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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岗位职责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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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岗位职责篇1

xxxxxxx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

作 业 指 导 书 版号/改次:a/0 客户投诉受理 页数:

适用范围:客户投诉的受理 客户投诉的形式和类型

客户投诉的形式:来电、来访、来信、新闻媒体报道或网站、留言板等。 投诉的类型

根据投诉的性质和内容,客户投诉可分为:有效投诉、待改进投诉、无效投诉 有效投诉:由于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品质缺陷,导致客户不满而产生的投诉。此类投诉在接报后应诚恳向客户致歉,同时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予以改进。待改进投诉:由于发展商或其他外部单位造成的物业缺陷或由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品质缺陷,导致客户不满但暂时又无法解决的投诉。此类投诉在接报后应给予客户委婉的解释,同时制订相应的改进计划并答复客户,必要时采用上门沟通或发布公告的方式予以解释。

无效投诉:由于误会或讹传,导致客户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产生的投诉。此类投诉在接报后必须给予客户详尽的解释,必要时采用上门沟通或发布公告的方式予以澄清。投诉的受理 投诉的记录

无论客户以何种形式进行投诉,也不论客户投诉为何种类型,一旦接到投诉客户助理必须如实填写《客户投诉受理登记表》。

公司全体职员必须高度重视客户的投诉,同时有义务在接到客户投诉后 以下项目必须在接到投诉的当天立即派员进行处理,制定好整改措施: 危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

影响客户正常生活的设施、设备故障(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计费装置、电梯、智能化设备等)。

正在进行的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当天内无法处理完毕的客户投诉,必须在接报后三个工作日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与业主沟通。 投诉的跟进

客户助理每三天应对客户投诉跟进一次,客户主任每月进行一次客户投诉统计,并编制《客户投诉处理报告》。投诉的回访

客户投诉处理完毕后,客户主任应及时组织对客户进行回访(回访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上门、留言板等)。 投诉回访率达到100%。投诉的关闭

对客户的有效投诉必须由客户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时,投诉才可以关闭。如果客户对投诉的处理不满意时,必须重新进行处理直至客户满意为止。对于待改进投诉的处理,客户表示理解时,才可关闭。

严格控制《客户投诉受理登记表》的发放和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缺页少页。各级责任人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必须签字以备追溯。应由专人保管《客户投诉受理登记表》,每年底对已关闭的投诉记录进行装订封存。

客户主任每周应对投诉的记录、处理、回访情况进行检查。 支持性工具

《客户投诉受理登记表》

第2篇:客户投诉工程师岗位职责1.完成全省网络投诉工单受理、预处理、质检、回复管理。实现全省网络投诉一点受理、一点回复。2.完成网络投诉预处理管理,推进投诉处理前移,确保达到集团公司《网络投诉前移机制》要求。3.完成全省网络投诉分析,关注全省网络投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做好每月指标核减工作,确保网管中心各项投诉考核指标达到优秀值以上。4.完成全省投诉工单流程管理,不断修改完善各种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投诉处理渠道快速、畅通。5.完成投诉处理外包公司人员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确保外包公司人员达到上岗要求,完成各项投诉处理工作。6.完成与市场部门、客服部门的沟通工作,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各项流程执行畅通,配合市场部门做好投诉预防工单,达到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网络质量。7.完成各项投诉前移支撑手段的建设需求,完成各种支撑手段的推广、培训,确保按照集团公司进度要求,完成投诉处理前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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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岗位职责篇2

语音投诉处理员岗位职责与流程及考核办法

工作职责

1.负责对省公司下发的工单进行签收、处理和反馈。 2.负责对投诉工单回复的审核、查证。负责工单的转派。4.对未处理完的工单处理情况随时跟踪、审核、及处理。5、负责与对口专业部门对口联系。6、每天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7、确保投诉管理竞赛工单处理及时率、延时率、重派率、重复投诉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达标。 8、负责下降对口类别投诉量。

9、根据公司营销活动开展按时按质完成营销任务。

日常工作流程

日常工作流程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提前五分钟到岗做好上机的准备,8:00钟正式进入工作。 2、按时按质处理好每日省公司转派单,作好签收、处理和反馈,并依照工单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要求严格按照投诉处理人员绩效事项开展,确保投诉竞赛指标达标。3、客户不满意情况、未成功外呼或已短信回复的客户请单独列出(详见投诉客户外呼表)

4、作好投诉客户的跟踪服务记录(暂时无法解决、预约、未解决、几天后解决、对投诉结果不满意),请单独例出,不满意客户以单独表格形式跟踪记录。

要求每件投诉要有完整的跟踪记录,并最综达到客户满意。

5、每日作好交班记录,交待好未处理的事件及遗留问题,(班次严格按班表执行,如有换班应及时通知)(详见投诉组交班表)

要求填写好当班人、交班人、遗留件数

6、每周上报所负责类别投诉热点通报、对口联系情况和案例。

要求内容规范、案例属实 7、有突发性事件、疑难问题及时汇报,统计出数量,及原因(如:有大量延时单或某一处信号问题、省公司boss系统故障出现大量投诉

要求每天上报统计分析员,由统计分析员登记,汇报

8、如有与相关部门联系时出现不配合情况请作好相关事项记录(最好用1860拨打联系)(详见内部违规事件情况登记表)9、如有1860转派单为公司内部人员投诉,请作好相关记录(详见内部违规事件情况登记表)

10、根据公司营销活动开展按时按质完成营销任务。 注:尽量减少延时单的产生,多催促相关部门先口头回复,对于不合作的部门及人员,详细登记其情况(包括回单时间、延误时间等)

11、服从值班经理及统计分析员的工作安排,遵守各项业务考核制度。

12、休假时做好与复核人员的交班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 13、搞好个人及台席卫生,保证工作环境整洁。

考核办法

投诉处理岗位职责篇3

客户投诉咨询受理监督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受诉首问责任制,实行“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理人员对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

3、热情接听电话,认真倾听客户呼声,细致整理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反馈。

4、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合理、正确回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5、对客户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

6、投诉受理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服务,并统一使用标准服务用语,不得使用有损企业形象的语言。

7、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忠于职守,秉公处理,不得徇私舞弊,各类投诉、建议、举报、咨询必须如实反映。

8、坚持高效率处理原则,属受理范围的,一般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回复。

9、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10、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投诉和举报人隐私以及相关工作内容。

11、投诉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12、与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接受投诉、咨询、建议、举报

1、投诉、咨询、建议、举报受理对象为工业企业、零售客户、消费者、内部员工。

2、监控中心通过全国统一的客户免费投诉咨询电话8008064888(或者传真、网站、信函、来人等方式)接受客户投诉。受理投诉后,投诉受理员将客户的基本信息及投诉内容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将《客户投诉受理监督记录表》呈报分管领导(副经理)批示,投诉受理员按照批示意见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受诉单位或部门派发统一的《客户投诉受理监督记录表》,并通过邮件回执或电话确认相关单位或部门责任人是否收到《客户投诉受理监督记录表》。

3、受理客户、消费者咨询后,如果受理人员可以回答,要当场向客户答复;如果无法回答,受理人员应当将客户咨询事宜记录后,将《客户咨询受理监督记录表》呈报整顿办主任签发处理意见,并转至市局相关部门责任人(营销、物流、专卖)做进一步处理。

4、对待客户、消费者合理的建议,受理人员做详细记录后,将《客户建议受理记录表》呈报分管领导、相关部门签发意见,通过充分的论证研究,确定是否可行,对于客户合理的建议,要及时加以改正。

5、接受客户、消费者举报,受理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详细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将《客户举报受理监督记录表》立即呈报分管领导批示,按照批示意见转至相关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处理。

6、监控中心负责接收省客户投诉中心派发的投诉受理单,做好投诉受理单的传递、处理、跟踪、反馈等环节的工作。

7、各县局(营销部)和市局相关部门(营销、物流、专卖)要及时反馈近期在营销政策、专卖管理、货源分配等方面的情况,便于监控中心及时掌握动态,准确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8、各县局(营销部)必须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诉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收市局监控中心派发的客户投诉、咨询、举报等,并进行传递、处理、反馈。

(二)处理反馈

1、涉及被投诉的单位或相关部门,必须在接到《客户投诉受理监督记录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为两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可超过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对相关投诉进行有效的处理。首先受诉单位或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查明造成投诉的前因后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重大问题处理方案,应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批示,指定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后,通过邮箱或传真的方式及时向监控中心反馈处理结果,投诉受理人员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

2、涉及受理咨询的单位或相关部门,必须在接到《客户咨询受理监督记录表》的当日向客户做出答复,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反馈答复结果。

3、涉及受理举报的单位或相关部门,必须在接到《客户举报受理监督记录表》的两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为两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可超过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对举报进行有效的处理,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反馈处理结果,监控中心对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

4、监控中心接到省客户投诉中心派发的投诉受理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为三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对相关投诉进行有效的处理(流程略),并及时通过投诉信息系统向省客户投诉中心反馈处理结果。

(三)回访督办

监控中心将依据投诉、咨询、举报处理反馈内容,在反馈当天对客户进行满意度回访,对客户满意的处理结果立即提交分管领导,审查确定是否需进入二次派单阶段;若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有处理不当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监控中心将进行质询,同时以二次派单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重新处理,并由市局(公司)整顿办负责督办。对于无故拖延不办的,监控中心将提交市局(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形成三次派单,进行督查和指导,责成处理。

(四)通报信息

监控中心定期系统分析投诉数量、类型、处理情况等,提出整改建议,通报全市。

(五)责任追究

各县局(营销部)和市局相关部门要确实对客户所投诉、咨询、建议、举报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不得出现拖拉、推诿、舞弊等现象,在受理、处理、反馈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解决客户的不满,做好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以达到客户的最大满意。

市局(公司)整顿办将有针对性的结合投诉监督情况,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出现客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有处理不当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整改的情况要与季度绩效考核挂钩。

投诉处理岗位职责篇4

辽宁省银行业

客户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暂行办法

(审议稿)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对各会员单位客户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客户权益,树立行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准会员单位。

第三条 对客户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秉承“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严禁推诿、拖延、包庇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做到积极面对、实事求是、耐心处理、有错必纠。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辖属参加优质文明规范服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优服创建活动”)的全部参赛网点在公示本网点和系统内投诉电话的同时,应同时公示银行业服务投诉电话,号码为024-22532961。公示各类投诉电话的顺序为“本网点投诉电话—系统内投诉电话—省银协和中银协投诉电话”。

第五条 协会服务拓展部为银行业服务投诉的受理部门。其相关公开信息为:工作电话:024-22532961(兼传真),电子信箱:xiehuifuwu@或xiehuizilv@。

第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明确本单位分管客户投诉工作的领导和投诉受理责任部门,指定承办人,并将其相关人员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向协会报备。前述相关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协会。

第七条 各会员单位客户投诉承办人应指定“a/b”角,a角员工因事不在岗位时,由b角员工负责受理客户投诉。严禁出现客户投诉无人受理的现象。

第八条 协会服务拓展部受理客户投诉的职责

(一)专人负责接待、受理就银行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形式(包括电话、书面材料和信函等)的客户投诉。

(二)详细了解客户的投诉事由,被投诉银行网点及人员,投诉客户的个人信息,并记录“客户投诉受理工作表”,履行内部工作程序。

(三)根据对客户投诉的分类情况,及时将有效投诉的信息传递至相关会员单位,并跟踪投诉处理进度或结果。

(四)根据当期客户投诉发生及各会员单位处理的情况,每半年起草并下发《辽宁省银行业客户投诉情况通报》。

(五)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客户投诉典型案例和阶段性集中发生投诉特点的分析,提出行业整改意见。

(六)建立客户投诉受理档案并管理。 第九条 各会员单位客户投诉受理部门职责

(一)受理协会传递的客户投诉,开展或协调内部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全程监督被投诉网点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上报协会。

(二)对被投诉网点经核实认定有效的客户投诉,下发整改意见和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并跟踪其整改情况。

(三)建立内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对可预见的客户投诉制定应对方案。

(四)定期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

总结

和分析,针对客户反映集中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并落实服务整改工作。

(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 投诉责任单位职责

(一)处理上级单位转递的客户投诉,负责出面调解和安抚客户,如客户要求超出被投诉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二)针对客户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服务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客户投诉受理和处理时限

(一)协会服务拓展部收到客户投诉后,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传递至相关会员单位。

(二)各会员单位收到协会传递的客户投诉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完毕,五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处理结果上报协会。

(三)被投诉网点收到上级单位转递的客户投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处理结果,并答复客户;如在规定工作期限内无法处理完毕,应将投诉处理进度上报上级单位,回复客户,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第十二条 问责机制

(一)约见谈话。

会员单位和被投诉网点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协会主管领导将约见会员单位主管领导谈话,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1、无人受理协会传递的相关投诉信息;

2、受理人员因态度、言行不当或对客户的正当诉求拖而不办,导致客户多次投诉至协会及以上机关的;

3、同一银行网点,发生客户多次投诉同类问题,又无整改措施的;

4、由于对客户投诉处理不当,导致不良影响升级至网络或媒体的。

(二)通报批评。

对前述问题,经约见谈话仍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即时整改,或再度多次发生同类问题无有效应对措施的,协会服务委将在业内通报批评,并报告银行监督管理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三)会员单位因前述原因被通报批评的,将被取消优服创建活动当期赛季组织奖评选资格;相关被投诉网点则被取消服务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银行业协会服务委解释和修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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