦理功能的延伸,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包括内含式伦理责任与外生式伦理责任,是远程教育的活动主体在远程教育活动中依据“善”的标准而对行为的道德素养所施加影响的过程,同时它又与教育伦理存在着区别与联系。
一、现代远程教育伦理责任的内涵
现代远程教育是教育的延伸与拓展,它必须满足教育的本质特征,即使人向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是教育伦理功能的一种延伸。教育的伦理功能是指教育具有满足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功用性,教育具有直接形成人的道德品格的功能,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规范和传承社会伦理道德功能。教育伦理功能作为一种启示教育者“应该如何”的价值体系和行为模式,它指明教育者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及其内在依据,并向教育者展示履行这种社会责任应确立的价值体系和应遵循的行为模式,它规范着教育主体在教育中的行为,能够促进教师对学生的全面关注,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
对于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的内涵,可以理解为促进远程学习者全面发展和教育公平、公正的发展而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它包括内含式伦理责任与外生式伦理责任。外生式伦理责任是指教育公正、公平、教育人道、教育的尊严和教育的人文关怀等社会教育伦理道德在远程教育中的反映与投射,即社会对远程教育提出的现实要求,尊重人的个性,肯定人的价值,以确保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使人人都能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内含式伦理责任是指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教育的一项创新和发明而必然体现的人类道德精神或伦理要求,它是现代远程教育这一教育活动方式的内在性要求,是保证教育活动得以存在的道德合理性基础,即关护人的需要,以促进人的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伦理责任主要表现为两种倾向性,一方面,现代远程教育伦理责任是要依据一定的伦理信念、伦理准则和行为规则对实施远程教育行动者和参与者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约束,因此,远程伦理责任具有主体倾向性;另一方面,现代远程教育伦理责任是通过对远程教育成果的伦理评价和伦理选择,约束远程教育的形成与应用,因此,远程伦理责任又具有客体倾向性。
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责任意识源自于远程教育角色的分化、人的能力的增长和对教育产生的结果的自觉性以及交往关系的发展,当教育者的言行能够给学习者以心灵的震撼,能够激励学习者的学习,让学习者能够强烈地感觉到教育者在价值追求、道德品质、情感意志、气质性格等心理表现方面具有光芒四射的魅力,就会自觉地、自发地在自己内心产生一种由衷的倾慕、向往和追求,这种被教育者对教育者所具有的尊重和爱戴,就是对教育者自觉的学习和模仿。远程教育的相关主体不仅应充分考虑远程教育过程中的伦理责任,使远程教育内在地接受教育伦理功能价值体系的制约,而且还应该在深刻地领悟其中的伦理精神的基础上,主动地和创造性地构建新的教育伦理责任价值体系。这种新体系,秉承原有的普遍性的教育精神,应使伦理体系及其精神实质随远程教育—伦理实践领域的拓展而拓展,而使它形成一种可随远程教育调适和变更的开放性框架。
二、现代远程教育伦理责任的定位
教育可以潜移默化影响人的求知求真的思维方式和认知能力,而求真求实是人的道德品质中最重要的品质之一,也是教育所必须承担的伦理责任。教育伦理的传承功能使我们在继承已有的道德文明时又要注重道德教育的创新,教育的伦理责任对人的心灵直接给予指导和帮助,规约着教育主体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伦理的发展方向。”远程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延伸,它的伦理责任必须满足教育伦理功能的所有特征,促进学习者的全面发展,促进终身学习的理念向更深层次发展。但是,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种形式,在满足教育的基本伦理功能外,它的伦理责任还有别于教育的伦理功能。
(一)现代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与教育伦理功能的相同点
第一,对人施加‘善’的影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学的特征是使人向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它的第一层含义是其本义,即“‘善’的影响”和“使人善良”;第二层含义是转义,即“使个体完善发展”;第三层含义是第二层含义的转义,指“使个人成为完善发展的社会人”。即教育不仅要注重个人的知识发展,更要注重个体人格的发展,使人向善,培养学习者的社会道德和伦理责任。建立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就是为实现教育的公平、构建学习型社会、促进终身学习的理念向更深层次发展,为提高学习者的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远程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种延伸,必须满足教育使人向善的基本伦理特征,把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理解为促进学习者发展的一种“‘善’的责任与影响”,是对现代远程教育的主体施加的、使之能够在教育活动中依据“善”的标准而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负责,对他人的学习负责,推动远程教育的发展。注重塑造教育主体的教育德行,使之符合教育伦理的基本特征。
第二,关注人的生存景象,注重生命教育的意义。远程教育是实现人们终身学习的重要教育形式和实现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不能把远程教育理解成仅仅是技能的、谋生的知识教育,而是要着力引导学习者发现知识对于社会、对于人生的意义,成为开发人的潜能的有效的策略。在网络环境下,由于学习者身份的多重化,学习者既可以向同伴学习,也可向教师请教,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使学习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如何保证远程教育向我们期望的方向发展,这需要我们建立新的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需要我们将现有的教育伦理向更深层次拓展,积极培养教师和学习者的社会责任感。远程教育的发展是为教育服务的,而技术是为远程教育的发展提供支持,伦理责任则为技术提供指导,以期技术更好的为教育服务。远程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如何提高远程教育主体伦理责任则是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远程教育主体的伦理责任意识必然与远程教育的整体德育相结合、相协调,这也是远程教育的新内容。
第三,注重人的道德修养的形成。培养人的道德修养是教育伦理的一个重要功能,其目的是使人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具备一定的伦理责任,这个目的可以转化为道德主体在道德伦理知识、道德伦理素质和道德能力上的具体要求。对于道德主体而言,道德伦理知识的掌握、道德伦理素质的形成和道德能力的提高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三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是教育主体的内在道德伦理素质的外化,是以人的内在素质为基础所表现出来的实际对远程教育所承担的现实责任。远程教育的教育主体对远程教育道德伦理规范和准则的践履,是经由承担的责任和道德行为体现的,二者有效的实施依赖于教育主体道德能力的高低,而落实到行为是远程教育伦理责任的核心目标,在伦理道德范围内,行为主体的行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它是直接关系到远程教育成败的关键。
(二)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与教育伦理功能的不同点
第一,从社会层面看,人们更加关心远程教育的质量。现代远程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面对的教育对象大多是成年人,教育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大多是在市场原则下进行的,人们对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追求日益强烈,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将市场的原则带进远程教育,给远程教育伦理的失范带来滋生的机会,有些教育机构不仅为名利来欺骗学习者,而且还大量的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降低了机构之间的互信度,扰乱正常的学术秩序。因此,就“责任心”这个层面上讲,现代远程教育的伦理责任是主体建立在对自己需要的理性认识和对行为基本是非判断的基础上,是一种实事求是、不虚夸,用真实的力量来实现自己追求的目标选择,而责任感和负责的态度是远程教育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和基础性条件,它能够催生教育主体的智慧和能力,促使主体做好每一件工作,并提升教育主体的社会意识,以保证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
成人教育伦理【第四篇】
关键词:高中语文 伦理教育 融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内容却没有得到相应的丰富,心灵的空虚、人格的缺失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种情况如果再严重些,则世界的发展将成为一艘拥有巨大动力却没有方向舵的航空母舰,必将走上一条不归路。伦理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是却又常说常新,在不同的时代被赋予了各自独特的内涵。从古以来,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理解都非常不同,甚至大相径庭。这在西方伦理学史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规定为研究善和善的终极目的即至善的科学。中世纪哲学家阿柏拉德的伦理主要研究心灵的善恶意向。康德认为探求在“善良意志”中体现的作为绝对命令的道德准则,就是伦理学的实质。爱尔维修和费尔巴哈认为伦理学是“达到幸福的科学”。黑格尔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法哲学,其中包括抽象法,道德和伦理。边沁和穆勒把伦理学看作“求得最大幸福之术”。还有人认为伦理学的对象是人生的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方法,也有人认为伦理学就是“人生理想之学”。
一、高中语文与伦理教育
教育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过程,尤其是高中阶段的教育,对于青少年心理的成熟、世界观的稳定以及人格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这和青少年这一阶段心理、生理的成熟有着直接关系。在现今的教育中,一方面,伦理精神依然是学生成长的生命底蕴和人格精神的支柱,因而,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伦理精神的培育;另一方面,伦理教育普遍缺失,虽然这种状况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并使人们由此产生出一种社会性焦虑,但是强劲的教育政绩指挥棒,把基础教育严严实实地捆绑在实利主义的战车上,对考分的过分关注最终消解了伦理教育。在当代的教育中,我们似乎走人了一个歧途,片面地强调学习成绩,片面地追求数理化等理科成绩,而对于语文学习效果的检测也是片面地以考试成绩衡量。
伦理精神既是教育的内在本质规定,也是教育敞开自我的基本价值要求。伦理精神构成了教育的基本人文条件,没有了伦理精神,教育就不可能称之为教育。在现今的教育中,伦理教育的缺失已经被人们所普遍意识到了。在当代社会中,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获得了空前的提高。然而,在我们的物欲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也触发了许多潜在的危机,比如说道德的失范、生态的被破坏、社会关系的失调、人际关系的失衡等等,使人们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
高中语文课程担当起伦理教育的责任,是教育回归自身的课程体现。“教育”就是要通过“教”来达到“育”的目的。高中语文课程担当起伦理教育的责任,是语文教育回归语文课程的真实体现。长期以来,在语文教育中,智育占据了主要的位置,而让道德教育、美德教育等这些立人处事之本有名无实。
二、高中语文课程中伦理教育融入的策略
1.选文应具有时代性与典范性
教材是高中语文教育的一个重要道具,也是学生学习知识和自学的重要渠道,所以教材内容的选择好坏决定了伦理教育的效果。新课标指出高中语文教材的选文“要具有时代性和典范性”,“时代性”的选文是能体现出特定时代思想内涵的文章,“典范性”的选文是能具有学习、仿效的价值意义的文本。语文教材不是一般的读本,它应当是具有代表性的,然而并不是所有具有代表性的文本都能够人选语文教材,只有那一部分具有时代性和典范性的才能够进入到语文教材当中。语文教材作为语言的文本,它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存在,是浸透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作品,所以语文教材选择不应该是千古一律的方式,而应该结合时展的特点,融人时代话题,让学生通过语文的学习能够感受到我们当代的脉搏,能够了解我们所处的时代的特点,也成为学生了解时代的一个窗口。
2.选文应蕴含丰富的伦理精神
教材选择应该引人新的活题,但是我们不是单单强调这种形式上的新,而且要求内涵上的新,为了引入伦理精神,可以从爱国主义、社会责任感、人生责任感、人生态度价值观、追求美好事物,对封建制、国民性、社会性的批判等几个维度进行思考,如果进行扩展,还可以把生命等内容比较深刻的话题引入进来。
比如说课文《我与地坛》就体现了个人的伦理精神,《庄周买水》就通过批判和讽刺来呼吁了社会的伦理精神,《我的呼吁》就体现了自然的伦理精神,《我有一个梦想》就在极力倡导人类的伦理精神。
3.追求伦理题材的多元化
抛开人是复杂的这一特点不说,处于青春期的高中生其兴趣本身就是多元化的,各个同学的兴趣偏好不同,接受事物的方式也有差异。高中语文教科书应当努力成为使高中学生理性地了解和对待社会各事物的媒介之一,并通过语文伦理教育来引导他们树立积极正确的价值观念。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之一,就是在教科书的选文方面追求伦理题材的多元化。语文教科书的题材无非就是关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民族、世界、文化、自然、科技这几类,而涉及伦理教育题材的文章就是以上各类题材中关乎道德与美德的那一类,伦理题材的内容应当是全方位地来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的,不可顾此失彼也不可偏废。
4.教育方式的多元化
为了达到伦理教育的最佳效果,就要求教育方式也是多元化的,一种刻板的方式只能让人感觉枯燥无味,令人反感。而且伦理教育的效果不宜单纯使用成绩考核来衡量,这是一个青少年成长的过程,我们更应该重视这个过程而不是去强调结果。教师在教学的时候,也不能单以对段落、文章内容的了解,各种语法结构的掌握,而应该将同学的情感调动起来,以课文中高尚的情感来触动青少年的心灵,这是一个微妙的过程。就比如最近热映的《阿凡达》,其3D场面异常豪华,但是却让人有一种沉重的感觉,使人类自己对自然的破坏行为、对其他族类的毁灭行为切齿。这就是一种感情的升华,而作为引导人们对自然的保护,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类与其他族类的核心这一观念的形成,其达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结束语
语文不但是一个学习文化的过程,更是人类自己不断思想进步、自我境界提升的渠道。但是现在的教育却偏离了这一轨道,使得语文教育在高中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轻,导致了伦理教育的空缺。伦理教育是人们处于世能够不断反省自己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能够沿着正常轨道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英]彼得斯。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2]徐鸿。语文新课标的伦理精神。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期。
[3]曹明海。语文教育文化学。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