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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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流程,加强投诉处理的及时率,保证为投诉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根据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工作,均适用于本考核办法。
第三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投诉的受理、处理、回访以及汇总统计工作。每月25日将投诉汇总报表送报督导室。
第四条督导室负责投诉的处理,并检查投诉的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二章投诉的受理与接待
第五条服务中心调度员或主管在接待投诉人来访时,行为举止应热情、大方。对于未按《住户接待语言行为规范》的要求,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扣罚当事人30元,引起投诉人投诉的,扣罚当事人50——200元。
第六条调度员未按规定记录投诉项目,包括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事项、联系方式以及接单人等,缺少记录项目,扣罚当事人50元;导致投诉处理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罚当事人100-200元。
第七条调度员或主管在接听来电时,应使用规范用语,对于投诉人提出的简单问题,应做好详细解答。对于未按规定用语和标准接听电话的,扣罚当事人30元;对于解释工作不到位,引起投诉人误解或曲解,影响物业公司信誉的,扣罚当事人50-100元。
第三章投诉的处理与回访
第八条调度员在接到投诉人投诉后,无论是有效投诉还是无效投诉,均应在首报五分钟内将相关投诉反馈至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于无效投诉,经证实后,调度员应对投诉人做好详细的解释工作。如有对某项投诉置之不理或不处理,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人再次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九条对于紧急投诉,调度员未在3分钟内反馈处理和上报,扣罚当事人100元;引起严重后果的,应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其它投诉,调度员未在12小时内处理和反馈,扣罚当事人100元;导致投诉问题积压,影响投诉处理的及时率,引起投诉人再次投诉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第十条调度员或主管安排人员处理投诉,应当科学、合理,并将投诉事项详细告知投诉处理人。对于因调度不合理或者交代不清等原因,扣罚当事人50元;而导致投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一条投诉处理人在接到调度安排后,无论是否合理,均应予以服从,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诉的处理工作。对于不服从调度安排,态度恶劣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人应在接单后12小时内完成投诉的处理。对于未完成的,须将处理情况和进度反馈至调度中心。如与投诉人有约定处理时间且合理的,以约定时间为准,但应有书面证明。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反馈,扣罚当事人50元。
第十三条投诉处理人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投诉,应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同时应对投诉人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对于投诉首报24小时之内还未完成且不上报的,或对投诉人未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人强烈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四条对于投诉处理,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应当合理合法,解释工作应当到位。对于处理投诉采取不合理合法的方式,或因解释不到位,扣罚当事人100元;引起投诉人强烈投诉的,扣罚当事人200元,扣罚部门经理100元,扣罚主管领导100元。引发严重后果的,作专题报告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在全员范围内推行投诉处理首问责任制。对于接到投诉的第一人,不管是否为投诉处理人,应当积极接待,并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跟进投诉处理情况和结果,并将其告知投诉人。对于未按规定跟进投诉,对投诉问题进行推委,未及时反馈相关人员或部门的,导致投诉处理工作没有落实,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100元。
第十六条投诉处理完毕后,投诉处理人应将其处理结果在完成后的12小时以内反馈至调度中心。对于未及时反馈,导致投诉汇总工作出现漏报和不及时的,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50元。
第十七条调度中心根据反馈的信息,对于已经完成的投诉,应在一周内进行电话回访。对于重大投诉,应安排相应的物业助理进行上门回访,回访应当有书面的记录或回执。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话回访的,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30元。重大投诉回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无书面记录、回执的,当事人当月工资下浮50元。
第四章投诉处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于每月25日将投诉汇总报表送督导室,经发现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服务中心主任当月工资下浮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当月工资下浮100元;督导室必须至少2次/月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督导,督导室主任当月工资下浮2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归属各自部门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能及时处理问题,投诉处理率未达到100%的,扣罚相关责任人300元。
第十九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和部门领导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当事人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一条本考核办法由广州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规范我司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维护我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客户投诉,是指我司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对我司所提供的业务产品、业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设备等不满意,通过我司各受理电话、各部门、客户意见簿、服务质量监督员、新闻媒体、举报信件等渠道向我司提出的现场或非现场意见、建议或投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四条各一级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一级行部)设置“客户援助电话”,银行卡(电子银行)部设置“客服热线”,人力资源部设置“服务监督电话”,各受理电话公布于营业网点,明确专人负责,保证24小时接听客户投诉。形成客户援助电话、客服热线、服务监督电话三级联动的格局,各级电话均可接听客户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反馈至服务监督电话。
(一)客户援助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本级客户投诉。
(二)客服热线: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将客户投诉转至客户援助电话或服务监督电话处理。
(三)服务监督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全行客户投诉,酌情回访客户。
第五条客户投诉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对口处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调查、甄别和处理工作。
(二)总行各部室负责本条线业务范畴的客户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一级行部为本级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投诉涉及相关部门、网点关系的协调,并全程督促相关部门、网点在时限内进行处理。
(四)各营业网点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相关部门或通过服务监督电话和客服热线转接、信访等客户投诉的调查和协助处理工作。
(五)对客户投诉涉及纪检监察室处理的内容,由总行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
(六)由于服务工作差错被媒体曝光的,由总行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七)各支行、各部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客户投诉工作,并建立客户投诉登记制度、重大投诉报告制度和处理结果反馈制度。
第六条客户投诉分为有效投诉和特殊投诉。
有效投诉:由于员工主观原因或我司网络、产品、流程及其他硬件方面存在缺失,给客户造成精神上和物质上实际损失,并对我司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客户投诉。
特殊投诉:经过总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判定的在操作规范情况下所发生的客户投诉,以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投诉。
第七条受理客户投诉工作程序及处理时限。
(一)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的`现场投诉后,要耐心听取客户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详见附件),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要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应把客户请离业务区,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网点负责人要主动出面调解(网点负责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由会计主管或大堂经理出面调解),进行个别处理;若超出处理权限,应及时转交给本级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查看相关资料和现场录像,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并注意保密。
3.投诉处理。属营业网点内处理的客户投诉问题,应在职责范围内妥善解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本级服务管理部门。现场投诉属有效投诉的,应当场向客户赔礼道歉,取得客户谅解;属特殊投诉的,也应耐心做好客户的解释疏导工作,不可顶撞客户。
4.投诉反馈。由营业网点负责处理的投诉,可即时回复的即时回复,不能即时回复的,应在一个工作曰解决并回复客户;处理完毕后,填写“客户投诉处理单”,反馈至一级行部及总行。
(二)一级行部及客户援助电话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做好相关记录。
2.投诉调查。根据客户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酌情转至营业网点或自行处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大问题应报服务监督电话。
3.投诉处理。根据客户投诉调查情况,提出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客户反馈,力求客户满意。对有效投诉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内解决并回复客户;处理完毕后,填写“客户投诉处理单”,反馈至营业网点及总行。
5.投诉总结。一级行部要帮助被投诉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找出不足,不断改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客服热线受理的客户投诉。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根据情况及时转至客户援助电话或服务监督电话。(四)服务监督电话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做好相关记录。
2.投诉调查。根据客户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酌情转至营业网点、客户援助电话或自行处理,重大问题报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3.投诉处理。根据客户投诉调查情况,提出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客户反馈,力求客户满意。对有效投诉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的投诉问题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4.投诉反馈。属总行协调解决的客户投诉,由服务监督电话负责协调,指定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在三个工作曰内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对暂时不能解决的投诉要明确给出承诺解决时限);处理完毕后,填写“客户投诉处理单”,反馈至营业网点及一级行部。
5.投诉总结。帮助被投诉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有必要全行通报、吸取教训的要及时通报;有改进服务和管理价值的,要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司服务和管理制度。
(五)其他业务部门受理的客户投诉,可按照上述工作流程进行,属部门内部处理的客户投诉问题,应在职责范围内妥善解决;需要服务监督电话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六)客户投诉处理可采取处理单或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处理时限以处理单送达或接到电话通知之时算起。超出期限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投诉处理传递时限为:本部门不能解决的投诉应在1个小时内传递,接到处理任务的部门应在两小时内启动工作。
第八条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情况:
(一)与客户争吵、谩骂客户。
(二)让客户有受轻视、冷漠或不耐烦的感受。
(三)强行让客户接受处理结果。
第九条客户投诉处理中各相关单位、人员应尽职尽责,密切配合,不得积压、推诿和拖延。处理过程中,需其它部室、其它营业网点配合的,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积极协助,不可推诿、拖延。因客户投诉引起一级行部之间、营业网点之间服务争议的,由上级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一级行部、营业网点要执行上级服务管理部门的协调处理结果。
第十条对有效投诉,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对因服务态度恶劣或服务效率低下而导致客户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二)对因违规操作而导致客户受损,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被新闻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问责,给我司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往上追究两级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人扣发绩效工资,对相关责任人、网点负责人及其上级服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对服务质量特别差的员工,要予以下岗,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开除或责令辞职。
第十一条客户投诉处理中出现争议的问题,可向总行工会提请申诉。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迅速处理客护投诉案件,避免扩大影响,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中的下列投诉:
1、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
2、与新车销售购销合同有关的投诉。
3、与维修质量有关的投诉。
4、与服务质量有关的投诉。
5、客户提出的各类提案,建议,批评与意见。
第二条、客户投诉管理原则
1、预防原则。为防患于未然,本制度要求如下:
(1)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2)加强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交流。
(3)保持全心全意为公司和客户着想的工作态度。
2、及时原则。各部门通力合作,迅速做出反应,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解决问题,给投诉者一个及时的圆满答复。
3、责任原则。本制度规定责任原则含义如下:
(1)确定投诉处理责任。
(2)确定造成客户投诉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确定客户投诉得不到及时圆满解决的责任。
4、记录原则
对每一起客户投诉做详细记录,为企业吸取教训,总结投诉处理经验,加强投诉管理提供宝贵的原始资料。
第三条、投诉处理职责划分
客户关系顾问/客户关系专员
详细记录客户投诉并协助处理
客户关系经理
判定投诉性质和类别及受理责任人
协助受理责任人调查原因和处理投诉
跟进投诉处理的进程
配合业务部门制定预防纠正措施
监督预防纠正措施的落实
销售经理/服务经理
本部门的主要投诉受理人
调查原因和直接责任者
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预防纠正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总经理
投诉解决方案的批准
批准预防纠正措施并指派人员进行监督
检查预防纠正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客户投诉管理流程
对一般意义的客户投诉,本制度规定投诉处理的主要步骤如下:
1、客户关系顾问或客户关系经理详细记录客户投诉内容,包括投诉时间、投诉内容、投诉人、投诉人车牌号等信息,认真倾听,保持冷静;同情理解并安慰客户。
2、客户关系经理调查原因后判定投诉性质。首先确定客户投诉的类别;判定客户投诉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然后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表确定投诉处理责任。按照客户投诉内容分类,确定具体的受理部门。
3、投诉受理责任人调查原因。查明出现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办法。
4、投诉解决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客户关系专员或客户关系经理迅速通知客户,并尽快反馈客户反应。
5、关心询问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
7、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综合评价,提出改善对策并落实。
对重大客户投诉, 本制度规定投诉处理的主要步骤如下:
1、客户关系顾问或客户关系经理详细记录客户投诉内容。
2、客户关系经理将投诉内容迅速传递给责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并立即召紧急会议,商磋解决办法。
3、拟订解决办法后由业务部门经理和客户关系经理出面与客户协商解决。
4、关心询问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
5、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综合评价,提出改善对策并落实。
第五条、投诉受理人员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应以谦恭,礼貌,迅速,周到为原则。
第六条、处罚制度
1、依照投诉所造成的损失大小对具体责任者和部门主管进行责任处罚。
2、对不及时处理投诉造成延误的投诉受理人进行责任处罚。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四篇】
制度内容:
对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行为的管理。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中心对投诉的处理。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其内容包括:
1、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客户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
2、被投诉的部门按照客户服务部对投诉处理的安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对投诉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查。
管理标准:
1、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客户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客户服务部根据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应向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汇报。
3、针对客户较严重的投诉,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向客户服务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
4、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助理安排回访。
5、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客户报修/投诉/求助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投诉规避:
1、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利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投诉受理:
1、开通投诉热线,由客服前台接待员负责受理。
2、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投诉事项、单元号码、投诉内容及联系电话。
3、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责任。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顾客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顾客,并记下投诉内容。
3、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项内容、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反馈结果。
4、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或不足之处,对客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5、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6、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建议,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助。
工作表格:
1、客户投诉/报修/求助记录。
2、投诉处理反馈意见记录。
3、每月投诉情况分析。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密切同客户的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搞好销售和网建各项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客户投诉的定义
客户投诉:本组织为客户带给卷烟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因商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客户质询或投诉的沟通行为。
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线互控”的原则。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各县级公司负责本部门客户投诉处理及跟踪、验证,包括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负责将本部接收的或其它部门转来的客户投诉分类传送到职责部门,并督促处理,跟踪验证。
三、投诉的受理(一)投诉电话的设立
1、分公司卷烟营销中心设立免费投诉监督电话:__59,__,并向外公布。
2、县级公司区域营销部等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并向卷烟零售客户公布。
(二)投诉的受理
1、各单位接诉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时应认真倾听记录客户投诉,按要求在[客户投诉记录表]详细记录客户投诉。
2、各单位接收超出本单位范围投诉的,应及时登记,传真到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3、分公司营销中心接收的及由其它部门反馈的客户投诉,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和处理意见,及时传送到相关部门。
四、投诉处理
客户投诉分咨询、推荐、投诉三种类型。(一)客户咨询类:
接诉单位能直接解答的,当即解答,不能解答的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立即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状况,在24小时答复客户,在[客户投诉登记表]记录答复结果。
(二)客户推荐类:
由接收部门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需要回复的,要给客户承诺必须回复期限,待领导做出批示后向客户答复推荐被采用状况。
(三)客户投诉类:
职责部门接到投诉后,要根据资料分类处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投诉工作或服务的,根据事实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属于违规或工作失职的,应将具体状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按组织程序处理;属于一般工作失误、服务欠缺的,按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使其立即纠正,同时,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方案;属于客户自身问题或误解引起投诉的,应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消除误会。
投诉卷烟商品问题的,受理人要及时反馈到县级营销部门,由县级营销部门协调处理。
(四)投诉处理的期限要求
客户投诉处理期限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特殊状况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
(五)处理结果的反馈和归档
1、接诉部门在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推荐。
2、分公司营销中心对各单位的投诉处理结果进行抽查验证。
3、接诉单位要做好投诉登记和处理归档工作,资料保存一年,重要的资料延期保存。
五、投诉分析和改善
接诉部门对客户投诉状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客户投诉与期望值,综合评价,提出整改推荐,改善工作和服务策略,提高服务水平。
六、客户投诉处理管理要求
各单位务必做到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认真填写,妥善保存[客户投诉登记表]。
各单位要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与评析,找出问题根源,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善对策,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度出现。
客户投诉的处理,务必实事求是,分公司营销中心负责检查各单位客户投诉管理工作,对不按要求执行或经验证处理结果不符的,要提出批评,责令职责单位限期整改。